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在建国后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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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建国后的20年-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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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子恢在报告中所提出的新问题和观点,在领导干部和工会工作者中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讨论。
  刘少奇作为中国工人运动的早期领袖,当然也非常注意这一问题,并积极地参与了这一讨论。1951年2月3日,刘少奇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常委扩大会上讲话,提到了邓子恢关于工会工作问题的报告和观点,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赞成邓子恢的观点。
  但是,邓子恢的观点并不是大家异口同声地都赞成的。首先就在东北引起了异议。
  早在邓文发表前,同年7月21日,高岗就已在东北总工会执委扩大会议的报告中强调说:“党政工一个目的,亲密团结搞生产,切忌对立起来提问题。”
  邓子恢的文章发表后,在东北城市工作会议上,当有人批评邓文宣传“机会主义的原则与理论”时,高岗也在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批评邓文“欠妥”,“混淆思想”。
  1951年4月,针对邓子恢的文章,高岗组织有关人员写了一篇题为《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的文章。该文针锋相对地对邓文提出了批评,而认为:工会同政府和工厂管理机关的“基本立场”一致而“具体立场不同”的观点,第一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第二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
  高岗准备把这篇文章作为《东北日报》的社论公开发表。此前,他给毛泽东写信,请他审阅并修改,请示“可否在报上发表”。29日,时任毛泽东的秘书并负责报刊宣传工作的胡乔木,在看了高岗报送的文章和给毛泽东的信后,致信毛泽东和刘少奇说:“邓子恢同志的说法确有不完满的地方”,但“《东北日报》的文章用正面批驳的方法也不适宜”,邓子恢提出具体立场有所不同的观点“是有原因的”,“工会更应当重视工人的直接福利,许多工会不注意是不对的,但不要由此得出工会与国营企业和政府的具体立场不同的观点”,“有些工会干部由此强调与厂方对立,是不对的。”
  胡乔木在信的最后附言说:“此文是否由《东北日报》发表?或由《人民日报》发表较好?亦请斟酌。”
  刘少奇在看了高岗的文章和胡乔木的信后,于5月10日在胡乔木的信上批示说:“我意高岗同志的文章暂不发表,待四中全会讨论此问题时当面谈清楚。高文可送邓子恢同志一阅。”
  为进一步阐明自己不同意高岗文章发表的意思,刘少奇于5月16日就此事给高岗写信说:“关于工厂与工会立场问题你写的文章,我已看过,已送交主席,可能主席尚未来得及看。我的意见以为四中全会即将开会并要讨论这个问题,子恢同志亦来,可以在那时加以讨论,因此,你的文章暂时以不发表为好。”
  

高岗号毛泽东之“脉”(3)
刘少奇之所以不赞成高岗的文章发表,一是基于这个问题还在讨论中,党内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如果一公开,势必使这一问题复杂化;二是他认为高岗的文章针对性是很强的,而且采取了公开批评的方式,也欠妥当;三是刘少奇对这一问题还没有形成确定的观点,但已同邓子恢的观点很相似。
  因此,刘少奇有意进一步对这一问题加以研究。大约五六月间,刘少奇写了一份《读邓子恢和高岗同志两篇文章的笔记》,将近九千字,详细阐述了他对工会工作问题的观点和认识。同时,刘少奇在笔记中的一些观点,可能就是后来关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最早论述。
  刘少奇的这份笔记在他生前一直没有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同其他领导人传阅或交换过意见,直到1985年《刘少奇选集》下卷出版,这篇埋没了30余年的笔记才得以公之于世。
  刘少奇预定准备四中全会讨论工会工作问题,却被打断了。
  10月初,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李立三就党内在工会工作方针问题上发生的争论向毛泽东写了一份报告,反映了争论中的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在国营企业中公私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没有矛盾,甚至认为“公私兼顾”的政策不适用于国营企业;另一种意见认为在国营企业中公私利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有关工人生活和劳动条件等问题上是存在矛盾的,这种矛盾的性质是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可以用协调的方法,即公私兼顾的方法来解决。
  李立三明确表示了自己在这两种观点上的态度:“我个人是同意后一种意见的。我觉得公私关系问题,不仅在目前国营企业中,而且在将来社会主义时期各种对内政策问题上也还是一个主要问题,否认‘公私兼顾’的原则可以运用到国营企业中的意见,可能是不妥当的。”
  看来,尽管刘少奇所写的笔记并没有给任何人看过,但李立三的报告却同刘少奇的笔记所持的观点惊人地相似。
  但是,毛泽东并不同意李立三的意见,而且他还对李立三领导的全总党组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认为在工会工作中有严重的错误。因此,根据毛泽东的意见,11月,中共中央解除了李立三的全国总工会主席和党组书记的职务,同时批准成立了由刘少奇、李富春、彭真、赖若愚、李立三、刘宁一六人组成的全总党组干事会,指导全总的工作。
  同年11月27日,刘少奇离开北京,一路南下巡视并休养。李富春实际上就负责了全总党组干事会。12月,全总在李富春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党组扩大会议,批判了李立三,将“推崇”邓子恢的文章作为李立三的“错误”之一,认为他夸大了“公私利益的矛盾”。李立三在会议上被迫作了检讨。不久,邓子恢也在中南局会议上就“工会立场”问题作了检讨,并向毛泽东作了报告。
  作为在建国后关于工会工作问题方面的争论,在没有进一步展开的情况下,中断了。而这一次,刘少奇显然是站在了被毛泽东批评的一方。刘少奇虽然没有受到直接的批评,但也受到了牵连,并在七届四中全会上就此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我受中央的委托负责管理全国总工会的工作。李立三同志在主持全总工作的时期内曾经犯了不少错误,中央批准的1951年全总党组扩大会议的决议和×××同志的结论已经详细地揭露和批评了他的错误。对于他的这些错误,我是应该负一定责任的。
  虽然刘少奇没有明确说明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但前前后后他同邓子恢、李立三的观点是一致的。
  一直参与此次争论的高岗,不能不对此有所察觉,而且,这对他一直想攻击刘少奇的居心,不能不说是一次“良好的契机”。
  因此,随着他的地位的进一步提高,随着他进京后担任了“经济内阁”——计划委员会的主席,高岗自认为无论在地位上、政治上,取得毛泽东的信任方面等等都已胜出刘少奇一筹,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起来。
  

刘少奇主持作了中央机构的调整(1)
  刘少奇主持作了中央机构的调整,“五马进京,一马当先”,高岗说:“我在全国财经会议上不讲话则已,要讲就要挖少奇的老底”,“批薄射刘”;饶漱石“敲边鼓”,“讨安伐刘”
  在“三年准备,十年建设”的思想提出后,到1952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马上面临的是“十年建设”,是大规模计划经济建设等等。因此,加强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班子建设,使其适应即将到来的经济建设,就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中共中央于1952年上半年开始酝酿加强中央的领导班子建设。1952年6月,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刘少奇主持制订关于加强中共中央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刘少奇找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中组部副部长安子文等人,共同研究中央机构的设置问题。6月20日,刘少奇就此事专门致电中国驻苏联大使张闻天,要他了解苏联中央机构的设置情况。
  不久,在刘少奇的直接指导下,###、安子文等人主持起草了《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该意见提出:“拟于明年初将各中央局书记抽调回来,以加强中央的领导,同时加强中央现有的各部、委、办公厅的组织及其工作,并增设一些新的部委。”刘少奇修改后于7月18日致信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呈送了《关于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
  8月4日,毛泽东对刘少奇呈报的报告批示说:“此件我认为可行”,“即照少奇同志建议开始进行准备,从各地抽调一些人来,建立一些机构。”
  在此前后,刘少奇就开始准备抽调干部到中央工作,首先是抽调各中央局书记。7月13日,刘少奇致电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同意划四川为一个省,以李井泉为四川省委书记兼省政府主席,并“望小平将西南工作布置后于七月下旬即来中央一商,并在中央先行工作两三个月”。
  1952年8月,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到京,担任了国务院副总理并参加中共中央的领导工作。不久,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中南局第二书记邓子恢、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领导干部陆续上调中央。
  在上调中央前,高岗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同时兼任中共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高岗调到中央后,又兼任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副主席邓子恢,委员有陈云、邓小平、彭德怀、林彪、饶漱石、彭真、薄一波等十几人。根据当时中央人民政府的体制规定:国家计委不属于政务院所属,是直接归中央人民政府主席领导的制定国民经济规划和预算的最高行政机关。
  因此,高岗兼任主席的国家计委一时有“经济内阁”之称。而高岗也因之在上调中央的五大书记中显得格外突出。有人就开玩笑说:“现在是五马进京,一马当先。”
  同高岗等人属于第一批上调中央的领导干部中有一个重要人物:饶漱石。他在上调中央前担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是华东的党政一把手。饶漱石上调中央后任中组部部长,成为安子文的领导。
  1952年底,政务院通过了财政部和中财委提出的修正税制的具体方案,规定了两条原则:保税和简化税制。新税制公布后,一度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波动,各地也向中央报告这一情况。毛泽东非常重视此事。
  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给周恩来、邓小平、薄一波写了一封信,提出了措辞严厉的批评:
  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无怪向明等人不大懂。究竟新税制与旧税制比较利害如何?何以因税制而引起物价如此波动?请令主管机关条举告我。
  随后,毛泽东尖锐地批评新税制“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先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刘少奇主持作了中央机构的调整(2)
有了这件事,毛泽东就认为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分散主义。不久,根据他的提议,中共中央在1953年3月10日作出了《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
  5月15日,政务院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发出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领导的通知》,对中央人民政府所属的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领导作了重新分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把政务院22个部中的8个部,即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烯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工业部,由高岗任主席的国家计委领导。
  4天后,5月19日,毛泽东给刘少奇和###写信说:“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他在“否则无效”四字下加了着重号。同一天,他写了一则批语给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一)请负责检查自去年八月一日(八一以前的有过检查)至今年五月五日用中央和军委名义发出的电报和文件,是否有及有多少未经我看过的(我出巡及患病请假时间内者不算在内),以其结果告我;(二)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实际上,毛泽东是同批评周恩来所领导的政务院工作一样,也认为党中央的领导工作存在着分散主义,实际上是批评了刘少奇。
  如此一来,对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地位觊觎已久的高岗就觉得不仅仅刘少奇受到了毛泽东的批评,而且周恩来所领导的政务院有8个部委成为他领导的国家计委的所属,这显然是在批评周恩来对政务院的领导工作并削弱了他的工作范围。因此,高岗就觉得不仅仅要扳倒刘少奇,还要扳倒周恩来,因为这两人是他向更高的领导地位靠近的两块巨大的“绊脚石”。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过程中,“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观点遭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评。并且,随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出台,向私有制、向富农经济、向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进攻号角已经吹响,高岗以为时机已到。而且,高岗认为他在这一系列问题上同毛泽东保持着高度的一致,因此,向刘少奇发难,搞小动作,就自然而然了。
  刘少奇以前对东北局的批评,被“聪明”的高岗掩盖在比如天津讲话、山西批示等问题下,作为向刘少奇进攻的炮弹,好像是一场大战役的总攻。
  而毛泽东刚刚对新税制的批评和对政务院机构的调整,高岗认为毛泽东明显是对现在的领导工作不满意,而对他高岗委以重任,使他的政治野心快速地极度膨胀。因此,在不久召开的财经工作会议上,高岗向刘少奇、周恩来发动了“攻击”,企图“取而代之”。
  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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