《重生之大业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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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业风云-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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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万余人于本月十日攻掠郡城,已被击退。二十四日,诏命杨玄纵为“南宁州总管”,以昭通郡为基地,“开拓西南”,并准其于当地“募兵三千”,诏书中再三强调:“盼以昔日孔明七擒孟获为借鉴,以仁德教化,使三苗之民归心。”并且由其弟杨玄挺接任昭通太守,却另选两个可信之人,委任为南宁州副总管和昭通郡丞,领兵四千到昭通,替回杨氏兄弟先前带到西南的三千兵士,其实还是顾忌杨氏兄弟“坐大”。隋朝曾经于公元五八四年在大体相当于今天云南曲靖的地方设立过“南宁州总管府”,但是于大业三年(公元六零七年)废置,从而也放弃了对今天的贵州西部和云南东部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营。  此外,原驻辽西的三万五千兵马,也与新调去的部队交接了防务,撤回关内,守烽燧(烽火台)的数千兵士,则由当地招募。不过于仲文和李子雄仍然留在那里,于仲文已经恢复了正三品,而李子雄也已经升为从三品。我又命令张须陀,在集中在黄海边屯垦的归降变民中,尽量动员一批人去东北屯垦,并拟明年春二月启行,要求男女皆有,以便移民可以成家,在东北扎根,所给优惠参照正月里颁布的诏令(考虑到今年辽河移民几无收成,我在下旨调粮赈济的同时,也明令将免赋税的期限延长一年)。黄淮民变结束后,有大批无家可归的“游民”被集中在黄海边屯垦,已经显得地少人多。

第二十九章 “好人”
  转眼已经是大业九年的冬天了。  又是一个十一月的日子。  这是沈莺的小院,院子不大,前面一进是正厅,门前有株腊梅,正厅两旁的厢房,住着杜鹃和彩云。过了正厅是个小小的院落,院落里种着一株海棠,往里是沈莺的卧房,屋里的陈设,其实并不比御花园里的那间豪华多少,只是多了张真正的梳妆台,而非原本的桌子,当然桌子还是有的,却在正厅。两旁的小屋,如今并没有人住,东侧一间,供了她母亲的灵位,西边那间最小的屋子,却已经改成了一间厨房。  自那日后,她常自己做些江南的小菜和小点心给我,若是在御书房,就借用那里的小厨房,若是在她的小院—如今却被叫做海棠别院,更是用她的巧手,给我做出花样繁多的小食物来。我曾经带皇后尝过,她也是赞不绝口,元嫔那里,沈莺总是隔个三五日便会给她做些养身子的东西。至于许安,自然是除我之外吃过她最多东西的人,自然也和她关系甚佳。  屋外刚下过雪,却是一轮皓月当空,映在雪地上,甚是明亮,这月亮使我想起,今天的十一月十三了。  此时已经用过晚膳,许安和杜鹃他们候在正厅里,我则和沈莺在她的房中,屋里燃着炭炉,却是十分温暖,沈莺正坐在琴案前,为我抚琴。她谈的,却是我教他的一支曲子,我不会抚琴,却还记得曲调,哼了几次,她便会了。  而今她抚琴,却是我在吟唱:“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胜谁负出天知晓。江山笑,烟雨遥……”这曲《笑傲江湖》,却是我原本最喜欢的一支曲子。此刻,我只把自己当做了令狐冲,而她,便是任盈盈了—只是她全无任盈盈的霸气,我虽无令狐冲的洒脱不羁,倒还算唱出几分沧桑的感觉。  和她在一起,是我最舒心的时候。我可以抛开那恼人的国家大事,一心只做一个热恋中的青年,虽然我现在看上去的年纪,已经是四十多了。  不过,四十岁的男人却又是最有魅力的。  然而,轻松开心过得总是那么快,那么短暂。  第二天的朝堂之上,我却再也没有那么轻松了。  这一天,我必须面对一大帮子的“好人”。  他们都是所谓的“国家栋梁”,甚至包括我一向引为股肱的苏威。  还有一些人,是我当了这一年多的皇帝还从未见过的,多是些爵位很高,退居二线,拿着高俸却不必干事的家伙,是从我还未曾去过的大隋名义上最高的政治中心—西都大兴赶来的。  这些人有些还在重要岗位上,许多却已经早就不掺乎国家大事了,今天却一起来找我,只为一个目的—让我也做个“好人”。  张须陀和窦建德是雷厉风行的,刑部和吏部的官员还没有到,他们已经在着手“反腐倡廉”了,等那些官员一到,张须陀那里已经收押了四十多个从县丞到太守级别的官员,而窦建德那里则是三十个,按比例还要高过张须陀。  本来,事情应该是很简单的,张须陀和窦建德也都不是蛮干的人,他们抓人,都是手上证据确凿了的,而其中有七八成的官,都够得上杀头抄家。  可是,越是应该简单的事情,越不简单。  这大隋的天下,继承的是北周,而北周又来自西魏,从西魏起,逐渐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政治势力—关陇集团,其中最显赫的,是“十二柱国”,要算起来,杨广他家祖上,在关陇集团最多算是二流角色,靠了他爷爷和父亲的努力,加上亲家独孤氏(十二柱国之一)的大力扶持,才算后来居上,脱颖而出。  可以这么说,这关陇集团,是西魏、北周、大隋三朝(甚至包括后面的大唐)立国的根基。大隋统一天下,虽然也吸纳了关东、江南的一些士族加入统治集团,但关陇集团地位却无可撼动。  并且,从东汉末年起,中国逐渐兴起了一股政治势力—豪门士族,到大分裂的南北朝时代,达到顶峰,这股势力,甚至可以达到不买皇帝账的地步。那时候,做官更多不看才能,而是出身。杨坚建立隋朝后,虽然采取了一些削弱士族的做法,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年沈子方的官做不下去,与其秉性有关,可是出身寒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官场上,密布的是比蛛网还密的关系网。  这些人要做“好人”,并且希望我也做“好人”,是因为被收押的官员,多半是和他们有着种种关系—兄弟子侄、门生故旧……或者干脆,他们就是“既得利益者”,贪着那些贪官污吏“孝敬”的银子。苏威也站在他们的行列中,是因为他一个故交好友的儿子,某县的“父母官”,如今也牵扯其中。老家伙还有廉耻之心,故而一直缩着脑袋不吭声。  内阁几个大员,倒有半数想着做“好人”,余者也多是骑墙,比如杨玄感,就是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反正他在内阁也是不大说话的。  相比之下,立场坚决地和我站在一起的,只有两个—民部尚书樊子盖、刑部尚书卫文升。  这帮人在朝堂上跟我磨叽了一个白天,也浪费我一个白天,下了朝还不肯放过我,想方设法打招呼递条子,目的只有一个:皇上开恩,就不要追究了。  为我解围的,还是皇后。后族里一个算是她远房侄子的,在江南某郡做了个郡丞,此次也在犯官之列。皇后知道我的困境,主动提出拿自家亲戚开刀。  于是萧郡丞成了第一个被处罚的—革职抄家,判徒刑三年。其实他的罪行,原是在可杀可不杀之间,我因为感激皇后,手下自然略松了一些。(隋律分死、流、徒、杖、笞五刑,三年是徒刑中最高的)  事情终于有所转机,但是要解决起来,却也并非易事,我不得不和他们相互妥协。结果,一干犯官只能从轻发落,只有几个罪行确实太大又背景不够的掉了脑袋,还有些判了徒刑、流刑,大多都只是革职罚款。  中国的老百姓是厚道的,只是如此,他们已经在感恩戴德了。我却心中惭愧—堂堂一国之君,却也有柿子专拣软的捏的时候。  我下旨给吏部:出缺的地方官,必须严格甄选继任者,朕会亲自考核。  其实天下的贪官多的是,绝非黄淮和江南。这次“反贪”,我勉强取得了这么一点成就,可不能轻易丢失。  顺便说说王世充,这小子虽然手段毒辣,却也算为国出力,倒没有被张须陀找到什么明显的劣迹,在江都的政声,也还不坏。

第三十章 初试新政
  我已经暗下决心,要进行改革。  在中国,最难的事情,便是改革。因为改革,就必须触动某些人的利益,而这些人,往往十分重要,甚至是你改革不得不依靠的力量。  我很清楚中国历代改革者的下场—商鞅变法,前后二十年,才使新法在秦国扎根,商鞅自己却落得个车裂的下场;宋朝王安石变法,虽然得皇帝大力支持,却终究没有成功,反被后世某些人评价:“不改要完蛋,改了完蛋得更快”;明朝张居正,生前显赫,死后却无比凄凉,被开棺戮尸;清代的“百日维新”,更叫人不堪回首。只有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的那场改革,取得不小成绩,但是直到我离开的二零零八,持续了三十年的改革也还在继续。  所以,我很清醒地提醒自己,不可操之过急。正所谓欲速则不达,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作为从一千多年后重生而来的人,我自然是懂得一些民主的。  不过我却未想对公元六一三年(阳历或者该是六一四年?我却不清楚)来一场民主改革。  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当然是大隋还不具备建立民主社会—不论是议会制民主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让生活在公元七世纪的人去理解什么叫做民主,是不可能的。  其实,很重要的,当一个人突然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让他放弃了,去革自己的命,实在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并且,对于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流落”至此的我来说,皇帝的权力,是我最好的护身符,也是我推行改革的依靠。权力,实在是一件有魔力的东西,只要一个人的智商不是太低,哪怕是放牛娃甚至最底层的乞丐出身,一旦拥有,都不会轻言放弃,而个把月下来,居然也常常无师自通地使的有板有眼。  总的来说,我对自己这一年多的表现还是比较满意的,即将到来的大业十年,确实称得上“形势一片大好”。  中国的古代,改革多是被叫做“变法”。不过我倒不想使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名称,凡事重实不重名。我要实行的,是“大业新政”。中国古代的皇帝,要实行“新政”,一般是要“改元”—换个年号的,我倒觉得“大业”这个年号,其实很不错。  我迈出的第一步,是决定大业十年开科取士,也就是所谓的“科举”。  其实中国的科举制度,正是从隋朝开始的,早在隋文帝杨坚的开皇三年(公元五八三年),开“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首开中国科举的记录。杨广登基后,更是在大业三年(六零七年)开设了“孝悌、德行、节义、操履”等十科,其中有两科,还是武举,并首创“进士”,确立了“依试策取士”的原则,使科举开始走上制度化。只是前两年,杨广一心都扑在讨伐高句丽上,以致有所荒废,而我这一年多来,因为缠身的事情太多,也还未曾顾及此事。  科举如果按现代的标准,当然是一种落后的制度,但是放诸一千四百年以前,它绝对是人类政治史上最具革命性的事件之一,它意味着,做官,不再凭借出身而是看重才能,普通人也可以有一条不需使用暴力就进入国家权力圈的道路,尽管这条路很窄。  我之所以选择科举作为改革的第一步,是因为我需要一批“新官僚”,作为协助我改革的政治力量,与那帮注定会反对改革的“旧贵族”抗衡。同时,启动科举,虽然是革新吏治的第一步,但我预期它遇到的阻力还会小些,因为在此之前,已经有大隋两代皇帝三十年打下的基础。  当然,我的科举是有变化的,因为我以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眼光,去看待科举,试图增强它的生命力。  我所设想的科举,名称远没有大业三年繁多,但涵盖的范围则绝对要广,包括文、武、农、工四科。  当然,从诏书下达,到科举举行,还需要时间,有许多工作尚待完成。  隋朝制度,把地方官的任命权收归中央的吏部,并且本地人不得在当地任职,任期三年,不得连任。地方官每年要到中央“朝见”一次,汇报工作,而皇帝还不定期派出专使巡视。只是这两年,由于同样的原因,已经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这样的制度,在公元七世纪而言,已经堪称相当完备,所以,在没有想好进一步的措施前,我也只是先重申这一制度,要求切实做好落实执行工作。  与此相关的另外一个内容,就是教育。说起来,中国的“官办教育”,在被称作一代明君的杨坚手中,不仅没有发展,反而有所退步,倒是杨广这里,还有些起色。我下诏在全国各县,均办县学,“天下七岁以上男童,无论贫贱富贵,均可入学,所需由官府负担”。各郡设立“郡学”,在县学读书满三年者,其优秀者通过考试可升入,不仅学费全免,还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分文武两科,没有升入郡学的,各郡仍有“育所”,县学读书满三年者可自由入学,五年内教授工农两科,仍免学费。全国选皇家行宫二十所,其中十八所辟为“学宫”,在郡学修学满四年,通过考试获得“秀才”的学子,可以升入学宫,仍分文武两科,待遇更优于郡学,吃住穿等日常所需,均有官府承担。在洛阳郊外的显仁宫开办“东太学”,学宫的学子修学满三年,通过“乡试”获得“举人”,就可到“东太学”就读,不仅学费、生活费全免,每年还可以得到一笔补贴。举人是可以参加科举的,中了“进士”就可以被得到任命为从七品县丞或者相应文武官职的机会,优异者甚至可以得到从六品的委任。即便没有得到进士,也还有排队等着被任命为从九品至正八品的机会。  在西都大兴附近的一处规模比显仁宫更大的皇家离宫,开设“西太学”,却是从“学前教育”一直到“高等教育”,专收贵族子弟,学费也是全免的,不过却需要自己承担生活费,当然,这也意味他们的生活标准可以比其他学校高的多,甚至带奴仆读书,反正不用花国家的钱,主管教育的国子监还可以从中稍稍捞些银子贴补。这些贵族子弟当然无所谓考试,所派的老师,比起东太学虽然出身显赫,实际的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差的多。西太学的学生读完书—如果他还可以读完的话—也可以得到一个“同举人”的名号,参加科考。  那些贵族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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