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极品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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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极品色女-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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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进城,就听到城内鼎沸的人潮声,我兴奋地带着包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看着城楼上方那三个气势豪迈的石雕大字“麟洲城”。
  我付给了马车夫双倍的包车钱,马车夫当即就走了,人家要养家糊口,去拉别的顾客,可不像萱萱我这么悠闲。
  我嘴角擒着一抹淡淡的微笑,跟着进城的人潮缓缓走进麟洲城大门。
  守城门的卫兵却突然拦住我,对我不停地上下打量,眼中闪着惊艳,“你是干嘛的?”
  我笑道,“来泡帅哥,哦不,是来泡妞的。”
  我这么一说,其他几名守城卫兵连同边上正要进城的老百姓都哄然大笑。
  要知道,萱萱我现在可是一袭帅气的男装打扮,当然要说是泡妞了。呵呵。
  “看你小子长得人模人样,读过书没?”守卫又开始发问了。
  看着其他进城的人潮,守卫都没盘问,单单问我,八成因为我长得太好看,他们无聊,朝我找乐子。


  谁让萱萱我穿着男装就是一潇洒的公子哥呢。
  我微微压低嗓音,声音显得略微低沉,却又带着好听的磁性,“官爷说笑了,小弟何止读过书,简直是才高八斗。”
  “你小子可真会自夸。”其中一名守城卫兵随手指着城门上方那硕大的麟洲城三个大字笑道,“你能马上作首诗,并且包含这麟洲城之名,我们哥几个就服了你小子。”
  “是啊是啊。”其他几名卫兵随口附和着,但他们认为这根本不可能的事。
  一些好事的人看这些官兵故意为难我,都驻足看热闹。
  我望了眼那巍峨的城墙,眼眸转了转,摇开折扇,潇洒一笑,淡淡吟道:
  初望麟洲城,满眼风光北固楼。
  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
  年少万兜鎏,坐断东南战已休。
  天下才子谁钞风流?张某。一朝醉卧美人怀。
  哗!四周喧哗一片,都在赞叹我的好才华,我不在意地笑笑,在那几名官兵佩服的目光中大步走入麟洲城。
  倏然,我感觉背后有道目光一直注视着我,我嘴角含笑,蓦然回首,笑容却僵在了脸上。
  第一卷  095章  逍遥任清风
  汗死!我居然看到了风挽尘!挽尘不是挂了么?该不会是大白天见鬼了把?
  我双手揉揉眼睛,再仔细瞧,是挽尘没错。
  风挽尘坐在一匹高大雪白的骏马上,英气勃勃。他一袭华丽的白色锦衣,腰间系着洁白绣金丝的腰带,在腰间正中央的位置镶扣着一枚漂亮的圆形扁薄翠色玉石,一身搭配得当的衣服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更加英姿勃发。
  他的头发整齐地梳束起,在后脑勺处绕出一个小髻,白洁的发带系在发髻上,风轻轻吹着,发带微微飘动,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清爽怡人。
  他的五官依然是那么白皙俊秀,绝色帅气,却又不失那股令人我见犹怜的风韵,只是他现在坐在高大的骏马上,又为他增添了几许威风凛凛。
  哇塞!帅啊,暴帅啊,帅得流油,哦不,说错了,是帅得发亮,我以为他早嗝屁了,想不到几个月没见,我的老情人风挽尘不但没挂,反而更帅了。
  我口水忍不住如清泉般狂肆滑落,干!好想操他!
  我与他大概隔了二十米远的距离,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视线在空中与我交汇。
  他的目光很灼热,是那种饱含兴味的眼神,很陌生,带着深深的惊艳。
  不用想也知道他是惊于我俊美的相貌。要知道萱萱我现在虽然穿着男装,我的男装装扮绝对是个帅到门的公子哥。
  对于风挽尘陌生的眼神,我没细想,光风挽尘没死的事,就足以让我兴奋异常了。
  我一把抹掉嘴角的口水,一脸的欣喜地小跑到他马前,抬手捉住他牵着驭马缰绳的大掌,颤抖地道,“挽尘,你还活着!太好了!你还活着!”
  我的语气带着微微的哽咽,心态异常的激动。
  ‘风挽尘’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他抽回手,一脸冷凝,“兄台,请自重。”
  我失望地收回小手,“挽尘,你说什么?你认不出我了么?我是萱萱!”
  “轩轩?可是取字‘如轾如轩’?”风挽尘挑起眉头,似乎是在记忆中搜寻者有没有我这号人物,最终,他无奈地轻摇了下头,拱手一揖,“在下楚流怀,与兄台素未谋面,兄台是否将在下误认为哪位故人?”
  我愣愣地看着‘风挽尘’,挽尘他居然不认得我,还说他叫楚流怀?连我名字中的‘萱’字都给他错理解成‘轩’,搞什么飞机啊?


  如果说是一个陌生男人的行为,还可以理解,因为‘萱’与‘轩’同音,这个‘萱’字通常是女人会取的名字,这个‘轩’字一般男人才会取的字。
  我细细盯着‘风挽尘’眸光,发现他的眼中没有我熟悉的那股感觉,有的是遥远陌生的距离。
  难道眼前这个酷似风挽尘的男人真的叫楚流怀,是我认错人了吗?
  可是一模一样的脸庞,风挽尘不至于是这个楚流怀的双胞胎兄弟吧?兄弟也该是同姓才对。
  想到此,我淡淡地问,“不知道楚兄可有相貌与你相似的兄弟?”
  楚流怀不解地看着我,随即否认,“没有。”
  不,他一定是风挽尘没错。搞不好,风挽尘因为什么状况失忆了。
  我跟风挽尘爱爱时,发现他的胸前有颗小痣,我只要把楚流怀的衣服扒掉,就知道他究竟是不是风挽尘了。
  呵呵,貌似我很 异想天开,对楚流怀来说,我只是个不认得的陌生人,而且我现在穿着男装,他以为我是男的,又在大街上,看楚流怀身后跟着几十名侍卫模样的属下,并且都骑在高高的骏马上,楚流怀的身份肯定不低,会让我当街扒衣服才怪。
  所以只好粘着他进房间扒衣服喽。当然,这要有恰当的时机。
  见我又开始发愣,楚流怀淡然地道,“从刚刚兄台所作的诗中可意出兄台姓张,又得兄台告知姓名。兄台是叫张轩么?”
  我本来想说不是,可全翔龙国的人都知道‘已故’的皇后名叫张颖萱,我要是把我的名字说出来,以我的才华在麟洲城搞不好很快就会出名,届时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就让他误以为我叫张轩好了。
  我轻颔首,“正是。”
  楚流怀眼中闪过一丝欣赏,“适才张兄随口所作的诗大义凛然,又不失风流尔雅,可见张兄是位风流才子。只可惜在下还有要事在身,若是张兄愿意,可来麟洲城内最大的朝暮客栈找在下,届时在下一定与张兄开怀畅饮。”
  “这样啊,好吧。我一定会去找你的。”我要查清你是不是挽尘,不去才怪。
  “即使如此,在下先告辞了。”楚流怀对我抱手一揖,骑着骏马潇洒地远去。
  看着楚流怀坐在骏马上渐行渐远的绝色背影,我第一次注意到,男人骑在马上是那么帅,尤其是帅得过火的男人更是酷得没天理,害我都花痴地跟着小跑了好几步。
  人家骑马,我走路,我当然没人家速度快了,我又不打算使轻功追上去,那样掉面子,多不好。
  直到看不到风挽尘,哦不,他不承认他是风挽尘,我应该称他为楚流怀才是,直到他的身影看不见了,我才缓缓回过神,却发现四周不仅我一个人在发花痴。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N名古代女人,有老的,有少的,都对楚流怀纷纷侧目,凡是楚流怀经过之处,皆引起女人驻足观看。
  靠死,管你是楚流怀还是风挽尘呢,反正你这么帅,注定是萱萱我的囊中物,这么帅的帅哥,我是不会便宜别的女人的。
  朝暮客栈是吧,既然在朝暮客栈能找到你,那我也住那家客栈去,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古泡仔的真理。
  朝暮客栈是麟洲城第一大客栈,我随便问谁都知道这家客栈怎么走。
  按着路人给我的方向,我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找到了这家外观豪华,客源甚广的客栈。
  大街上人来车往,{当然,这车指的是马车},人流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店主们有些忙碌地做生意,有些则热情地吆喝着。
  麟洲城哈哈哦热闹撒!
  我既然来到了麟洲,对这里的人文地理,自然事先做过一番调查。
  这儿的风景名胜,我没啥子兴趣,人嘛,我只喜欢对帅哥,而我,来这儿主要是被一个帅哥的名气慕名而来,那位帅哥名叫任轻风。
  听闻任轻风年仅二十四岁,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五年前,皇帝君御邪登基的时候就钦赐任轻风祥龙国第一才子的封号。
  任轻风深得皇帝君御邪的器重。可是任轻风却无心于仕途,皇帝不愿意放过如此好的人才,特赐封任轻风为逍遥侯,准任轻风不上早朝,不为常纲所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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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麟洲城属于逍遥侯任轻风的管辖地,换言之,在麟洲城任轻风的官最大。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听说任轻风是个绝世大帅哥啊。
  萱萱我玩了皇帝,玩过王爷,就是没‘操’过侯爷,姓任的名气这么大,我总该来尝尝‘鲜’吧?不然岂不是枉费了我自认是枚超级大色女。
  我站在朝暮客栈前,仰头看着店门上方那深黄|色巨大木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匾,是纯木制的匾,连匾的颜色都是纯天然的木头色泽,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字就是毛笔字写上去的黑字,匾额材质上好,做工细腻,上面的字体清淡如风,又不失温文尔雅,给人一种浓浓的书卷气息。
  朝暮客栈内客流络绎不绝,店小二见我若有所思地站在店门口,一脸客气地走到我面前,“客倌,您住店还是用膳?”
  我微微一笑,答非所问,“我敢肯定,在匾额上写这‘朝暮客栈’四个字的人,一定是满腹学识,相貌俊逸的年轻人。”
  这下店小二可好奇了,“这位公子,您光看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相貌么?”
  “不错,”我轻摇折扇,淡淡解释,“谨慎的人想写一组豪放的字怎么样都放不开。豪放的人想写一组四平八稳的字,就怎么都收不住。不信瞧瞧帐房里的先生,他写的字再潦草都是一个个正儿八经的,因为职业练就了他谨小慎微的性格,也因为有这样的性格他才会去算账目。简简单单一句话,什么样的人,就会写出什么样的字。”
  “哇!……哇……”赞叹声不断,我有根有据的说识,让四周不知何时渐渐聚满了人。
  其中一名掌柜打扮的中年男子叹服地道,“这位公子真是好学识,听公子一席话,胜读万卷书。在下乃朝暮客栈的管事,实不相瞒,这间客栈乃是逍遥侯任轻风所开设,此匾额上的字亦是侯爷亲自所提所写,其字含义不止晨朝与夕暮这么简单,客栈至今已开设五年,仍无人解出让侯爷满意的答案,不知可否向公子请教一二。”
  “这还不简单。”我先放下豪话,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不说出点名堂,不给人笑死才怪。要知道萱萱我超爱面子滴说。
  我在脑中迅速找到一首跟朝与暮有关的诗,先借前辈们的诗来蒙混过关吧,我潇洒一笑,朗声吟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尤其在朝朝暮暮!
  “真是好诗!这位公子才华过人,佩服!佩服!”众人中响起不断的叫好声,雷鸣般的掌声紧随而来。
  又是那道灼热的视线,我微微仰起头,毫不意外地在朝暮客栈的二楼看到了楚流怀那张楚楚可人的绝色的脸庞。
  他静静地斜倚在窗前,姿势优雅中带着些许的慵懒,他的眸光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神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仿佛我又见到了那个疼我,怜我的风挽尘,可是,他接下来却给我一个酣淡的笑容。
  说实在的,他的笑容很帅气,可是我的心头却一凉,这只是一个友好的,单纯地向我打招呼的微笑,不是曾经 爱我的风挽尘见我时,那种开心的笑。
  换言之,楚流怀的笑虽美,却让我感到陌生。
  我收回视线,刚要在众人佩服的眼光中踏入朝暮客栈,却硬生生地止住了步伐,因为我听到了一道好听至极的男声。
  “好个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是一道清润,温和如玉,给人一种尔雅飘渺的温柔男声。
  这清淡柔和的男声不似人喉咙里发出来的,反而像是随着清风徐徐荡来,令人心脾沉醉。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道,一个身穿一袭白色长衫的年轻男子向我走来。
  风,不用扬起,男子不快不慢的步伐竟给人一种飘然的感觉,飘然中,又不失沉稳,他的身材很清瘦,却又不让人觉得单薄,反而让人觉得飘飘欲仙的淡然。
  他的五官,白皙清俊,一双黑如子夜的漂亮眸子闪着云淡风轻的光芒。
  这个男人,完美得不像人,他身上那股淡雅的气质让人光是看着他,就觉得心旷神怡,全身舒畅。
  看到他的第一感觉,我以为,我见到了画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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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心潮,无法抑制地荡起了一圈一圈懒懒的涟漪,见到这样一个如诗如画的男子,我没有流口水,他那如仙般淡雅的气质,竟然让我觉得不敢亵渎他。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男人应该是逍遥侯任轻风。任轻风能得到皇帝君御邪的赞赏,相信绝非池中物。
  我完全有自信自己没有猜错。很自然地,我随口吟出了一首泡仔诗:
  麟洲逍遥侯,字云任轻风。
  鲜肤白如雪,帅颜若桃红。
  俊眉含山远,瞳眸韵星辰。
  身清衣袂飘,似见画中仙!
  这首诗是萱萱我原创的,这回灵感一上来,我就没剽窃人家前辈的诗了,呵呵,看来,我张颖萱还是满有才华滴说。
  当然,见到这么个淡若仙人的帅哥,灵感自然就冒出来了。
  四周围满了人,很安静,不知道是我的诗震惊了众人,还是这个美得如诗如画般的男子的出现,让众人自惭形秽到了不敢多发一言。我想,应该是后者吧。
  这个美得如梦如幻的男人停在离我三步远,唇角缓缓勾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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