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缘修道半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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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缘修道半缘君-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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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涵?!”众人皆是一惊,许多人哀声叹了一口气,只见这少年将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拂衫而起,缓步走到大厅中央,几个见过此人的男子不屑的瞪了谢涵一眼,只因这男人长得俊美无暇,个子算不得高大,却也算是七尺男儿,肤白胜雪,竟比台上的花娘还要嫩滑,一双细长的眸子有些勾人,粉红色的嘴唇总是轻挑着,让人看了不免觉得有些轻&浮。

    刚刚还在叫骂的胖子顿时没了声音,只因自己无论什么都比不上人家,而大厅中间这个一看便是个浪荡公子的男人正是宰相家的二少爷,名满长安的谢涵,谢二爷!

    “呵呵,在下不才,各位承让了。”谢涵微微抱拳,声音温婉动人,与此人的面容倒是十分相称,此时他眼中满是得意,今年的花魁再一次落入他的怀中,哪个男人能不羡慕。

    谢涵跟着月娘上了楼,里面是这间花楼最高级的房间,也是今日这位花魁的绣房。

    “公子请。”月娘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实则也是伸手要钱,谢涵连眼都没眨一下,从袖中掏出一张银票放在月娘手中径自进了屋子。

    月娘接过钱自是点头哈腰的走了出去,还顺便将大门关上。

    这屋子里焚着淡淡的兰花香,给人一种醉心的感觉,谢涵坐在桌边,听着帘子后传来的屡屡琴音。

    琴声毕,刚刚那个婀娜的女子走了出来,请了个安,道:“谢公子有理,小女子彩衣见过公子。”彩衣是从清倌一点点爬上来的,原先也是接待过这位谢公子,这次会选他只是因为此人虽然喜欢流连烟花之地却从未轻薄于她,每次来也只是听听曲作作画而已,毫无任何越矩之处,与他这风流公子的称号甚是不符,而且谢涵长得漂亮,又能有几个女人招架得住,所以彩衣才决定将初&夜奉上。

    “彩衣不必多礼,咱们也是熟人了,不必客气。”谢涵见美人如此娇羞也就不再客气,伸手拉住了彩衣的手。

    “嗯,不错,比上次那个花魁的手要软。”这是谢涵的第一个想法,美人含羞的低下了头,谢涵的手顺势将彩衣搂在怀中,在那施了脂粉的面颊上亲了一口,只觉得这脂粉弄脏了自己的嘴,不过还好美人的腰还挺细。

    正待他要脱美人的衣服时,门外传来了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主子,老爷叫您回去,似乎有急事。”

    谢涵的动作戛然而止,不耐烦的冲外面喊道:“知道了,真是麻烦。”随即对面前的美人,道:“这花前月下本应与姑娘共赏,可惜啊……”

    彩衣虽然也有几份惋惜但也知道谢公子的父亲找他必定是有大事,也不好再挽留,只能为谢涵整好衣衫,道:“谢公子说哪里话,大事要紧。”

    谢涵略显抱歉的微微一笑,走出了大门的前一刻,忽然摘下了房门口的鸟笼,鸟笼中,却是一只毛色雪白的鹦鹉,他笑道:“今日相见也算有缘,总该有一物见证,我看此鸟毛色甚美,不如便送与我如何?”他浅浅一笑,当真风华绝代,那彩衣被迷得七荤八素,立时点头如捣蒜,谢涵提着鸟笼,走了出去,只见一个看起来十**岁的男孩子站在门外,长得虎头虎脑的,一双眼睛圆圆的,只是脸有些黑。

    “主子,咱回府吗?”男孩子转了转眼睛问道,不时向屋子里扫几眼,也不知主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每次一要和花娘独处便要让自己找个茬将他叫出来,若是那样干脆别来不就得了,真不知主子是怎么想的。

    “废话,不然还在这里看天啊!”谢涵用手中的扇子敲了一下男孩的头,语罢便大步向外走去。

    “切!”男孩委屈的揉了揉自己的脑袋,撅着嘴跟了过去。

    谢涵坐在马车之中,身上还有一丝淡淡的脂粉香,虽然他有个光鲜的身份,但又有谁知道他的苦衷。

    “少爷,到了。”马车外的少年唤了一声,将帘子撩了起来。

    谢涵应了一声,起身下了马车。

    回家的时候刚好赶上晚饭,一个小厮走上前,道:“少爷,老爷和夫人在前厅等您用膳呢。”

    “知道了,我换身衣服就去。”谢涵打开扇子摇了摇,径自向自己的屋子走去。

    “是。”下人应了一身,转身离去。

    半响后谢涵换了一身素色的长袍走进前厅,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坐在饭桌前,旁边还坐着一个穿金戴银的妇人。

    “爹,娘。”谢涵随口唤了一声,便坐下吃饭,丝毫没有让长辈先动筷的意识。

    “你是不是又去花楼了?”男子皱了皱眉,对面前的儿子倒是没有责备之意。这个男子便是当朝宰相谢玄,他一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名为谢永,如今常年在边关,鲜少回家,谢涵是他的幺子,外人只知道他对这个小儿子颇为宠爱,其中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还是那样?”谢玄无奈的问。

    谢涵点点头。

    众人眼中的谢二公子文采武功家世容貌无一不出类拔萃,他自己性子也豪爽开朗,故而好友无数。可是谁都不知道的是,他有一个极为致命的弱点——嗜鸟如狂!他自三岁起就表现出了对美丽的鸟儿的疯狂迷恋。无论是灰尾的麻雀还是美艳的孔雀,只要是禽鸟,他无不趋之若鹜。不过十四岁的年纪,他自己的院子里已经养了大大小小近百只的雀鸟。

    由于他除了喜欢养鸟意外几乎没有任何毛病,所以父兄也并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反而有的时候在市集上见了哪些奇异的品种还为他搜罗几只。

    可是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父兄发现,他对鸟儿的热爱已经升华到了另一个高度:平时温文尔雅的谢公子,一旦见到心爱的鸟儿,立刻变身为阴险狡诈的夺鸟狂魔,为了一只美丽的雀鸟,他不惜设下各种圈套,定要将其占为己有不可!直到有一次,番邦来朝,他为了得到一只蓝羽花斑雀而下场与番邦来使斗棋!也亏他棋艺高超,赢了来人,不但得了雀鸟还得到陛下的夸奖和赏赐,可谢玄心里清楚,如果他运气不好就此输了,以当今天子的小气个性,满门抄斩都是法外开恩!

    于是老丞相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将谢涵带回府严加看管,并将他所饲养的雀鸟全部放生!那谢涵倒也爽快,看着满院子空荡荡的鸟笼,直接昏倒,高烧不退!直至奄奄一息,老丞相才不得不吩咐家人重新购买雀鸟,听到鸟叫声后,那本该奄奄一息的谢公子居然一个激灵的从床上跃起,拿起水壶就去给鸟儿喂水!唬得大家面面相觑,最后不得以,丞相也只好妥协,由他去了。只是不再带他出席任何朝会。以免再出现以上事端。

    谢涵也乐得逍遥,每日忙完公事,便沉浸在自己院子鸟语花香中。谢丞相也曾经请来多为名医为幺子诊治,可是群医束手,自己也就唯有长叹一声罢了。

    。。。

 ;。。。 ; ;    轮回帝君已经整整忙了一个月。

    每天埋首于成山的案卷中,几乎无暇分身,但是无论多忙,他总是要抽空提着金鸟笼到人间晒晒太阳。金雀儿懒洋洋的躺在金鸟笼中,任柔和的阳光照耀着她肚皮上那最柔软的绒毛,这样的习惯她持续了大约一百多年,每当阳光照耀在她美丽的绒毛上的时候,她总觉得分外温暖幸福,再配上狐狸君不时递来的甜瓜子,神仙也不过如此。可是今日,无论她摆出任何姿势,阳光照在她身上的感觉都是彻骨的寒冷。旁边那个地位尊贵的男人递过来的不再是甜瓜子,而是比甜瓜子不知道要珍贵多少倍的彼岸花的种子,但是那滋味却是如此的苦涩。

    “刘秀他,到底出了什么事?”金雀儿问。

    轮回帝君沂南打开金色鸟笼,将鸟儿托在手中,“你可是私下去找过他?”

    雀儿歪歪脑袋,点点头。

    “九巍山的兽族算是厉害的了,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一种兽敢将你列为食物吗?”沂南问。

    “师傅他老人家面子大啊!”金雀儿道。

    “非也,世间万物,生存繁衍自有定数,无论你师傅面子多大,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若你不幸被兽族捕猎,你师傅也不能救你。”沂南摇头道。

    “那为什么?”雀儿变回了人身,将头靠在呢喃的胸前问。

    “你的祖先五色鸿鹄可以说是这世界上最为美艳的鸟儿。哪怕是世人崇敬的神鸟凤凰在他面前也不过是美玉与顽石般的差异。”沂南似乎沉浸在回忆中:“就是我,见了他一次,也不免沉迷于他那美艳的容色中,可惜,他再美,五界之内也没人敢去动他,因为他浑身上下都含有剧毒!”

    “啊?”雀儿迷糊了“没听父亲说起。”

    “你父亲想必和你匆忙分别,还没有时间向你详细讲明。金丝雀族是五色鸿鹄的第三个孩子延续而来,那孩子继承了五色鸿鹄羽中的青,黄,白三色,你们金丝雀大多青色和白色,黄色和白色混合的羽毛居多,也无毒。唯有青色和黄色夹杂的鸟儿,天生是带有剧毒的!”沂南解释道“你的喙和爪子上的指甲含有见血封喉的剧毒!”

    “难道说……”雀儿忽然想起了什么,从沂南身边起来,那一夜,她从昭阳殿掠走刘秀的时候,因为刘秀身上的龙气太过充沛,她差一点将刘秀从高空中摔下来,在不经意间,她的爪子似乎在他的颈间留下了一个浅浅的伤口……

    “你说见血封喉,为什么刘秀没有马上死?”金雀儿不死心的问。

    “这要归功于他从不离身的避毒玉珏,若不是有那灵玉分去了大部分毒素,刘秀只怕早就来见我了。”沂南道。“可是你那毒性太过霸道,纵使灵玉耗尽灵力,也无法让刘秀的身体完全无恙。所以在短短的一个月里,他就从身强力壮的中年男子变为了缠绵病榻的病夫一个。人族的政权现在还不是十分的稳当,刘秀一病,那些被他暂时压制却还包藏祸心的诸侯们自然也就坐不住了。”

    “那,刘秀还有救吗?”金雀儿问。

    “没戏,纵使有我那玉露,他也只能再活一年。”沂南说完,示意金雀儿重新回到鸟笼。金雀儿顺从的变为小鸟重新飞进鸟笼,被沂南提着回转酆都。

    “后来呢?”动明之神接过侍女递过来的葡萄问。

    “后来,后来我为了弥补天数缺失前往昆仑寻找需要走灵的灵族子嗣,希望可以弥补刘秀之死带来的动乱。趁着这个时候,小雀儿私自前往人间去探望刘秀。”沂南拒绝了水果,只叹气道。“待我回来之后,她对我说,要我一定想个办法给刘秀解毒。我自是不肯答应。她闹了两次,我那时正搜肠刮肚的寻求转生之法,自然无暇管那许多,只将她塞进笼子就再没理会。谁知却生出事来……”沂南苦笑。

    幽冥河畔。无数的魂息在河中遨游,映出或明或暗的水波,若非环境太过阴森,却不失一个极佳的观景圣地。

    金雀儿沿着河畔慢慢行走,她今日打扮得美艳非凡,除了妆容精致,发髻整齐外,肩上的那领狐狸皮披肩更是显得她整个人雍容华贵。但明眼人却能看出,被她围在颈间的并非什么披肩,而是一只火狐的尸体!

    “今天怎么想到来冥河一游?”沂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金雀儿停下脚步,回头看看他。

    “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情?”她的声音嘶哑而低沉。

    “你哭过?”沂南挑眉问。

    金雀儿点点头。

    “为那个凡人?”

    金雀儿望着沂南,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帝君,你纵使本领通天,也终是个不解风情的痴儿罢了。”

    “此言何意?”沂南薄怒道。

    “我希望,帝君可以将我的内丹送予刘秀,帮他解毒!”话音刚落,她忽然轻灵一跃,落入冥河的滚滚波涛之中……

    “姐姐,你相信吗?我应该是从她死的那一刻开始对她动心的。她眼中的那种决绝,几千年来,仍让小弟记忆犹新。”沂南自嘲的笑笑“可惜,她心中却已经装了刘秀那个凡人。还为救那个凡人而愿意选择自戕。”

    色东看看弟弟,心中哀嚎一声。这eq,怪不得打了几亿年的光棍!

    “你怎么知道她爱上刘秀的?”色东耐着性子问。

    “不然呢?若非母子亲情,哪个生灵愿意奋不顾身的去救旁人?”沂南道“后来,我遵从她的愿望。将她的内丹赠与了刘秀,让刘秀顺利的解去身上剧毒。”

    “可是你却故意削弱了内丹的药性,让刘秀最后还是因为体内的残毒爆发而受尽病痛折磨而死?”色东问。

    沂南点点头。“我无权更改生死薄上的寿限,却有权决定他怎么死!”

    蔺如初从水镜中看到的,却并非如此简单。

    九巍山的风景依旧美丽。金雀儿来到狐狸君的居所,坐在石凳上,久久不发一言。石门复又被推开,一个皮毛微黄的狐狸钻了进来。看见金雀儿,脸上显现出一丝厌恶。她摇身一变,化作一位妙龄少女,只是因为修为不高,她的狐耳尚不能完全变没。

    “瞧瞧这是谁?冥君的新宠,九巍山众妖的楷模啊!您不在冥界享福,怎么倒想着来这山野洞府坐坐?”少女没好气的道。

    “我只是……”金雀儿想说些什么,却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不由闭上了嘴。

    “没什么只是!”狐耳少女不耐烦的道:“事实就是事实,当年你迁徙来九巍山,我哥哥如何待你你该知道,谁知道你居然为了一己私欲害他性命,现在居然还假惺惺的来这里!”

    “害他性命?”金雀儿疑惑的道。

    “怎么,你不知道?”忽而少女翻了个白眼的道:“当年为了让你能够报恩,哥哥千方百计,不顾自身安危的帮你冒险起卦,一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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