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开花良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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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坟开花良人来-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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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了。

瞧着夜空中的雨越下越大,花七七狠狠的瞪了面前的陌生男子一眼,“哼”了一声脚跟一转便准备回家。

谁知步子还没跨出,自个儿的手腕却是一紧,一片温热从细腻的肌肤中传入她微乱的脉搏,渗入了血液。

花七七脑子里如同被打了一道闪电一样,全部的神经都在顷刻断裂了。从小到大,除了自己的爹爹和那个毛毛躁躁的弟弟花青山意外,哪里有男人这样“亲密”的碰过自己?

“你干什么!”花七七尖叫的声音如同平地而起的一阵闷雷,瞬间炸开在秦玄歌的耳根子边,“公子,我说这位公子,男女授受不亲,你可知道这个道理?我瞧着你也是个斯文的人,怎么做出这种有损颜面的事情!”她用力的甩开了秦玄歌握着自己手腕的手,脸颊微微的羞红隐没在黑色沉寂的雨夜中。

“咳咳,抱歉姑娘。”秦玄歌也觉得此举甚为不妥,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正色说道,“雨夜路黑,我和家中小厮本是深夜赶路,路过此地不慎出了一些意外,敢问姑娘附近可有客栈之类的方便歇脚?”他一边说,一边接着微弱的天光,频频朝远处的山路看去。心里不禁咒骂道,六顺那小崽子到哪里去了,还不来寻他?

“客栈?”花七七讪笑一声,“公子可瞧着这荒山野地的,哪里有客栈可供公子歇脚?”

“那此处是何地?”

“花溪村。”

花溪村?秦玄歌将这个村落的名字在脑子里搜索了一遍,确认自己闻所未闻之后无奈的说道,“可这里明明就是一处坟地。”

七七翻了翻白眼后大手往正南方一指,“那里,那里!村子大了,山野脚下总是有坟头的,公子可真不食人间烟火,我可没说你站的地方就是花溪村!”雨夜微寒,鸡同鸭讲实在是万分的辛苦啊,比日头正烈,田中割稻还要辛苦万分。

两人正你来我往的相互干望着,只听见几声奋力的呼唤破雨而来,声声焦急,夹着哭腔,令人头疼。

“公子……公子你在哪里呀……公子……”

呼喊声由远及近,花七七狐疑的盯着面前的男子,只见男子微微一笑,“我家那不中用的小厮。”

话音刚落,却见远处一个人影一闪而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抱住了站在槐树下的男子,嚎啕大哭道,“呜……呜呜……公子,六顺当您出事儿了,呜……”

秦玄歌努力的将如无尾熊一样趴在自己身上的六顺拉远了一些距离,严肃的问道,“马车呢?”

“坏,坏了。”六顺小肩一耸,唯唯诺诺的回到。

“马呢?”忍住了怒意,秦玄歌继续问道。

“马惊了,等我从路边爬起来的时候,那马已经挣脱缰绳跑远了。”六顺的声音更轻了一些。

秦玄歌全身酸痛,胳膊上也有几处擦伤,雨水一打,钻心的难受。荒野乡间的,他忍住了泛上的怒意,转头朝七七诡异的一笑,随即说道,“姑娘可否给在下安排个栖身之地?”

瞧她的模样打扮,对这一带如此熟悉,必定也是村里的人。眼下要继续赶路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儿,看来也就只有在这花溪村先住下来了。

“我干嘛要帮你,我怎么知道你不是歹人。”七七撇撇嘴,一脸见死不救的模样。

“姑娘可别忘记了,方才姑娘还愿意与在下分享家中祖坟呢,如今却连这一个小小的忙都不肯帮。”秦玄歌忽然倾向了七七,温柔的气息吹拂在她的耳畔,“更何况,在下也不会让姑娘白帮忙的。”

秦玄歌一个眼色使向了一边还云里雾里的六顺,六顺立刻激灵的从腰间摸出一锭亮噌噌的雪花白银。

花七七本来漂浮的眼神忽然死死的定在了六顺的手掌间,她的心肝“咚咚”的跳个不停,脸上却不显于色,佯装镇定又为难的说道,“恩,这乡间荒野的确实也没个过夜的地方。我爹说了,助人为快乐之本,瞧着公子落难,也没有不相助的道理,那公子就和我来吧。”

“有劳姑娘了。”秦玄歌温柔一笑,拿过了六顺手上的银锭放在了七七的手中。

哇塞,哇塞,一锭沉甸甸的雪花白银啊!这可以买上多少头大黄牛,多少只小鸡仔,多少旦谷种,多少匹上好的衣料,还有多少香喷喷的胭脂花粉啊……

黑暗中,花七七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开心呐!

作者有话要说:伦家是日更滴好孩子!

嗷嗷哦啊……

3

3、第三章 流言四起,乡间一日 。。。

花溪村和所有的乡间村庄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昨儿个傍晚下了一场山雨,今儿个鸡叫天明后,便是一个清清朗朗的艳阳天。

原本花二丫头昨日嫁给了同村的花户钱二农便算得上是花溪村近日来一等一的大事儿了,结果日光偏窗,露水尽散的时候,花溪村惊现了一个更大的奇闻。

这个最新的奇闻是快嘴张大娘散播开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有短短十个字——花七七屋里有一个男人!

“呦,听说了么,花七七昨天带回了一个男人。”

“可不是,今儿个一大早我去浇花就听见隔壁的李子说了。”

“我听的可是张大娘的原话啊。”

“来来,小豆子,说说张大娘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张大娘说一大早她去河边洗衣服,结果看到花七七的屋子里站了一个只穿中衣的男人。”

“哦……”闲聊的众人一起意味深长的感叹了一下,在有人眼尖的瞧见了花七七远远的从村头走来的时候,便立刻纷纷作鸟兽散了。

她不是没听见,她真的不是没听见,不过她要忍,为了那一锭或者更多锭的雪花白银,她一定忍!

花七七重重的点了点头,眼光狠狠的扫过田边那些佯装忙碌却实则什么活儿都没干的乡邻,踩着有节奏的步子昂头挺胸的走了过去。

话说爹爹花大贵就算再不济毕竟也是一村之长,花家的瓦房比起同村其他人家的瓦房还是要稍微的精致一些,再稍微的大一些。但即便如此,为了那一锭的雪花白银,昨天晚上七七还是把自己的小屋子给让了出来,和三妹还有小弟挤在了一个屋子里凑合了一夜。

不同于村民的作息时间,秦玄歌这一觉是睡到了天光明晃的时候方才起来的。他起身以后头一件事情就是整理折腾了一夜而全皱掉的青衫长褂,也就有了早起的张大娘看到的那一幕。

刚刚让如梅干菜的衣服看上去体面些,没有上漆的原色木门外就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秦玄歌听得出,那不是花七七。

“请问,公子起了吗?”

“是,起了。”秦玄歌拿了昨日花七七给他的干净帕子,顺便踹了一脚如“大”字一样躺在床上酣睡的六顺后开门走出了屋子。

被吵醒的六顺揉了揉眼睛,朦朦胧胧的起了身,粗糙的薄被从他身上滑下,露出精瘦的身材。

他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全身酸痛的皱起了眉。这乡下地方的硬板床,可是比他在秦府小厮舍里的床更难睡。

恰巧,张大娘又刚好从窗边经过,这眼前的一幕看的她面红耳赤,心跳发快。于是,从当天开始至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花溪村的劲爆奇闻就变成了——花七七屋里有男人,两个!

“姑娘如何成称呼?”简单的梳洗完毕后,秦玄歌从后屋走回了前屋,对着桌边在摆碗的姑娘问道。

“花翩翩。”这姑娘约莫十五岁左右的模样,生的俊俏,一身粗布衣裳衬出娇小的身材。她的肌肤不若平日里和秦玄歌打交道的那些王公贵族的小姐们一般弹指可吹,白皙如雪,到是那种麦子色,健康发亮,让人感觉俏皮有劲。

秦玄歌微笑的点了点头,仔细的环顾了一下屋子的四周。昨晚在花七七的带路下冒雨而来,也没来得及仔细瞧一瞧这地方就匆匆处理了一下擦伤的地方便洗洗睡下了,现下看来,这花宅虽然略显简陋,却整理的非常干净,所有的东西都摆放的很整齐,井井有条的,倒让人也觉得舒畅自在。

“公子先用膳吧,大姐出门前特意让我准备好了的。”花翩翩说罢,将一碗糯香的红豆粥端到了秦玄歌的面前,又放了两碟小菜在桌上。一碟是腌菜毛豆肉丁,一碟是凉拌酱丝黄瓜。

“就那么两碟小菜,再去弄些菜给我们公子。还有,只有粥吗?没有什么蟹黄包千层酥的点心之类的吗?”就在这时,晚起的六顺刚刚收拾好自己从后屋进来,看见了褪色的木桌上那些所谓的“早膳”不禁嘟嚷起来。

这要搁在平日,秦玄歌的早膳那可都是膳房里的嬷嬷一大清早就起来开工准备的。粥是用云香米加糯米配上少许的藕粉熬成的,糯香软滑,入口即化,还略微带甜,温胃养脾。小菜点心各四道,菜色花样天天换,半月之内都不带重复的,可却也从未见过这种粗糙的小菜上过秦府的桌面啊。

“这位小哥好大的口气,你家公子可也没发话呢。”没等秦玄歌出声阻止,花翩翩便是双手叉腰,先发了话。

这人竟然还敢嫌弃她一大早准备的小菜?这要搁在平时,这两个小菜是只有在初一、十五等一些比较重要的日子才能上的了桌的。农村人家早起,多半都是地瓜、黄瓜或清水面就凑合的当早膳了,哪里来的那么多精细的讲究。

“姑娘别恼,我家小厮不懂事,姑娘别和他一般见识。”秦玄歌先是对翩翩笑了笑,随后眉头紧皱的看向了身后的六顺又道,“还愣着看吗,把早膳用了,然后去山路看看昨晚那马车怎么样了,里头那些东西少没少,坏没坏。”

“是,公子。”六顺冲翩翩做了一个鬼脸后方才不甘心的坐下拿起了筷子。

两人正用着膳的时候花七七从外头回来了,满头薄汗的也不顾及女孩儿家的斯文矜持,用袖子一擦便了事。

“花姑娘。”秦玄歌见着她,连忙礼貌的起身,“多谢昨晚相助,还未来得及做介绍呢,在下秦玄歌,秦淮玄月歌舞笑的秦玄歌。”虽然他和花七七之间算是银货两讫的关系,可是从小的教养使得他台面上还是万分谦和的。

此刻,七七穿着一件洗的有些泛白的印染窄裙,腰间系了一条湖蓝色的缎制腰带。只是那腰带粗厚且毫无飘逸感,一看便知道只是非常普通的缎料而已。和花翩翩一样,七七的肌肤也是那种健康自然的麦子色,她的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大而明亮的双眸灵气逼人,总是闪着璀璨的光,让人觉得欢快愉悦。

“哦哦。”花七七瞟了秦玄歌一眼,讪笑的挥了挥手并没有把他刚才的话完全的听进去。倒也并非七七不以礼待人,只是他那文邹邹酸溜溜的解释她完全的听不明白。只知道他唤名“秦玄歌”,至于究竟是哪三个字,怎么写的,她丝毫不在意,反正她本身就识不得几个大字。

“大姐。”花翩翩趁着秦玄歌又低头喝粥的间隙,悄悄的把七七拉到了屋角,细声细语的说道,“我瞧那人穿着举止都非富即贵,你从哪里带回来的。”

“祖坟。”花七七很没形象的打了一个哈欠,抬手一勾,抹掉了眼角渗出的泪沫儿。忽然她想到了什么,眉头紧锁,正色对自己三妹说道,“我告诉你,你可别打他什么歪主意,这人是什么来头都还没弄清楚,回头把你自己给整进去。”

“呵呵……呵呵……怎么会呢大姐,我是这样没有分寸的人吗。”花翩翩尴尬一笑,心里不禁十二万分的可惜,这可是一块肥油油的大猪肉呀,就那么平白无故的从自己眼前飘过了。

“恩,你有分寸就好。”七七睨了一下眼神乱飘的翩翩,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这个活宝妹妹她还是了解的,从小到大,不管是本村的还是邻村的,只有手上有一点闲钱的,都被花翩翩骗过,那些人还无不例外的都纷纷称赞翩翩有经商的头脑,懂得以小变大,以少变多。

这还真是不枉费了花翩翩这个名字,翩翩翩翩,骗财不骗色。

不理会花氏姐妹的窃窃私语,秦玄歌这边是优雅的用完了早膳。令他颇为惊讶的是,这红豆粥看似普通无奇,可是颗颗红豆饱满甘甜,齿颊留香,那两碟小菜貌似粗糙不精,却也是新鲜爽口,令人食欲大增。

看似寻常的红粥小菜,让他尝到了有别于那些精致佳肴的鲜、香和脆,让秦玄歌甚为欣喜。

用完了膳,花氏姐妹便动手收拾了起来,秦玄歌命六顺去看看昨夜坏在了山路上的马车,自己便独自在屋外转悠。

迎面吹来的风清新又带着阵阵飘渺的花香,时节春季正当,放眼望去这花溪村的四周皆是翠绿的稻田,粉色的桃树,白嫩的梨花,静心一下便能听见潺潺的流水声,还有鸡仔欢腾的“唧唧”声,河鸭的“嘎嘎”声,偶尔还有几阵狗叫和猫叫,一派悠闲自在的景象是秦玄歌从未见闻的。

比起在墨风城中的那些四四方方的街道和没有生气、死寂沉沉的山水花鸟而言,这花溪的村的自然和淳朴让秦玄歌觉得更为可爱迷人。

反正,都是要走的,走去哪里不是一样?他对着那成片的水田,忽然嘴角荡漾出一抹迷死人却也略带计谋的微笑,衬着那婆娑摇曳的日光,愈发将他的英挺卓越显露的一览无遗,亮的让人挪不开视线。

天呀,这花溪村何时出现过这等尤物啊,顷刻间,花溪村但凡单身的女子,全都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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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温玉良人,手不能提 。。。

正当花七七在屋子里收拾东西,而秦玄歌在屋外闲逛散步的时候,一个身影迅速的从田边奔跑而来,穿过秦玄歌的时候带起了一阵劲风,狠狠的刮进了花家的大门里。

“七七,不好了,昨天山雨太大,冲垮了山土,把好婆的土房给埋了!”来人气喘吁吁的大喊着,一看那模样就是跑了好远的路。

“什么?”七七听了心里一惊,连忙将手中的碗搁在了灶台上,一边将湿漉漉的双手在身上来回的擦了擦,一边问道,“好婆没事吧?”

来人是同村的田户余庆,人称小鱼,他顺了口气,跟在了七七的后面说道,“没事,昨晚好婆去邻村了,雨太大就没回来,不过今儿一早看到那场景,也吓坏了,这会儿还坐在田埂上抹眼泪呢。”

“翩翩,喊上几个人,让他们马上到好婆住的地方来,带上些铲子还有扁担竹筐。哦,让药罐子也来一躺啊,好婆那么大年纪了,我不放心。”七七回头吩咐了一句,随后连忙跑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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