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这段连自己也分不清该断该续的爱情,便拖了两年之久,一直到今天。
“对不起,素秋。”马啸风用手指轻轻抚过于素秋的脸庞,用低沉而温柔的声音说道:“都是我太自私了,没有勇气和你在一起,却又不肯对你说出分手两个字,我怕那对你太残忍,却不知道,这样一直拖着这段感情,才是对你最大的残忍……”
“既然这样,明天就和素秋说分手吧,你不觉得这样对她很不公平吗?”
石勇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病房,马啸风抬起头看自己的老友,笑得颇为无奈:“给我一点时间吧,石头,我保证会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的。”
“这是你自己的事情。”石勇也搬来一件椅子,但他没有坐在病床边,而是靠在了窗户边上。“这是你们自己两人的事情,我只是觉得你们这样一直拖着也不是个事啊。”
“我知道。”马啸风看着于素秋,像是放下承诺般重重点了点头:“直到今天素秋在我怀里晕倒,我才突然记起,这两年来都是她在付出,在关心我,但我却没有对她做过什么事,甚至连我的来历和过去她也一无所知,可她却还是傻傻的喜欢着我,所以,在和她分手之前,我要做些事情补偿一下,虽然我知道这样的补偿根本就微不足道。”
石勇摇着头:“欠了补,补了欠,我怎么觉得你们这糊涂帐越算越糊涂。”
“情债……难还啊……”看着于素秋熟睡的脸,马啸风苦笑着说道。
突然,他站了起来,倒是把石勇吓了一跳。
“你干嘛,别突然站起来吓人啊。”
马啸风鄙视了一下他人大胆小,随后说:“石头,帮我看一会,我出去买束花回来,我要让素秋明天醒来能够看到最漂亮的鲜花。”
“你神经病吧。”石勇不客气地骂他一句:“现在凌晨两点多了,哪个花店还会在营业啊。”
“这你就别管了,反正我有办法。”
匆忙丢下一句话,马啸风便走出病房,石勇不由暗自猜想,这小子该不会要去做。
事实上,石勇说对了一半,马啸风出去转了一圈,然后在一家花店前用他那和惯偷不相上下的技术打开了人家的店门,接着把里面最鲜艳的玫瑰花全数包了起来,最后丢下花钱就走人。
于是,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于素秋,入眼的便是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还有马啸风那洋溢着温柔笑意的脸。
一时间,骤然的幸福感塞满美丽医生的心房,感动得不行的于素秋差点哭了起来,一旁的石勇拼命忍住要告诉于素秋,那些鲜花其实是某个男人在深夜时候私自撬店得来的冲动。
“今天我陪你一整天,素秋。”马啸风在清晨的朝阳中轻轻许诺说道。
于素秋先是一愣,随后用紧了力气抱住马啸风,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了进来,在耀眼的光辉中,两道人影久久地拥抱在一起。
第十一章 奇怪男人
石勇在掉了一地鸡皮疙瘩后,决定离开病房,不去打扰这两只小鸳鸯。
而于素秋在激动过后,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的身体一阵虚弱,马啸风体贴地扶着她的双肩,让她慢慢躺到病床上,于素秋捉着马啸风的手,男人手心传来的温暖告诉她现在并不是在梦里。
两年了,于素秋和马啸风呆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却没有两个月,不足六十天,超不过两千个小时,很多时候,两人只是在晚上在外边吃个晚餐,看场电影,然后就勿勿地分开,于素秋回了家,而马啸风,大概是没心没肺地去赶他的午夜场。
但现在,这个男人却突然说要陪自己一天,是他良心发现,还是想做些事情补偿自己这两年的苦等,但无论是哪一样,马啸风愿意作出这样的承诺,于素秋已经觉得很开心了。
有时候,开心和幸福可以因为很小的事情;有时候,人并不是太难满足的动物;只是更多的时候,许多的人都忽略了这一点,忽略了你所爱的人,他或她所需要的,可能不是钻石别墅,而可能只是短短一天的共处时间而已。
把于素秋的手放回床单里后,马啸风轻声说“素秋,你再睡会,我下去给你买份早餐,你喜欢吃白粥还是油条,嗯,不好,油条是煎炸的,对身体不好,还是喝白粥吧,再帮你买只咸鸭蛋。”
看着马啸风径自为自己安排着早餐,于素秋突然觉得以前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只要是你买的,我都喜欢。”
马啸风点了点头,又细心地把打开的窗户合上一些,省得早晨还微凉的风把于素秋给吹感冒了,做完这一切,他才走出了病房,于素秋在满足中合了合眼,随后又沉沉睡去,直到被一阵香味弄醒了,小肚子马上叫了起来,害她脸上一红,却见到马啸风正在床头的柜子上把一碗皮蛋瘦肉粥小心地盛好。
于素秋想,要是每天都看到他为自己盛粥就好了,但随即她又摇了摇头,马啸风不是安于现状的猫猫狗狗,而是一匹充满野性的狼,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开始,于素秋就知道自己不会那么轻易绑得住这个男人的心,也曾经有那么几次想要忘却这个男人,但每一次努力之后,于素秋发现自己完全办不到,要忘却他的时候,于素秋才发现自己的心房里已经被他的影子填满了。
“嘿,买不到白粥。”马啸风的声音打断了于素秋的心事。“只买到皮蛋粥,不过这东西也蛮好的,清肠胃,更加适合你这种熬夜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小傻瓜。”
他拿着一碗香喷喷的粥坐到于素秋床前,然后用汤匙轻轻勾起一粒毫嘶喝萌绕晕⑾⒑螅倌玫接谒厍锎奖撸夥菹感暮吞逄硇シ缁勾永疵挥性诒鸬呐⒆由砩嫌霉馊盟挥尚南耄蛞唤醋约阂桓霾缓谜娴慕峄榱耍不崾且桓鎏逄掀诺暮美瞎伞�
于素秋的感动自不必说,她在心底告诉自己别想太远的事情,即使以后还是会分开,但只要记住他此刻的温柔,却也足够以后慢慢回味了,于是她看着马啸风,想把他此刻的模样刻在心里,然后张开嘴,小口小口地把粥吸吮进嘴中。
才吞下一小口,于素秋突然“呀”的一声,吓得马啸风以为粥太烫了,谁知道美女医生却吐了吐舌头说道:“啸风,我还没洗脸刷牙呢。”
马啸风才随着省起还有这件事情,弹了弹于素秋的脸蛋说了声“小糊涂蛋”后,于素秋手脚麻利的把自己手腕上只剩下一点点的吊针拔了出来,随后套上病房里配发的布拖鞋自己跑去走廊边上的洗手间梳洗去了。
马啸风无所事事地站在窗口看着下边人来人往的街道,在这下面的人群里,又有谁知道昨晚这个地方正发生了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如果不是马啸风来得还算及时,那么中心医院的一个美丽医生就会陨命在一只妖怪嘴里了。
必须尽快把它找出来!
马啸风用着手捶了捶窗沿,但想是这样想,却毫无线索找得到这只妖怪的藏身处,如果每天晚上在它捕猎的时候巡逻全市又显得过于被动,而且效率也低,可一时之间,马啸风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站在窗边默默发呆。
“咳!”
身后响起一声干咳,马啸风回过头,石勇叨着一根油条,手里提着一袋豆浆站在病房门口。
“你怎么还在这里?”马啸风皱了皱眉头。
石勇白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是我碍到你泡妞了?”
马啸风没去怪他明知故问,他走过去直接剥夺了石勇的豆浆,早上光顾着给于素秋买早餐,他倒把自己那份给忘了,现在好了,石勇送了免费早餐过来。
石勇心疼地看着自己买来的豆浆成为另一个男人的腹中物,于是他愤愤地说道:“你抢了我的早餐,那咱俩靖南酒家那一顿就扯平了。”
马啸风不由失声说道:“石头你也太会计算了吧,一个豆浆抵一餐饭,你不下海做生意真是太浪费你这人材了。”
石勇撇了撇嘴,刚好见到于素秋走回病房,为了保持自己这付人民警察的形象,石勇决定不和小肚鸡肠的马啸风计较,他嘿嘿说道:“别说我不识相,我马上就走,只是不得不提醒你,晚上你小子最好给我归队,要是老子时运低碰到那只妖怪而光荣牺牲,我绝对不会放过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
马啸风点头应道:“安啦,你还欠我一顿饭,我不会让你那么容易挂的。”
石勇笑骂了两声,再和于素秋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吃着粥,于素秋还不时分了一两粒硇シ纾饺瞬皇彼底判Γ奔浔阏饷匆坏阋坏蔚毓チ恕�
收拾碗具的时候,于素秋随口问道:“啸风,昨晚袭击我的凶手捉到了吗?”
马啸风摇了摇头:“还没,石头他们正在努力呢,还有,最近你不要晚上十二点后还在外头闲逛,最近不太平啊。”
于素秋听说地点着头,随着想起什么说道:“啸风,昨晚袭击我的,是人吗?”
马啸风正在削着苹果,一听于素秋这话,差点没把刀子往自己手指上削,吓了于素秋一跳。
“素秋。”马啸风沉默了一会,说道:“你看见,那个凶手的样子?”
这一次轮到于素秋摇头了:“没看清,但是,我好像看到那东西有牙齿,像狼狗一样很长的牙齿,还有一双红色的眼睛,怪吓人的。”
随后她又看向马啸风:“啸风,还好你救了我,你还用匕首射那东西吧,我看到你那匕首好像还发着光的样子,啸风,你真的是自由撰稿人吗,虽然当时我吓得慌,但还是看得出你的身手比特种兵差不了多少,离那么远还能用匕首射中它。”
马啸风又是一阵沉默,于素秋开始提出疑问,他本来想当时吓得不行的于素秋会忽略了他的表现,但现在看来只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而说出这话的于素秋也感到后悔,她明白只要是人,总会有一些秘密,尽管从昨夜马啸风的表现看来,这个男人的秘密还不少,但自己应该聪明的选择不问,或者用另一种方式来问,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赤裸裸的逼问。
暗器自己一声笨蛋,于素秋不等马啸风开口自己跟着说:“你如果觉得不想说可以不说的。”
说完这句话,于素秋更后悔的,这不等于拐了个弯逼供嘛。
看着着急得不行的于素秋,马啸风笑道:“好了,素秋,反正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等这事一了,我说些事情给你听吧,你可以把它当成故事来听,总之,我会让你多了解我一些的。”
马啸风的话让于素秋提着的心放了下来,接下来,两人都小心地回避这方面的话题,到了下午五点钟,马啸风还是和她告别,毕竟现在还是捉到那只妖怪要紧,而要补偿于素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于素秋也不留他,马啸风今天陪了她一整天,她已经觉得很满足了,于是马啸风在留下明天还会来看她的话后,便离开了病房。
走出医院的大门,太阳依然没有降低温度的打算,夏季的白天总是漫长一些,即使现在是傍晚,却依然没有黄昏的景象,马啸风伸了伸懒腰,他决定自己先去吃个晚餐,再去找石勇合计着找妖怪的事情,却在医院大门口,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人擦身而过。
马啸风本不作多想,抬脚走不上几步又停了下来,他回过身,刚好看到那个男人站在医院门口露出沉思的模样,他像是在观察着什么,但马啸风注视他的目光却引起他的反应,他朝马啸风看了一眼,然后笑了笑,便转身就走。
马啸风立刻决定跟上他,不知为什么,他心底隐隐觉得这个男人有些不寻常,或许,还和这次事件有着一些联系。
第十二章 妖怪地狼
那个行径可疑的男人和马啸风笑了笑,便转身走开,马啸风立刻决定跟上去,但这样跟上去也太明显了一些,于是他迅速地往相反的方向走,然后拐进医院旁边的巷子里,隔了一会,他才探出头来,却见十米开外,那男人竟然还没有离去。
他像是看到空气里存在某些东西一般,然后在这些东西的引领下,缓慢的,却正确地走向医院另一边,那地下停车场的方向。
果然有猫腻。
马啸风想,他看到什么,或者说他感应到什么?妖气?不可能啊,昨晚那只妖怪残留下来的妖气非常稀薄,何况现在已经过了一天一夜,给这大路上的人群身上的气场一冲,妖气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
除非……
突然间,马啸风想到一个让他心头狂跳的可能。
但凡动物,都有一套识别自己气味的方法,如狗、虎或狮子,它们会在一些地方留下气味,哪怕日子过得久了,别的动物闻不到这种气味,但留下气味的动物却能够自己识别得出来,而且大多数动物都以自己的气味来识别行动的路线。
动物尚且有这种本能,更何况是比动物更高级的妖怪,当然,远古时候的人类大概也会有这种本能,但现在人类的能力已经退化了,即使是通过修行玄门艺业,却也无法再拥有这种本能,可妖怪不一样,它们可以说是比人类更优秀的生命体,比动物更有智慧,比人类更强壮,而且动物的本能被它们绝大部分的保留下来,因此妖怪才会那么难以对付。
而这男人之所以引起马啸风的警觉,除了他行径可疑之外,还因为和他擦肩而过时,腰际的匕首夜叉才散发出热量,尽管这热量来得快去得也快,但已经足以说明,这男人有九成的可能是妖怪。
那他现在的模样,便像是在空气中辨别自己的气味一般,因此马啸风进而推之,莫非这家伙便是昨夜的妖怪,而且还是一只得了夜游症的妖怪。
夜游症并不是人类的专利,有时候,妖怪也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症状,马啸风便亲眼看过一只平时性情还算温顺的儵鳙(一种外形像蛇,带有鱼翼的妖怪),在深夜的时候却夜游症发作,跑到大街上杀人放火,但第二天醒来完全不记得自己所为。
所以现在这应该是妖怪的男人,让马啸风怀疑它也是一只患上夜游症的妖怪,一到了深夜便病症发作出来猎食吃人,而日间则像现在一样看起来人蓄无害,大概它还依稀记得昨夜来到这里,又闻到了自己的气味,才会出现现在这般纳闷和不解的表情。
如果一切推断成立,那么今天便有望结束妖怪吃人这件事情。
于是,马啸风远远吊着那个男人,小心地跟踪着他来到地下车库外头,看着那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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