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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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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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求和,诸将苦守殉难,白死而已。何不献城自效?明主先有求和之心,则献城之举未为不忠,而富贵可以立致。”观夫夏成德敢以子为质,不虞有任何变卦,致召不测之祸,即因马绍愉秘密东来,能坚其信:和局早晚必成,以子为质,绝无危险。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洪承畴功罪是非(5)
松山既破,败报到京,说洪承畴、邱民仰并皆殉难,举朝大震。崇祯惊悼不已,设坛赐祭:洪承畴十六坛,邱民仰六坛。照明朝的体制,一品官赐祭九坛;公侯掌武职,方赐祭十六坛,为最高的荣典。哪知祭到第九坛,传来消息:洪承畴投降了。当时并曾有旨,在北京外城建祠,以邱民仰与洪承畴并祀,祠成将亲临致祭,得到这个消息,废然而止,连带邱民仰亦失去了血食千秋的机会。
  洪承畴的投降与明朝之失天下无甚关系,但对清朝之得天下,关系甚重。《清史稿》本传:
  崇德七年二月壬戌,上命杀民仰、变蛟、廷臣,而送承畴盛京。上欲收承畴为用,命范文程谕降。承畴方科跣谩骂,文程徐与语,泛及今古事。梁间尘偶落,着承畴衣,承畴拂去之,文程遽归告上曰:“承畴必不死,惜其衣,况其身乎?”上自临视,解所御貂裘衣之曰:“先生得无寒乎?”承畴瞠视久,叹曰:“真命世之主也!”乃叩头请降。上大悦,即日赏赉无算,置酒陈百戏。诸将或不悦曰:“上何待承畴之重也!”上进诸将曰:“吾曹栉风沐雨数十年,将欲何为?”诸将曰:“欲得中原耳!”上笑曰:“譬诸行道,吾等皆瞽,今获一导者,吾安得不乐?”居月余,都察院参政张存仁上言:“承畴欢然幸生,宜令薙发,备任使。”五月,上御崇政殿,召承畴及诸降将、祖大寿等入见。
  此事经孟心史先生考证,时地皆不确,为好事者附会之词。历史上类此故事亦甚多,如曹彬下江南,容李后主宫内收拾行装、“辞庙”、“别宫娥”;他的部下担心李后主倘或自杀,回汴京无法交代,曹彬说李后主绝不会死,因为上船请降时,走一条跳板都不免恐惧,胆小如此,绝不会自杀。此即所谓观人于微。大致清初遗民对洪承畴痛恨特甚,所以有许多讽刺的传说。
  至于清太宗必欲用洪承畴,眼光超卓,倍不可及。孟心史有一段议论说:
  考承畴用事时代,实为当时不可少之人物,且舍承畴更无合用之人。承畴以万历四十四年登第,是年即清太祖天命元年,在故明文臣中,已称老辈,可以为招徕遗老,树立风声,破坏义师,改其视听。自崇祯初以知兵名于世,清初汉人为将领者多出麾下,声势最张之平西王吴三桂,即其督蓟辽时旧部八总兵之一。发纵指示,足孚众望,而又读书知政体,所到能胜察吏安民之任,与武夫狼藉扰累者不同。假以事权,执挺为降臣长,用人之妙,无过于此。东南西南天下大定于承畴手,而以文人督师,不似旧日镇将,各拥死士,有其羽翼。用则加诸膝,退则坠诸渊,了无留恋抵抗之患。以故以督部之尊,为招抚,为经略,所向成大功。(《洪承畴章奏文册汇编跋》)
  当松山城破时,祖大寿的三个弟弟都在洪承畴军中:祖大乐,总兵;祖大名、大成,游击。被俘后,太宗命释祖大成,放他回锦州传话。到此地步,祖大寿自然非降不可了。《清史稿》本传:
  大寿使诣军言,得见大乐,当降。既令相见,大寿再使请盟。济尔哈朗怒曰:“城旦夕可下,安用盟为?趣攻之。”大寿乃遣泽远及其中军葛勋诣我师引罪。翌日,大寿率将吏出降。即日,诸固山额真率兵入城,实崇德七年三月初八日也。上闻捷,使济尔哈朗、多尔衮慰谕大寿,并令招杏山、塔山二城降,济尔哈朗、多尔衮帅师驻焉。阿济格、阿达礼等,以大寿等还;上御崇政殿,召见大寿,谢死罪。上曰:“尔背我,为尔主、为尔妻子宗族耳。朕尝语内院诸臣,谓祖大寿必不能死,后且复降。然朕决不加诛,往事已毕,自后能竭力事朕,则善矣。”又谕泽远曰:“尔不复来归,视大寿耳。曩朕莅视杏山,尔明知为朕,而特举炮,岂非背恩?尔举炮能伤几人耶?朕见人过,即为明言,不复省念。大寿且无责,尔复何诛。尔年方少壮,努力战阵可也。”泽远感激泣下。
  清太宗驾驭降将的手段,确是高人一等,而实从《三国演义》中揣摩曹操的权术而得。接前引《祖大寿传》:
  六月,乌真超哈分设八旗,以泽润为正黄旗固山额真;可法、泽洪、国珍、泽远,为正黄、正红、镶蓝、镶白诸旗梅勒额真。大凌河诸降将,初但领部院,至是始以典军。大寿隶正黄旗,命仍为总兵。上遇之厚,赐赉优渥。存仁上言:“大寿悔盟负约,势穷来归,即欲生之,待以不杀足矣,勿宜复任使。”降将顾用极且谓其反复,虑蹈大凌河故辙。上方欲宠大寿,讽明诸边将,使大寿书招明宁远总兵吴三桂。三桂,大寿甥也,答书不从。大寿因疏请发兵取中后所,收三桂家族。

洪承畴功罪是非(6)
于此可知,在祖大寿未降以前,其部属始终为清所猜忌,不以典兵。事实上祖大寿令子侄投降,或许亦有布置内应的打算在内;果然典兵,极可能受祖大寿的指挥而反正。“乌真超哈”、“固山额真”、“梅勒额真”皆满洲语,即汉军、都统、副都统。“额真”后改“章京”,此一满洲官称与“戈什哈”(护卫)至清末未改,亦为汉人得以任职的仅有的两个满洲语官名。
  至于“收吴三桂家族于中后所”,已在清太宗既崩以后,《清史稿》所记稍有未谛,《贰臣传?祖大寿传》于大寿奉命招降吴三桂不从下接叙:
  是时贝勒阿巴泰等征明,以明兵固守山海关外五城,别由黄崖口入蓟州,越京师,略山东郡邑。
  八年正月,大寿奏言:“臣先执谬,自辱其身,深愧归降之晚。伏睹皇上宽仁神武,一统之业,朝夕可定;以臣目击机会,先取山海关五城,最为上策。明文武官之能否,城之虚实,兵之强弱,臣所洞悉,宜乘此时攻取中后所,收吴三桂家属,彼必为之心动。其余中右所、中前所、前屯卫一鼓可平也。破山海更易于破宁远:山海军士皆四方乌合之众,不识阵战,绝其咽喉,撤其藩篱,海运不通,长城不守,彼京师难保,三桂安能守宁远也?”
  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此为祖大寿降清后唯一所建之策。以意逆推,祖大寿经数月观察,已知明欲灭清,大非易事;而明则内困流寇,复有清兵不断破边墙而入,长驱南下,大肆掳掠,河北、中原的百姓,实在太苦了。而明朝终必在此双重艰困之下失去天下;如流寇亡明,则与清兵相持,兵连祸结,更苦百姓。因此,祖大寿特建此策,固为清谋,但亦为明朝及关内百姓筹一条生路。祖大寿坚毅深沉,受孙承宗、袁崇焕知遇,自崇祯四年降清,犹复孤军坚守锦州达十一年之久,其心系明室,意向甚明;但中国的武德标准定得太高,作战非胜即死,遁走亦且为辱,遑论投降?但祖大寿采取比较实际的观点,前面引述过在他初次被迫投降时,曾邀副将石建柱告以心腹语:“人生岂有不死之理?但为国、为家、为身三者并重。今既不能尽忠报国,唯惜身命耳。”话虽如此,能为国还是要为国,孤城困守,析骸为炊,此种非人生活过了十一年之久,为古今中外绝无仅有之事。设非松山之败,他还可以在锦州守下去。平心而论,祖大寿实在很对得起明朝。即在既降以后,为清建策,亦仍有卫护明朝及关内百姓之深意在内。
  如其策见用,明朝及关内百姓可得如下的利益:
  第一,清朝既已尽得山海关五城(合锦州、松山、杏山为“关外八城”),则明清正式形成对垒之势,清兵不必再由墙子岭、黄崖口破边墙而入,肆行海盗式的掳掠。尤其重要的是,有可能以山海关为界,而以关西至滦河为缓冲地带,达成和议,救明于不亡。
  第二,此时守关以宁远总兵吴三桂为帅,集兵达五十万之众;移入关内,以剿流寇。吴三桂、左良玉力足以办贼。
  第三,明季财政受困之大病为饷重;而自神宗末年增赋五百二十万,崇祯三年增赋百六十五万,皆为“辽饷”。此外所谓“练饷”(团练)、“剿饷”,亦与备辽有关,前后总计增赋一千六百七十万以上。吴三桂移兵入关,不必再有转输困难的辽饷,财政上的压力自可减轻。
  但因其时阿巴泰所领明兵征山东者,尚未班师,故其言不用。未几太宗崩,至是年十月,始由济尔哈朗攻中后所、前屯卫、中前所,唯旋即退出,并未照祖大寿的计划,迫使吴三桂撤回关内,是必有高人看破机关,乐见清兵能吸住吴三桂的五十万大军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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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崩,多尔衮摄政(1)
清太宗崩于崇德八年八月初九,至廿六始由太宗第九子福临嗣位,是为世祖,年号顺治,时方六岁。在此十七天之中,多尔衮曾与太宗长子肃亲王豪格有过激烈的争夺,但官书已灭其迹,只能从残余的记载中窥知一二。试为钩稽如次。
  孟心史《清代史》第一章第三节:
  清入关创业,为多尔衮一手所为。世祖冲龄,政由摄政王出。当顺治七年以前,事皆摄政专断,其不为帝者,自守臣节耳。屡饬廷臣致敬于帝,且自云:“太宗深信诸子弟之成立,唯予能成立之。”以翼戴冲人自任,其功高而不干帝位,为自古史册所仅见。
  谓多尔衮“不为帝者,自守臣节”,实与当时真相稍有不符。太宗既崩,从任何角度来看,都应由豪格继位;但太祖既有共主的遗命,而太宗继位时,亦系四大贝勒共坐议政,则以多尔衮之功之才,谓欲入关与明争天下,完父兄未竟之业,非正大位俾获全权不可,亦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一件事。因此,当时便有两派,一派主立豪格,一派拥戴多尔衮。
  《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顺治)二年十二月,集诸王贝勒、贝子、公、大臣等,遣人传语以尊崇皇上,戒谄媚己,且曰:“太祖、太宗所贻之业,予必力图保护,俟皇上春秋鼎盛,即行归政。”又曰:“前所以不立肃亲王者,非予一人意,因诸王大臣皆曰:‘若立肃亲王,我等皆无生理。’是以不立。”传语毕,唯豫亲王不答;使者还报,复遣传语曰:“昔太宗宾天时,予在朝门幄中坐,尔与英王跽请即尊位,谓两旗大臣属望我者,诸亲戚皆来言,予时以死自誓乃已。此言岂乌有耶?”豫亲王语塞。
  据此可知,(一)若立豪格,第一个反对的,就是多尔衮;(二)多尔衮一兄阿济格、一弟多铎为首先拥戴之人。但解释不立豪格之故,而多铎不答,可知多铎知其言为违心之论。多尔衮对于尊位,非不欲也,乃不可也。
  太宗崩后,皇位既经十七日之争议始能定夺,而在世祖即位之第二天,几又翻覆,为《多尔衮传》所载:
  八月,世祖章皇帝即位,礼亲王集诸王贝勒大臣议,以郑亲王与王辅政,王自誓曰:“如不秉公辅理,妄自尊大,天地谴之。”越日,郡王阿达礼潜语王曰:“王正大位,我当从王。”贝子硕托亦言:“内大臣及侍卫皆从我谋,王可自立。”遂与礼亲王发其谋,阿达礼、硕托并伏诛。
  心史先生谓多尔衮“功高而不干帝位”,“自守臣节”,即因有此“发其谋”一事。但如细考,即不能无疑。须知硕托乃礼亲王代善第二子,阿达礼则为代善第三子颖亲王萨哈璘长子。萨哈璘颇有战功,殁于崇德元年,得年三十三,阿达礼袭封为多罗郡王。今按:阿达礼与硕托,即使有劝多尔衮自立,形成谋反大逆的罪名,但毕竟只是一句话而无行动,依律为“未遂”,罪名应减一等,再衡以“议亲”、“议贵”的原则,万无死理,而竟骈诛!何故?
  其次,代善这年正好六十岁,以花甲老翁而忍令一子一孙伏法,竟不一救,已大出情理之外;而以代善之年辈,为皇族之家长,其诸弟诸侄以及“三朝”老臣,竟不代为乞情,以慰此尊亲,更非常情所有。此又何故?
  于此可知,必致硕托、阿达礼于死,实有不得已之苦衷,此即所谓“借人头”——倘非如此,则豪格必反。
  今据《清史列传》诸王传,推断当时事实并举证如下:
  一、当太宗崩后,颇有人支持豪格,郑亲王济尔哈朗即其一。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得太宗重用,势力相颉颃,并以两黄旗大臣推太宗之恩及于幼主,所以多尔衮虽欲自立而不可得。《清史列传?何洛会传》:
  何洛会……初隶肃亲王豪格旗下,颇见任使。世祖章皇帝顺治元年,睿亲王摄政,与肃亲王不相能,何洛会因讦肃亲王与两黄旗大臣杨善、俄莫克图、伊成格、罗硕诋诽睿亲王,且将谋乱,下法司鞫实,削肃亲王爵,杨善等四人并弃市。
  此为豪格讦多尔衮,而为何洛会所出卖;在此以前,两黄旗即有拥立豪格,而济尔哈朗亦曾与闻的事实,《清史列传》本传:
  (顺治四年)二月以造第逾制……罢辅政;五年三月贝子屯齐等讦王在盛京时,不举发两黄旗大臣谋立肃亲王私议……降多罗郡王。
  “不举发”自为支持豪格的明证。
  二、为夺皇位。多尔衮与豪格双方,旗鼓相当,争持不下,势必演变为自相火并;大概除代善的正红旗以外,其余七旗均将卷入漩涡,则外有拥重兵的吴三桂,内有犹未倾服的祖大寿,乘机而起,危亡立见,故由代善以家长的资格出面调停,既不立豪格,亦不立多尔衮,皇位仍归于太宗之子。但多尔衮辅政,则豪格不能再辅政,否则又成两虎相争之局,故以较疏远的济尔哈朗与多尔衮并为“辅政叔王”,代表豪格的利益。
  这是勉强达成的协议,豪格应得皇位而未得,属于失败的一方;多尔衮虽未得皇位,但实际上掌握了政权,自是胜利的一方。因此,只要多尔衮稍有逾越,即足以造成豪格举兵的口实。所以代善的责任极重,他必须表现出百分之百的大公无私,绝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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