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书任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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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书任天行-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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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的少年来说是何等的残忍?

    阿珂想要劝说,却不知如何开口。她看向一旁的月饼,眼珠一转,随手拿起一块,“月饼呀,月饼,人家既然如此不领情,你又何必巴巴的赶来给人家吃?”说着用力向下一丢。

    胡斐反应过来时已来不及了,突然,他眼角极快地闪过一抹亮色。还没回过神来,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转头,便看见一个人已经赫然站立在他们后方五步开外的地方,稳稳地踏足屋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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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薛衣人
    胡斐与阿珂都是一惊,“好快的身法!”胡斐上身微微一动,已经立在那人身前,阿珂则是手忙脚乱的爬起,面对着不速之客,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一块月饼竟然砸出个高手。

    二人一看,不觉被眼前人的风采折服,只见这人二十三四岁的年纪,面容清瞻,标枪般的肃立在夜幕中,穿着身雪白的衣裳,白得耀眼。风采也没有什么特异处,只不过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光,令人不敢逼视。他身后背着柄乌鞘长剑,背剑的方式,任何人都想得到他如此背剑,只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剑拔出来。

    胡斐一眼就知道对方是一个举世无双的剑客,不由面带正色抱拳道:“晚辈胡斐,不知阁下高姓大名,所来为何?”

    阿珂被眼前人凌厉的锋芒惊得呆住,感觉自己说什么都不好,只得立在一旁,静观其变。

    白衣青年一语不发,目光却如刀子一般在胡斐的脸上划过,身上的杀气犹如化为实质从四面八方压迫过来。阿珂心中一慌,额头已经渐渐渗出颗颗汗珠。胡斐的眼中却射出了电芒,身后淡墨色披风无风自动,在对方强大气势下傲然而立。

    压抑的气氛只停留片刻,白衣青年嘴角上挑,“他并没有让我失望!”一句话虽说的没头没脑,却让周围窒息的感觉一扫而空。

    胡斐的眉毛扬了扬,语气冰冷,“哦?这样说来阁下是我师尊的敌人?”

    白衣青年笑了,“我若是你师尊的敌人,此刻你已经死了。他是我的一个对手,一个必须超越的对手。”

    胡斐放下心来,他知道眼前是一个高傲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前辈,他抱拳一礼,“适才小妹无意冲撞前辈,还请见谅!”

    白衣青年望着明月缓缓道:“我既然是你师尊的对手,你为什么还要对我这般恭敬?”

    胡斐正色说:“我只看前辈一眼,就已经被您的风采折服。只感觉您全身犹如利剑,虽锋芒毕露,却正气凛然,奸邪小人绝练不成您这样的剑法和气度。再者,今天乃是八月十五中秋圆月,本应该是合家欢乐团圆之日,但前辈却孤身踏月而来,舍弃家庭温馨。可见武道的追求,在您心中已是泰山般的重量,无可动摇。第三,我师尊是何等人物?平常人要么尊敬、要么妒忌、要么恐惧、要么虚情假意,即便是出手对敌,也是千般诡计,万般谋算。如前辈这般,堂堂正正奉为对手的,不仅要有惊人艺业,更要有惊人胆略!如此之人难道不值得晚辈佩服,不值得对您恭敬吗?”

    白衣青年目现异色,上下打量着胡斐,赞道:“任天行的确收了一个好弟子,你之所以败给袁紫衣定然是没有尽得他的真传。”

    胡斐面不改色,“败了就是败了,与我是否得到师尊真传无关,全在于我自己。若当日换做师尊对敌,哪怕他用和我同样的招式,胜的也一定是他。”

    白衣青年点了点头,目光更见柔和,“好,就凭你今天的话,未来天下必有你的一席之地。”他看向阿珂说:“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我也是首次得见,其实她本无意,我却有心,这趟来到此地,是专门来找你的。”

    “找我?”

    “不错,你是唯一见过‘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的人。”

    胡斐笑了,“我早该想到的,前辈对这样神奇的剑法怎会不感兴趣?”

    白衣青年说:“确切的说我对你更感兴趣,若你刚刚露出一丝的胆怯或破绽,我会掉头就走。”

    阿珂这时候也不害怕了,毕竟一个女孩儿对于称赞自己美貌的人往往更容易产生好感,她凑上前说:“我明白前辈的意思,若是您见到我胡大哥挡不住您的气势,自然就会想那‘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不过如此。而如今您既然对我胡大哥刮目相看,那个可以击败他的剑法就又提起了您的兴趣,我说的对不对?”

    白衣青年笑道:“姑娘的确冰雪聪明,天真可爱。不过你们两人,一口一个前辈,都把我叫老了,要知道我今年可才二十四岁。”胡斐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阿珂嬉笑着说:“我也想叫您大哥呀,可是您连名字都不肯透露,唉,看来是小女子福薄,听不到大英雄的名字。”

    一句话把胡斐和青年都逗笑了,白衣青年连连摇手,“我真是服了你这小姑娘了,我姓薛,你们就叫我薛大哥,可把你的那个‘您’字拿去,我承受不起呀。”

    胡斐笑着点头,“原来是薛大哥,小弟刚才失礼了。只是若是把您同我师尊平辈论交,我总是晚辈的。”

    薛姓青年说:“你师尊是个怪胎,不能以平常论之。他今年才十七岁,可武林中敢和他称兄道弟,论资排辈的能有几人?所以咱们不必理会什么年纪辈分,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能找到意气相投的朋友可不多。”

    胡斐赞同道:“薛大哥所言在理,小弟恭敬不如从命。”

    阿珂说:“那薛大哥叫什么?总不会只有姓没有名吧?”

    胡斐笑着说:“你这样聪明,不妨猜一猜大哥叫什么。”

    阿珂眼珠转了转,“好呀,那我要是猜出了,你们要怎么奖励我?”

    薛姓青年十分喜欢阿珂的率真,“你要是猜出了,我传你三招剑法。”

    阿珂连连摇头,“我不学。”

    薛姓青年奇道:“你莫非看不上我的剑法?”

    阿珂忙说:“当然不是,薛大哥的剑法天下少有,旁人若能学一招已是福气,只是小妹平生用刀,不想再学剑法。”

    胡斐讶然,“我还真就一直没有询问,你一个姑娘家怎的用刀?”

    阿珂白了胡斐一眼,“怎么就许你用刀,别人就用不了吗?”胡斐被她抢白,反而不知怎么开口了。阿珂看向薛姓青年笑着说:“武林中对师承向来看重,我不能学大哥的剑法。不过……若是大哥能认我这个小妹,有一天我被坏人欺负,大哥能替我出头那就好了。”

    薛姓青年哈哈大笑,“我能有你这个小妹,高兴还来不及呢。也罢,不论你猜得出、猜不出,我日后都替你出头,你可满意?”

    阿珂笑靥如花,连连点头,她躬身对青年一拜,“小妹阿珂见过薛衣人薛大哥,愿大哥早日成为‘天下第一剑’!”

    薛衣人掌力一引,阿珂便不由自主的起身,“没想到你还真的认出来了,‘天下第一剑’?呵呵,希望有那么一天吧。”

    阿珂笑着说:“这才是大哥的豪气,其实小妹是占便宜了,试问有如此气度的薛姓青年,天下除了‘神针薛家’的少庄主还能有谁?”

    胡斐道:“阿珂,你能仔细的说说吗?我初入江湖,对‘神针薛家’还真的不熟悉。”

    薛衣人拍了拍胡斐的肩膀,“兄弟这样说,足见你是胸襟磊落之人。其实‘薛家庄’虽有些名声,但因为很少在江湖上走动,所以知道详情的人的确不多。以阿珂的年纪能知道‘神针薛家’我倒是惊讶了一下。”

    阿珂说:“薛大哥说的不错,胡大哥就是如此,若换了旁人,不知道也会说些‘久仰,久仰。’‘佩服,佩服。’之类的话,虚伪的让人作呕。”她看向胡斐,“胡大哥,其实薛家庄一直‘大隐隐于市’。只是近年来,薛大哥在江湖上走动的多了,才逐渐让人瞩目,被誉为‘十大山庄’之一。以前的庄主是‘神针薛夫人’,正是薛大哥的母亲。她老人家的苏绣巧夺天工,无人可以仿造,随便的一件作品就是‘天价’。而薛大哥自幼天资聪颖,竟从薛老夫人的针法中悟出剑道真理。这些年来他闯荡江湖,侠义恩仇,杀的匪类恶霸不知多少?连一双无常钩打遍南七省的‘杀手无常’裴环也死在他的剑下。由于他每次决战都身着雪白衣衫,让对方的鲜血染红衣服,所以江湖上送他外号叫‘血衣人’!是公认的一等一剑客呢。”

    胡斐眼光发亮,由衷说道:“没想到大哥这么厉害,竟然自悟武学,小弟佩服的紧。”

    薛衣人笑了笑,“阿珂知道的还真不少,简直就象个老江湖。”他轻轻摩擦背后的长剑感慨说:“我还记得小时候看母亲刺绣时的样子,那姿态真是无与伦比的美丽,直针、缠针、切针、滚针、旋针、套针、抢针、平针……丝丝如缕、层层叠叠、无穷无尽,她的落点是那样的准确,双手灵活的如同天女散花。我二弟每日勤练剑法,就是为了胜过我,他却忽略了最厉害的剑法就在日常的生活中,就在那一针一线的锦缎上。”

    胡斐的心中巨震,隐隐把握到一丝真理,心中的雀跃无法言表。这些天的苦恼一扫而空,他知道多年的苦练并非白费,只是缺了点睛之笔。对薛衣人躬身一拜,“‘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大哥今日之恩,小弟没齿不忘!”

    薛衣人欣慰的点头,然后走到刚刚胡斐坐立的地方,将酒壶拾起,仔细的嗅了嗅,赞叹的说:“好酒!”他轻饮了两口说:“你并不需要谢我什么,是你的终归是你的,我给不了,也夺不走。同样的话,我对二弟说过,可他依旧还是老样子,反而认为我有私心,想阻碍他超越我,呵呵,真是让人伤脑筋。”

    阿珂说:“大哥的话我也听不懂,反正就是觉得你厉害,相信大哥早晚可以超过谢晓峰,成为‘天下第一剑!’”

    薛衣人将手中的酒壶捏了捏,目光闪动,好像沉浸在回忆中,“谢晓峰……”

    胡斐问道:“大哥见过谢晓峰?这些日子我可没少听他的传说,他真有那么厉害?”

    薛衣人叹了口气,“谢晓峰是剑中的帝王,我无法形容他的剑法和剑势,更无法忘记他的眼神。你知道吗?他与‘神剑仙猿’穆人清的一战我也在场,那一剑太过美丽,只一剑就刺穿了对手的咽喉,漫天挥洒的剑雨顷刻消失,干脆的简直不像话。他没有去管倒在地上的一代名侠,只是静静的擦拭剑身,那眼神中包含无尽的情感,落寞、孤独、甚至带着痛苦,就是没有战胜对手的喜悦和骄傲。那种眼神让我刻骨铭心,也将我一直以来的骄傲顷刻打碎……我……我已经败在他的眼神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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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燕翔南天
    陕晋交汇的一座矿山上,一个十五六岁的灰衣少年正凝视着北方,口中喃喃自语:“遥望北方,一马平川,壮阔娇麗。可惜鞑子为患,时刻南侵,在此苍鹭大地上燃起阵阵狼烟。近年来朝廷积弱不振,民怨载道,对抗鞑子还得靠义民捍卫乡里。帮主年纪虽轻却雄才大略,可称为一时人杰,但愿这次运送兵器可以有幸拜见……”

    灰衣少年缓缓走下矿山,转过山头,迎面便是一片金黄。此时正是秋收季节,乡亲们为了一穗一穗的玉米秆子热火朝天,炊烟袅袅,飘渺莫测,夹带着鸡啼声、狗犬声、马嘶声、牛叫声,俨然汇成了一曲生气勃勃的晨光曲。

    少年热情的与众人打着招呼,穿过小径,隐隐露出一带黄泥墙,墙上皆用稻茎掩护。他推开自家的篱笆门,快步的迈了进去。

    一阵“叮叮当当”敲击铁器的声音响起,少年暗道:“父亲在军器监罢官归隐以来一直闷闷不乐,直到去年加入了青帮,才重新振作起来。他一生为国家打造兵马武具,即便告老还乡仍不忘鞑子的耻辱,带领村民开采矿山,改善生活,也教大家打造兵器,锻炼体魄。只是爹的年纪毕竟渐渐大了,我得多帮他分担一些才好……”

    “南天是你回来了?”

    “父亲,是我!”少年走进茅屋,见父亲燕家冀正在里面挥汗如雨的捶打铁具。在红彤彤的火光映照下,父亲是那样专注,那样高大。

    燕南天用毛巾将父亲脸上的汗擦了擦,疑惑的问:“父亲,堂主让我们准备的兵器都已经弄好了,你还在打造什么?”

    燕家冀边打铁边说:“堂主让我们准备五十柄长刀,但我却要多打造二十柄。鞑子们的武器也是不凡,我万万不能让自家兄弟在兵器的质量和数量上吃亏。”阳光,自外面斜斜地照进来,照着父亲两条发墨般的浓眉,照着他棱棱的颧骨,也照着他满脸青惨惨的胡渣子直发光。

    燕南天看得眼睛有些酸,“父亲终究是父亲,要知道诺大的青帮怎会只让父亲一人打造兵器?想来早已分配了多人。父亲之所以多打造二十柄,是因为堂主给的银子刚刚能打造七十柄刀。他一分辛苦钱也不要,只希望能为帮主多尽一分力,为推翻鞑子多尽一分力,这力量轻如牛毛,但在我心中却重于泰山!”燕南天强笑着说:“原来是这样,可是我待会儿就要出发了,不知还来不来的急?”

    燕家冀说:“五十柄刀在隔壁的王二家,侧厅已经放了十九柄,我这柄刀马上就好了。这次就让你王二叔陪你去,免得路上耽搁时间。”

    燕南天想了想,呵呵一笑,“也不知我这次能不能见到帮主,毕竟这是咱们送的最后一批武具了。爹爹,你见过帮主吗?”

    燕家冀嘿嘿笑着说:“我当然见过,不过也只是远远的望了一眼。人家是做大事的贵人,和我们不同。你爹我打造铁具虽然辛苦,但和人家比起来是天壤之别,你知道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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