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天不玩一次,心里静不下来。喜欢肛交,遇可意者,亦当被动者。因儿女已大,有负罪感,后一两年引种感觉已渐淡薄。”
这位调查对象还罗列了他一些性伴的情况:“朋友A,66岁,18岁父母包办结婚,不乐,其同伴人帅,阴茎粗壮,同床相互肛交,如今只能充当被动角色,喜予他人口交,让人X他,日不空过,得趣时直喊爸爸。朋友B,56岁,17岁结婚,婚后不久遇一国民党驻军从肛门X他,以后入道,现在扮双重角色。朋友C,43岁,成年后追一姑娘而怯于开口,姑娘婚后,他再未谈,现在仍独身,只喜让人X他,彻夜不止,极觉快慰。 朋友D,40岁,年轻时同一女工性交受惊,以后转入男性,喜欢插入,时间可达一小时而不射精,有时不尊重他人,圈内人已大都不欢迎他。朋友E35岁,人朴实精干,读初中时与同村一中年人干活,受诱手淫,再后喜窥男性阳物,同外国人玩过(老外为他口淫)对女性冷淡,第一次结婚失败,二次结婚后妻子性欲不大,此人极喜用口舔同性全身,乃至肛门(洗浴后),亦喜夹股刺激生殖器,很重感情,为我至友,虽隔千里,书信不断,语言含而不露,圈外人很难看懂。”
一位调查对象分析道:
“男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肛交最少也许是客观的,但我的体验,这种形式是最感舒服刺激的。玩者少,除心理和环境限制外,生理条件也有很大关系。肛门紧缩干燥如果又有痔疮,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如果反复实践找到了好的克服方法,才能体会到其乐无穷。同性间生理感觉互相了解,心理也较异性容易沟通, 肛门的紧束也比生育后的女阴的松弛性感舒服。”
他还谈了对口交的感觉:
“口交也是如此,我想比肛交心理障碍更大,因此这些形式的使用有个发展接受的过程。许多异性的结合也不能尽善尽美地发掘性感觉,原理完全一致。”(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调查对象中还流行着一种貌似生理学的解释: “人的肛门内有性神经,就象鸡的性交是肛交一样。人类进化后,肛门内的性神经才退化了。”这倒是一种新颖的说法,我们遍查有关同性恋生理方面的文献,并未发现这种说法有和根据。但不可否认,确有一些肛交能够达到性快感的个案,其中不仅有男性,也有女性。
由于被动肛交伴有疼痛而且姿势显得屈辱,有些调查对象常常将接受肛交与受虐混为一谈; 与之相对应的施予肛交则被视为施虐。他们说:“接受(肛交)就是受虐。”对于这些人来说,与异性恋在同一次行为中双方都能达到性快感不同(或至少是被动一方享受性快感的机会大大少于主动一方),同性恋行为方式(口交、肛交)一般总是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甚至是一方快乐,一方痛苦的。因此这些人会将主动(施予)一方视为施虐,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虐。正如一位美国的男同性恋所说,在少年时代他从异性恋淫秽色情品中学到,去爱一个男人就意味着接受他的暴力。作为结果,他从他的第一个情人那里接受虐待,因为他希望被男人所爱。(MacKinnon,in Stanton,129)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间,追求者在性行为中往往是处于被动地位。一位调查对象讲:
“××非常爱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进了屋就和我接吻,并说你乐意×(肛交)就×我。我让他把我全身舔一遍,他照做了。舔脚缝的时候真舒服。”有时,有人会因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自抑,在性生活中扮演被动接受的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自虐的愿望。
一同性恋者说:“××是××部的副科长,他总谈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地位,说真不应该干这种事。一次我去找他,气氛很紧张。大白天的,他正在开会,从会场上跑出来。他要求我脱光,看了五分钟,给我口淫,要求我×(射精)到他脸上。然后自己手淫,要我抱着他亲吻,一刺激就×(射精)了,真实典型的受虐分子。”
这些同性恋者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性恋中也存在的虐待狂(sodomasochism) 并不完全相同。然而,经典意义上的虐待狂行为在我国同性恋的行为中也有发现。
当然,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指出的那样,“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性游戏的性质。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他们的苦乐观的:“痛苦中也有快乐,心甘情愿的痛苦换得的是性满足。有人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互换角色的快乐,大部分人感觉到的都不完全的痛苦。”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认识一个有S/M(性虐待——作者注)倾向的人。我觉得只要是双方都能接受,能从里面得到快感,这样做又何妨,这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他又补充说;
“我认识的人里S/M不多。”
另一位说:“我遇到过一个我遇到一个上海的(同性恋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快乐。他受虐是心甘情愿的。”
“××和人发生关系时很粗野,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的烫伤……有人愿找虐待狂,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几个人同时×他,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
一位调查对象讲到:“我知道有一个受虐狂,喜欢被人打,屁股都打肿了,然后接受肛交。”他还总结出如下规律:
“北京人(指同性恋者)里有这种倾向的不敢说,外地人里的虐待狂受虐狂不怕说,反正干完就走人,谁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东北来了一个受虐狂,马上就传开了。有人愿找这样的人。”
“我在圈里和人聊天听说过有人爱施虐, 打人,强迫肛交,还要被动的一方像女人一样呻吟。我认识的人里有人碰到过这样的人,挺危险的。所以说交朋友时要擦亮眼睛,看好不是施暴的人再发展关系。我还没听说过有人喜欢挨打的,但是我被动肛交时就有受虐的感觉。”
“圈里有喜欢受虐施虐的, 但人数非常少。有些轻微的虐待表现,比如在做爱高潮时喊叫,用手拍打人家,咬人家。我有个朋友,身上常有紫斑,在浴池里也会看到有人身上有咬伤。我有过一个朋友,他让我咬他,说是让我给他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次经历:
“有个人听说我手感强,他找到我,先给我口淫,满足后要求我把他捆起来,我按他说的做了,触摸他的兴奋点。他又滚又叫,直到精疲力尽。他感到舒服,叫我亲爸爸。我不喜欢人这么叫我,但喜欢听到对方呻吟, 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对方在做爱时被弄得叫起来也很舒服。”他还讲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次我跟别人聊天,有个人老跟着我。后来他对我说:我想跟你做爱。我说你想不想挨打,他说想,我就给了他两巴掌,他走了。”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性行为方式不论在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性学将其划为“性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区别的。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持有虐恋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有关。有性学研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同性恋人属中,虐恋的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我们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与此相符:对于虐恋这一特殊的性倾向,异性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性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或听说过的实例。如何解释这种区别?
有社会学家认为,“虐待狂现象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性之间,攻击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凯查多利, 第369页)我们想到的这种区别的另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从异性性行为的各种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种方式是被动肛交。由于被动肛交过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势的屈辱,喜欢这种性行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应当是比较合乎逻辑的现象,因为受虐狂的主要特征就是将快乐与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特别强调受辱的性感价值。
关于同性恋者性行为的频率,“一般人过于强调同性恋的性生活方面,认为他们性生活过度,不象异性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性恋者的性交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两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性恋者一周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 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周四次以上。”(凯查多利,地333至334页)
金赛的调查则发现, 一些少年同性恋者的性活动频率在每周7次以上,26岁到30岁的人中频率有高达每周15次的。到50岁,最活跃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金赛,第74页)
一项量化程度较高的调查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这项以950名男同性恋、 768名女同性恋和3603对夫妻为对象的调查(1983年)表明,在两年以内的伴侣当中, 男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多,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67%;夫妇其次, 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45%;女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少,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33%。
所有的人随年龄增长性活动程度都有下降,在结合10年后,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恋中11%;女同性恋中1%。男同性恋者性活动程度仍高,但是在与固定伴侣之外;女同性恋者无论是否与固定伴侣的性活动程度都很低。同性恋活动中的前戏活动(接吻、拥抱、抚摸和乳头刺激等)双异性恋多。有半年以上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每周性高潮4·7次,同性恋女性6·2次,双性恋女性8·8次。
自述对快感感觉“强烈”的异性恋女性占48%, 同性恋女性80%; 双性恋女性86%。(Hatfield et al,121)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
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同高中同学的性交往:
“那时我们主要是互相手淫,每周一两次,两天不见就感到若有所失。”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 20至23 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一点五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一位同性恋者报告自己的性交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9到20岁时身体很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一达到高潮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 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说法比较笼统:“我一两星期不做就很难受,我每次去找他,他总答应。”
有人指出, 性交频率同饮食质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肉,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不觉得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作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 性交频率决定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于心情。”有一位说:“我和××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有人用性伴做爱的频率来检验他是否忠实于自己:
“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从做爱能看出来。40岁以下的人,一周应该能做两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别人了。”
从问卷数据看,性交频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值均为每周一次。要了解同性恋者性交的确切频率,应当有随机抽样的统计数据。
基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性交频率在周围同性恋者中属常态,不过多也不过少。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已。
性感标准
生理学将人体性征分为三等:第一性征指性腺和附属器官;第二性征指除生殖器官外的身体特征,如乳房、胡须等;第三性征是指服饰、发式及性的社会角色认同。从这三种性征来看(尤其是前两种性征),男同性恋者都是男性。虽然有些男同性恋者有易装癖(transvestism) 和易性癖(transsexualtism),但有易装癖和易性癖的人并不都是同性恋者。
男性第一性征在性生活中的意义,在于勃起和射精,这一点在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身上,和异性恋男人毫无区别,所以他们在认同于男性这一点上并不产生困难。
问题在于对对方的要求。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些有过与异性性生活的经验,他们说,与异性的性生活缺少乐趣。但是这样的性生活最终也能达到勃起和射精,也可达到快感,缺欠在于对方的第二及第三性征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
多数有过异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表示,与异性性交本身一旦开始进行,就能顺利完成。就射精所能得到的快感来说,他们认为“就是那样的”,“没什么区别”。对与异性的性生活不满意,主要原因还是对方缺少性感,引不起兴趣。他们的感觉主要在于女性缺少男性的第二性征, 因此不能令人满意。也有抱怨女人“老要哄着”“太缠人”的,这些心理方面的不满应归于第三性征。对女性的第一性征,即性器官,未听到过多的负面评价。对于阴茎阴道交,凡是能做成的,也未听到过于不满的表示。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者不喜欢异性仅仅是因为厌恶阴道交,即厌恶女性的第一性征;相反,却有不少证据表明,是女性的第二、第三性征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这就是不少调查对象认为和女性性交是可能的但是不快乐的原因。
有人这样谈到他与女朋友的一次性经验:
“我闭着眼睛,她给我口淫……过了好久我才起性,然后她骑在我身上,象男人对女人那样干。我始终闭着眼,想着和同性朋友干的情形……我尽量把她想象成男人。”这位调查对象后来结了婚,一直不愿意和妻子过性生活,他抱怨说,他的妻子不如以前的女朋友体贴。还有一位调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