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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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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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恐怕把全中国的狼拉得荡气回肠也拉不够烽火之用。

狼烟真是狼粪烧的吗?狼何以取得“狼烟”冠名权的呢?

最早对“狼烟”一词做解释的是晚唐志怪作家段成式的《酉阳杂俎》:“狼粪烟直上,烽火用之。”晚唐是想象力极为发达的年代,而段成式的作品写的又多是些仙佛鬼怪飞天炫惑的事情,韩湘子成仙、吴刚伐桂就编入他的《酉阳杂俎》。《酉阳杂俎》中有段成式自己写的,也有道听途说的。《四库全书总目》对其评价是“多诡怪不经之谈,荒谬无稽之物,而遗文秘籍,亦往往错出其中,故论者虽病其浮夸,而不能不相征引”。段成式的确对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做了解释,但这解释不排除有望文生义的成分。段成式家族世代为官,其父段文昌更是官居宰相,其解释也不排除有统治阶级的避讳,不直言狼烟就是警告“狼族进犯之烟”,因为狼来了,人是不怕的,羊怕!故而以狼粪烧出之烟代替“狼来了”之烟,以免人心惶惶,很多解释都是为了更好地统治。

而段成式“狼粪烟直上”之说立意新奇,附和他的人越来越多,狼烟之说也越传越玄:有人说狼粪烟“虽烈风吹之不斜”,有的人干脆证明“狼骈胁、肠直,其粪烟直,为是故也”(意思是,狼烟之所以直是因为狼肠子是直的)。以后诸多附和甚至包括《本草纲目》的记载大都类似,无非更加绘声绘色而已。谁也不愿意再说狼烟只是艾蒿、茎叶、苇条、草节或其他燃料烧出来的烟,因为真相远远没有谣言听起来刺激……

如果这些“古人云”都是真的,那么我们将面临生物学和物理学的两大难题:其一,直肠狼何时灭绝的?其二,烟柱被烈风吹不斜的原理是什么?

狼烟到底是真的狼粪烟,还是古人的一个大忽悠?一个简简单单的问题,一旦传作古人云就似乎成了坚不可摧的真理,遍地的专家学者引经据典各执己见。可叹啊,你争或者不争,狼粪就在那里……值得深思的却是,十几亿国人,为什么就没人去烧呢?

老先人的一句话,引后世争得狼烟四起,坑孙啊……

直到火堆燃尽,才看见格林慢条斯理地出游归来。他嗅嗅狼粪灰烬,又看看我们,搞不懂这些人到底在想啥?

悠闲的日子很快就画上了句号。大约十天以后,羊吃完了,生活又开始紧迫起来。终于到了吃压缩饼干的时候了,然而除了十天前那远远的一阵狼嗥之外,狼群仍旧没有出现,仿佛那夜的声响只是我们的幻觉。我们的情绪更加低落,我甚至怀疑自己当初的判断太草率、太理想化了。找不到狼群就只能带格林回去了,然而回到城市温饱是不愁了,可已经有过自由体验的格林还在城里宅得住吗?野狼不来我们又该怎么办?

“回去吗?”亦风问。我皱紧了眉头闷声不答,双手却把他的手臂抓得紧紧的。

亦风咬牙叹口气:“那就再等等看吧……”

我和亦风清点着车上的存粮,肉食是一点都没有了,土豆萝卜也早就吃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压缩饼干、油饼、青稞面和糙米茶。这些我们在城里碰也不愿意碰的食物,在这里却弥足珍贵。

亦风在后备箱的角落发现了一个苹果,不知道啥时候滚落在车箱里的。他欣喜若狂,赶紧拿来给我吃,我也舍不得,两个人你推我让好半天,我终于拗不过亦风的坚持,捧起苹果来啃。刚啃了一口就发现不对劲了,隔着手套感觉不到这苹果被冻得结结实实,一口下去惊得我牙齿阵阵冷痛,我忙松口,却发现苹果已经拿不开了——我的上下嘴唇都粘连在冰冻的苹果上,一撕就出血。我只好忍着痛向嘴唇哈气,又用舌头一点点润舔被苹果粘连的部分,好一会儿才把嘴唇解脱出来,已经冻肿了。亦风也没料到会这样,他把苹果捂进怀里,像孵蛋一样夹在腋窝下,等到苹果孵化了一圈,两个人才一点点分着啃。等又啃到苹果里的冰坨子了,就再用塑料袋把苹果包起来,又孵,最后一块苹果不忘带回去给格林。

亦风说压缩饼干热量很高,可那玩意儿我一天吃一块就撑饱了,却从没见产生多大热量。没有肉食、没有菜蔬、没有油水,在高原根本无法抗寒,而且新陈代谢都出了问题。不敢多吃,吃完压缩饼干必须大量喝水,饼干一发胀,能落个水饱。长期靠干粮过日子,我们的手脚开始浮肿起来,嘴唇和手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裂得拿东西都使不上劲儿。亦风开始还能调侃几句“嘴里淡出鸟儿来了,有只耗子路过也好啊”。到后来我俩简直不能提吃肉,一提吃肉就走不动道了,饿得恨不能啃自己的大腿。有时看见格林嚼东西,我们就禁不住咽口水,那眼睛痨得就像看着隔壁邻居吃肉,我们吃素挨饿一样,那种馋肉的饥荒感觉不是用理性能够安抚的。

一天我捡牛粪时,无意中看见格林藏食的雪窝子里露出一点点毛茸茸的兔腿,我的两只脚就像焊在了雪地上再也挪不开步子。藏食点就像一个强力的磁场,拽着我上前。我扒开雪窝子,露出一只野兔,兔头被啃掉了,但身体是完整的,我饥火上涌想也没想捡起兔子就走。刚走了几步,心里突然纠结起来,这是在偷窃自己孩子的存粮啊!这冰天雪地里,格林猎食那么艰难,我怎么下得了手?我转去重新把兔子塞回雪窝子,这下我却更迈不动步了。格林也曾经要给我兔腿,可我从来没有领受过,现在领受一次应该也不为过吧?我的理智可以克制,但身体的强烈渴求却令我无法抗拒。这兔子拿还是不拿,我蹲在雪窝子前面,脑袋都要抠烂了。

我一咬牙拎起兔子来,念叨:“老天爷来决定吧,如果兔子指向我,我就拿走,如果兔子指向雪窝子,就留给格林。”说完呼地一下把兔子扔向半空……噗,兔子掉下来,前腿指着雪窝子,后腿指着我。我猛咽了一口唾沫,就这么决定了,一人一半。我生怕“老天爷”改主意,抓起兔子就朝屋里飞跑。

我像脱袜子一样麻利地剥掉兔皮,割下兔子的下半身,熬了一锅兔肉汤。看着锅里那星星点点的油珠子慢慢冒了上来,感谢老天、感谢格林赐给我这顿肉。

亦风背着一捆沙柳干茬子回来了,老远就听见他的脚步声在雪地上跑了起来。他气喘吁吁地推开门大喊:“我闻到肉味儿了!”

等不及汤冷,两个人就迫不及待伸手进锅,各抓了一条兔腿啃起来。能啃得动的骨头全嚼碎咽下去,咬不动的那根大腿骨也被嚼得像甘蔗渣一样。我舀了两勺青稞面拌进兔子汤里,煮成了糨糊一样的汤粥,加上一点点盐,尽管是没有任何配料配菜的“裸烹”,两人却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粥,一气儿喝了个底朝天。

我俩安抚完了肚子,又后悔起来。格林咋办?这娃娃要发现我们偷了他的存粮会不会撒泼?会不会生气?更重要的是,他万一饿了,这半只兔子够不够吃?

我和亦风大眼瞪小眼,终于想到一个主意,把兔皮筒子重新翻过来,把压缩饼干和着剩下的兔肉一块儿填塞在里面,重新扎好,像做填充标本一样。然后重新把这“饼干兔”埋回藏食点。

傍晚的时候,格林回来了,我趴在窗户边老远望见格林干瘪的肚子就更自责起来。格林径直走向藏食点,他的脚步慢了下来——狼很善于感知周围的变化。

格林围着藏食点绕了一圈,看着周围雪地上除了我的脚印再没其他痕迹,他想了想,又低头用鼻子嗅了嗅,都是熟人的味道。他松了口气,伸鼻子拱开雪窝,用牙尖叼住一点兔皮,把兔子拖了出来。忽然,格林满腹“狼”疑地盯着面前的兔子看,沿着兔身从上至下地嗅了一遍,他猛地抬起头来看向小屋。我赶紧埋下头,不一会儿我再把脑袋探上窗户的时候,格林还在盯着我这里,我想他一定发现我了。

格林挪开了目光,继续观察兔子,至少格林相信我是不会害他的。他终于忍不住饥饿的催促,叼起了兔子,甩着狼脑袋抖掉兔肉上面的残雪……格林刚把兔子抖了几下,里面的压缩饼干就噼里啪啦掉了一地,格林一愣,直挺挺地栽倒在雪地上,三秒不到,他就赶紧爬起来,风卷残云地吞掉了所有兔皮肉和饼干。

我和亦风愧疚极了,虽然以前也分吃过格林咬死的羊,但这次的狼食吃得极不光彩,而且,偷吃就偷吃吧,还做手脚,就像借了谷子还了糠,害得人家差点昏厥。

不过,我们也是担心格林吃不饱啊……

晚上,格林在屋外绕圈,挠完窗户又挠门。我和亦风琢磨着,他该找“小偷”算账了吧?这屋子里一定还残余着浓重的兔肉汤味道。我俩白天做了亏心事,半夜最怕狼敲门。

格林平静地进屋来,耸了耸狼鼻子,像往常一样亲昵地卧在我们身边睡觉,直到这时,我们才惭愧地放下心来。

天还没亮,格林就拱开门出去了。亦风歉疚地拿出两块压缩饼干,连包装一起埋在格林藏食的雪窝子里。但是接连几天雪窝子都再没被动过。按狼的习惯,藏食点一旦被发现,就绝不会再用了,格林自小也是如此,藏食的时候非常警惕,绝不泄露天机。这个点也是我碰巧发现的而已,格林大概基于对我的信任,并没在意,谁知“家贼难防”。

数日后,一天凌晨,亦风摇醒我:“外面有动静!”

我一骨碌爬起来,借着淡蓝色的光线向外看去。

格林在雪窝子藏食的老地方一个劲儿地刨着,他的身边放着一只夜晚刚猎来的野兔,那兔腿似乎还在微微踢蹬。格林刨开雪窝子,拖出我们埋的压缩饼干放在一边,叼起兔子塞进了雪窝,很快用鼻子推回雪,盖在雪窝子上,还用爪子各处压一压,好像在给保险柜上密码一样。

格林忙完这一切,转头望向小屋。虽然隔着窗缝子,我仍然明显地感觉到那双明黄色的目光穿透窗缝,极富深意地看了我一眼。

格林看了一会儿,埋下头嗅了嗅我们的压缩饼干。他用一只爪子踩住饼干,用尖牙撕开塑料包装袋,拖出压缩饼干大口吞嚼起来。吃完两块压缩饼干,格林舔舔爪子上的饼干末,甩甩头颈,迈着狼步轻快地下山了。

我披上棉袍,抓起望远镜,跟了出去。我从望远镜里一直看着格林的身影下了山,走到狼渡滩的一处小水沟边。他埋下头,大口大口地喝水……我的镜头被泪模糊了……

从那以后,格林像个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那雪窝子俨然成了我们的家庭冰箱。我们往里面埋饼干,格林往里面埋肉。虽然格林的肉食也并不多,有时好多天也没有一只完整的猎物能埋下,但这已足够了,我会把猎物剁碎拌上青稞面或者糙米茶煮成一大锅,让一家三口都能混个饱。格林每次都会把我剥下的猎物皮骨和内脏甚至残血都舔吃干净,而我们情不自禁有了这样的习惯,从内心里感激每一餐来之不易的食物,虽然没有饭前祈祷的形式,但干干净净吃完就是最好的感恩。想想自己从前的人生,想想现代人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大多数人和食物之间毫无尊敬可言,谁又能感受一下狼性生命对食物最质朴真实的珍惜呢。

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我才隐约体味到了,为什么格林从小到大,每次见我回来都会报以激情决堤般的欢迎仪式,因为对狼而言生存不易,觅食艰难,亲人的每一次外出都有可能面临着殊死搏杀、猎人、陷阱、天敌……无数的未知与危险,能带着食物回家何其艰难,狼的每次分别,都承载了对彼此深重的牵挂与担忧,这一去可能是生离死别,再见面必定是劫后余生,怎能不为每次重逢而悲喜交集,感激涕零?于是,每当格林猎食回家,我也会用最激烈热情的拥抱迎接他的凯旋。

然而吃着狼食,我们的心情却愈加沉重。既欣慰于格林已经能养活自己,甚至还能照顾到我们,又羞愧于两个大人的荒野生存能力竟然远不如一只几个月的小狼,如果没有亦风带来的那车食物,我们早饿死了。而每次偷偷看见格林往雪窝子里埋东西,亦风的脸上就臊得慌:“他埋在外面是给我留面子啊。”

不能老指望着格林猎食。既然他能找到食物,我们也能试试,毕竟我们是“智人”啊。

我用老方法逮鼠兔,可是冬天的鼠兔不像夏天那样忙于收集食物,我堵了洞以后,鼠兔缩在窝里,压根儿就懒得出来。好不容易有只鼠兔出洞的时候,我已经冻得脚僵手麻了,棉袍上落满的雪花也结成了冰壳子。

亦风拔下车里的两根缸线,做了两个钢丝圈。我引着亦风找野兔洞。亦风说,小时候看见大人在田里就下这样的钢丝圈套野兔。亦风的道理说得是很到位,可天天查看钢丝圈,也没见一只野兔上套。最糟糕的是,有一天,我们再去查看的时候,钢丝圈少了一根。亦风脸色铁青:“没有了缸线,车子可就别想开了。”

感谢上苍,正当我们最着急绝望的时候,我发现叼着猎物回来的格林步态很别扭,仔细一看,他后腿上套着的赫然是我们丢失的宝贝缸线。这根缸线是如何缠在格林腿上的呢?我们到现在也没想通过。亦风自嘲道:“忙活了半天,总算套着一只狼。”

重新装好缸线以后,亦风再不敢卸车子的任何零件来谋生了。毕竟,有车在,我们心里总怀有一线生机;有车在,我们似乎离现代文明仅有一步之遥。我和亦风成了困在蛮荒和现代夹缝中的人,拥有着诸多现代设备,却延续着一种人们早已摒弃的生活方式。

亦风不止一次地说:“我们已经成了格林的负担了,不是我们在养他,而是他在养我们。”

是啊,在这里又冷又饿日子难过,我们早已弄不清是我们在野化格林还是格林在野化我们。可是我们怎么舍得离开?努力那么久,格林的群体还没找到。虽然格林已经完全有生存能力,用亦风的话说,“这孩子就是捡破烂、吃腐肉,他都活得下去”,格林完全可以抛开我们这个累赘,独享食物,远走浪迹,可是他为什么总会回到我们身边,或许他最渴望的是一份精神的慰藉,一个家。

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我真后悔当初没有让他一直追随大狼而去,反而因为他回到我身边就愈加疼爱。此刻,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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