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风流邪帝 (魔法皇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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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风流邪帝 (魔法皇朝)-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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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信:

小姐与诗人在夜总会精彩对白一中年诗人应朋友相邀到夜总会看世界杯赛,进入1320包房后,一边看球,一边喝酒。朋友叫了五六个漂亮的坐台小姐相陪,场面热闹而让人心醉。。。。。。。

此时此刻,诗人心潮起伏,颇有感触,便顺口来了首打油诗:

“初次来到夜总会,

吃喝玩乐让人醉。

身边还有靓女陪,

不知价钱贵不贵”?

小姐见其儒雅爽直,又是个角子(初涉此行),遂应道:

“一百不少,

两百不多,

价格便宜,

图个热火”。

第四卷大陆之乱 第126章老顽童与肉弹战车!

训练依然进行着。

某天,附近打猎的铁血十三鹰,发现在靠北边的森林中有人的踪迹。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楚默的跟前。

“人?”楚默脑海中出现了冰冷的剑士那巴鲁;贪婪拔着死尸身上金币的盗贼那巴尼克;腰间插着根大铁杖,咧着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粗枝大叶的野蛮牧师汉斯,优雅的魔剑士卡迪;背着一个比自己身体还巨大的墨弓的迷糊弓箭手憨豆;火红色的骑士铠甲,朱雀社团的大姐头,铁血王国的长公主玲琪;淡黄色的衣衫靠在怀中甜甜笑着的雅琴;嘟起小嘴用那大大的眼眸瞪着人,野蛮的小丫头依莲;温柔如水的魔法师水灵;以及那个总爱打瞌睡的懒法师曾笑仁……

想到这里,楚默这半个月来,冷酷的脸上,难得出现了一丝笑容。

温暖的笑容。

看着冰冷的教官竟然笑了,站着闭直的鹰三好奇的望向楚默。

值得一提的是,那日带楚默进村的两名小青年都加入了铁血十三鹰中,较瘦的青年就是这位鹰三,另一个青年则是鹰六。

这哥两训练比较刻苦,楚默看在眼里,也十分的满意。

可以毫不怀疑的说,这十三个人的体制比一般的人强太多了。

再加上每当他们被楚默揉捏到没有爬起的力量时候,楚默都会一个个用他那似有似无的真气为他们按摩。

铁血十三鹰们一个个都记得他们的教官。

每当训练时,他的份量都是最多的;可是每当训练完,他还需要不不辞辛苦的为每一个兄弟按摩活血。

谁说男儿不流泪,只是未当伤心时。

铁血十三鹰不会流泪,他们是楚默教导出来的铁汉,一个能敌十,敌百,可是对于楚默的所作所为,他们都曾悄悄抹掉眼泪。

若是你问他们最信谁?

他们不信神,不信魔,更不信天。

他们只信一个人。

一个叫楚默,训练他们时总爱板着脸,冷酷的男人!

不光铁血十三鹰信任他,这整个封印之岛的村民都信任他,毫无疑问的说,这个男人就是这里的天,这里的地,这里的绝对统治者。

“鹰三,让兄弟们陪我走一趟,我要去见见那些朋友们!”楚默说着说着,嘴角间不知不觉便扬起了一抹温暖的笑意。

听到楚默的话语,鹰三从回忆中惊醒,当下习惯性的站直身子,回应道:“是!长官!”

说到这句回答,也大有来头。

楚默初来教导他们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你们从今以后回答我的问题必须是‘是,长官!’‘没问题,长官!’明白了吗?”

自那以后,铁血十三鹰的上下级就有了很明确的规定,在这支团队中,只有服从,服从,再服从。

楚默走到他与众人搭好的校场中央,铁血十三鹰已经站得笔直等候他的检查。

看着这十三名铁血般的战士,或许他们中单打独斗还比不上黄金剑士,可是他们却只是用了短短半个月便打造到白银阶段,这是什么?

若是神魔大陆上的三个国家领导人知道这件事,恐怕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楚默请到他们的国家,让他当大将军,训练士兵。

短短半个月内,将一群手无寸铁的贫民训练成比白银级别高手,综合实力还强。

天哪……

若有这种能力,普天之下有多少贫民?

在这个年代,贫民根本就如同畜生般低贱,若是能大量训练出这么一批强大的战士,神魔大陆上谁能抵挡?

当然,这些也只是建设性的美好想法罢了!

事实上,训练铁血十三鹰要求太苛刻了。

第一,身体素质必须过硬;第二,必须要有楚默这种不惜消耗自身内力为其按摩活血的人天天重复着。

以上这两点就十分难得。

不说身体素质,单说楚默不惜消耗自身内力为其按摩这点,恐怕全神魔大陆,除了楚默有这能力,其他人都不行。

什么?

你说那个老顽童?

呵呵,就他?

他的内力还不错,可惜他不会这么做的,他一身深厚的内力,他自己都解释不出来。

“默,你们要去哪?”紫宣和念烟不知什么时候带着十三名女队员来到了校场,看到楚默正站在那发呆,轻声询问道。

十三名女队员也组建了一个团队,名叫:十三娘子团。

当然,这名字是楚默给取的。

原本想叫娘子军,可看看才十三人,算了,就叫十三娘子团吧!日后女人多了,再弄个娘子军……

想到这里,某龌龊男,嘴角益处口水,正YD的笑着……

“刚刚鹰十他们在森林中打猎,说发现有人生活过的迹象,我怀疑是他们,现在想带他们去找找。”楚默转身望去,只见紫宣和念烟正关心的望着他,忙笑着回答道。

“真的是他们吗?”听到楚默的回答,两女表情都十分激动。

“可能就是他们,现在我还不能肯定!”楚默微微笑着道。

“我们一起去!”紫宣和念烟异口同声道。

“好,一起去!”楚默当下一笑,揽着两女的芊芊细腰,脚尖轻点地面,运起武当绝学‘梯云纵’朝着前方跃去。

六米处外,一阵微风吹到每位在场的人耳窝中道:“铁血十三鹰,十三娘子团听令,出发!”

“是,长官!”校场上,铁血十三鹰和十三娘子团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这声音迎着微风,充斥着整个山谷。

附近的村民们,对这些军训声也已经习惯了,他们带着微笑,继续做着农活。

老顽童带着迷你熊正在玩耍着,突然看到前方三道人影闪过,一男三女,那三人不正是楚默,念烟和紫宣吗?

“小家伙,他们一起出去了?”老顽童奇怪的问道。

小家伙迷糊的望了望远去的三人,肉肉的小熊掌拍拍毛茸茸的小脑袋,显然不知道他们去哪了。

“他们出去,绝对有好玩的事,我们一起去吧?”老顽童不愧是老顽童,看到三人离开了,于是邪恶的笑着,对小家伙说道。

贪玩正是小家伙的最爱,当下一老一小,十分合拍,老顽童大步朝前追去,小家伙这半个月也没闲着,它经常被楚默邀请参加铁血十三鹰和十三娘子团的训练工作。

别小看它,当某次楚默试着将杀死的魔核丢给它的时候,它咯吱,咯吱的就将那魔兽直接给啃了。

了解了小家伙喜欢吃魔核的这一特点,楚默便经常训练铁血十三鹰等进森林杀魔兽,一方面能检验他们的身手,另一方面,可以养小家伙。

吃了魔核的小家伙,成长十分迅速,仿佛就像是浇了肥料的青菜,以前只有一个小巴掌大,如今却是已有五,六岁小孩大小了。

浑身散发着土黄色的光芒,小家伙拍了拍地面,豆丁般大小的眼珠子转了转,呼啸一声,狂风吹过,小家伙犹如一颗被射出的炸弹般猛的朝前冲去。

若是楚默看到这里,定会大叫一声‘肉弹战车’!!!

★★★★★★★

短信:

诗人听罢,兴趣顿起,与小姐喝酒唱歌,搂搂抱抱,打情骂俏好不快活。忽然,他发现小姐那丰满的胸脯散发着诱人的气息。。。。。便伸手摸去。。。。

小姐按住了他的手说:

“摸一摸,

一百多,

摸上不摸下,

摸下要加价!”

诗人:这么贵?不摸了,我很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小姐:

“爹妈给我一快田,

已经荒芜二十年。

如今实行责任制,

谁来耕田谁给钱!”

第四卷大陆之乱 第127章暗夜的聚集!

一头箭齿猪兽被一道水蓝色的剑茫扫过。

‘唰啦’仿佛就像是海水散开般的美丽,水蓝的剑茫消失了,只有这头箭齿猪兽的脖子处出现了一道浅浅带着些水迹的伤口。

“卡迪,你小子的剑法是越来越厉害了!”一名身穿洁白牧师袍的高个汉子,正咧着大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腰间插着一把铁杖,笑着走了过来高声喝道。

箭齿猪兽的尸体边,很快出现了一道水蓝色的人影。

宝蓝色的长发呈大波浪状披在腰间,宝蓝色的眼眸中闪着些犹豫又带着些思念,他的手仿佛就像是抚摩情人般,轻轻抚了抚手中的宝剑。

这是把剑柄,剑身都刻着古朴花纹的长剑,剑身中有一个小孔,似乎这里原本应该镶着某个东西在里面一般。

“剑快了不少……”冰冷的声音,冰冷的人,冰冷的剑。

那巴鲁出现了。

还是那棕色的长发,棕色眼瞳,黑色的风衣,左手握着一把漆黑的剑鞘。

剑还在鞘中,话音出口,遍地寒霜。

若是剑一出鞘,恐怕这附近的生物,都未能生还。

如果拿紫宣这位冰山美女和暗夜佣兵团里的这位冰块剑士相比,那么毫无疑问,那巴鲁要更胜一筹。

紫宣的冷,只是在对校园里追求她的学生所产生的冰冷,她的斗气是雷电,偶尔在释放剑气的时候,手上聚集些雷电元素,释放个雷箭或是雷电,这就是魔剑士。

那巴鲁呢?

他就直接往这一站,便是冰冷了一大片。

他对自己冷,对身边的人冷,话语冷,对敌人更冷。

卡迪优雅的抚过面颊前的一屡发丝,脸上现出一阵异样的红晕,望着他的宝剑,一字一顿的念起道:“我的剑与你相比,谁快?”

“你。”那巴鲁冰冷的不带一丝人的气息道。

“难得,冰块都知道认输了。”一旁的野蛮牧师汉斯走了过来,大笑道。

听到汉斯的话,就连卡迪也奇怪的抬起头望着冰冷的那巴鲁,他也在奇怪。

“说什么呢?这么开心?”一道声音响起,两条人影‘唰’的一声出现在三人身边。

说话的那人,是一身黑衣,身材不高,他的脸用黑色丝巾遮住了,他的双手很灵巧,随意靠在树旁站着,实际上,一双眼珠子却在四周转来转去。

这人还真像是个贼。

不过他的确是个贼,而且还是很厉害的贼,看到那双灵巧的双手吗?

若是出现棘手的问题,他那双灵巧的双手,便能在最快的时间中,解决掉一切问题。

解决问题的最安全方法就是杀人!

死人永远是最安全的,不过貌似碰上亡灵法师就麻烦了点,若是连亡灵法师也一起杀,那么……

当然,这双灵巧的手,偶尔做些让人无语的事,例如:拔掉死人身上有价值的东西。

就这一点,恐怕天下间除了他这个贪财的,还没其他人会这么做(在战斗的情况,边在尸体上拔钱,边战斗)。

面对那些质疑声,他只回答一句话:“我们老大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于是天下间的人都记住了他,有人叫他‘拔皮贼’也有人叫他‘守财奴’,但是他自己更喜欢别人称他为‘盗贼’。

多么有艺术价值的名字呀!盗贼那巴尼克,这个名字注定要在黑暗的盗贼界大放光彩。

黑衣盗贼的身边站着一名年轻人,他的身材偏瘦小,眼眸子总是浑浊的,可他的背上却背着一张比他自己还大的墨色巨弓。

这张弓射过不少东西。

有天上飞的鸟(天使),会用斗气的人(黄金级别的战士或剑士)和一些无用的杂碎(黄金级别以下的人)。

他有时扬弓射箭,都不爱睁开双眼,他很懒,他经常站着不动,都能睡觉。

他很迷糊,如果身边没朋友指引他,他甚至会走错路;可是一旦战斗爆发,他却从来不会迷糊,他的箭永远是最准,最快,最及时的。

有了他的存在,这支团队才能在一次次的激烈战斗中保存下来。

他也有个外号‘迷糊弓箭手’。

他的敌人将这迷糊二字理解为两种意思:这个迷糊可以形容他平日里的迷糊,也可以形容死在他箭下的那些人,到死都还在迷糊。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么的一个另类的弓箭手。

“你们也来拉!”汉斯笑着朝憨豆和那巴尼克走去。

“伙计,我可不喜欢和你站在一起。”那巴尼克干笑一声,还未等汉斯靠近,他已经灵巧的跃到了另一头的树枝上,而憨豆呢?迷糊的弓箭手?

背上巨大的弓没有影响他的速度,他不紧不慢的跟在那巴尼克的身后。

丝毫没有理会,边上的闹剧,冰冷的剑士那巴鲁缓缓的开口道:“你的剑快,我的剑不比快,只杀人!”

听到那巴鲁的解释,卡迪闻言,又些自嘲的一笑,轻轻摇摇头,那头大波浪似的宝蓝色长发随意甩动着,他轻抚了下手中的宝剑,底声喃喃念道:“再快的剑杀不了人,一样没用……”

“大巴什么时候喜欢解释这么多东西了?”那巴尼克在旁翻着一对死鱼眼,阴阳怪气的笑道。

“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多久?”那巴鲁没有回答那巴尼克的问题,反而向在场的几人问道。

“一个月了吧……也许更长……”汉斯抬头望了望茂密的树枝和巨大的树叶道。

“不知老大他们……”卡迪将长剑归入鞘内,有些犹豫的说道。

“老大不会有事的!”这次回答的并不是大块头汉斯,也不是多嘴的那巴尼克,更不是冰块那巴鲁,而是憨豆,那个站着都能睡觉的迷糊弓箭手。

“你怎么就……”卡迪刚说四个字,只听不远处传来几道女子的尖叫声。

“不好,出事了!”那巴尼克低声念道,话音未落,他与憨豆已经迅速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冲去。

那巴鲁手提长剑,纵身朝远处冲去,汉斯和卡迪对视一眼,运起全力跟在那巴鲁的身后。

★★★★★★★

短信:

诗人一听,乐坏了,心想,这风尘女子中还有这等才女?出口成诗,幽默风趣。

他便回道:

神仙给我一杆枪,

总是打在老地方。

如今改革已开放,

发现子弹已打光!

小姐:

口口声声叫老乡,

打仗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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