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国界之内,就连一只蟑螂,老鼠都没有留下,所有能看得见有生命的东西全被杀个精光。只用了一晚的时间,整个小国的人口是好几十万。而且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止一次。
所以任初九基本上算是世界公敌,但因为他太厉害所以根本没人敢去碰他。即便是白云这样的高手也根本不敢去对付任初九,虽然白云有自信打得过他,但如果任初九没死的话就一定会带人来屠城,本来一共就只有10人,所以很难防御他们的进攻。而且他们只要进了城,那就是一场大屠杀。
所以任初九被人称为活阎王,不过有一点倒是好事,任初九他并没有什么立场。龙城之事他不管,也不知道任初九在做什么,反正他一直待在中东,很少回中原。万没想到今天任初九竟然回来了,而且偏偏是在这个要命的时候。白云也没办法,只有撤兵。
其实白云想得挺好,任初九远在中东地区,对于这边的事情根本一点也不知道,就这样打败王富贵,进入天龙城境内。然后再杀了城主龙傲天,占领龙城。这样就算是任初九赶回龙城为时已晚,而且等他回来自己的伤也硑不多了。到时候追着任初九,让他永无宁日。以自己的修为再追他个10年是没有问题的。这样四大国就变成了三足顶立,王城也将会成为最强的国家。
但是想不到任初九提前回来,以自己的修为来说对付两个七魄觉醒的高手还行,如果同时对付3个绝无胜算。况且因为刚才轻敌的关系,被王富贵打得已经没有多少还手之力了。如果继续下去是死路一条。
一叫出撤兵之后所有王城的士兵都往后跑,这绝对是一场逃命。任初九和风尘九骑的威力绝对是闻名不如见面,一共仅仅十人,但他们的速度极快,冲过去就是一条直线,而且在直线附近的人都死。因为他们的刀太快,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抱着掉在地上的脑袋往前狂奔。但这样是绝对不可能支持多久的,几步之后就倒下了。
兵败如山倒,好几十万人为了躲避十人的追击都像是疯了一样,见路就走,见洞就钻。白云也是毫无办法,骑着自己的坐骑就先逃了。若不是轻视了王富贵的那一招,也不至于让自己的士兵如此惨死。
在追杀了半个小时之后,任初九大声叫:“停~~,穷寇莫追,我们还是回去看一看自己人。”
风尘九骑立刻停下自己的动作往任初九这边靠近,他们几人完全同一个造型,穿着黑色的披风没有任何花纹,黑色的袍子看上去破烂不堪,黑色的鞋子上面挂着一柄黑色押斩马刀,黑色的面具冰冷恐怖,黑色的坐骑都为二代睚眦,一切都是黑色,就连从他们面具里面露出来的头发都是黑色的,当然这个倒一点也不稀奇。
任初九驾着自己的坐骑初代睚眦直接走到王富贵的面前,居高临下看着王富贵,心里不好受。两人是结拜兄弟,王富贵还长自己两岁,所以他还是二哥。老大当然就是龙城城主龙傲天。之所以王富贵拼命去保龙城,也有这里面的关系。
任初九立刻下了坐骑站在王富贵的面前,四目相对说不出万语千言。两兄弟已经很久没见面了,也不知道任初九犯什么毛病,带着风尘九骑到处杀人,而且常年待在中东地区,像是在追杀某个人,又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任初九根本没把这件事情告诉王富贵与龙傲天,所以没人明白里面的原由。任初九走了之后一直思念着龙城的弟兄们,今天可算是相见了。
王富贵也很感动,想不到三弟万水千山跑来救自己一命,这是何等的情深意重?
“老三?你回来啦?~~~~”王富贵受伤不轻,就连说话也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任初九拿手指向王富贵,一脸复杂的表情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随后任初九终于开口:“王富贵,你也有今天。苍天有眼啊~~你死了没有?要不要帮忙?”
“我都这样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快替我疗伤,不然我借你的那些钱可就没机会还了。”王富贵的脸色确实难看,真像是快要死的样子了。不过这已经算是运气好的了,九天真气本来就非凡人之力,普通人即便是使用第一重天也会被电气击倒暴毙而亡,唯有修为过特殊心法之人才可能承受得了这股电气,加心自用。但再怎么厉害一次使用了六重天,这就连王本坤都不敢做的事情王富贵给做了,而且又受到了白云的全力一击,之所以没死就是因为两颗龙魄在万分紧急的状况下档在了王富贵的面前,替他档去了大部分的劲力,不然的话当场毙命。
也亏了两颗龙魄具有疗伤的能力,不然的话王富贵也拖不了这么久。王富贵此次就为博命而来,所以这样的结果也早在意料之中。只是想不到还能保住性命,也没想到任初九会回到天龙城来救自己,也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那可不行,你借我的钱必须得还。”任初九立刻冲上去用真气替王富贵疗伤。因为真气同出一门,所以任初九替王富贵疗伤的时候特别顺利。
王富贵与任初九有特殊的联系,大家共同修习的天龙诀是龙城每一个居民的必修宝典,这并不是二人的联系。最重要的就是王富贵的家传心法‘九天真气’,与任初九意外中获得的‘混天宝鉴’同属于女娲大神所著绝学,所以二人的真气可融会贯通,疗伤也事半功倍。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王富贵的气色才稍微有一些好转。
“唉~~两世为人啊。想不到白云的白虎恶刀法如此的阴险,下一次遇到他的时候你得小心一点。白虎恶刀法最后一式是利用反弹力把自己的攻击与敌人的攻击同时反弹回去。这样自身承受到的伤害就是原来的数倍,如果不是他的那一下我根本不至于受这么重的伤。”
任初九也调息了一会儿,随后立刻伸手问道:“还钱,我又救了你一命。”
王富贵看着一副非常厌恶的表情从怀里拿了一个铜板出来递到任初九的手里:“先给利息,其它的等我有钱了再说。对了,我二儿子摆满月酒的时候你可没来,现在也不迟给随点礼吧。”
“哦~~。”任初九又把刚才的一个铜板还给了王富贵,身后的那些人看着都郁闷,这两人是不是也太扣了一点?要知道在王本坤消失之后,王富贵可就是龙城第一了,任初九是龙城第二,这两个高手竟然把一个铜板拿过去又拿过来的,真不知道该说他们什么好。
两人正聊着呢,忽然风尘九骑其中一人手里抱着一个刚出世的婴儿走了过来,身上还包裹着襁褓,身上也挺干净,至少应该是有人照顾过一阵的了。
“这是哪来的?”
“不知,我们刚才在追击王城那些臭猫的时候在一个山洞口捡到的。”
任初九看了看问道:“哦~~~你们这是专程来问我的意见的吧。你们是喜欢清炖还是红烧?我说就清炖吧,我二哥受伤了,需要好好的补一补。”
“咳~咳~咳~咳,老九别开玩笑了,这可是一个婴儿。可能是看见两边打仗那些村民吓到了,把孩子一扔就跑了。这种事情也是常见,不过既然碰到了那就算是一种缘份。你把孩子给我,我认他做我的养子如何?”
任初九一摆手,脸色非常难看很生气的说道:“我还以为今天可以清炖呢,结果就这么被你给抢走了。不过也对,这孩子和你一样都是大难不死,而且生于战火之时将来必定不是普通人家,你给他起个名吧。”
王富贵看着这个孩子想了老半天,没憋出半个字。很明显,但凡王家的人会读书就不会给自己起这么名字了,王富贵这名字拿出去还真是丢人。自己的爹爹,天龙城服魔大元帅王本坤就是这样,所以他也遗传了完全不读书的优良传统。现在忽然要他给一个小孩起名字,这不是为难自己吗?
现在的王富贵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的名字都是夫人给起的。大儿子叫王烈,二儿子叫王涵,如果自己有第三子的话……叫王什么好呢?
“王……王……王……,对了,这孩子叫王中王吧。”
任初九听到之后很郁闷的回答道:“有两个问题,王中王是火腿肠,还有就是你们姓王的应该要注意一下,王字后面千万别加‘吧’字,王‘吧’两个字连在一起不好听。”
王富贵挠着脑袋说道:“那就叫王,我才难得起名字呢。”
“唉~我倒是没意见,小心被三弟龙啸天听到了,他才是王呢。算了,他的名字还是我来起。你看日月同辉,星光已经不在。既然是你的养子还是姓王比较好,在王后面加个明吧,有日有月。”
王富贵立刻点头:“好,此子日后就叫‘王加个明吧’。唉~~怎么听着像外国人的名字。少一个字,就叫王加明你看如何?”
“随你的便。”……
王富贵大难不死又得一养子叫王加明,这场战斗也粉碎了王城入侵龙城的意图。白云回去静心调养好几个月才见缓。而王富贵年轻力壮,而且有任初九的帮忙很快就已经恢原。
如今四大国分别是龙城、王城、赤城、灵城。龙城是以龙种为神兽坐骑,修习天龙诀,魂魄变异体为金色‘龙魄’。而龙城的文化基本上就是龙的文化,龙在龙城里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龙,麒麟,龙龟,龙马,只要相得到的应有尽有。龙城最让人称奇的一点就是它并不在地上,而是天上。
也不知龙城是什么样的设计,就在天空之中有这么一块土地,龙城的人世世代代都在这里生活着。有一条天河也完全无视牛顿万有引力学的定律自天而下养育着龙城的人。而且因为这场土地太大了,种植业和畜牧业也都挺发达的。龙城之下大片土地都是龙城的附属小国,每年都要给龙城交钱粮,以获取保护。
王城则是以虎作为神兽坐骑,修习战神诀,魂魄变异体是乳白色的‘虎魄’。王城的人最痛恨就是龙城,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龙争虎斗,虎永远是排在龙的后面。这一点对于王城的人来说没有办法接受,所以他们总是想尽办法要把龙城灭掉,努力了好几千年都没有成功过。
赤城是以凤凰作为神兽坐骑,修习浴火重生诀,魂魄变异体是赤红色的‘凤魄’。赤城的人也挺恨龙城,但是他们也很讨厌王城,所以不愿意与王城结盟。
不过赤城的人距离龙城较远,中间阁着一条非常恐怖的沙漠,所以他们想要攻过来也并不容易。虽然还是一直在打仗,但赤城与龙城之间的战事就要少得多。
灵城则是以玄武作为神兽坐骑,修习的是灵心诀,魂魄变异体是青红的‘玄魄’。灵城的人几乎就不参与任何战斗,因为灵城最小,但他最富有。灵城的生活非常奢侈,他们根本不愿意去管其它三大国的恩怨,而且有武尊玄毕在,也根本没人敢去进攻灵城。
玄毕之所以被称为武尊是因为他很强,真的很强。而且因为自身是水属性,灵城又在大海之上,所以在那里他几乎是最强的存在。哪怕王本坤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在水里胜他。所以这么多年来,灵城一直是一个中立国家。其它三国之人到了灵城之后也不允许惹事,被灵城的人逮到之后可任意处置。所以灵城是当今世上最安全的地方,只要到了那里就会有法律。在这样的乱世里能找到一个中立国而且有法律的中立国那可不容易。所以只要有钱谁都想移民到灵城去。
第一章 龙城
在龙城的大街之上一个约15、6岁少年骑着一只火系麒麟在街上游走,好像在找着什么东西。这少年相貌清秀,肌肤白哲,个子瘦瘦小小,一副无精打彩的样子。比自身大一号的破烂军服让他看起来更是颓废,就像是从尸体堆里爬出来的一样。过路的行人看见之后都往后躲,而且也都挺佩服。不愧是龙城子弟还未成年就已经久经沙场,有这样的士兵龙城能不繁荣吗?
“唉呀~~好多年没回来啦,这里到底是哪啊。炎灵儿你认识路吗?”
少年座下的火系麒麟一个劲的摇头,倒不是因为没听懂小主人在说些什么,而是因为小主人的这身衣服确实丢脸。
龙种的自尊心都非常高,让自己身上驼着这么一个要饭的家伙炎灵儿还真是受不了。本来想让他回龙城之前洗个澡换套衣服的,但小主人一听说可以回家连行礼都没拿,什么也不管直接就爬到自己的背上了。真不知道军营里真这么恐怖吗?
此时少年也犯了难,这里太大了,而且很多久没回来,所以根本找不到路啊。其实这少年天生路痴,就算是整天在这里混也未必能找到路。在很小的时候就整天玩失踪,家里的大人也着急,整天除了满城的找他都没什么事情可做了。
有的时候是在东城的厕所里找到他,有的时候是西城的马桶里,有的时候是北城的尿壶边,有的时候是南城的化粪池里……这孩子的家里他奇了怪了,难道这孩子这么喜欢这个味道吗?每次失踪都往粪堆里跑?最后实在是没办法,整天让炎灵儿带着这个孩子,所以他和炎灵儿的关系非常好。
龙城不愧四大国家之首,地域非常巨大。豪无助力悬浮于空中。已在云层之上的天龙城从来没有过阴雨天气,有着神秘力量的保护,这里也从来不被狂风所扰。一条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天河,养育着这里所有的人。
天气倒是挺好,远远望去,仿佛与地面平行的云层被风推着慢慢行进,就像置身于白色海洋中的孤岛一般。整个天空就像被一个蓝色蛋壳直接扣上去一样,而蛋黄就是那个火红的太阳。初夏的气候已略显炎热,幸好,街道两旁的天龙树枝繁叶茂给行人带来一丝凉爽。
因为天龙城的特殊位置,这里的植物接受阳光非常多,长得特别茂盛而且木质非常坚硬。最有名的当然就是天龙树,可以与钢铁媲美的硬度,加上仅有木头的重量成为天龙城主要的武器制作材料。虽然都是木质品,但硬度可不次于钢铁,锋利不逊于刀剑,而且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天龙木晒干之后非常轻,在战斗的时候更有利一些。所以这些天龙木可算是龙城一宝。
少年拿出腰间的一把宝剑,这可是几年前姑父送给他做生日礼物。此剑因曾经斩杀过初代真龙,所以得名龙泉宝剑。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盘卧。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