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昀眉尖微挑:“刚才还一副卫护质子的样子,现在却又推脱起来,难道不怕我在半路上谋害了你们的质子么?”
“你敢!”李长歌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之后才发觉失言。
南宫昀的眸光已然冰寒至极:“那么,就一起走吧。”
第11章 挟持出逃
宽敞华丽的车厢内,气氛古怪到了极点。寻找最快更新网站,请百度搜索151+看书网李长歌从未想过,今生和他相见竟会那么快,还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她只能尽力把目光放在那受伤的少年身上,如果再看着南宫昀的那张脸,她肯定会控制不住想狠狠用指甲抓破他的脸,看看他美好皮囊下隐藏了一张怎样的面目。
她克制住了自己,他却偏偏要来招惹她。“质子身边的这位随从,真是好口齿。”他说的虽然是赞扬的话,但声音里听不出任何赞许之意,反而有种森寒之感。
“比不上南宫大人口才折服诸国。”她忍不住回嘴道。
“只可惜……”南宫昀闲闲看她一眼,“太不知道轻重了,质子可要多多管教才是,免得将来惹出什么祸端来。”
一直沉默的少年终于开口:“多谢……南宫大人……提点,”他受的伤显然很重,连说话也是断断续续有气无力,“只是,少重还有……有一事不明,望大人……明示。”
他这番话说得极为吃力,看他那副虚弱的样子,南宫昀和颜悦色道:“有话直说便是。”
少年露出一个面前的微笑,开口说了一句什么,却是气若游丝,根本没人能听清楚。南宫昀下意识地倾身向前,想要离得更近些。
然而,刚才还奄奄一息的少年却突然有了动作,只见他骤然起身将南宫昀的右手扳到身后,另一只手已经从靴筒中抽出一柄精钢匕首,抵在了南宫昀的脖颈上。
“叫人停车。”他哑声道。
南宫昀不答,眉目间依然从容如初,嘴角只淡淡地挑开一抹笑花。李长歌与他目光相触,心中登时一动,下意识脱口而出道:“小心他的左手!”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南宫昀是个左撇子,无论写字习武,左手都比右手要强得多。只不过他很小心地掩饰着这个秘密,硬是把右手也练得轻车熟路,如果不是极亲近的人,根本不会知道,他的左手其实才是需要防范的。
显然,就连江湖经验丰富的山贼少主也被常识欺骗了,以为只要控制住了他的右手就可以了。
身侧又有一道人影扑出,竟是二牛。他没有学过武功,只能靠一股蛮力抱住南宫昀的左手。然而南宫昀的武功造诣也非同寻常,只一甩腕,就用巧劲卸脱了二牛紧紧箍住自己的双手,然后再反手一掌拍出,二牛登时闷哼一声,撞开车门滚了下去。
外面立刻传来侍卫的惊呼:“南工大人,出了什么事?”
李长歌的目光刚才一直追随着二牛跌落的身影,如今听到侍卫们围上来,心中登时一沉,只觉万事皆休。然而,车厢内却诡异地安静了下来,南宫昀久久没有发号施令。
她愕然回眸,才看到那满身浴血的少年正目光炯炯地看过来,而南宫昀已然是昏过去了。
“有了他做人质,应该就可以了吧?”他粲然一笑。
李长歌不由得也露出一丝微笑,他下手果决地把南宫昀打昏,倒是省了许多麻烦。带着一个清醒的人质上路,永远比带着昏迷的人质上路要困难许多倍,尤其那个人质是南宫昀的时候。
有了这样一张王牌,他们很顺利地就甩脱了南宫昀的侍卫,逃到了郊外的树林中。天色越来越暗,少年的脚步也越来越踉跄,终于体力不支歪倒在一棵大树下。二牛也喘着粗气把南宫昀丢下来,茫然地转向李长歌:“现在怎么办?”
“你们……大概是不能回去了,”少年声音微弱,“挟持了朝廷官员,这罪非同小可,还有可能连累到你们的家人。”
“啊,那怎么办,我爹娘他们……”二牛登时嚷起来。
李长歌忙捂住他的嘴:“你小声点,万一被人听到了,你才是真的给你爹娘惹了麻烦呢。”
少年勉强扶着树干坐起身来:“还是先处理下他的事吧。”他的下巴冲着南宫昀扬了扬,随即把手中的匕首连鞘丢过来。
李长歌下意识地伸手接住,却不明白他要让自己做什么。
暮色中,少年的脸色已经从苍白转为潮红,额前的碎发也已经被汗水濡湿。然而那双狭长的眼睛,却仿佛藏了星子在里面一样,熠熠生辉。
“看得出,你似乎很恨这个人。”他淡淡道。
李长歌抿紧了嘴唇,半晌才道:“我表现的就那样明显吗?“她以为,自己已经很好的隐藏了心里的情绪了,没想到,竟然会被一个才认识几天的人看出来。那么,聪明如南宫昀,大约也已经发现了吧。
“杀了他吧,如果官府问起来,你就说是我做的,”他勉强笑笑,“我身上背的人命也不止一条两条,多他一个也没什么。”
李长歌看着手里的匕首,目光从二牛惊惶的脸孔上扫过,最后落到仍昏迷不醒的南宫昀脸上。那张脸,前世曾经爱到极致,也恨到了极点,而眼下,只要把这柄匕首深深地捅入他的心口,一切恩怨似乎都可以了结了。
一命换一命,看上去似乎也很公平。
她仿佛受了蛊惑一般走上前去,然而刚把匕首从鞘中拔出来,眼看着扎下去就可以了结,她却像是突然醒过来了一样,猛地把匕首丢到了一边。
“不,”她仿佛是在向那两个旁观者解释,又好像是在说服自己,“不行,他欠我的太多,如果就这样杀了他,简直是太便宜他了。”
“小妹……你在说什么啊?”二牛震惊道。
李长歌心里,却还有一句话不曾说出来。
总有一天,她要光明正大地赢过他,让他如同前世的她一样,得到一个比死更凄惨百倍的结局!
只有这样,才能洗刷前世因为一次错爱而带来的所有耻辱,只有这样,才不枉她再世为人。
南宫昀决不能死的不明不白,连敌手是谁都没有看清,他怎么可以就这样解脱?这一辈子,他一定要知道,自己最终会死在一个名叫李长歌的人手里!
第12章 垂死少年
他们把南宫昀随便丢在了一棵树下,就扶着受伤的山贼少主继续上路了。<;冰火#中文151+看书网言情内容更新速度比火箭还快,你敢不信么?这里是城郊,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猛兽,更何况,南宫昀手下高手众多,想要找到他应该也不难。
只不过天公不作美,他们伤的伤疲的疲,偏生又遇上暴雨。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山洞避雨,又将少年背后的伤口简单处理后,二牛看这么捱下去不是办法,便主动说要出去看看,看能不能在附近农家借到干净衣物和食物,再做打算。
二牛离开后,山洞里就只剩下李长歌和那少年默默对望。
受伤又被雨淋,少年的脸颊泛起了不正常的潮红。看到李长歌投来的目光,他才低声道:“现在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略微停顿一下,他又补充道:“或许我已经没命能等到明天了,至少让我们认识一下吧。”
听得他如此说,她自然不好再坚持,于是以同样低沉的声音回答道:“长歌,李长歌。”
少年点点头,眼角微微挑起,似乎是在微笑。“很好听的名字,你的父母应该也是读书人,才能取出这样文绉绉的名字。”
看到他眼中的神采越来越微弱,李长歌不由得有点着急,下意识地想让他多说些话,不要就这样睡过去了。“我已经说了我的名字,那么你的名字呢?”她反问道。
少年无力地眨眨眼睛:“我的名字,和你的太不相配了……”
李长歌不由得撇嘴道:“不过是问个名字而已,又不是写合婚庚帖,管什么相不相配?”这样的话,在一个看上去还是个孩子的她口中说出来有点怪异,少年却怔了一下,脸颊显见得是更红了。
而李长歌的注意力却已经不在眼前这件事上了,之所以会突然提到合婚庚帖,是因为从前,有个人说过,他们的名字很是相配。不过是一句简单的情话,她却为之彻夜难眠,隔日就派侍女去街上买了一叠合婚庚帖来,左一遍右一遍地写,只为了看那两个名字放在一起的样子。
唐国崇尚文才,她不比其他皇女,自幼便有女师指点,仅在练字一项上就已经落下了许多地步。一日南宫昀来查她的课业,却在一叠草纸中翻出了一张合婚庚帖。
那是民间的式样,红得有些艳俗,而她的字也没能挣回几分面子,那张红艳艳的喜帖在他修长的指端展开,羞得她低下了头,兀自去揪衣角。
直到他走过来,温柔地握住她冰凉的手笑道:“再揪,衣裳就要破了,到时候教引嬷嬷还不知道要怎么说你呢!”
她不好意思起来,忙不迭抽回手背在身后,一双眼躲躲闪闪地不敢看他。分明是严寒冬日,她却觉得空气中仿佛有春天的气息,心房里的一朵花儿就此绽放,连带着脸颊也染了花瓣的颜色,在铜镜中映出一片模糊的酡红来。
耳边又听得他道:“练了这许久的字,就数这六个字写的最好,可见是下了功夫的。”
“才没有,”她赶忙分辨,“只是偶尔看见这么个玩意儿,随手写来瞧瞧……”自己也知道这话没有底气,是因为写的太多了,才不小心夹在字纸里带出了一张,偏生那么不巧被他看到了,他会不会觉得自己太不够矜持?
“真的?”他的声音里满是笑意,“我不相信,一定还有,快点拿出来。”
“真的没了!”她摇头否认,随即仓皇逃走。如果继续在那间屋子里待下去,她怕自己的脸都会红得滴出血来。
然而隔了两日,他却送来了一份意外的礼物。那张合婚庚帖,比她派婢女在街上买的又是不同,红得纯正,且边上还有烫金的纹样,看上去古朴而大气。
而他就在书案前,握了她的手提笔,将两人的名字写在上面。他的手暖暖地包着她的手,暖流自指尖流向心田,带来一阵阵的战栗。
南宫昀、李长歌,那两个名字并肩绽放在大红的喜帖上,每一笔的轮廓都溢满了幸福。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其实,和他的名字相配的那个名字,是李明月。昀者,日光也,与明月清辉恰好对应。是啊,天穹之上从来只有日月交相辉映,而她,不过是一首短短的曲子,被人唱过了也就罢了,连一丝痕迹都无法留下。
而那些曾经以为美好到了极致的记忆,这时候都成了充满了毒液的荆棘,在心头放肆地蔓延,直到她的那颗心,再也没有血可以流出时,或许才会停止。
她猛然醒过神来,意识到面前的少年刚刚似乎说了什么话,但她没有听到,于是开口问道:“你说什么?”
少年垂下了眼帘:“我说,你不是已经给了我一个合适的名字吗?姬少重,这个名字很好听。”
“好啊,”李长歌茫然地应道,本能地顺着他的话说下去,“那我就叫你姬少重好了。”
少年点点头,却是欲言又止。在李长歌的一再追问下,他才艰难道:“你最好现在就把那支箭替我拔出来。”
“这怎么行!”李长歌瞪大了眼睛。
他却坚持道:“如果再不拔出来,我就会真的死在这里了!”
这是他第二次,把性命交到她手上,尽管他们才认识了没几天。李长歌握住黑色的箭羽,手心里满是黏腻汗水。
当看到那支血迹斑斑的铁箭时,少年只说了一句话:“那是……我的箭。”
李长歌还没来得及分辨出他这话的意思,就见他已经晕过去了,从后背流出的血迹在地面上渐渐蔓延开来。
李长歌心跳如擂鼓,本能地做了唯一想到的事,她转头跑出山洞,冲进了倾盆大雨中。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瓢泼大雨和她一个人,她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却连一个人影都没看到。她这才意识到,手里还握着那支箭,箭上的血迹已经被大雨冲刷的差不多了,她这才想起,刚刚她慌不择路地跑出来,把那个重伤垂死的少年丢在了那里。
心口仿佛被人重重捣了一锤,她猛然清醒过来,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向山洞折去。
然而,她却在离洞口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猛然收住了脚步。因为,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那里。
第13章 一过经年
四年后,某处小镇上。言情穿越书更新首发,你只来151+看书网
“长歌,你要的货都办齐了,咱们什么时候启程?”一个青年气喘吁吁地跑进小院,因为跑得太急了,连鞋子都掉了。
李长歌闻声推开窗子,看到他忙不迭提鞋的模样,不由得莞尔一笑。
四年的岁月几乎将她雕琢成了另外一个人,虽然清瘦依旧,面色却再无从前的菜色,一头枯黄的头发也变得黑亮柔顺,虽然只用发带顺手扎起,难掩清丽之姿。
“二牛,鞋子不穿在脚上,倒在手上提着了,莫不是……”她故意拖长了声腔,黑亮的眼珠打了个转,“莫不是哪位姑娘送你的,这么宝贝?是村口的小梅,还是隔壁村子的阿红姐?”
他登时红了脸:“你别胡说!”略停了一下,他又道,“还有,能不能别叫我那个小名了,我可是上京花钱请了大学士给我改的名字!”
李长歌不由得笑出声来:“是哪个大学士这么浑身铜臭味儿,用钱就能买来他替你取名?”
从前在村里,像二牛、柱子之类的名字再常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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