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婢也想当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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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也想当主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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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榻上养了近半月,伤口处的疼痛感虽没了,可近日来却格外的发痒,若不是茗兰在边上看着,她定要忍不住拆了绷带挠上一挠。时下又进了七月,天气一日日躁起来,已经这样热了,竟还不许她睡凉席,胭脂有气无处发,即便是在屋里摆了冰盆,心口的一股躁意仍是难以消去。
    茗兰一见她蹙着眉头靠坐在床头,便知这位小姑奶奶定又是燥热了。
    她也不上前多话,自装着碎钱的匣子里摸出两个铜板儿来,转身去了厨房。
    厨房早得了世子爷的嘱咐,哪里又该敢额外收钱。茗兰为人仔细,晓得世子爷嘱咐了,可总是麻烦人家到底有些不好,同对方推了两下还是塞进了对方手里,不论多少,总归也算个意思。
    再捧着瓜果回房给她吃,见她吃了几块便收了手,茗兰不由道:“姑娘身上有伤,吃不得冰镇的,这些个虽不算冰爽,可也是放进井里浸过的,你不是闲躁的慌吗?何不再多吃几块?”
    胭脂自己拿了团扇慢慢摇着,天气热了,她索性将额发梳了上去,眼下坐在榻上不动,额上都起了层薄汗。
    按理她这身子本就体寒虚弱,实不该这样畏热才是,可这盛京不比她家乡汝州来得山灵水秀,这处冬日最寒,夏日又属顶热,下人住的倒座房本就是府上方位最差的一排房舍,日头明晃晃的照在瓦面檐壁上,自日头起来晒到日头西落,她便是身子再虚寒,也经不住这样燥热的氛围。
    胭脂没有理会她,她轻轻摆手,命她撤下去,柳眉仍旧蹙得紧紧:“也不知我何时才能下地,若再这般下去,想来我这处的伤还未好全,那处便又得发出病来。”
    “姑娘静下心来,俗话说心静则凉,姑娘便是太过急躁了。”茗兰道。
    胭脂闻言,不禁横了她一眼:“我哪里急躁了?”又道,“你快去看看世子爷回来不曾,若是回来了,便同他道我要被热出病来了!”
    这话哪里像个做奴婢说的?
    若说早几日茗兰必定没胆子去,世子爷每日那般多的正事需忙,哪里有闲情来搭理一个丫鬟?
    但相处下来这一段时日,她总算看出一点苗头,晓得这个胭脂格外不按常理出牌,在世子爷跟前更是娇气的很,偏世子爷每回做法都出乎她的意料,竟是格外的迁就于她。
    在她跟前伺候了近半月,几乎每日都能瞧见世子爷过来看她,世子爷一旦来了,她便识趣地告退出去,可即便人未在屋内看着,她亦能想象得出这胭脂是如何与世子爷相处的。
    茗兰心下说不出何种滋味,只晓得这胭脂定是祖上积了大德,这才能令世子爷事事迁就于她。她遵言出屋打探,回来时便道:“回是回来了,只眼下正在书房里,奴婢不敢近前搅扰。”
    胭脂往窗口望去一眼,见日头总算下了山,天色亦渐渐要暗了,烦躁一日的心这才松快不少。听了茗兰一言,心下亦是晓得分寸,便未再要求她去,只有些忧烦地耷拉了眼皮。
    茗兰见此,忙又上前道:“方才回来的路上,好似听见过个几日府上要去庄上避暑,想来同往年一般,去的人会不少……”
    胭脂一听,适才黯淡的眸子一下便亮了起来,咬住唇问她:“可是每年都要去的?老太太也要去?”她前世在府上待过四年,自然晓得老太太每年都要去庄上避暑,一去便是接近月余的光景,除开了老太太之外,还有一众小姐爷儿也跟着去,就连世子爷亦在车外护送着女眷,至于几个太太与老爷,则留在府上看家。
    “原就是老太太兴起的,自然是要去。”茗兰道,又是看了她一眼,“世子爷也要去呢……”
    她这话道出来别有深意,胭脂抬眸看了她一眼,佯作未听懂地道:“世子爷也去?我还当他不会去呢。”前世她不受主子器重,因此出府去庄上避暑这样的美差自然没有她在内,今世她在世子爷跟前伺候着,不知这回能否跟在他身边一道去?
    心里藏了这样一件事,晚饭时便没了胃口,草草吃下两口便让茗兰撤了下去。
    正要解衣由着茗兰替她擦一擦身子时,世子爷便过来了。
    胭脂赶忙拢起衣物,眼见世子爷身后还跟着一位女医,便知这又是来复查伤口来了。她巴不得早日好起来,因此对于来了大夫一事,自然是十分欢喜。
    女医复查伤口时,世子爷自然回避一下,待新又换了药包上,世子爷方才又进来。
    女医见他进来,便道:“伤口愈合的极好,大抵再过个五六日便可拆了绷带,届时就可沾水了,再将消除疤印的膏露抹上,持续抹个两三月,基本就可恢复如常了。”
    胭脂一听还有五六日便可沾水洗身子了便喜不自禁,不待世子爷开口再问,她便急急抢话道:“这几日伤口已经不疼了,那么可否下地走动?”
    “自是可以。”女医回道,“平日饭后走动走动无可无不可,唯独不能大幅度的动作,以免将基本愈合的伤口再次撕裂,情况便就不美了。”
    胭脂听了,自然点头道是。
    待女医离开后,胭脂先是看一眼世子爷,随即便对着茗兰道:“茗兰,快去将我今日的功课取来,世子爷要看呢……”
    世子爷哪里说要看了?
    茗兰见她这样没脸没皮的,面上神色却依旧不改,显然已是习以为常。转身走近小案上拿了一本字帖过来,送至世子爷手边,随后便识趣地退了下去。
    见她下去了,胭脂便抬眸看了世子爷一眼,观他准备在桌前坐下,便急着说道:“世子爷拿近些,奴婢也要看呢……”
    楼世煜行至榻前,还不待开口,手中字帖便被她一把夺了过去,看着她伸出芊芊玉手捂住上面歪歪扭扭的几行字,撅着嘴道:“奴婢许是这辈子也练不好了,白白浪费了世子爷的字帖。”
    小丫鬟语气懊恼又委屈,楼世煜暗笑一下,心道这字哪能是一日两日便练好的,他写了这近二十年才有这样的水平,更何况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小丫鬟?
    他道:“万事都不可急于求成,若是不能坚持没有毅力,你最好现下就放弃。”
    没听到想要的回答,反而听到这样一句,胭脂见他面色平淡,又好似有些不悦,便赶忙解释道:“奴婢省得了,再不心急了。”
    楼世煜点头“嗯”一声,道:“你伤势未愈,在此之前最好别再动笔,若是真无趣了,便先学着多认几个字,待你能下地了,我再教你如何拿笔写字。”
    胭脂一听,面上不由便微微发热起来,她原来连拿笔的姿势都未拿对,怪不得自个写的扭七扭八的,真是还未学走便想着学跑,实在是失了自知之明。
    “世子爷说的对。”
    小丫鬟脸都要埋进胸里了,显然是被自己羞成这样。
    过了一瞬儿,她又抬起头来,带着希翼小声地问他一句:“世子爷过几日要去庄子上吗?去做甚呢?好不好玩……”
    “护送老太太过去避暑罢了。”楼世煜回,并未显出不悦,“常在深宅大院里待着,偶尔去一趟乡野之地,自是有些趣味的。”
    胭脂听了,一双眸子便更是发亮,她虽生在农家,可因着爹爹的缘故与村上妇人们的闲言碎语,便少出门。更没有同玩伴们在山间河边嬉戏戏耍过,这回之所以想去,一则是因着想陪在世子爷身边增进感情;二则便是也想出府透透气,避避暑。
    小丫鬟仰着小脸,巴巴地望着他,楼世煜如何会不明白,因道:“左右行程预定在本月中旬,那时节你也能下地走动了,若是想去便一道跟着去吧。”
    胭脂未想他答应的这样爽快,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也不说话,只对着他抿唇儿笑了一下。
    她在榻上养了半月,日日好汤好水的养着,短短十几日的功夫,原本尖细的下巴上已经生出不少肉,便是气色也跟着养好不少。楼世煜对上她水盈盈的眸子,心思一动,不由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捏住她生出不少软。肉的下巴。
    胭脂一怔,一时没敢乱动,微垂了眼睫看着近在咫尺的手掌。
    世子爷的手修长好看,骨节分明,指腹上好似有着薄薄的茧子,她便是屏住呼吸,都还可嗅到几丝笔墨味,晓得这是在写字时留下的,她不禁忆起世子爷专注练字时的神态,心房一下就漏跳了半拍,微阖上眼睛再不敢去看。
    就在她心下紧张含羞的时候,世子爷便收回了手。
    他一双漆黑的眼目自她的下巴一路往上看去,见她双颊微红,眼眸不由就是一动,待再往上看,便是一双含情水眸,额发被梳起,露出白皙柔嫩的额头,楼世煜将她整张小脸再次打量一回,这回出口的声音微有不悦:“日后还是蓄起额发为妙。”
    胭脂原本还微红着小脸,待听了他这一言,面上便微微发白,嗓音有些低涩地回道:“奴婢省得了,世子爷既不喜欢,奴婢照做就是……”
    楼世煜不想他这样随口一句话,便使得她多心,不愿瞧见她这般,因又道:“你还年小,容貌却已是惊人,学着遮掩起来于你没有坏处。”
    他这话的意思便是日后不用遮了,更没有嫌弃她的意思,胭脂心里反复分析了好几回,才确定他是这个意思。只要他不是厌恶自己的容貌,她便放心不少,心里亦是渐渐好受起来。

  ☆、第24章 二十四

到了启程这一日,天色未亮胭脂便起来了,不为别的,便为了好生装扮一番。
    小屋内点了烛盏,黄蒙蒙的光打在面上,更衬她姿容娇俏。眼下。身边虽多了个茗兰在伺候,可每日穿衣打扮多还是她自个在亲力亲为,不是她信不过对方的手艺,而是她心下总觉着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因而除了梳头之外,修眉画眉皆是自己在做。
    她的首饰匣子里不缺那些个流光溢彩、晶莹水闪的物什,有些是主子赏赐下来的,有一些却是底下巴结她的丫鬟送给她的,因此七七八八虽然多,却都不算精致名贵之物,多是些做工劣质或生了瑕疵的才打赏给她。
    胭脂抿一抿唇,这些个她全都不爱,她才不愿捡别人用过的亦或是剩下的来戴。
    数日前世子爷才叮嘱了她,道是不爱她显露美貌,兼之自个如今还年小,容貌又生得格外娇艳,平日里装扮简单朴实都有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眼下若是再戴这些物什,只怕就要被人戳脊梁骨骂了。
    胭脂想一想,还是伸手拿起自个惯常戴的几朵素绢花,捡了朵最红的别在发上,对着菱花镜左右照一照后,眼睛便定在了眉心的那颗红痣上。
    她是晓得的,世子夫人眉心也有这样一颗红痣,前世她不知晓,还是今世初入府时自老太太嘴里得知,前后再一想,便也能猜透世子爷头一回见她为何露出那一副神色,想来就是因着眉心这颗红痣罢了。
    自昨儿晚上便欢喜地睡不着觉的人,今日早早起来了就开始打扮,这时间竟没了声响,茗兰不由心下奇怪,伸长了脖子看过去。
    见她正对着镜子发愣,茗兰便停下手中的活计,朝她走了过去,轻轻唤她:“姑娘,今日还需赶路,快些收拾罢。”
    胭脂早在听见她的脚步声时便回神过来,闻言,不免有些懊恼地抬起手,葱白的食指对着眉心处的那一点红狠狠擦了擦,道:“有什么法子将这颗痣去了吗?”
    显然是未意料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茗兰愣了一愣,随后反应过来才看着镜子里的她道:“这颗痣好看得紧,姑娘擦了它作甚?”
    她这却是实话,这胭脂生得肤若白雪,眸子湿亮,一张小口更是海棠凝露一般艳红诱人,本已是姿色出众了,恰巧眉心又生出一点红痣,但凡见了她的都要道这是锦上添花,又如何要将它擦去?
    “我现下看见它就烦……”胭脂没头没脑来这样一句。
    茗兰心下疑惑,嘴上却劝她若是当真不爱瞧见,便贴上额贴就是。
    听了她这一言,胭脂方想起来,忆起自个有好些花形的额贴,撕下一张只得指甲盖儿大小的额贴让茗兰帮她贴上。待茗兰帮她贴上了,这才凑近镜子去瞧,却是一个桃花额贴,粉艳的一朵小桃花贴在白皙的额间,倒也好看得紧。
    恼人的红痣再瞧不见了,又听了茗兰称赞的话,适才不快的情绪也跟着烟消云散了。自菱花镜前站起来,换上昨儿晚上便摆在床头的衣裙,对着镜子照了照,方偏头问茗兰:“可还看得?”
    她身上着的是件新衣,前两日才缝制出来的,料子亦是往日不曾穿过的好料子,又滑又凉穿在身上觉不出半点分量,就好似没穿一样。
    这样名贵的料子按理她一个做丫鬟的自然不会有,还是一月前自己替世子爷挨了一剑,老太太念她忠心,这才破例赏了她几匹好缎子。
    前段时日一直养在榻上,眼下好容易下了地,今儿又要出门,她便是忌讳的再多,可姑娘家爱美的天性却是难改,料子这样精美好看,除了这一身外还做了好几身放着轮流穿,只把茗兰心疼得不行。
    道她如今还在长身子,做得多了只怕到时还未穿几次就要穿不得了,胭脂当时听了,仍旧没有犹豫,一口气做了好几身新衣出来。
    她正对着镜子照,边上茗兰亦是在瞧她,见她小小年纪便已是曲线玲珑,藕荷衫子底下两团鼓鼓的圆肉已是不容忽视,偏上回给她量身裁衣时,问她可要放个一两指的宽度她还不肯,现下好了,穿在身上紧紧绷绷的,好似动作一大就能给撑破一般。
    茗兰暗地里皱眉,嘴上却顺着她回了话。
    又想府上哪个敢这般穿法,便是小姐奶奶们都没有过,就怕落下个不庄重的名声,偏这一个胭脂处处与别个不同,也不知她今日这一身出去了,被旁的院里的主子瞧见了又该生出怎样的风。波来。
    胭脂一见她神情,便知这是对自个不满。她撇一撇红唇,满不在乎地自己束腰,镜子里现出个前。凸。后。翘的玲珑曲线,才算满意的离开。
    此番跟着去庄上,并非一日两日就能回来,因此她便带了几身换洗衣物,并每月的月钱与几样值钱的首饰装进包袱里,其余就再无他物。
    待她将自己收拾妥当,来至世子爷房前时,却被告知世子爷早已起身出房了,兴许是去了老太太的融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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