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因为有了这份保证,李书实也干脆将自己的军队提前派了过去。一方面最为朝廷核心地区的河南尹不可能让他这么多的部队进驻,另一方面也是提前为自己在西河地区立威。
从先期到达那里的关羽和廖淳的反馈来看,失去董卓这根支柱的西河的情况实在是非常糟糕。或许除了治所离石这座大汉在北疆的重要要塞尚还能维持汉人的统治之外,其他地方基本上已经进入到了那些匈奴人和乌丸人的控制之内,汉人只能龟缩在城墙的保护之内。
同时前往西河的还有一波人马,那就是来自涿县的以童老头为首的队伍。也正因为这支队伍的存在,李书实甚至将吕布和高顺也放进了挺进西河的部队名单之列。因为童老头的队伍之中有三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其中之二便是吕小强的婆娘和刚出生的女儿,吕布可是为此念叨了好久。至于另外一个,便是李书实原本并没有抱多大希望的一个人——贾诩贾文和。
从童老头的信中可以看出,贾诩的到来完全是因为阎忠的推荐。甚至童老头提到,按照贾诩的言辞中透露的消息,似乎那个老辣的信都令在给贾诩的信中表示贾诩与其到洛阳长安这样的都城去碰运气还不如到李书实身边去来的划算,这样的说法即使是童老头都觉得吃惊。
不过李书实想想贾诩前半生的遭遇,再想想推荐他的阎忠那堪比蒯彻的建议,最后再结合凉州集团在东汉朝堂的地位问题综合一考虑,其实阎忠有此结论倒也不足为奇。
不过正因为这样,所以李书实的北上军团的将领阵容堪称豪华。武将有吕布、高顺、成廉、曹性、乐进、曹纯、牵招、管亥等人,文官也有刘梦和武鸾夫妇。虽然还押解了大概五万的黄巾军俘虏(老弱妇孺占了大多数),但是依然堪称劲旅。
当然,这么豪华的人员编制的另外一个目的便是将李书实从南阳劫富来的财富安全的押送到西河。反正朱儁已经默许了李书实贪墨的部分,而且为其开具了官府路引,李书实相信有这么一支部队护送的话就可以做到万无一失了。
至于李书实这边则仅仅留下了典韦、许褚以及自己的本部人马,不过混在朱儁的大军之中倒也没啥安全问题,再说身边还有一群武艺出众的手下呢。当然,某只暴力萝莉凶残无比李书实会告诉别人么?就连张飞、黄盖这样的猛将兄也被她修理过李书实他会说么。
“书实啊,过了陈留县我们就要进入河南境内了,第一站便是那开封城。”
也许是因为这里距离自己老家东阿不远的缘故,程昱说话的热情明显高涨了许多,各种风土人情、名人轶事那是娓娓道来,很是过了一把导游的瘾。
“说起这开封城,倒是并不算出名,过去属于魏国,在史记之中也不过记载了一句:‘韩厘王二十一年,使暴裁救魏,为秦所败,裁走开封。’而已。但是这里却是土地异常肥沃之地,经过数载对于河道的治理,每年可以为国都洛阳输送大量的粮食。甚至汉初的时候这里还是专门用来作为封赏重要的有功之臣的地方呢,其地位可想而知。”
如果说其他人或许会对这座并不出名的城市产生轻视,可是李书实这个来自未来的家伙却绝对不会。话说这里千年之后可是有一个庞大王朝的国都啊,清明上河图所描述的繁华景象就是比起现代的某些都市的商业中心区都完全不逊色啊,由此可见这里的潜力是多么强大。
当然,虽然说这里可以发展成为繁华无比的地方,但是那毕竟是千年之后的故事,现在这里依然仅仅是作为国都洛阳的一个重要的附属产粮区而存在,所以那些未来的熙熙攘攘的街道和店铺现在还不过是一抹黄土罢了。最多只能让李书实发几句感慨而已。
当然,开封城或许咱是还并不能引人注目,但是开封城内却还有一件同样在未来令人夺目的珍宝,而且这件珍宝放射光芒的时间不过是十数年以后,是绝对可以在有生之年所期待的。“见过公业先生。这位是浑小兄弟吧,书实这厢有礼了。”
是的,趁着朱儁大军在开封驻扎停留的间歇,李书实前去拜访了开封城内颇具名气的士子郑泰,也就是后来和荀攸一起打算找董卓麻烦的那个郑泰,也算是一个青史留名的家伙。
当然了,李书实这次拜访郑泰可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在乎于郑泰的那位弟弟的身上。而郑泰的弟弟,就是东汉最为著名的冶炼大师之一的名匠郑浑。
不过考虑到当时巫医百工的地位实在是不高,虽然现在看来郑浑这个“名匠”的名号异常给力,但是放在汉代的社会里,那就基本上和贬义词没啥差距了。估计也正是因为受到的白眼太多了,所以华佗才打算依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来为自己谋一个官职吧。
这个郑浑说起来也是汉代一大牛13的人物,其实力和声望直追另外一个兼职巫医百工职业的大汉官员——张机张仲景。其人不但清正廉洁而且还是一个能吏,他几乎每到一地都能因地制宜的根据当地情况发展生产,最终使他治理的地方丰衣足食。同时他又喜好研究工匠的技巧,改良了不少农具,对农业发展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或许他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更好地改良农具才锻造了那么刀剑吧,因为锻造刀剑所需要的技巧显然比农具要高出不少,刀剑都能锻造的非常好的话,那么农具就更加的得心应手了。
只是虽然郑浑未来非常强悍,但是现在却依然还是小正太一只,而且是比李书实还年幼的小正太。对于这只还在青龙神社奋斗的小正太来说,已经能够独领一军纵横沙场的李书实显然更值得他崇拜。
于是,李书实不得不苦笑不得的面对一个很令他无语的情况,那就是原本是过来做追星族的他却碰上了原本他要追逐的目标把他当成了星星来追的窘况。而且因为战争原因暂时不用上课的郑浑小正太有着足够的时间来倾听李书实讲述那些“惊心动魄”的战争故事。
不过虽然过程令李书实很无语,但是结果倒是不错,至少李书实已经成功的煽动起了郑浑小正太的正义感。小正太表示如果自己毕业了,一定也要去北疆抗击异族侵略的第一线。不过本着朝廷有人好做官的传统,李书实童鞋这个熟人兼偶像的队伍自然要优先考虑了。
当然,这种约定必然是两个人私底下做出的,否则郑浑的那个还在家中养望的哥哥郑泰还不得气得在李书实身上捅出几个窟窿来。李书实是什么人啊,他郑泰的弟弟能那么被埋没么!带着心满意足的感觉,李书实跟着朱儁的大军来到了中牟县。
p。s。分完卷竟然半天没显示,所以今天这章传的晚了点,请大家谅解。
………【2。不是每一个帅哥的祖宗都是帅哥】………
中牟,又是一个在三国演义中一闪而过的名字。
当然了,除了某些主要人物和主要地点的名字之外,其余大部分文臣武将山川地理能够在演义之中露上一面就已经算是烧高香了。君不见某个不论武艺还是地位都和赵云相仿的陈到童鞋一直到死也没有捞着上台亮个相么,而与陈到童鞋隔山相望的还有一只苦命鸳鸯叫曹纯。
最重要的是这两只鸳鸯的遭遇之相似足以凑成一对CP来,同样的武艺出众,同样的统帅能力一流,同样统领着一支由精锐士兵所组成的精兵军团,最后同样的在某个海对面的游戏公司所制作的游戏当中悲催的被当成了一个优秀的大众脸将军。
所以说,中牟虽然不过仅仅是露过一回脸,但是也足可以快慰平生了。只是令人遗憾的是虽然这一面是如此的弥足珍贵,但是却完全是某个叫做罗贯中的老写手YY出来的场景。当然了,那个时候虽然写手和现在一样社会地位都不高,但是好歹读者没一个个化身历史帝将罗贯中童鞋从头到脚批他个体无完肤,反而还成为小白们最重要的战斗工具。
最为令现在的写手们郁闷的是,这个明显的历史错误不但没人计较,反而被演化成了各种文艺作品,最出名的恐怕就是京剧《捉放曹》了吧。当然,版税什么的老罗是毛都看不到的。
其实中牟还是一座战略地位很重要的城市,其位于洛阳城市群、开封城市群和新郑城市群当中,附近没有什么高山,最高的位于中牟北五里的牟山也不过是一座几十米的小丘陵而已,所以中牟城就仿佛一颗钉子一样,牢牢地监视着周边的动向。同时,谁拥有了中牟,谁也就有了战术上的攻击优势,可以更容易的直接对对方的核心区域进行打击。
正因为这个原因,中牟从商周开始便作为兵家必争之地,这里发生过的战争不但数量众多而且级别非常之高。其中比较有名的战役主要有发生于中牟县官渡地区的袁曹二位基友的对掐,中牟县汴河边李克用和朱温这对基友共同剿灭了阻碍他们的敌人黄巢,岳飞也曾在这里大败金兵并北望中原,闯王李自成三次兵围开封都是以中牟为战役发起点统帅三军。
顺道提一句,某位穿越人士们共同的祖师级人物项少龙项上将军也曾经在这里和李牧一决高下,并最终借此一战成功的爬上了凤菲的花船,和三大歌姬上演了一出没日没夜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所以说,水晶宫这东西不是不能开,关键是得看是谁开的。
“喂,大笨蛋,从刚才开始你的脸就一直变来变去,难道说你除了那个在开封城的那个小相好的之外竟然在这个中牟也有了新的目标,那还真是可喜可贺啊可喜可贺。”
就在李书实面对着中牟城那斑驳的城墙回想着那曾经(或者说是未来?)发生在这里的风云激荡的年代的时候,某个明显有些不满的声音飘进了他的耳朵里,这个明显具有强效冷静效果的声音直接便将李书实的脖子连同大脑之中原本高速运转的思想同时冻了起来。
“咔,咔,咔……”李书实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已经僵硬的脖子扭了过来,却只看到一个异常美丽的背影。虽然在钢铁森林之中,李书实见惯了那些“背影很美好,正面却需要河蟹喀嚓掉”的战斗力强大的史前动物,不过李书实知道,眼前这只可绝对是祸水一级的啊。
李书实虽然对感情之类的东西异常愚蠢,但是他也清楚眼前的这只小萝莉明显是生气了。
这也难怪,想当初作战的时候,虽然苏小萝莉也对于李书实扑在战斗上有些小不满,但是好歹李书实是在做正经事。不是有句话说得好么:“认真做事的男人是最帅的。”虽说李书实不过是小正太一只,但是一项摆出一副贤妻良母姿态的苏小萝莉也就顶多发发小牢骚而已,甚至在某些时候还会主动帮助李书实解决了不少颇为棘手的问题。别的不说,至少现在跟在李书实旁边摆出一副忠心耿耿忠仆状的黄大叔就是人家小萝莉亲手诱拐的。
问题是现在仗已经打完了,也就是说李书实现在闲来无事,异常的自由了,可是貌似苏小萝莉依然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说起来上一次两个人很亲昵的时光似乎还是某只小正太看到了战争巨大的残酷导致精神恍惚的时候。这样的事实让苏小萝莉某些时候甚至打算化身成为某个参加了一次葬礼之后见到某个陌生帅哥的花痴女孩。
嘛~虽然手段糟糕了点,但是也总比现在这么不上不下的样子强多了吧。
俗话说得好,女孩子都是要哄的,而小萝莉更是需要哄骗和棒棒糖双管齐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可以。结果缺乏认识的李书实童鞋便很容易的升起了柴刀的flag。
所以说,galgame什么的不但要玩,而且还要勇于实践,否则的话就好像某个樱X栗梦说的那样,如果不“好好理解下不同媒体的区别”的话,那么X崎键的水晶宫就将不是学生会而是某个名为中X黑的强大存在了。
于是,深深感受到了某种花卉的威胁的李书实童鞋临时改变了到中牟去看帅哥的计划,改为了到中牟逛街仿古。毕竟这里可是有着大汉第一代丞相萧何的陵寝的存在呢。
啥,你说李书实为啥要去看帅哥?
在这里先要向列位看官申明一点,我们可爱的李书实小正太虽然不会被比利大人的热血动作片弄瞎双眼,但是对于自己去亲身体会那种东西也是没什么兴趣的。
不过李书实想要去看的那位疑似帅哥的生物其实是大有来头的,那个神秘生物便是中牟潘家的现任家主,潘瑾。一个虽然仕途不见得多么顺当,但是却很会生养的一位强人。
他的大儿子名叫潘勖,虽然并不是什么太出名的人物,但是也在建安年间官封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的出色人物。要知道尚书左丞佐尚书令,总领纲纪;尚书右丞佐仆射,掌钱谷等事。这两个职位虽然品级不高,但是都是实缺,很是类似于今天的国务院副秘书长一级。
而他另一个儿子潘芘的儿子也就是潘瑾的孙子就更是举世闻名了,因为他的名字叫潘岳。
啥?你问咱潘岳是个什么鸟人,似乎没啥名气吧。好吧,这又是一个比历史掩盖了真相的同志,就如同大家都知道蔡琰字文姬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她老子给她起的字是昭姬一样。
潘岳字安仁,只不过因为杜甫的一首《花底》中的一句:“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于是潘岳变成了名传千古的潘安。是的,李书实就是想去见一见这位名流千古的据说出去转一圈回来就可以第二天卖上一整天水果的美男子潘安的祖宗是个什么样子,顺便揣测一下那个被众人追捧的潘安同志到底是何等的风姿。
当然了,现在是不可能了,因为苏小萝莉已经明确的发出了非常危险的flag信号。
“这不是书实么,是在陪尊夫人么,如果没什么急事的话不如和在下拜会一位好友如何?”
虽然柴刀flag猎猎作响,可是面对张超友好的邀请,李书实也不太好拒绝。不过总算苏小萝莉在人前的时候才来都是一副通情达理的模样,不但做出大家闺秀的模样向张超行礼问好,而且还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