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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宝贝是海豚欢欢,晨曦里,它带我去看辉煌的日出,我如水的长发在波光里摇曳生姿;黄昏里,我爱伴着欢欢去海底冰川地带,感受着那透骨的寒意,我却无端的欣喜无比,*蛘那玉润洁莹的冰晶,象*着我自己的身体,手上是冰的,心里却是暖的……
我生来就会唱一支歌,婉转而略带忧伤的歌儿,可是,我不敢唱,水公主会用恶狠狠的眼光来制止我。她是水族最被宠爱的公主,歌声无人能及,美丽无与伦比,命中注定她要嫁给陆地一族的世王子。可是,只有我知道,水公主早已偷偷爱*的表哥水寒士,保守着他们幽会的秘密,我可以尽情的唱歌……
他们被发现的那一天,一片阴郁笼罩水宫,水王的咆哮引起了波涛万丈,二人被囚禁在水下寒宫的命令振颤海洋,公主的母亲水后苦苦的哀求化作泪雨,一直一直下个不停……
世王子要来娶亲的消息随之而来,水王终日愁眉不展,长发更加的雪白,陆地的世族力量强大,水王为避免一声灾难,一定要将水公主嫁到世族,可是,水王只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已经不再是完美无瑕的女孩儿,不可能嫁给王子。
那是个阳光很好的上午,我和欢欢在水宫附近游过,立于宫门外的水王,长长的叹息声引来了水波阵阵,我不无同情的回眸而视,蓦然间,看到了水王眼中精光一闪,那份惊喜让我不寒而栗。
我成了水王的干女儿,去代替水公主出嫁了,水后给我准备了丰盛的嫁妆,水娘却在我离开的日子泪水涟涟……
命运无常,就此改变。我成了世王子的妻,一头如水的秀发变得漆黑亮丽,一条美丽的鱼尾化成了修长的**,走在尘世间,晃若梦境,前世里,我一定来过这里……
世王子待我还算可以,只是他风流成性,妃嫔无数,难得与他爱恋缠绵,反而让我落得耳目清静。于是,静夜里,我常常独自望月,思念水娘,思念欢欢,思念我经常触摸的那些水底冰晶……
与天瞬的相遇是在天族云后的寿宴上,云后是天族王最宠幸的女子,那一次的寿宴也是三大族的聚首宴。金壁玉墙、珍馐佳肴、欢声笑语、轻歌曼舞……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厌倦,于是,我偷偷的来到了云宫外……
满天的彩霞萦绕其间,一弯精致的小桥若隐若现,我不禁被它吸引,漫步来到了小桥前,心底忽然有唱歌的**,于是轻轻哼唱起了那首唯一的歌儿……
忽然,我一人的歌声里有了另一人的和唱,那是一个常情而雄浑浑噩噩男音,唱得一样婉转优扬,透着淡淡的忧伤……
我的心蓦然悸动,腮间飞上了红云,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窒息行贿受贿的感受,无形的压力就来自身后,而我,却忽然无力得无法转过身去……
一只温暖的手轻搭在我的肩头,轻轻用力,我的身体便顺从而莫名的回转过去……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眸?好是怎样的一次邂逅?天地都已不在,层层云朵围在其中,前世的记忆在第一次与天瞬相视而立时全都潮水般的涌上来。
两个惊讶的声音同时响起:
“你是冰儿?”
“你是火柴?”
天瞬:
前世,我是神随手在人世拾捡的一根火柴,一直放在不起眼的桌角,险了等待,只有等待,可等待什么时候,我也不明白。
也许是受了神的熏染,我渐渐从冥顽变得有了灵性,身边的香炉和拂尘是我的伙伴,无人时,我们常互相讲述自己的经历,并憧憬着未来。
我知道我的生命终将燃烧,并且只有一次,为此,我时而悲哀时而释怀。
那日,神带回来一只透明的盒子,里面是一粒润洁剔透的冰晶,泛着清冷而迷人的光辉,就在那一刻,我就爱上了这个新来的邻居,这粒小小的冰晶。
我猜,她一定不是普通的冰粒,否则神不会将它小心的带回。于是,我试着与她交谈,她果然有灵性。我叫她冰儿,她叫我火柴,声音清亮动听,渐渐地了解了彼此,也不原离开了彼此。
有时,神会将冰儿带走,等她回来时,常常暗淡无光,满是疲惫,她总是不说什么,只是无力的笑,轻得象根羽毛……
我没有告诉冰儿,我最大的心愿是让她看到我用生命燃烧成的灿烂瞬间,那是我对她无言而炽热的爱。
终是要被点燃了,我恳求神让我看到冰儿,让冰儿看到我,神只是无奈的叹息,从盒子里取出冰晶,摊在另一只手心里……
只是,我没想到,当我炽烈的燃烧时,身旁的冰儿却渐渐融化成了一粒水滴,如人类流出的眼泪……
我的光渐渐隐来,心如死灰,朦胧中,听到神的话语:总有一天你们会明白,有时,太近太热的爱,也会是一种伤害……
今世里,我叫天瞬,是天族将军的公子,并且即将迎娶风大臣的女儿。
我常会做同一个梦,手握一粒冰晶茫然四顾,一支忧伤的歌萦绕在梦中,一个声音告诉我:遇到了她,你就会将一切忆起,只是,会更回痛苦……
在云后的宴会上,艳歌热舞里,我却听到了另一个熟悉的旋律,那歌声句句入心,牵着我寻着声音来到了云桥附近。
与水若相望的瞬间,我终于记起从前……
可是,物是人非,相遇已经太迟太迟……
无言已胜有声,千般柔情,万般无奈都已写在半忧半喜的眼眸里……
忽然想起神的话:有时,太近太热的爱,也会是一种伤害。
可是,如今这样太远太迟的情,更回苦涩难耐……
水若的手柔软而冰冷,一丝的疼钻进心底……
能在对的时间相遇对的人,要我付出几世的*与等待?
这样的相遇,会有怎样的结局?
………【第九章 带我回家】………
传说有一种最悲哀的鸟,没有脚,一直飞到死,一生不停息……
是幸还是不幸?那只没有脚的鸟是我的前世,今生,我化成长发黑目的女子,不停的走在路上……
看书上曾说,一直旅行的人其实最寂寞,因为他们没有地方可以停留,所以只有一直走。因为陌生的环境中,什么都是新鲜的,没有时间停下来让一切变得熟悉和无聊,最后,就变成寂寞,与自己独自相守……
每走一个地方,就给一个人寄一张无字的卡片,那是一个圆心,走多远多久,也无法逃离……
可是,我也再停不来脚步,再不能回去……
因此,每走在陌生的路上,最渴望一场相遇,只向着他伸出的手,轻语:带我回家……
总以为这相遇会在下一刻或下一个驿站发生,于是,我不停的走下去……
(一)
即使是春末夏初,中原的深夜仍冰凉刺骨,火车停在不知名的小站静静无声,窗外,是大片大片的黑暗围裹,没买到卧铺,连硬座都没有,在两节车厢相连处默默相靠,站了近三个小时的身体有些麻木,近旁一个同命相连的年轻男孩儿总是用不无同情的眼光看我,终于忍不住笑笑,在沉默了许久许久之后……
也许是他递过来的那件外套让我的心偶尔有暖流涌动,他温热的手握住我冰凉的手,什么也没说,我靠近他的怀抱,在这样一个深夜小站里,没有理由的从一个陌生男子的身上获取一点温暖与受怜……
站在车厢连结处的玻璃前,看着窗外由黑变白,而那个高大年轻的身体在背后紧紧环抱,直到错过他的站台……
分手时淡然而洒脱,挥挥手转身离别,可是,在心里,我却在轻声说:请带我回家……
(二)
坐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街区路边已经许久,雨过天晴的空气难得这样清新湿润,手中一份杂志翻了几遍,街边小花园里的泥土与花香的混合气息,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我忽然有想抽烟的*……
于是,跟自己玩一个游戏,细数着面前走过的男人,到第十三个就走上前去借烟借火,哪怕他不抽烟,呵呵……
为自己的这个念头兴奋不已,默默专心的数着眼前走过的人们,男人们,有老有少,有成群结队,也有情侣爱人,可是,数到第十三个时,凑巧是一位独自行走的中年男子,很普通的面容,可是,那双眼睛却让人看不懂……
迎着阳光走过去,微笑着轻语:请问先生,有烟吗?
世界就此定格,他眼中的我明眸浩齿,笑容淡漠……
他下意识的去摸衣兜,拿出烟来,并接着找火,可是,他递过来时,却又迟疑,刚才的忙乱变成轻松的笑意,边将伸过来的烟又放回兜里边亲切的说:女孩子抽烟不好,我宁愿请你喝点什么……
一起吃饭,听陌生人讲陌生的故事,我始终含笑相对,这是我喜欢的类型,沉稳而不乏幽默,对意外的事有控制能力和接受的兴趣……
走出门时,夕阳在山,城市染上金色,俗气而喧嚷,可是,当他说要去宾馆时,我却忽然觉得美丽暗然失色,其实,我是想让他带我回家……
不过,我可以理解,因为,即使回家,也与爱无关,只是一场游戏罢了,如当初一样……
(三)
我知道我病了,头疼得历害,身体虚弱不堪,一向不求人的原则也要因时而变了,给附近城市的一个人打了电话,那也是个没见过面的朋友兼哥哥,可是,从一开始交往时,我便没有理由的相信他……
我知道,他不会让我失望或难过的,果然如此……
出了站口,看他焦急的等在门口,虽然从未相见,可是,却能轻易认出彼此,他见我第一句话让我流泪:小妹,你脸色太难看,让哥心疼……
那么轻易的被他搂进怀里,一直护送着一般走进他的车里,开车前,他先递过来一瓶柠檬水,在网上聊天时,我只告诉过他一回……
这一次,真的有人带我回家……
干净温暖的小公寓,没来由的感觉熟悉与亲切,如见到他时的感受一般,自顾的去洗澡,在他面前自然的穿着睡衣光着脚到处走,桌上有他为我煮好的鸡蛋面,音箱里放我喜欢的风笛音乐,看着我大口吃完面和药,乖乖的睡下,他才轻轻走开,去公司继续开会……
这一觉睡得香甜无梦,醒来时,房间一片黑暗宁静,头不再痛,去厨房喝水,然后慢慢的洗碗,等他回来……
外面不知何时已在下雨,细而繁密,无声无息,八点多,他才回来,一脸的焦急,如等在出口第一次相遇一个样子,看我容光焕发的迎上来,他的眼中忽然就春回大地……
打一把伞,走不远的路去吃火锅,香辣浓郁,香汗淋漓……
隔着酒杯,他笑着问我:看你身体好了,吃完饭,想去哪里玩?
哥,我不去别处,只想你带我回家……
难得停留,并且也许以后再不会在这里停留,于是,我要仔细品味被人宠爱的幸福……
黑暗里,希望那一份缠绵地老天荒无尽头,为你,我将倾其所有……
说好了,走时,不要你相送,你仍去上班,象每天一样,而我,脱下你的衬衫,换回我的衣裤,背起行囊,轻轻关上门,不再回头,独自走向下一个路口……
相遇已经值得珍惜,而壮怀激烈的拥有已经完成,那个曾带我回家的人,我会一直记住,并且温暖一路……
………【第十章 矜持的错失】………
她和他的相识,始于很偶然的机会。
她的好朋友琼嫁给了他的朋友宏。那一天,当她去看望这对新婚夫妇时,他和宏正在楼下网球场打球。她对运动天生有一份喜爱和热情,于是换上了琼的运动装,兴冲冲跑下去加入他们的行列。
他身材颀长,身穿宝蓝色T恤和白色球裤,显得极其俊秀挺拔。他们的网球打得很好。看着那近乎专业的球技,她倒吸了一口气,顿时为自己刚刚班门弄斧的**后悔不迭,转身就往回跑。
可是宏已经看见了她。在后面喊她“一起玩玩嘛”。
她收住了脚,硬着头皮走下球场。宏把球拍塞给她。
她连声解释自己“打得很差很差”,他却温和地微笑,眼神中有丝丝鼓励的光彩。
他尽量把每一个球都打在利于她接的点上,对她打飞的球也尽力跑去接上。她有一种和教练打球的感觉。勉强打了一会,她就退下去了。她想他一定觉得很没劲。她为自己羞愧不已。
吃饭的时候,当她和琼兴致**旁若无人地讨论墙上新挂的字画时,宏忽然抬头看看她,回头对他说:“你还名花无主是吗?我把这位小姐介绍给你如何?”
他依然微笑地看了她一眼,没有摇头也没点头。
她顿时住了口,收起笑容,涨红了脸。虽然平时她高兴起来可以很活跃很坦然,但是内心深处,她既纤弱又自卑。她不是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太平凡了。她认定他的沉默已经是对她最大的礼貌和尊重。她埋头快速吃完饭,就告辞了。
一个星期后,她接到他的电话。他请她周末一起打网球。
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哦”了一声。
他以为她已经答应,便说“到时见”收了线。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把琼抓来“痛骂”一番。怎么还把她的电话号码给了他呢?而他一定是出于礼貌才不得不约她一次的!一定是的!她迫不及待地给琼拨电话。号码拨了一半,忽然一线灵光掠过她的脑海,她记起了那天他和她聊天的时候,他们曾交换过彼此的名片。
她抓过提包,把它层层翻遍,终于在袋角找到那张已有点折皱的纸片,上面写着“经济硕士”、“副总经理”。她在心里对自己摇摇头。
犹豫再三,她还是赴约了。她对自己说既然有这么好的教练自愿教她打球,何必拒绝呢?不去白不去。
从此以后,这成了他们之间的默契。他会在每个周末的下午给她打电话,告诉她打球的时间地点。他们一起打球、聊天。有时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