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血社”
1834年成立于美国拉特格斯大学,“牛血社”是一个与“骷髅会”有着许多共同之处的老牌大学兄弟会。每年,“牛血社”成员都会挑选出12名新生,邀请他们在来年加入“牛血社”。被选中的新成员必须对其母校的主要竞争者普林斯顿大学实施一系列别出心裁的恶作剧,以证明他们的忠诚。
他们最著名的一次恶作剧发生在1875年,那一次他们偷走了普林斯顿大学校园里的一尊加农炮。“牛血社”的成员里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弥尔顿&;#8226;弗里德曼,美国前副总统加勒特&;#8226;A&;#8226;霍巴特;以及美国联邦调查局前局长路易斯&;#8226;佛瑞。
轶事秘闻:“牛血社”是目前仍活跃在拉特格斯大学的最古老的秘密社团。
0“骷髅会”
它可能是世界上最神秘的大学兄弟会组织。“骷髅会”1832年成立于美国耶鲁大学,成员中包括不少美国影响力最大、最有权力的人物。2004年美国大选中角逐总统宝座的布什和克里都曾经是“骷髅会”成员。这个组织又被称为“死亡社”,该社每年吸收15名次年就要毕业的高年级学生,并要求他们发誓严守社团秘密。
最受“骷髅会”青睐的新成员通常来自与“骷髅会”有长期关系的家族,而他们本人应该精力充沛、足智多谋、有政治野心,最重要的是能够为了社团讳莫如深的“共同目标”放弃个人的独立性。他们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之大使得有些人认定“骷髅会”实际上是操纵美国的幕后力量。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15
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
货币战争注:《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在美国是一本相当畅销的书,作者本人就是基辛格“石油美元回流”政策的主要操盘手,他所提供的信息的可信度极高。本书将在第8章谈到这本书和“石油美元回流”的问题。)
书摘连载《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
作者:珀金斯
文章来源: 乌有之乡
《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 题记
内容简介
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惊悚小说的写作手法,以内幕知情人的身份,讲述了一个个真实的、具有影响力的、有启迪性的故事。书中披露了“美国援助”背后的真实企图、美国“经济杀手”的真实面目。这本书是约翰&;#8226;珀金斯以小说形式写成的自传,也是他的自白书、忏悔录,使人眼界大开。
该书以时间为序,讲述了约翰&;#8226;珀金斯如何从一个为帝国效忠的仆人,蜕变成一个为受压迫者的权利积极奔走的人。他曾被美国国家安全局秘密招募麾下,为一家国际咨询公司工作。他的足迹遍布全球许多角落——印度尼西亚、巴拿马、厄瓜多尔、哥伦比亚、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其他一些对美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家。他打着要让这些国家摆脱贫穷的旗号,实际上肩负着为美国推行公司王国(政府、银行和企业的联盟)政策的重任——这项政策疏离了许多国家,从而最终导致了9&;#8226;11事件的发生和反美情绪的高涨。
珀金斯的故事道出了他和他的同事——那些自称经济杀手的人所做的一切及其产生的结果。书中讲述了他如何实施他的一个阴谋——将数百亿美金的石油巨款从沙特阿拉伯转移到美国,并且增进了信奉###原教旨主义的沙特阿拉伯议会与几代美国政府之间的友谊。另外他还举出了“经济杀手”和 “走狗”在伊拉克彻底失败的例子。萨达姆民族主义情绪强,“经济杀手”不能成功。他身边警卫严密,而且有许多替身,美国派出的“走狗”无法辨认真假,暗杀不成。最后美国政府只有用战争把他赶下台。珀金斯说,如果萨达姆听美国的话,那他不仅会稳如泰山,而且会得到美国更多的武器援助。
珀金斯揭开了近代历史上几起重大事件背后的秘密——这些事件均由美国帝国主义所控制——例如伊朗国王的倒台、巴拿马总统奥马尔&;#8226;托里霍斯之死以及美国入侵巴拿马和伊拉克。
作者在结尾中说:“我们生活在谎言之中。”由于美国可以任意发行钞票,它就有钱让“经济杀手”去贿赂他国的统治精英,先使他们背一身债,无法偿还,再用讹诈的方法使他们为美国战略利益服务。
《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这本不少人劝告珀金斯不要继续写下去的书,揭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系统的内部运作方式。全球化在这个系统中不断酝酿着,然而其结果是让地球上无数人陷入贫穷。该书为创造一个充满正义和同情的世界,为在安全的前提下真正实现“美国梦”带来了新的希望。
《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 题记
作者介绍
约翰&;#8226;珀金斯,美国人,他是一个非常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约翰&;#8226;珀金斯在生活中担任过四种角色:经济杀手、一家能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本地文化专家兼萨满教徒,以及教师兼作家。
1967年,22岁的约翰&;#8226;珀金斯就被国家安全部门的一位高官看成发展对象。大学毕业后就被派驻国外服务。美因公司负责为世界银行审批贷款的副经理开始和他接触。公司深知他的志向与弱点,派了一位年轻、漂亮、老练的工作人员引诱、动员和训练他。1971年,他终于同意到国外当经济杀手,但公开身份是公司的经济学家。
作为一个经济杀手,他足迹遍布世界各地,亲历和见证了现代历史上最富戏剧性的事件,包括沙特阿拉伯洗钱风波、伊朗国王的倒台、巴拿马总统之死、美国入侵巴拿马以及其他导致2003年伊拉克战争最终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这些事件在书中都有记述。
1980年约翰&;#8226;珀金斯创立了美国独立电力公司(IPS),在他的领导下,该公司成为行业的领头羊。1990年他卖掉了IPS,他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为原著民争取权利以及环保运动的拥护者。其间,他写了五本有关本土文化、萨满教、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的书籍,被译成多种语言出版,并创立了很多旨在改善环境、保留原著文化的非营利组织。其中一个比较著名的组织是“梦想改变联盟”(Dream Change Coalition),提出了“地球污染抵消租约计划”,该计划提倡以实际行动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帮助原住居民保护热带雨林,提倡“尊重地球”。
在美国“9&;#8226;11事件”发生之后,约翰&;#8226;珀金斯逐渐相信,自己有责任与大家分享作为内幕人所洞悉的有关美国政府、国际援助组织以及大型跨国企业的一切。他认为,就是这些机构,最终导致的“9&;#8226;11悲剧”的发生。因此,他终于下定决心完成这本书。
整本书弥漫着一种悔罪的情绪。最后约翰&;#8226;珀金斯在书的尾声部分写下了自己的忏悔,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他的祖国,对不起女儿,对不起全世界因为他和别的“经济杀手”的所作所为而受苦难的人,也对不起他自己。“我们已经进入了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不过,我们仍有机会提升自己的良知。”约翰&;#8226; 珀金斯决心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第1章 一个经济杀手的诞生
事情的开始其实很简单。
1945年,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我的父母都有新英格兰北方人的血统,他们严厉、守旧、坚定,秉承从几代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清教徒式的道德观。我的母亲后来成为一名中学拉丁语教师,而我的父亲则是一名海军军官。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的父亲在大西洋一艘油轮上当海军上尉,负责带领武装炮手班。我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市出生的时候,他还在得克萨斯州一所医院养髋骨的伤。我在1岁之前从未与他见过面。
后来他在提尔顿学校(Tilton School)教语言。提尔顿学校是新罕布什尔州郊区一所私立的男生寄宿学校。学校坐落在高高的山上,自豪地——有人说是傲慢地——矗立着,俯视着那个与之同名的小镇。这所在外人看来有点唯我独尊的学校,招收9~12年级的学生,每个年级最多招50人。这里的学生一般都来自布宜诺斯艾利斯(Buenos Aires)、加拉加斯(Caracas)、波士顿(Boston)和纽约(New York)的有钱人家。
我家里很贫穷,可是,我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穷人。尽管在学校当老师仅能得到一份微薄的薪水,然而我们生活的必需品:食物、住房、暖气、供水,甚至替我们剪草和铲雪的工人都是由学校免费提供的。从4岁那年开始,我就在预备学校的食堂吃饭,在父亲任教练的足球队里追着足球恣意奔跑,或是在衣帽间给球员分发毛巾。
这里的老师及其家属在当地人面前有很强的优越感,我曾经听到我的父母戏称我们是“庄园主”,管着那些下贱的镇民。我知道,那不仅仅是个笑话。
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都属于农民阶层,他们的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伐木工人和磨坊工人,他们都痛恨“山上的预科生”。于是,父母亲也不让我接近那些他们称之为“婊子”和“荡妇”的镇民家的女孩子。然而从一年级开始,我就与她们混在一起,我将我的蜡笔、笔记本等文具与她们分享。后来我还陆续爱上了其中的3个女孩子:安(Ann)、普里西拉(Prescilla)和朱蒂(Judy)。我很难理解也不能接受我父母的观点,可不管怎样,我还是听他们的。
我的父亲每年放3个月假,这时候我们会到爷爷在1921年修建的一座湖边小木屋那儿度假。这里森林环绕,晚上能听到猫头鹰和美洲狮的叫声。在这里,我们没有一个邻居,而我则是这个地方唯一的孩子。最初几年,我将树木当作是《圆桌武士》(Round Table)小说中的傲勇骑士或是想象成安、普里西拉或者朱蒂这些红颜知己(在不同的年份,把它们想象成不同的人)。我的热情就像骑士兰斯洛特(Lancelot)① 对格温娜维尔(Guinevere)那样浓烈,而且深藏不露。
14岁的时候,我可以免学费到提尔顿学校上学。由于父母的干涉,我不得不与小镇完全脱离关系,也不准再和那些老朋友见面。我的新同学们放假回到他们的别墅和豪宅的时候,我就自个儿在山丘上游荡。我看到他们都有女朋友,而且都是淑女,而我却没有。我以前认识的女孩子都是“荡妇”。我早就把她们抛诸脑后,她们也应该忘掉我了。我倍感孤独,而且极度沮丧。
我的双亲都深谙“控制”之道,他们说,总有一天我会因此而感谢他们,能有这样的机会是我的幸运。我会找到一个完美的妻子,一个能够完全迎合我高尚道德标准的伴侣。对此,我内心一阵激动。我非常希望有一个女性伴侣——更确切地说,我希望有性经验,而“荡妇”这个词听来是如此的诱人。
尽管我内心反叛,然而,我能克制住我激动的情绪,我力争出类拔萃,这可以让我从中获得快感。我是一名优等生,还是大学里两支运动代表队的队长,同时兼任校报的编辑。我要让那些有钱的同学羡慕我,让提尔顿学校永远以拥有我这样的学生而倍感荣耀。读高年级的时候,我获得了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的全能运动员奖学金和米德尔布里(Middlebury)学院的学业奖学金。我的父母希望我读米德尔布里学院,尽管他们知道布朗大学是常春藤名牌大###合会(Ivy League)的成员学校之一,但因为母亲毕业于该校,父亲也正在攻读该校的硕士学位。然而,我却希望就读布朗大学(因为我愿意当运动员,也因为这所大学在城里)。
“当运动员?要是你摔断腿了怎么办?”父亲问我,“我觉得你应该选择学业奖学金。”
尽管我心有不甘,但最后还是选择了米德尔布里学院的学业奖学金。米德尔布里,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放大版的提尔顿而已——尽管学校位于佛蒙特州(Vermont)的郊区,而不在新罕布什尔州的乡下。这所学院同时招收男女学生,绝大多数学生都非常有钱,可我是一个穷孩子,并且我曾经在一个没有女生的学校里一呆就是四年。我缺乏自信,缺乏跟女孩子交往的经验,自觉低人一等。我恳求父亲准许我离开这里,或者是让我休学一年。我想搬到波士顿去体验人生,当然还有女人。可他充耳不闻,还反问我:“要是我自己的孩子都不愿呆在这个学校里,我还怎么说服别人家的孩子来这里读书?”
于是,我开始觉得,人生只不过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组合。我们应对这些偶然事件的方式将决定我们的未来。而我生命中的两个最重要的偶然事件都发生在米德尔布里学院。一个是遇到了伊朗国王的顾问兼将军的儿子;另外就是邂逅了一位也叫做安的美丽女子——与我童年时的女朋友的名字一样,她后来成了我的妻子。
将军的儿子叫法哈德(Farhad),他以前是罗马的职业足球队员。他有很高的体育天赋,拥有一头漆黑的卷发,一双温和的胡桃色眼睛,还有着傲人的背景以及女孩子无法抗拒的魅力。他在许多方面都与我截然相反。我努力和他套近乎,并且赢得了他的友谊。从他身上学到的很多东西让我在往后的日子里受益匪浅。我遇见了安,尽管当时她正与另外一个学校的男生打得火热,但是她却并没有拒绝和我交往。一开始,我们之间维持着一种柏拉图式的关系,可她让我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真挚的爱。
法哈德怂恿我喝酒、参加派对,无视父母对我的教诲和严格要求。于是,我故意疏于我的学业,因为我要打断“学业”的腿,来报复我的父亲。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进而丢掉了奖学金。大学二年级的一天,当课上到一半的时候,我决定中途辍学。父亲扬言要与我断绝父子关系,法哈德却继续火上浇油。头脑发热的我一头撞进了校长办公室,于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