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的确是非去不可的原因。
只见十九用上下而求索的目光看着宫月,他说:“书仙老人避世多年,居处定所鲜为人知,宫月兄之神通,十九佩服。”
宫月卖弄虚伪的礼貌,谦虚道:“哪里哪里,十九贤弟与魔君如出一辙的音乐造诣,才叫月佩服得五体投地。”
明明是恭维的话,却总觉着有些变扭,有佩服就藏在心里,用不着说出来嘛。
不想去商丘,有一半的原因是害怕遇上宫沿,另一半是害怕遇上宫家庄的人。总之住在商丘的妖魔鬼怪差不多都搬家了,如今我是主动送上门的猎物,我可以想象得到如饥似渴的宫氏一族猎妖师们将我生吞活剥的场景,万分血腥。
然而孰轻孰重我还是能够衡量的,去商丘可能会死,不去商丘是肯定会死,所以倒不如死在商丘,至少还能再见宫沿一面。
既然决定去商丘,那就该收拾收拾行礼,然我们的行礼都在长宣王府,因此我们快马加鞭日夜兼程赶回了南厢小筑,顺便听了古钰审理案件的经过,以及观看了他有朋自远方来不亦厌乎的表情,对此我们决定在王府多住几天气气他。
蒜苗替古钰招待作为长宿之客的我们,我看他不像昔日那样龙腾虎跃,顿时忧心不已,摸了摸他的额头,怀疑他是生病了。
我说:“有病得治,找花神医瞧瞧是多么方便的事情。”
蒜苗驼背似的把腰弯得更低:“哎,哎!人都不在了,瞧什么呀?花神医早就离开王府了。”
也对,堕仙也是个仙,花游谷肯定不甘心做一辈子王府医师,他不是非重病不医治的嘛,没准又找疑难杂症去了。
蒜苗说:“秀色可餐的花神医跟着一个女人跑了!害我负责追他的时候被百年松的树枝绊了一跤,闪了腰。”
虽然跟我的想法有些出入,不过:“英雄难过美人关,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蒜苗话痨的性子被这次的腰闪磨平了,才聊了这么一会儿便匆匆告辞离去,我收拾行礼时感慨万千,一不留神就有玉佩从包袱里掉下来。
青绿的玉佩?哪里来的?
虽有些陈旧,不过还是很好看的。
听说王府后院枫叶林里的枫叶红了,偶尔会飘落几片,宛若天际的红霞倾泻而下。我抱着无事可做的心态,又出于丫鬟们夸大其词的赞美,脚丫就踩到了这片传说中的红叶基地。
景色是美的,可我不会文人那样用赋诗来怡情,对于琴棋书画皆不通读的我来说,只有找棵树坐下咬苹果能表达自身看好这片红枫的情感,于是我便这样做了。
而正当我将咬下可口的水果时,脑袋被东西砸弯,两颗门牙撞了下手上的苹果,苹果屁颠屁颠滚落得无影无踪,头上掉下一本名为《金匮要略》的书。
“喂,楼下的,书掉了,帮爷捡起来。”
树杈上躺着一个人,怡然自得的样子,懒散得让我差点没能认出这位燕国国君凌云。
我捡了书递给他,他一把夺过,将书摊在脸上遮挡阳光,惬意呼呼大睡。不一会儿,他又一把推开了书,乱喊乱叫:“都是你,害爷睡不着觉!”
昏君发火了,百姓斗不过州官,能溜就要赶紧溜,所谓眼不见心为净,我走总不会再碍到你吧!
“站住。”凌云从树上跳下,诡异地叫住我。
我不过是想借树荫啃个苹果,错哪儿了?怎么这样都要遭罪?
“这样,都不生气?”他说。
“……”原来不是兴师问罪,我大松一口气,“有什么好生气的?你掉了书,我捡回来还你便是。”
“你倒是好性子,可惜不是王宫里的娘娘。”
“谁说好性子的姑娘就非得嫁给你呀?”其实我性子一点都不好。
“原来你知道。”他轻轻撇嘴一笑。
我问:“知道什么?”
“知道爷是燕王宫里的王。”
“那只能说明我见多识广。”其实我心里是这样想的:的确是王,只不过是个囚笼里的傀儡王,还是个酒鬼,还是个昏君。
“爷从未见过你,待会儿走的时候记得把名字留下。”凌云伸手指了指我腰间的玉佩,“你见多识广,定也知道这玉佩的来历了?”
青绿色的龙纹玉佩,好像是某日自己捡回来的,只不过忘记了找失主。
我说:“当然知道,它来自长宣王府庭院假山附近的土地上。”
“差不多,”凌云点点头,“确切的说,它来自燕国国君的腰带。”
“说了这么多,你直接说要拿回这块玉佩不就好了?”我将玉佩递给他,“还你。”
他推开我的手:“不必了,既是你捡到的,那就归你了。爷要再睡会儿,你赶紧走吧。”
“行,我叫容馝华。”
我想,一个名字换一个玉佩真是赚到了。
离开王府之前,我曾再一次来过这片枫叶林,并在树下啃完了一只苹果。其实我觉得没喝酒的凌云,还是不错的,也许有一天,他能将昏君的昏字去掉。
第三十八章 煞女无残
据说蓬莱仙岛每隔十年浮现海面一次,很不巧,我的魂魄在十年前流浪到了那座仙岛,于是与人世隔绝了整整十年,令容泽怎么找都找不到。而今年冬日的腊月十三,仙岛将再次降临人间,这是近十年内唯一能够通往蓬莱的机会。因此我们必须在三个月内往返商丘,修好破碎的仙冥神镜。
关于蓬莱,听得最多的就属蓬莱仙君青冢。从我的太太太太太爷爷起,蓬莱仙君的传记便已耳熟能详,可见他已不是一般的年老。青冢本非仙族,原不过是亡灵坟墓所汇集成的阴物,经千年幻成人形,历万年修得仙果,现接任蓬莱第二十七代掌门已有千年,是为数不多的妖仙。
听宫月说,书仙老人与蓬莱仙君私下交情不错,王母娘娘曾在蟠桃会上以伯牙子期与他二人作比。但论为知音,也不过是他二人趣味相投而已。
经过半日御剑,我们找了一条清河落脚,洗了把脸,灌了一葫芦的水。
我无缘无故在这空旷之地大声喊叫了一阵,原来的好心情变得更加舒畅,只是在一旁灌水的宫月嫌弃的捂住了耳朵,对此我只装作没瞧见,对着他的耳朵又是一阵叫喊,眼前这对耳朵被震聋才好呢!
十九拿着一封信过来,信是交给我的。他说:“国君给的信,说要阿容亲启。”
宫月瞪着我,我白了他一眼,接过十九给的信,拆了信口,取出的又是另一封信,又拆了口,里头还是一封信,接二连三之后,终于看到了卷纸,却是一张空白无字的纸。我气愤地将信纸揉作一团,抛到河中:“好你个凌云,敢耍本小姐,等我着空看我怎么收拾你!一国之君了不起吗?酒鬼、昏君、死凌云!”
“积点口德吧大小姐!有你这么恩将仇报的吗?”宫月拿着葫芦指我。
“我骂他关你什么事儿?”
“当然与我无关,”他说,“只是你别忘了,腰上的青龙玉佩是谁送你的。”
“是凌云……”我脱口而出,才发觉天大的不对劲,“你怎么知道?莫非那日……”
“那日王府后院的枫林长得这么好,不躺上片刻岂不可惜?”
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到是躲得好,偷听这么长串的墙角竟还没有露出马脚。我道:“偷听墙角算什么英雄好汉?”
宫月摇了摇食指:“非也,月只是卧睡在树上,碰巧该听的都听了,不该听的也听了。”
我自知占不上口舌之利,于是乘他不注意推了他一把,河中“扑通”一声,激起鱼眼般的水珠。本细想着宫月从水里爬起朝我一番叫骂,结果却是一沉沉到底,去不复返,出现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情况。我耐不住等在岸上干着急,脱了鞋袜跳下水去,我前脚刚入水,十九后脚就跟了上来。
等我跟十九都浸湿了,宫月这厮才从水里露出面来,怀里外加了一位清丽的呛水女子。
救人要紧,我便咽下了骂人的口水,率先爬上岸,捡了些柴火。宫月将那女子救到岸上,正准备用双手按住她的胸口,好叫她咳出呛进嘴的河水。
“停!”这样成何体统?于是我自告奋勇,“放着我来!”
宫月识相退开,潇洒地甩了甩湿漉的双手,丝毫不留恋这叼到嘴边的豆腐。我接了他的活儿,成功抢救回一条人命,昏睡的女子很快转醒,先后将我们三人瞧了个遍,淡定到仿佛失足落水的是我们,救人的才是她。
“你没事吧?”见她不说话,我硬着头皮找话跟她说。
她抬头看我,却依旧一言不发。她的唇轻轻抿动,宫月突然伸手将我拉到怀里,一根细小的银针从她的嘴里射出,自我眼前飞过。若非宫月救我,我的喉咙定要留下个窟窿。
十九掐住她的脖子,捏碎它就如踩死一只蚂蚁般容易,可他迟迟没有下手。十九的眼神狠厉了片刻,开口道:“我们好心救你,你就是这么报答恩人的?”
濒临生死,至少也要垂死挣扎一下,可在我眼前的这位女子完全丧失正常人该有的自救功能,依旧淡然处事,不言不语。当初百里惠都会用弥天谎言哭叫求饶,眼前这位却什么也不做,一副死就死,活就活的心态。
身旁草堆瑟瑟响动了几下,三只豺狼妖窜出草丛,目标是十九手上的女子。
她看了三只豺狼一眼,右手快速扬起,掷出三枚整齐的梅花镖,正中妖狼咽喉。地上顿时多了三匹狼的尸体,十九的手依旧掐着她的喉咙。
宫月松了拉我的手,对十九说:“放开她吧。”
十九不依,又加了力道:“她想伤阿容,怎么能放?”
宫月说:“那你就杀了她。”
这样下去两人就该杠上了,我朝两边各自摆手道:“行了行了,听我的,一个闭嘴,一个放人。”
十九刚松手,那位女子自己站了起来,踉跄了几步,葱指掩上右肩,有血液自指缝溢出,无力之下单膝着回了地面。
宫月朝她走去,提起衣袖,伸出一只手,似要拉她起来。然孤傲如她,宁愿坐在地上,也不愿接受宫月的帮助。她看着他,终于开口:“别以为救了我,我就会感激你们。”
宫月道:“你这人好倔强,难道你不帮人,就不允许别人帮你?”
她冷笑:“你要帮我,又可知是否帮得了我?”
“你且说说你的难处。”
“天狼殿的狼母要抓我,你能护得了我?”
“狼母……”宫月的目光看向了我,十九的目光也瞅了过来,四只眼睛令我招架不住。
又是那只该死的母狼,没见过一次面,却碍了我们两次。狼母之女百里惠我是见识过的,她们也是朝着神女之魄而来,早晚免不了要恶斗一场。我一时意气道:“姑娘放心留下,看我们能不能保护得了你。”
她顿在原地,又开始不发一语。
宫月率先问道:“姑娘如何称呼?”
“无残。”
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我联想了很多。“无残”二字能延生许多寓意,比如世间没有残酷的杀戮,又如残忍之事从此消失不见。听无残自己说,她本没有名字,也从未想过要个名字,她的煞气很重,走过的地方寸草不生,染指的花草腐谢枯萎,与自己相关的亲人或是友人,都逃不出早赴黄泉的命运,所以她为自己起名无残,只希望自己不再枉害无辜。
无残,拥有悲伤过往,又有悲伤未来的女子,她曾当着我的面问过一个人:我们的相遇到底是偶然,还是因果?
第三十九章 商丘芒砀
芒砀山气势磅礴,谷地绿茵葱翠,虽已入秋,依旧是一副百花争艳之景,清泉直泻,旷野林间令人怡神静气。
无残虽跟着我们,却一句话都不说,其实只是个闷葫芦,看起来却像个哑巴。黑色的衣着如同漆黑的夜将她包裹,黯黑色的斗篷刮过道路边上的花草,她走的每一步路都非常小心。
“前路的妖气很重,还要继续走下去吗?”无残的脚步突然停下。
宫月不以为意道:“可能是来寻仇的,不用管。”
也许是因为事不关己,己不忧心,我对前路是不是有妖孽横行并不是十分在意,宫氏一族境内,妖魔鬼怪都是浮云,很快都会身首异处。所以百年来,商丘一直稳坐燕国百姓心中最属意之地的宝座,无人撼摇。
远处一道炊烟燃起,总以为世外高人不食人间烟火,现在看来不过是人们心中所想罢了,即便是神仙也有嘴馋的时候,不然王母娘娘种那么多蟠桃做什么?老龙王也不会有不给贡品不下雨的念头。
“还是快叫你的狼滚开,否则姐姐我可就出手了?”
“呸!你当姑奶奶我怕你不成?”
好不容易进了谷底,却在半道上被挡了去路。
两个人,三匹狼,挡路的本领比天石还高强,不用学山贼喊此路不通,就霸占了整个路口。
依身形来看,那争吵的两人分明是红艳跟百里惠。
“小丫头片子,既然已经口出了狂言,就别怪姐姐伤你。”红艳一挑青眉,将梅花折扇一节节展开。
百里惠轻蔑一眼撇过头去,正巧看到作为行者的我们。她身边的三匹狼丝毫没有因为与故人相遇而懈怠,绕着红艳踌躇着步子,仿佛认准了大敌。
百里惠对红艳说:“本姑奶奶见到了要找的人,也就懒得再跟你抢道。这条路就由你先走吧!”
红艳侧过脸来,唇角添上深深笑意:“不急,我得留下看戏,一定很有看头。”
“姑娘有意捧场,我等却没有彩头可以给你。”宫月上前几步,有意掩住身后的无残。
于是我猜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狼母为了抓无残派遣百里惠凭借狼的嗅觉找到了这里,却正好迎面撞见魔界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