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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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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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连最沉得住气的艾尔将军也为之动容,问道:“骨碌布渊有甚本事,能左右沙场胜负?”

纳兰也颇感诧异:“总不至于呼风唤雨吧?”

倾城脸色微变,凝眉不语,他很清楚,魔力精深的法师,呼风唤雨并非不可能。难道说,在这北伐战场之上,竟会遇到这么一位高人?倘若果真如此,凭自己一人的力量,能与他抗衡?倾城再一次为自己把雷烽等人留在帝都城的轻率决策感到懊悔。

且不提他这里思绪万千,只见萨摩尔冲纳兰答道:“大帅有所不知,骨碌布渊的本领,莫说末将不甚明了,便是奥兰多提督,怕也摸不清他的山高水深。呼风唤雨我不敢说,改天换日,末将可是的的确确亲眼见到,决计不敢无中生有。”

众人面面相觑,大都将信将疑。

“萨摩尔将军所说的,应该不会有错。”倾城扫了众人一眼,说道:“大帅和诸位将军,可还记得宫奇将军所陷入的困境……那诡异的黑夜!”

一语未了,几名将官已惊呼出口,艾尔面色一整,沉声道:“两军阵前,切忌长人志气灭己威风。宫奇将军身负重伤,神志不清,所言难免有些夸大之处,叶大人以为如何?”

倾城脸一红,讷讷道:“大帅教训得是,小侄欠思量了。”

艾尔面色稍霎,又想开口,纳兰抢先道:“萨摩尔将军,方才你说亲眼见那老妖骨碌布渊施展改天换日的法术,此话当真?”

“那还有假?”萨摩尔涨红了脸,急急的道出一段故事:“就是五月初六,那天恰好是奥兰多那反贼五十大寿,骨碌布渊与族长哈哈布里库同来庆寿。席间奥兰多向哈哈布里库敬酒,开了个玩笑,说是今日虽然热闹非常,只有一桩不美,便是酒席开得太早,太阳尚未落山,否则燃上红烛,月下交杯,岂不雅致。

“哪知话音方落,骨碌布渊抚掌大笑,起身道:‘这有何难,难得总督大人有此雅兴,且容老夫献丑如何?’奥兰多当然欣然应允。骨碌布渊又道‘行这改天换日的仙法倒不难,却有一桩……须向总督大人借一支玉箫充当法器才可顺利施为。’奥兰多忙令人取来家传至宝青玉箫,交给骨碌布渊,问道‘仙师打算如何施行那仙法,可要搭设香案法坛?’骨碌布渊笑道:‘老夫施法,何必如此麻烦,大人且入座畅饮便是,且听老夫吹上一曲《金宫玉阙天仙庆寿赋》,唤来夜色为大人助兴!’

“果不其然,骨碌布渊引箫吹奏,清扬的乐曲声中,空中忽的阴云密布,日光渐弱,仿佛风中残烛,一闪即灭。大厅中立刻暗无天日,真如夜幕降临!

奥兰多又惊又喜,忙下令点燃红烛,夫人梅?乾达婆也雅兴大起,伴着箫曲盈盈起舞,满座宾客都看得陶然欲醉,一曲吹罢,骨碌布渊大喝一声‘拨云见日!’一语未了,天色倏的大亮,青天白日之下,唯有玉箫余音袅袅。

“至此之后,骨碌布渊便成了乌鸦岭中无人不知的活神仙。昨夜宫奇率军追杀李华,反胜为败,想必多半因为对方有骨碌布渊坐阵,施出‘改天换日大法’,将五千兵马困住,以至败北。”

听萨摩尔绘声绘色的一将,众将都脸色大变。

艾尔沉吟半晌,忽又问道:“既然骨碌布渊有如此高强的本领,为何甘心侍奉奥兰多?若能说服他弃暗投暗投明,不但北伐少了一个大敌,我军更多了一位强有力的助臂。“

“大帅此计虽佳,可依末将之见,似乎不可行。”

“此话怎讲?”

“大帅可知那骨碌布渊的来历?”见艾尔等人摇头,萨摩尔又问:“诸位可曾听说过玄武有一位伽林仙人?”

此言一出,纳兰失声道:“‘巧仙人’伽林!你说得可是夫瑞游牧联盟汗国的三世元勋、宰相伽林仙人?”

见萨摩尔点了头,纳兰神色更加凝重。艾尔将军也不由得叹道:“若是骨碌布渊与伽林仙人有瓜葛,定是夫瑞人派到乌鸦岭监视奥兰多的代表。游说之计,的确不可行。”

“正如大帅所料,那骨碌布渊,乃是伽林仙人的得意弟子,二十年前在玄武大漠,与两个师弟夫瑞大将猛军、江海合称‘三太保’。便是各族苗长可汗,也都怕他三分。十年前,受了老师与大汗之托,回朱雀经营本族战力,勾结奥兰多,野心勃勃,图谋帝国江山久矣。当日女帝驾崩,乌鸦岭倒行逆施,挑起叛旗,此僚出力甚大,如今帝国大军临境,奥兰多与夫人青雀本欲求和,又是骨碌布渊与他义子、乾达婆族少主梅尔舒迪林一再挑拨唆使,鼓励了李华、莫里森联名上表,又向夫瑞人借了救兵,才逼得奥兰多不得不螳臂当车,忤逆帝国大军啊!”

“萨摩尔将军说的不错!”纳兰接道:“骨碌布渊的恩师伽林,自百年前夫瑞开国之日起,便是金帐可汗的幕后军师。累世位及人臣,权势通天,以至于他百岁寿辰之日,二世金帐可汗竟将玄武第一大河改名‘伽林江’。俨然有万古长流与天地同寿之意。

“巧仙人伽林凭一己之力扶持夫瑞四大部落统一、建国,乃至成玄武第一大邦,至今已一百二十年,据说仍精神矍铄,容颜宛若少年。可见世称之为仙人,绝非空穴来风!近年来伽林不再出仕,隐居伽林江畔,故作出世之态,世人皆以为他飞升在即,不料百虫之虫死而不僵,竟唆使门下入境,图谋帝国江山,着实可恨!今次若不能斩杀骨碌布渊断其爪牙,夫瑞人必定得寸进尺,贪得无厌!”纳兰向来极少发言,这回却一反常态,慷慨沉词,满座将领皆击节附和。

倾城暗自纳闷:想不到纳兰对玄武的事这么了解,看来,军中关于她本是玄武天狼人后裔的传说,果真是空穴来风,事出有因了。想到此处,下意识的望了纳兰一眼,只见她雪肤红唇眉目如画,哪里有半分像狼?但有一点却与结义大哥罗喉相近……眉宇间透着一股刚毅的神采,叫人不禁心折。

受了纳兰的激励,众将纷纷请战,愿引援军攻打“一线天”。艾尔不为群情所动,沉声道:“此役固然势在必行,却万万不可轻率急噪!一则我军劳师远袭,人马疲惫,对手却以逸待劳严阵以待,此时出击,殊为不智;二则盟军动态尚不明了,倘若我军先行击下一线天,盟军却又久久不来会师,岂不腹背受敌?”

一番话说得众将哑口无言。艾尔见安家都无异议,展颜一笑:“现在让我们好好想一下,除了强攻之外,可还有更好的法子攻下一线天!”

正这时,忽听帐外斥候来报:“禀大帅,易水寒将军遣使来报,业已攻下凶兆城,多则半月,少则十天,便可与大帅会师。特遣使报喜。”

倾城笑道:“他们的动作也不慢哩。如此看来,我军也需速战速决,尽快攻下一线天,好与易将军会师。”

众将都道:“君上说得不错,咱们可别叫第二军看扁了!”

艾尔笑了笑,纳兰亦沉吟不语。倾城见他们都不说话,心中纳闷,悄声问身旁的萨摩尔:“友军旗开得胜,难道不是好消息?”

萨摩尔摇头道:“君上多虑了,依末将之见,大帅可能是对易水寒的表现不甚满意。”

“这又是为什么?”倾城更加奇怪了。“我们不也只攻下一座城么?”

“话虽如此,可我军乃是远征,一路车马劳顿,耽搁了不少时间。真正投入战场的精力其实不过十来天。凤凰城却是近讨,交战至今已达三周,虽也攻下凶兆城,但对易水寒这样的名将来说,实在算不得多么了不起的成绩。”

两人正低声交谈,帐外又有人来报:“大帅,又有一个第二军的信使求见大帅。”

大帐内鼓噪之声立时平息。众将面面相觑,不知易水寒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艾尔淡淡的说:“让他进来吧。”

纳兰对倾城一笑:“又有好消息了。”

倾城将信将疑,艾尔读罢易水寒的手书,才晓得第二军已然攻下了夜影城,预计三日后便可与帝国军会师。

前后两位信使,几乎是同时到达,可见易水寒行军何等神速。更何况凶兆、夜影两城都有重兵把守,地势险要、补给充足,能一举攻下,第二军战力之强大可想而知。倾城知道,必须重新衡量易水寒,一直以来,他只把他归为罗喉、史克尔一级的超级武者,现在看来,作为统帅的易水寒,才露出了夜叉王的真面目。一转念,倾城对艾尔、纳兰两人也暗自钦佩……正因为深深了解易水寒的实力,他们才会成为与之齐名的世之良将吧。

倾慕之余,倾城也对己方的作战前景深感忧虑。无论如何,三天内攻下一线天,实在太困难了。

“启禀大帅……”斥候官再一次匆匆闯进来,给波涛汹涌的战局又投下一块巨石!

“友军传来急信,易帅业已攻下乌鸦岭西线要塞乌云城,挺进石门天堑,特约大帅于明日午时会师一线天!”

第十章  龙将绯云

咔!

酒杯摔得粉碎,琥珀色的酒浆渗进脏兮兮的地毯,动物内脏似的蠕动着。倒映在残酒中的面孔们,也被碎瓷片分割成昆虫复眼般细碎的尸骸。无论惊恐、茫然、呆滞、疑惑,石门天堑守将、奥兰多次子莫里森?古利乌斯的愤怒表情都被扭曲成不可辨认的光斑,在烛光下妖冶的蠕动着。

“一群饭桶!”莫里森再次用干瘪的叫骂隐藏内心的恐惧。

“三天!他妈的短短三天,凶兆、夜影、乌云,三座城池,全完了!饭桶!全是饭桶!”

“饭桶”们包括三城中溃败下来的将领,也有石门天堑本地的军官。与其说俯首帖耳的忍耐,莫若说对莫里森毫无新意的叫骂早已麻木了。

“启禀大帅,捉到一个奸细!“

“带他进来!”莫里森沉下气来,目光炯炯的盯着被押进来的男子。

一头金发,满脸的尘土,青年男子活像刚从矿坑里钻出来似的。尽管如此,他高颀挺拔的身躯,英气逼人的铠甲、长剑,仍让莫里森眼前一亮。

这家伙作奸细,未免大材小用了,莫里森想。

“小子,报上名来!”

“听我说,将军”,那青年急切而不失风度的解释道:“我不是奸细,只是普普通通的过路人,我从魔山来,到玄武去。我看到城外有军队,他们封锁了道路,我别无选择,只好进城碰碰运气。我敢对天发誓,这一切都是真话,您……”

“闭嘴!我没让你说这个!”莫里森蛮横的打断了他的话。

男子笑笑,搔搔脏兮兮的金发,摆出副满不在乎的神气。

“看起来,你的确不像奸细……”莫里森从他的金发、碧眼与鹅蛋型古典美的脸庞中发现了罕见的古代贵族血统。

“你说得对!将军,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好啦,少废话,报上名来!”

“喔,忘了说,我是西古尔德?唐?李华?绯云,您也可以叫我——”

“李华?”莫里森再次剪断他的话,这回却显得很熟络,“真巧,我哥哥也叫李华”。他大度得握了一下绯云已经伸过来好久的手掌,“就凭这个,我莫里森也得好好招待你一顿!他妈的,兵荒马乱,城里乱成一团,我得出去看看……说吧,朋友,你需要点什么?”

“您真是太好了,莫里森将军。如果方便,我很想洗个热水澡,此外,再来点烈酒,我的喉咙都快冒烟啦!”

莫里森叫副官去招待绯云,再次登上城头。远远俯瞰,敌阵旌旗密布,士卒衣甲鲜明,纵、列调动有条不紊,夜叉十二将的战旗依次布列在营门前,易水寒本人的帅旗则屹立于正中央。莫里森又叹了口气,脑中浮起可笑的幻想:这要是我们的军队该多好……

咚……

咚……

咚……

战鼓声中,易水寒部队再次发起攻城战。第二军潮水般涌上来,云梯和冲车巨人般蠕动着,在进入弓箭射程后,一排排黑点倒下,那是士兵的尸体。莫里森东奔西走,指挥守城将士浇下一飘飘火油,发射火箭,投下滚木雷石,一种简易的刀闸也被竖起在城头保护了垛子口,守城战士可以利用他来阻挡爬上城头的敌军。

军号吹响,第二军改变队形,似乎打算往城西方向移动,莫里森忙把主力调向西方,却发现对手已经停止了进攻,在箭程附近一处高地扎住阵脚。莫里森认为不适宜在这种情况下对敌军无聊的挑逗浪费箭矢,便下令待机,守城部队换班休息,保持一级警戒。

又一次击退了夜叉军团,莫里森松了口气。看来,易水寒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厉害嘛!手下将领也因对手的无功而返放不下心来,纷纷上前祝贺。一个不协和的声音就在这时从一隅冒了出来:“再不想办法,这城可就守不住了啊!”

大厅里立刻鸦雀无声,数十道愤怒的目光齐齐集中在刚刚跨进厅门的绯云身上,转瞬又变成了惊叹。出现在他们眼中的,已经不再是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清洗一新的绯云,身穿银铠,披着火红的披风,样式古雅的长剑斜斜负在身后,无视众人的注视,安然自若的把最后一滴烈酒斟进高脚杯,俊美白皙的脸庞因酒精而微微泛红,润泽的嘴唇露出彬彬有礼而又充满自信的笑容,恍若一抹灿烂的阳光。

好个美男子,莫里森不禁心中赞叹。

“听着,你们再不逃跑,可就来不及了啊!”绯云旁若无人的口气中自有一种凌然的霸气,叫人不得不信服。“看着那城门!三分钟后,就会被一颗巨大无比的火珠击中,化为一堆破铜烂铁——我这可是因为受了将军您的热情招待才好心奉告的啊。”

“你怎么知道城门会被击破?”

“果然,这家伙是奸细!”有人呐喊道。

修眉微皱,绯云不耐烦的说:“你们都瞎了么?难道连对方队伍里有魔法师军团也不知道?要不然,你以为对方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冲锋,非要强占那个制高点不可?”

莫里森大惊,忙冲上城头向外望去,果不其然!那块小小的高地上聚集了一群身披红色战袍的古怪战士,人手一支长剑,在一名身穿白袍的法师指挥下,将剑尖指向一面安放在高地正中的巨型聚光镜上。正午的艳阳直射在高地上,经由聚光镜,投射到城门一点。那些手持魔法剑的战士便根据阳光的聚集路线调整角度,将目标锁定在同一焦点上。

“快,放箭……杀死他们!”莫里森急声叫道。他已想起来了,那些神秘的红袍战士,正是凤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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