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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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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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次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也难怪,男人更多的是性的渴求,而女孩子总希望能守身如玉,这是同一份“爱”结出的两个完美的果实。何况,春妮才十七岁,情窦初开,还要绽放,还要绚烂,她不想这么美丽的鲜花还没有绚丽过就落英缤纷。那样的景色,也只有在自然成熟后才是美丽的。

  理解归理解,他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得到她。他甚至多次在梦里抚摸她光滑细润的身子,他的狂放和她的呻吟组成一曲美妙的乐章。一觉醒来,乐章寂然而灭,但春妮甜美无瑕的笑容更清晰了。他从心里欣赏她,敬重她,觉得她真是一个值得用心去爱的女孩子。而今,美景破碎,美丽的女孩将不知所属。他觉得心里空荡荡地,饥饿突袭而来。不,不是一般意义的饥饿,而是无法言语的形式上的饥渴。

  就这么带着哀怨和遗憾无声无息地走了吗?当挥手告别所有的一切,留下的也只是一地残损的回忆?

  他好想把设计过多次的梦想变成现实。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一下子龌龊起来,很快又自我安慰,或许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失魂落魄到如此地步,他还是觉得,没有性之爱是不完美的;而女孩子一定相反,认为清白女儿身才是纯洁的。

  不过他是真心爱她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整个思维都被她强占了。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思想里有她,他或许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爱情,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一个人,它之所以神奇,原因盖在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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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拥着,想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夜幕完全闭合了。林瑶觉得怀里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一个邪恶的精灵,她的外貌蕴含着变化无穷的魅力,她的身上,既有农家少女的纯美,又不乏高傲公主的华贵。他明明知道她会吞噬自己,也还是要不自觉地深陷下去。此刻,他好想好想提出来,与春妮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又担心一旦说出,连现在这份美好也会击破,那一个会愤怒地斥责他是一个色狼,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只能缄口,把渴望隐藏在心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春妮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柔嫩的指尖在他后背轻轻划过,性感的小嘴吻过他的耳垂,便不再前行。

  他感到颈项一阵痒酥酥的温热,耳边是春妮透着芬芳的呢喃:“林瑶,今晚,我要把我自己全给你。”

  
第七十章  激|情燃烧
还是那张小床,一样温馨而优雅的环境,不同的只是,一直,这里是春妮和毓秀戏谑的乐园,而今,不再是毓秀快乐的打闹,而是躺着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虽说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此刻的春妮,心里还是乱麻一团。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尽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蒙蒙,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的世界。那是世间永远也寻找不到的桃源,她愿意扑向那片美丽的迷蒙之中。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的贞操同样是爱情。如果不是这样的生离死别,她会让这一刻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而且还要精心挑选是欣赏朝阳还是观看落霞。人生不如意事十有###,看来,对自己而言,真的不能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神奇和美妙了。她又不断地自我安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一生无悔的抉择。

  她躺在林瑶怀里,轻轻吻去他眼角的泪花。这个男人,其实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男人,徒有一张冷酷的脸,却偏有一份温柔的心。或许,也正是那份冷酷,才让自己最终做了感情的俘虏,不用缴械,心已投降。她知道这些心理和行为在村民眼里是天大的笑话,会为所有人不齿,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为这个男人,更是为自己。她不想单纯为别人奉献什么,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奉献的同时也在获取,或者说奉献本身就是获取。她愿意为她喜欢的人奉献,同时从喜欢的人那里得到欢乐。

  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但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却不是花一样的年华。大人们的争斗,小孩子间的讥讽,在她心里埋下了人性可卑的种子。从李茂生到李有才,再从李有才到吕振山,所有这些她所熟知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只是把女人当作发泄兽欲的工具。而现在,他凝视着身旁这个男人,无助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那是一只待罪的羔羊,自己而成了拯救他的勇士。

  她有过美丽的向往,有时又觉得很颓废。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而她的枕下,却一直偷偷埋着一本《红楼梦》,诗词歌赋没学会多少,倒是记住了一句人生的谶语:“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人生无常,说不准哪天就完了。何况,活着,悲戚地活着的这些人,有什么意义呢?

  她不知为何要想这些,她也知道这样复杂的人生理念不该是这样一个女孩子所想。但她抑止不住自己不去想这些。毕竟,现在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甚至,比一般人走得更快更远。她想止住脚步,但已无法驻足。时间,已容不得她再徘徊,可以说,她已别无选择。她已经尝到了攀登的乐趣,而她知道,她就要到达爱情的巅峰了,那里会有最美的景致。面对诱惑人的美景,她要精心地品味,仔细地品尝。她不愿意只留下一床落红,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雕镂出最美丽的图案。她清楚,这事一旦传出去,在人们的眼里,自己就成了“破鞋”,甭说有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不嫁得出去还是个问题。不过,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的爱情王国里只容下一个男人,有过一个就值得了。她纯洁的初夜要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有这一个晚上就足够了。

  巧云姐出事的那晚,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她们说的话,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她迷惑地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正步娘的后尘?不管怎么,她认为,还好,娘还有过那样一段幸福的日子,要是从一开始就守着老木头,那才憋屈呢。

  她不愿想自己的将来,除不了愿意,就是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乃至全身都有小虫在嘶咬,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不是小虫,是那个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游弋。她全身上下像一团火,情感不可遏止地喷发了。随着一阵急促的颤栗,她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荡;不,是跳得更厉害了,她明显觉出胸腔似在擂鼓。她要窒息,要死去了;不,她只是觉得有一股强力在冲击着自己,说不出是什么位置,却让自己呼吸艰难。不知怎么,刚刚那么多坚强的信念在这一刻被冲垮了。她觉得身子在往下沉,一直往下沉,心内越来越空虚。她想控制自己,非但没能够,反而像银白的瀑布飞泻而下。她本能地抗拒了一下,又本能地迎合他。不用言语,无须表达。暗影里,她觉得骨头都酥软了。她的抵抗,她的迎合都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只觉得整个身子还在往下沉,沉到一个未知的所在,烟雨蒙蒙,繁花似锦。

  一切都在她的想象之中,一切又都出乎她的预料之外。

  她觉得隐隐有些作痛,但从未有过的快意让她脑海里混沌一片。她在快意与痛楚的交织里呻吟,在狂暴和摧残的沦陷中呼号。

  她明白围城最终被摧毁,委屈的泪水和着满足潸然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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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春情余韵
春妮没有回家,一早醒来,她轻轻吻了吻熟睡中的林瑶,留下了一张纸条径直返回了农场。十几里路,走得轻松又沉重。她觉得完成了一件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她想把那床落满粉红花朵的床单抽出来,但还是犹豫了,那一位正在一片艳丽的色彩中做着最美丽的梦。

  她本想到车站为他送行,待她醒来,意识到那将又是一次悲怆的离别,便又改变了主意。村里那么多乡亲,自己不能太疏淡,又不能过分亲热,反倒是以这种方式结尾得好。她为自己又采取了一次果断的行动而骄傲。

  是的,骄傲。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想,春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她的那些思想、行为是从哪里学来的?恐怕永远是个谜了。但我还是为她庆幸,为她祝福。我不知道将来的他们有没有结合的可能,但有这些,足以美好一辈子。

  来到农场,虽然地面还湿乎乎地,却聚集了一大片人。近前才明白,原来在开总结大会哩,而且台上发言的正是毓秀姐。她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昨晚的一切还在脑海里闪现,她觉得有些疲累,腹部一跳一跳地,有种微妙而奇异的骚动。她没有回到队列中去,而是直奔毓秀的宿舍,刚进门,就把自己扔上床,泪水像一条毛毛虫,顺着面颊向下爬行。

  她脑子里没有了时间概念,甜蜜、幸福,惆怅、落寞,揉合在一起。她仰躺着,把自己摆成一个标准的“大”字。

  她不明白,世间的这些事跟书上说的总是那么遥远,那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向往,在现实中也难以开花结果。她甚至记不清昨晚是怎么过来的,但她从林瑶那里感受到了女性的光辉和荣耀。一个男人的未来、希望、前途、远景居然是寄托在一个女性身上的。当时她听来觉得有些好笑,现在也不以为然。不过,她自以为的确是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件事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给将来蒙上了一层奇幻的色彩。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万里之隔的父亲和哥哥,而这些,比电影里的故事还要离奇。现在,自己又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她的心头一阵颤栗,母亲那是远在千里之外,而自己这些事,就在自己的家门口。要是……她不敢想太多,心突突跳得厉害。如果真的怀了林瑶的孩子,将来怎么办?会不会也要像支圣、李茂山那样被揪上台批斗?而且,像这种情况,一定会成了全村乃至全公社人的笑柄,会成为家族的耻辱。昨天,为什么没想到这些?都怨自己太草率了,都怨自己太过激|情了。只想到将来,没有顾忌眼前可能造成的恶果。

  她暗暗祈祷,不会出现危险,不会是自己想象的这种结果。但很快,另一种思绪又来缠绕着自己。林瑶走了,她不知道这是爱情的结束还是全新的开始。她盼望着这个社会好起来,不再有争斗。希望那个男人不是负心郎,会在安定下来之后把自己接过去,或者他重回秀水村,在农家小园里和和美美地过活。她不想制造什么千秋佳话,而是渴望实实在在、有条不紊的生活。人,没有一生的轰轰烈烈,自己需要的,也一样是平平安安。

  散会了,听上去吵吵嚷嚷。她觉得现在自己像个贼,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她也清楚没人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如芒刺在背,仿佛每个人都在用怪异的眼神看她。她打开房门,但没有出去。她想从人流里找到毓秀,可连她的影子也不见。

  她有些疑惑,毓秀姐明明看见自己回来了的。按常理,只要一散会,她会迫不及待地赶过来。噢,她又自我解释:毓秀姐跟自己不一样,她是带队的老师,一定还要商量一些别的什么事情。她又掩上门,恢复到“大”字形状。她突然觉得,这是一个特别舒服的姿势,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在这个普通的造型中显露无疑。这不光是一个简单的体态,而是全面放松身心的最佳形式。她的心又回到了秀水村,回到了林瑶身边。她想象着,这个时候,他该起程了,村民们正在为他送行。她甚至想象到了他在车厢里挥手的霎那。当他一觉醒来发现不见了自己,会是怎样的感受?送行的人群中少了我他会孤独难过吗?车站挥手的瞬间,他会期望看到我的影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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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说,这是一个注定伤痛的男人,他的生活已经给了他太多的磨砺,他能承受住命运带给他的一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可以坚强到勇于同悲惨的命运抗争,却经不起情感上一丝一毫的波折。

  正胡思乱想,毓秀回来了,没有她想象的欢快,倒是一脸阴郁。不过,还是绽露出笑颜上来拥抱了她,关切地注视着她的表情。

  “春妮,你不是说要去送他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又改变主意了。”春妮故作轻松,“我不想让车站那一幕太凄凉。我说过的,我受不了那些。”

  “小妮子,尽是歪想法。”毓秀勉强笑了笑,“这可是生离死别呢。到这时候了,还考验什么呀!”

  “才不呢。我就知道我们没有将来,还考验他干么啊?”春妮发现毓秀脸上隐隐有泪水闪烁。“毓秀姐,你怎么啦?”

  毓秀搂住春妮的肩膀。

  “我们女孩子,为什么就这么难?”

  这话正触到了春妮的痛处,陪着毓秀一起落泪。但很快,“扑哧”一下笑了。

  “或许,这样才是真感觉呢。”

  “瞎掰吧你!”毓秀也跟着扑哧笑了。

  “真的,毓秀姐,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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