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堑难劬Φ搅送砩暇头⒙瘫淅海乙淳褪且淮笕骸6匣⒑捅邮堑ジ苫ВǔJ堑デ蛊ヂ矶雷酝獬雒偈场J抢牵±潜壤匣⒑枚愿叮∠蟆⑹ā⒒ⅰ⒈⒐贰⒗恰⒚ā⑹螅桓龀砸桓觯桓雠乱桓觯桥鹿罚∥岵慌鹿罚蔷透挥门铝耍〉牵鞘且淮笕喊。绾味愿叮坑谢鹉兀∥鬟棸攵紫律碜樱战羰掷锏牧丁�
十几对绿绿的光点靠近了窝棚,西邨借着火光看清了,与邻居家的看门狗差不多,是狼!很多人是分不清狼与狗的。西邨见过的狗太多了,温顺的、凶恶的;一见人就叫的、见人不哼不哈的,都见过、对付过。西邨虽然不怕狗,但见来了一群十几只外貌与狗差不多的狼,还是吓得气都透不过来。他记起离家前父亲还说到的,狼和野兽最怕光,刚刚秦伯也说只要有火,就别怕,于是,他一面盯着狼群,一面弯下腰去从火堆里捡起二根着了火的树枝,在空中挥舞,想要驱赶狼群。
可是,这群饿狼蛰伏了一冬,而且在这方圆几十里内久未遇上过人,今天恰巧闻到久违的人味,勾起它们美好的回忆,引起干瘪强烈的食欲,循着美味追踪而来,岂能善罢甘休?在狼的脑海里,是分不清大人还是儿童的;分不清你是孩童、身上的皮肤滑嫩肉质鲜美而另一个是上了年纪的人皮肤皱褶人老不中用的,更分不清你是有文化有智慧的还是愚昧不谙世事的,在狼的眼睛里,凡是人,都是肉,都是它们活命生存下去的能源,只有一堆肉是多是少的区别,只有够不够美餐一顿甚至还有多余可以带回去给狼崽子分享的区别。
狼群对西邨的挥舞毫不介意,瞪着眼在观望、在思考、在等待、转着圈子寻找机会,就是不走,却也不敢靠近,围着火堆团团旋转,边转边朝西邨看着,愣是不敢靠近。双方对峙了好一会,西邨的神经绷得太紧,快要崩溃了。这时,一只狼朝北面抬起头,张开嘴,吐出长长的血红的舌头,露出尖利的牙齿,掉下一大滴一大滴口水,“呜——哇!”它突然间迅速地朝北面奔去。它嗅到了另一个更为诱狼的人味!好像比眼前的肉多得多!它们来的同伴太多,这一团肉太少不够它们分食,而且眼前的一大堆熊熊大火看样子烧到天亮都不会熄灭,如果挨到天亮,见了光明,那就白等白耗了!犯不着僵持,搞不好把性命都搭上丢在火光里!头狼跑了,其它的狼立即跟上,一起奔跑起来,消失在西邨的视野里。
“不好!是朝秦伯伯那边跑过去的!”西邨心里一惊,马上大声呼喊起来:“秦伯伯,狼来了!”
没有回应。也许秦人方离得太远了没听见,因为刮的是西北风,声音很难传过去。
不过半袋烟的功夫,西邨只听见“哇!”的一声惨叫,让他撕心裂肺。
一道光束撕开夜空,在黑夜的上空晃过一道道白线,射向窝棚。西邨看见了光点。“是秦伯的手电筒!”
“秦伯,快跑到火堆来!狼怕火!”西邨忘记了害怕,使尽身上所有的力气,朝着北面,对着发出光点的方向大喊。可是,在空旷的荒野,在呼啸的风里,这声音是那么的微弱。
“啊!”又是一声惨烈的嚎叫!是人的声音,是秦伯的嚎叫!狼群把秦伯包围了?咬着了?十几只饿狼啊!它们是不会轻易放弃这顿美餐的!饿了一冬天了,这方圆几十里还从来没遇上这么丰盛的美餐,岂肯放弃?
手电筒发出的光束在空中剧烈地晃动,而且仿佛朝火堆这边靠过来。可是,光束突然之间熄灭了!秦伯被狼扑倒了?被咬断喉管了?狼吃人是从前面扑向人,用冲力把人扑倒在地,然后撕咬人的喉咙,最后才开始享用美餐的。父亲说这就是“前怕狼、后怕虎”的原因。不知道秦伯你懂不懂?如果背对着狼,狼的前爪趴到你的肩膀上,你可千万别回头,立即用手里的牛角刀刺它!对,秦伯手里有牛角刀,还有带刺的耙子,可以且打且退,跑到火堆就平安了,就不怕狼了!可是,这是一大群十几只饿了一冬的狼啊!有在后面的,有在前面的,围着你,团团转,跟你耗,秦伯怎么躲、往哪里躲啊!冲得出狼群的包围吗?
“往火堆这边跑!秦伯,要不要吾来帮你啊?”西邨从火堆里捡起几根着了火的树枝当火把,离开火堆,朝北面跑去。可是,刚走几步,树枝上的火被大风刮熄了,周围一片黑暗。
再也听不见惨烈的呼喊,再也看不见手电筒的光束!这时候,西邨是多么盼望着能够听见哪怕是撕他心肺的嚎叫啊!他颤抖着踮起脚尖向北面瞭望,可是,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他竖起耳朵倾听秦伯的呼喊,可是,除了哀嚎的西北风,他什么也没听到。
西邨不知道,也看不见,秦伯在专心致志地核对罗盘与北斗星、寻找埋宝地点的时候,听到了人的呼叫——在这荒野里只会是西邨的声音,同时也看见了由远而近的绿光,渐渐地靠近了身旁,绿光光点立即围住了他,随后发出了能把他的苦胆吓破的嚎叫!他情知遇上了野兽,遇上了饿狼,必须马上脱身,跑向火堆。可是,他也明白,如果跑是跑不过狼的,而且越是跑,狼就越是紧追不舍。他打起手电筒,且退且照,用手电的光照射,用手中的刀吓唬。可是,手电筒发出的光是那么微弱,只照见饿狼那灰黄的眼睛,而且,照到前面的狼,围在他身后的狼直扑上来,他退,狼也跟着退,包围圈越缩越小。他不知道,这群狼在火堆旁已经费去了许多耐心,好不容易找到他这团肥肥的肉,勾起的回忆、吊起的胃口、引起的食欲越来越强烈,脾气越来越暴躁,早已等得不耐烦了。终于,秦人方被脚下的什么东西绊倒,倒进坑洼里,手电筒滑落在地。他是什么也看不见,四周一片黑暗,只见绿光朝他扑来。而饿狼们却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一涌而上,争先恐后地咬断了他的喉咙,围在四周撕裂他的衣服,用尖利的牙齿撕咬他的**,抬起头津津有味地咀嚼吞咽,摇头摆尾地对视,仿佛在庆贺它们的合作成功,相互赞赏人肉的鲜美。
地上只剩下一堆白亮的白骨了,觉着还没有吃饱的几只狼仍不罢休,伸出舌头舔着上面的血迹,再用尖利的牙齿咀嚼,发出“咔咔”的声响。
头狼是第一个吃饱的,嘴里叼着一大块滴着血的人肉,飞奔而去。一群狼紧紧跟上,还在啃人骨的狼立马叼起骨头就追。
狼群从火堆旁窜过,跑向黑暗。
西邨睁着惊恐的眼睛,看见了叼着肉、衔着骨头的狼。跑在最后面的狼回过头来朝西邨张了张它的血盆大口,仿佛是狞笑,仿佛是恐吓,仿佛是警告。不管西邨明白不明白,理解不理解,狼的这副模样能是感谢吗?
“完了!秦伯没了!秦伯被狼吃掉了!”西邨只觉得荒野越来越空旷,越来越恐惧,天旋地转,黑黝黝的天幕像一头巨大的怪兽压下来,张着比狼还要大的嘴,把他吞进去,咀嚼着。“秦伯,你回到火堆来!”他瘫倒下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耳边响起秦伯伯的声音:“坐在火堆边上别动,茅草烧完了马上再添!我找到了宝贝的地方就回来找你!”他一下子吓醒了,火堆里的茅草和树枝快要烧完了。“马上添!这群恶狼不会轻易走的,只怕还在周围打转呢!”西邨立即添柴,连搭起的窝棚也被拆掉,用来烧火。西邨坐在火堆前不敢闭眼睛,生怕一觉睡过去,火堆熄灭了,狼群再围上来。
火堆没有熄灭。火光照耀着西邨瘦小的身体、没有血色的脸。柴火一直烧到东方发亮。
天已经大亮,应该是出太阳的时候,可四周依然是灰蒙蒙一片。西邨怀着孤独、悔恨、悲凉的心情,一步步走向北面,寻找秦伯的尸骨。
一堆被饿狼添得干干净净的白骨散乱地撒在坑洼里。西邨经历了黑夜野狼的袭击,已经没了恐惧。他把狼吃剩下的秦人方的骨头捡起来,装进原本是秦人方准备包裹宝贝的黑黑厚厚的口袋里。四周是被狼撕咬破碎的衣服、满是污泥的手电筒、罗盘、小耙子、牛角刀,衣服的口袋里还有没用完的一沓子钱。西邨把这些东西收罗起来,放进包袱里。这个包袱与来的时候相比,除了少掉一些钱之外,多了秦人方的白骨。
“必须马上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西邨没有丝毫的犹豫,沉痛地背起包袱,朝秦人方被狼吃掉的坑洼地投去一瞥,沿来路越过山包,走下山去。
好在秦人方带足了路费,没被狼叼走。狼只吃人肉,却不识人用的钱。这让西邨猜想,秦伯在出发前也许预料到这趟出门与前几次一样会空手而归。这说明他对此行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只是想再来试试。他是等不及破解了八卦地图、有了绝对的把握再来起宝,他不甘心呐!可是,他哪里料到,他这次是有来无回,走了条没有回程的旅途,踏上了不归路,再也没有机会来了!宝贝的诱惑力太大了,迷了心窍,居然让他置生死于度外。
西邨没了“见市面”的**,更没了闯江湖的冲动,他要马上赶回家,把噩耗报告给小凤的娘。他直奔车站。
小凤得知爹爹被狼吃了,会怎么样?小凤娘又会怎么样?
小凤没了爹,今后怎么办啊!
可是,西邨怎么也想不到,更其残酷的危险埋在他返程的路途,他将经历又一次磨难。
多舛的命运!
人生本来就是一段荆棘丛生的旅途,是时刻需要博弈苦斗的。然而,对于一个刚过十一岁的儿童来说,未免太残酷了。
经历了磨难的西邨才懂得什么叫人生。
他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吃尽人间的苦。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 ; ;
第四十三章
东青来的李公安仗着公安的“行头”和身份是打算来捉人的,可是,徐雪森亮起自己的头衔,又临时诌了一篇连自己都觉得好笑的“官话”,居然把他给镇住了,不但不敢再提捉人的话,反而向徐雪森道歉,而且攀起朋友来。这使徐雪森猛然醒悟“头衔”——做官——的好处。
西邨娘在刘站长来通知的时候就不怎么赞成丈夫去当官。她知道丈夫的脾性,没有官帽的时候都是东帮西助的,解放前就是如此,也没见着发财,茅草房还是茅草房,现在当了官,还不是更忙了?那生钱的鹞子手艺还不给扔到了一边?扔掉了手艺,到哪里去挣钱翻房子?可是,她哪里拗得过丈夫?再说了,是刘站长极力撺掇的,刘站长总不会害丈夫吧?
徐雪森可不这么认为。他想,当这个芝麻都比它大的副社长,虽然看不到有什么好处,至少从目前来看也无啥坏处,况且又不是自己争来的,是人们硬是送上门的,不接白不接、不当白不当。自古以来,哪有当官的住茅屋、穿旧衣、吃糠咽菜的?拿了国家的“俸禄”,吃着“皇粮”,还怕造不起瓦房、盖不起楼房?否则,窑山的老梁、老马他们为什么革命?为什么二人之间相互攻奸、抢着当社长、当书记?肯定是为了一个钱字!有了钱什么不能买?楼房不能造?当!为什么不当?
有了这顶“乌纱帽”,也许还能派些别的用场,可以镇住、吓唬某些像李公安那样势利的人。还有,也许今后造砖瓦房的时候要容易得多,譬如选个宅基地、请帮工等等,肯定比不当官要容易得多,至少来帮忙的人肯定会比以前来的多,花费还会少,像宋树根那种不但不帮忙反而来吃白食的人肯定少了。还有最重要的,是让那个忘恩负义、连多年的老朋友都不认的老梁也领教领教,吾现在大小也算是个官了,虽然肩膀与你不是一般齐,可你也别想再在吾面前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再有,就是西村有些人再也不敢上门趁火打劫、顺手牵羊、敲诈勒索了。
徐雪森仿佛觉着自己一下子勃然长高了三寸,那些人得抬头看他了。于是,按照刘站长的吩咐,第二天他便去乡政府向守在门卫房里的文书“点了个卯”——报了到。
西桥合作社刚成立,没有专门的办公地方,因为刘站长兼任社长,他就在文化站辟出三间房子,一间是正副四个社长的办公室,办公桌也是从文化站抽调的;一间是几个工作人员和会计的办公室;另一间作为接待、开会和杂用。
刘站长是做过干部的,懂得干部得有干部的模样,总得配些“行头”,便从文化站少得可怜的经费中补贴三位副社长每人二块钱,让大家赶紧各自请裁缝赶制一身中山装,还给三位副社长配了一支钢笔和一个日记本子,以便开会记录及听到社员的反映把意见记录下来。
徐雪森是在上海滩上见过些世面的人,懂得“行头”对人的重要性。既然有了“头衔”,就得置备“行头”。舞台上奔来跑去、又念又唱的戏子,如果没有行头,谁知道他是什么角色?
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人靠衣服马靠鞍。同样一个人,换套行头,譬如穿上长衫、戴顶礼帽、脚蹬皮鞋、手里再持根文明棍、脸上架副让人看不清闪烁的眼神并防止被人一眼看透自己肚子里藏有诡计的墨镜——这在从前的上海滩那是随处可见的——,那一看就像个有钱有势的大亨,至少是大亨手下跑腿的、管事的之类;如果穿的是中山装,那给人的印象便是现代派有文化有地位有身份的公干人物,只怕还是个官呢。
在那时候,世人眼皮都很浅薄,只看皮相,不看骨相;只重外表,不看内在。上海滩一些落魄或者不安于现状的某些下等人,为了能被人瞧得上,能够混进某些人群混入某些场合,无论如何也得做身长衫或者中山装套在身上。这其中,有有衣无帽的,有有衣有帽却配不起皮鞋的,有有皮鞋却不戴礼帽而戴顶瓜皮帽的,不伦不类。人们就在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