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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任弼时首先发言。他说:“华北和华中各地农村的群众运动已经起来了。如果按照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办法,目前运动中许多地方妨碍了中农利益,对富农和中小地主斗争过火了,是‘左’了;但是群众要求解决土地问题,若限于减租减息的办法,又右了。问题不是责备同志,而是中央是否批准。我建议,在彻底减租清算的名义下,克服某些过火斗争现象,争取今年内基本上解决农民的土地要求。这样才能进一步巩固解放区。”
毛泽东表示赞同说:“国民党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所以民不聊生。这方面正是我们的长处。现在有了解决的可能,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
康生说:“减租清算运动的实际内容是农民要求土地。没收汉奸土地,是比较少的情况,主要是清算。结果,地主把土地折价给农民,但有各种偏向。这是一个极重大的问题。是否批准农民的要求,同时提出各种政策,是大家要仔细考虑的。”
刘少奇说:“土地问题今天实际上是群众在解决,中央只有一个1942年土地政策的决定,已经落在群众的后面了。今天不支持农民,就要泼冷水,就要重复大革命失败的错误,而农民也未必‘就范’。失去农民又依然得罪了地主,对我们将极不利。另一方面,要看到这是一个影响全国政治生活的大问题,可能影响统一战线,使一部分资产阶级*派退出与我们的合作,影响我们的军队、干部与国民党军队的关系,影响国共关系与国际关系。要说服群众,使他们了解只有遵守各项正确的原则,才能得到真正巩固的利益。除中农必须坚决联合,富农不可侵犯,一切必须要照顾的地方都要照顾到,以便运动得以正确地进行。土地问题的方针,今天就作这样的决定,实行耕者有其田。”
林伯渠说:“耕者有其田是我们党早已确定的目标,现在,是该实行的时候了。”
徐特立说:“我也赞成现在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薄一波说:“这个文件(指《*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讨论稿),在晋冀鲁豫解放区不会引起什么大的波动,因为实际上群众已经做了。有了这个文件,‘左’的错误可以减少,特别是党内思想可以统一起来。”
邓子恢、黎玉也都表示同意向各解放区发布《*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18)
最后,毛泽东作了发言。他主要讲了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土地问题的方针,七大讲的是减租减息,寻找适当方法实现耕者有其田。 当时七大代表多数在延安太久,各地新的经验没有能够充分反映。现在中央的这个指示,就是群众所创造的适当方法,为中央所批准的。
(二)国民党统治地区人多,有大城市,有外国帮助,他大我小。但是,他有一大弱点,即不能解决土地问题,民不聊生。我们只有依靠人民同他们作斗争。如能在一万万几千万人口中解决土地问题,即可长期支持斗争,不觉疲倦。
(三)解决土地问题,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一切工作的基本环节,全党必须认识这一点。
(四)不要怕农民得到土地,推平平均分配一次不要紧。农民的平均主义,在分配土地以前是革命的,不要反对,但要反对分配土地以后的平均主义。平均分配土地一次不要紧,但不能常常平分下去。旧式富农实际上要侵犯一些的,新式富农则不应侵犯。
(五)现在类似大革命时期,农民伸出手来要土地,共产党是否批准,今天必须表明态度。
(六)土地改革时期,不要怕自由资产阶级动摇,只要我们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得到土地,我们的力量更强大,则更能巩固地团结他们。
(七)暂不宣传耕者有其田,仍叫反奸清算、彻底减租减息,将来一定要宣传。
(八)对工商业政策和工人运动与此不同,应该是劳资合作、劳资两利口号,工人与厂方共同订出生产计划,做到原料足,成本低,产品多,销路广,实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解放区的工厂,不论是公营的,还是私营的,利润必须比国民党区域高才行,否则,解放区外面的资本家不来。只管工人眼前的、片面的利益,不顾资本家乃至公营工厂的死活,那是自杀。这个道理,希望各地同志切实说明。
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因是这一天是5月4日,所以简称“五四指示”。
五个“不要害怕”
“五四指示”要求各地党委在广大群众运动面前应做到五个“不要害怕”:不要害怕农民获得大量土地,不要害怕地主丧失土地,不要害怕消灭农村中的封建剥削,不要害怕地主的叫骂和诬蔑,也不要害怕中间派暂时的不满和动摇。而要坚决拥护农民一切正当的主张和正义的行动,批准农民获得和正在获得土地。对于汉奸、豪绅、地主的叫骂应当给以驳斥,对于中间派的怀疑应当给以解释,对于党内的不正确的观点,应当给以教育。
“五四指示”还指出:“各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
如何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呢?“五四指示”规定了十八条具体原则和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土地斗争中,必须完全执行群众路线,“由群众自己动手来解决土地问题,绝对禁止使用违反群众路线的命令主义、包办代替及恩赐等办法。”“我党应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应“集中注意于向汉奸、豪绅、恶霸作坚决的斗争,使他们完全孤立,并拿出土地来。但仍应给他们留下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即给他们饭吃”。“对于中小地主的生活应给以相当照顾,……应多采取调解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与农民的纠纷”。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19)
第二,鉴于当时内战尚未全面爆发,对于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所不同,采取的群众已经创造的许多办法,对于地主的土地,除没收和分配大汉奸的土地外,农民获得土地的其他方式在形式上都是有偿的,如佃农优先购买地主在减租后自愿出卖的土地;地主为了能抽回二、三成土地自耕而自愿给农民以七、八成土地’(因为减租后保障了佃权,地主不能随便抽地);地主出卖土地给农民以偿还经过清算斗争后对农民的负欠等等。
第三,决不侵犯中农的利益。“坚决用一切方法吸收中农参加运动,并使其获得利益,决不可侵犯中农土地。凡中农土地被侵犯者,应该设法退还和赔偿。”“整个运动必须取得全体中农的真正同情或满意,包括富裕中农在内。”
第四,对待富农和地主要有所区别,“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不能不有所侵犯时,亦不要打击太重”,“应着重减租而保存其自耕部分”。否则就“将影响中农发生动摇,并将影响解放区的生产。”
第五、保护工商业。对于富农及地主开设的工商业,“不要侵犯,应予以保全”(罪大恶极的汉奸分子开设的工商业除外)。“不可将农村中解决土地问题、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办法,同样地用来反对工商业资产阶级。”
第六、区别对待地主的不同情况,反对乱打、乱杀。“除了当地群众要求处死的罪大恶极的汉奸分子及人民公敌在经过法庭审判,正式判处死刑外,一般应施行宽大政策,不要杀人或打死人,也不要多捉人,以减少反动派方面的借口,不使群众陷于孤立。”对于抗日军人和抗日干部的地主家属,对于在抗日时期与我们合作而不*的开明绅士及其他人等,“在运动中应谨慎处理,适当照顾,一般应采取调解仲裁方式。……给他们多留下一些土地,及替他们保留面子”。也就是使他们避免受斗争。
第七、团结知识分子和党外人士,规定“对一切可能团结的知识分子,必须极力争取,给以学习与工作机会。对开明绅士及其他党外人士,或城市中的自由资产阶级分子,只要他们赞成我们的*纲领,不管他们还有多少毛病,或对于目前的土地改革表示怀疑与不满,均应当继续和他们合作,一个也不要抛弃,以巩固反对封建*争取和平*的统一战线。”
第八、对不同地区,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凡我之政权不巩固、容易受到摧残的边沿地区,一般不要发动群众起来要求土地,就是减租减息亦应谨慎办理,不能和中心区一样,以免造成红白对立及受到摧残。但在情况许可的地区,又当别论。”
“五四指示”表现了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重大转变,即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减租减息的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也就是由削弱封建剥削制度的政策转为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政策。它坚决支持农民的土地要求,全面地阐述了党的政策,把群众的要求和党的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也应看到,《五四指示》具有某些不彻底性:它顾及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的口径,文件上没有明确宣布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并从当时国内形势出发,照顾抗日干部、军人、烈士的地主家属;允许他们多留一些土地,保留一部分封建剥削。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20)
把聚宝盆收回来就彻底翻身了
《五四指示》精神传达以后,解放区的广大农村沸腾了,农民们说:“这回把聚宝盆收回来就彻底翻身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群众性的土地改革运动在解放区迅速上演。各级党委抽调了大批工作队奔赴农村,指导发动群众。
在豫北解放区,许多村庄的干部、积极分子从县里领会精神回来后,连夜开起群众大会。“挖掉老穷根,端回聚宝盆”的口号响遍整个解放区,60万农民迅速按照《五四指示》的精神投入运动。
在东北新解放区,群众在反奸清算、没收分配开拓地、满拓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没收分配大汉奸、特务头子、土匪头子的土地,并经过减租增资斗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当时部分从关内老解放区来到东北的干部,由于对长期战争与艰苦工作缺乏精神准备,存在怕下乡、怕土匪、怕艰苦和想和平、想城市、想家庭的思想,迷恋于城市生活,缺乏群众观点,享乐腐化情绪有所滋长。*中央东北局于1946年7月7日发出关于动员干部下乡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的指示,强调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号召他们“跑出城市,丢掉汽车,脱下皮鞋,换上农民衣服,不分文武,不分男女,不分资格,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统统到农村中去,确定以能否深入农民群众为考查共产党员品格的尺度”。1946年7、8两个月,东北解放区有1.2万名干部下乡,贯彻《五四指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此时东北城乡之间土匪猖獗,大部分土匪头子是接受了国民党委任状的“座山雕”之类的人物。他们与地主恶霸勾结,十分凶残。各地工作队集中力量,创造典型,大量培养新干部,组织农民翻身队,建立“杨子荣”式的武工队,打土匪、消灭敌特,以稳定政治局势。接着在反奸清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张旗鼓地分配开拓地、满拓地,没收分配恶霸和地主的土地。
东北局在宾县试点时的作法是:伪警察、伪官吏、协和会长、勤奉队长……有地三五十垧以上者没收分配;罪恶特别深重为人民极度仇恨,已畏罪潜逃者,有地二三十垧亦没收分配,假分家的汉奸土地没收分配,对有地十垧八垧的汉奸的土地暂不分配。
对于勾结土匪、坐地分赃的地主的土地,作为土匪窝主和抢掠赃物,彻底清算分配。
对于霸占土地、贪污公物、不交纳政府税收,不执行减租增资法令的地主,发动群众算账,直至分配其土地。
截至1946年10月底,东北500万无地或少地农民已获得2600万亩土地。
淮安县鹅钱乡经验:中间不动两头平
在大部分解放区,对于汉奸和恶霸地主以外的一般地主的土地,继续通过清算方式收归农民所有的。即利用清算租息、清算额外剥削、清算无偿劳役、清算转嫁负担、清算霸占吞蚀和*污辱等种种方式,使地主的土地在偿还积债、交纳罚款、退还霸占、赔偿损失等名义下,转移、折算或出卖到农民手里。
据冀中区21个县市2889个村庄的统计,经过清算斗争,农民共获得827953亩土地,其中因地主进行租佃剥削而直接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占9.43%,因地主霸占土地、隐瞒黑地、转嫁负担、充当汉奸等种种巧取豪夺而收归农民的土地占76.78%,因原属公地、庙地、学田、族田等分配给农民的占13.79%。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21)
在山东解放区的莒县招贤镇有6个大地主,历来残酷盘剥群众。日军占领期间,其中两家与日本人勾结,共押下黑地银子56两,由全镇贫农、中农、富农给他们包纳了多年。各个大地主都有各种极残酷的额外剥削和高利贷剥削,以及打人、骂人甚至打死人等罪恶。在清算时,全镇539户中304户(包括11户富农)参加了斗争,经过算账,群众损失总折价5000万元。在群众大会上,地主低头表示愿意赔偿,但是其全部财产,仅抵群众损失的20%。为了照顾其生活,群众作了让步,最后清算出土地1577.7亩,房宅50处,场地8亩,菜园30亩,浮财折价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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