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他这样说服自己,然后借口继续帮忙,同他们一道前往目的地。临走前,他已修书给郭帮主和之华,说明了自己的处境。而今他了无牵挂,说是借机监视他们也好,趁机寻找胜男也罢,总之,这崂山,他是去定了。
崂山,每次一听到这两个字,他的心都会漏跳几拍,那样一个不算很大的码头上,却是有些他今生都无法忘却的回忆开始的地方。
临行前,玉海烟也写了封信,只是不知她寄往何处,像她这样的身份,该当是无牵无挂才对。她好像是又猜透了他的心思,露在面具外的嘴角上翘,勾出些微的笑意:“我们这样的一大群人,总要找个方法骗吃骗喝才对。”那笑意有些故意有些俏皮,竟让金世遗想起了一个他最常想起最愿想起又最怕想起的人。
路上,一众人都乔扮成行商,日间分三批各自行路,互不相识,只是在入夜时,或早或晚,投宿在同一个城镇。玉海烟仍带着面具,却已经改换了女装,这让金世遗瞧着顺眼了许多。他想象不出面具下该是怎样的面目,才配得上这样的人,单就身形和言行举止而言,他直觉那面具下该是一张漂亮的脸,如果当真已经破相,那还真是十分可惜的。但转而一想她当年和胜男的关系,他又负气的想,活该,报应!只是下次再看见那张面具,却仍是有些惋惜的心理。而且,这样的面具,想要不引人注意都难,和他们一直低调的行径似乎有些不符,金世遗几次开口想让她换成面纱或者有面罩的帽子,话到喉间,却又忍住了。
快到到崂山县的城门口时,金世遗目力甚好,老远瞧见城门下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像是在等着什么人。他们走近了些,城门下的那两个探头的人也看到了他们,两个人中的那个女子开心的一声惊呼,直奔他们而来,金世遗看了看她的身形步伐,只有些低微的武功底子,不足为惧,便也没有紧张。
那个女子跑到他们面前时,金世遗看清了,是一个十来岁的漂亮的小姑娘。只见那个小姑娘完全不理其他人,直直地扑进玉海烟的怀里,像只小狗一样的撒娇:“海烟姐姐,锦儿想死你了。”一直给金世遗冷冰冰的感觉的玉海烟十分难得地拍了拍锦儿的背,说话的语气温暖得让金世遗差点掉了下巴:“我可不怎么想你啊。”
第九章(一)
城门下的男子也慢慢地走了过来,越过金世遗身边时,拿眼角瞥了他一眼,眼神里,三分轻蔑,七分兴味。
那男子看上去十分年轻,不过二十多些,金世遗却在看他的第一眼就看到些十分熟悉的味道,沧桑的、老练的,和着些永远长不大的童真,矛盾地结合在一起,却又结合得那么的理所当然。“胜男……”金世遗在心中低吟。
那男子越过金世遗,走到玉海烟面前,恭敬地道:“姑姑。”
那男子明明看上去和玉海烟年纪相仿,竟然是她的侄子!金世遗有些不相信,转而又想,也许只是辈份上而已,在大姓大族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玉这个姓氏似乎不多见呀。他原本性情敦厚,那男子眼中的轻蔑,他虽然看到了,心下却不是十分在意。只是,他叫她姑姑,胜男已经没有亲人了啊,唉,她果然不是胜男啊。金世遗仿佛听见了心底有什么小小的,发了芽的东西夭折了的声音。
那个唤做锦儿的女子牵着玉海烟的手,领着众人进了城。金世遗在后面呆呆的跟着,她竟然由得她牵着自己的手啊,天!金世遗开始怀疑这个玉海烟是不是被掉包了,又或者她其实根本就不是李公公。厉胜男由着罗锦如牵着自己走,嘴角很自然地挂着笑,才几个月而已,她好像长大了不少嘛,至少,没有在县城内迷路了。这嘴角的动作,眼聪目明的金世遗看得一清二楚,更加觉得是不可思议。
锦儿领着他们到了城西,在城内最大的一间宅子前停了下来。与其说是宅子,倒不如说是庄园,这一个宅子,其实就有小半个崂山县城那么大。
锦儿领着他们从后门进去,七拐八绕,到了一个大园子里。园子内,一群家丁服饰的青壮年正有板有眼地练枪,动作划一,出招干净利索。
玉海烟满意地点头,随口问道:“招募了多少人了?”
她的侄子似乎早知她有这一问,连忙答道:“快五百人了。”他又补充到;“都是从附近的村县里招募的,打者罗家的招牌,申明是为罗家招募家丁和船工,罗家在广州是海运和漕运的大头,没有人会怀疑的。
“训练是如何进行的?”玉海烟回头看着自己的侄子——也就是厉南星,意思是,即使以这样的明目招募壮丁,也没办法掩饰掉这么大规模的训练活动。
“就在罗家大院里,”厉南星指着面前的园子说,“虽然没有非常大的像校场一样的空地,但是像这样的大园子有很多,把假山花卉挪走,每个园子里就足够四五十人的训练了。”
玉海烟负着手,一个一个仔细观察着园子里家丁打扮的人:“你招募时都查清背景了没?”
“查过了,都是身家清白的老实人。”
“是么?”玉海烟把目光停留在靠墙角的一个家丁打扮的男子身上,久久不曾转眼。
她的余光瞥了眼那家丁手中的兵器,眼神突转凌厉,又环视了一下这一整群家丁,开口问道:“你教的,是枪法?”
“嗯。”
“全部么?”
“对。”厉南星很奇怪她为什么会这么问,大规模的撕杀,当然是长兵器更好,难道还教授剑术不成?
玉海烟深吸一口气,对厉南星说道:“去取支枪过来。”
厉南星随即从一个家丁手中取过长枪递过来,玉海烟却并不伸手去接,她转身走向随同的一名死士,从他腰间将随身腰刀抽出来,单手握刀,转身对厉南星说:“攻过来。”
厉南星一愣,虽有些不明所以,却仍立刻双手握枪,身形一动,人枪合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向玉海烟攻过去。那出其不意的一枪很快,当真很快,金世遗在一旁看见,心下惊诧,就算是他自己,毫无防备之下,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可以快得过这枪。
此枪未出之时,玉海烟就早已料到了此枪要出之势。此枪方出,玉海烟也动,似飞旋的陀螺般转开半圈了,轻轻松松地闪在了一边。
厉南星也未惊慌,他使的枪法,本就是连环枪,一枪刺出后,还有后招接踵而来。他正待将枪头上挑,枪头方动,玉海烟的刀已先至,没有攻向他,竟直直地向枪身斩去。那枪身本是上好的花纲木所至,虽不说是坚硬无比,却也十分结识,哪怕是手握大斧,也不见得能一辟就断。厉南星心里却暗道不妙,急忙将枪身回抽,迟了,已经迟了,“咔嚓……”,整个枪头生生地被削落在地。
厉南星把心一横,就着手中握着的剩下的那截木棍,接着使出方才未尽的招式,棍尖做枪,朝玉海烟喉间挑去。
哪只玉海烟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一纵身跃出了圈外。厉南星也就此住手,心下对姑姑的崇拜,却是有增无减。
玉海烟开口,语间带着些笑意,只是,却让人感觉怎么也笑不出来:“南星,我相信即使枪头被削断,你也能以被削尖的木头棍子戳死人,但是……”玉海烟手指院内家丁打扮的兵丁们,“他们能么?”
厉南星想了一下,回答道:“他们当然不能,不过,寻常海盗也没有本事一刀劈断这枪身吧?”岂止寻常海盗不能,他厉南星都不见得有这本事呢。这需要深厚底蕴的内力或者极强的腕劲,又或者神兵利器,他厉南星自问内力博杂却不精纯,如果手中握着的是把斧子,倒是可以一试。
“如果是把斧子呢?”玉海烟道出了他心中所想,“只怕就有很多人能了吧?如果不是寻常的腰刀而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呢?”
厉南星被她问住了,可是,寻常海盗哪里来的宝刀啊?即使有宝刀,没有十足的力道,怕也是劈不断的。
玉海烟正色:“拒我所知,海寇俱为倭人,人人擅使东洋刀,这种刀形状独特,刀身细长,刀背也不厚,却可以削铁如泥,虽稍逊于价值连城的宝刀,在造价上,却比宝刀便宜许多,而且……”玉海烟的语气和眼神凝重起来,“他们双手握刀,擅劈。”
第九章(二)
金世遗在一旁也是既惊且喜。他惊的是,玉海烟如此的聪明,他从来都知道她聪明伶俐,可她却总是出乎他的意料,比他意料之中的还要聪明些。他阅人的经厉不多,但聪明的人物也见过了不少了,可这般聪明的人物,他生平只遇到过两个,一个是玉海烟,一个就是……她。他喜的是,原来朝廷训练死士并不是为了对付江湖中人武林同道,而是为了抵御海寇。他心中的那块石头也一下子放了下来,他还在考虑,既然他们没有威胁江湖同道的想法,自己也是不是应该走了?可他心中却又有些微的放心不下,他们竟然郑重到用死士来对付海寇,这……怕不是一般的海寇吧?这些死士虽然个个都是精挑细选的人物,且经过了重重的考验和训练,但毕竟为时尚短,他们,真的可以么?
金世遗打定了主意,要继续留下来。这一次,他留下来,不是为了江湖同道,而是为了比江湖同道更没有自保能力的平民百姓。以自己的武功应该可以帮得上他们些忙,他想,而且,用死士来对付海盗……他还是有那么些不相信,说不得是朝廷的幌子而已,经过了那样些事和那样些人,金世遗仍然善良得无任何害人之心,却已经学会了不轻易相信,防人之心,他已经开始有一些了。
只是,真的只有这两个原因么?他看向那里严肃的站立着的玉海烟,又急忙转开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明明清楚她不可能是胜男,他的心底深处,却仍然还有那么些小小的希冀存在。
厉胜男留意到了金世遗在她身上一闪而过的目光,厉南星也留意到了,只是厉南星完全无视了那滑过的目光,忧心的问道:“那……姑姑,怎么办才好?”
玉海烟沉吟良久,终于开口说:“我暂时也没有想到。”她对着院内有些尴尬地站立着的兵丁们说,“你们先去休息吧,这几天暂时不用训练了。”
兵丁们一阵欢呼,看来,厉南星的训练也是极为严格极为辛苦的。
兵丁们三三两两散去的时候,玉海烟叫住了刚才自己盯了许久的那个兵丁:“喂,你叫什么名字?”
兵丁回转身,厉南星仔细地看了看,模样老实眼神清澈,没什么可疑的啊?他有什么地方让姑姑产生了怀疑?
老实的兵丁老老实实地回答:“回小姐的话,我叫高飞,高高飞起的高,高高飞起的飞。”
玉海烟点了点头表示听到,很严肃认真的对他说:“高飞,后日未时,到城南竹林等我,我找你有事。”
老实的高飞诧异的眨了眨眼睛,却还是接受了这不可思议的事实,老老实实的答道:“哦,我知道了。”
第二日,朝廷的六百里加急战报就送到了:近日海寇日益猖獗,已不满于海上抢掠过往商船,更频繁滋扰我大清沿海居民。所到之处,村郭尽毁,人畜不留。福建巡查使吴义达发兵七千巡戍海防,收效甚微。海寇船轻器利,遇强速遁,遇弱疾戮,断我军长枪无数,损我兵士共六百九十八人,千总崔林以身殉国。
厉南星将战报揉成一团扔进火炉:“姑姑果然料事如神,看来,我只有从明儿个开始改教他们剑术了。”
厉胜男以手支头靠在桌子上,南星用力缓解三尸脑神丹的方法其实极为伤身,她心里自然明白,所以这三四个月来,她都尽量让自己的身体多休息,能节省一分力气便节省一分力气,养身养生。她就这样支着头,连眼也未睁,懒洋洋地开口:“不必了,崂山离福建不远,海寇侵扰过那里之后,必然要躲避朝廷的大军征伐,而且一个地方的油水捞够了,自然要换一个地方再捞。想来你还未教会他们一套最简单的剑阵,海寇就已经到崂山了。”
“可是我大清海岸辽阔,港口众多,海寇一定会来崂山么?我们就只能在这里等着?”
厉胜男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说话的语气似乎更加困乏了,那语调是慵懒的,却有着让人不得不相信的神奇魔力:“广州是大清最大的码头,也是大清唯一的对外商埠,可是守戍甚严,海寇轻易不敢下手,而自广州北上的船只,多会在崂山码头补充给养,更何况崂山还有个富得流油的罗府。嘴馋的野狗又怎么会满足于啃骨头呢?不出多久,它就会来抢这块好吃又好嚼的肥肉。”
厉胜男略微动一动身,换另一只手撑着脑袋,将也话题换了:“城南竹林里,你可布置好了?”
厉南星自信慢慢的答道:“布置好了。全都照姑姑的要求做的,我自己一个人动的手,决不会有旁人知道。”
厉胜男打着哈欠站了起来:“啊——那就好。我要休息了,为明天干活儿养精蓄锐。”她走到床边,又懒洋洋地转过头来,“快出去吧。我耽搁你这么久,回头锦儿该不高兴了。”
“姑姑,你……”厉南星猜,自己的脸现在一定烫得可以烤地瓜了,“你怎么……知道的?”
厉胜男孩子气地扑进被窝里,紧紧地抱住它不松手——嗯,这被窝香香软软地,好舒服好舒服——她满意地用脸蹭了蹭——还是有钱人家懂得过日子啊——她胡乱地蹬掉鞋子,钻进被窝里,动手在里面解衣服:“姑姑是过来人,有什么不知道的?嗯,其实罗家真的很不错耶,跟大金矿似的,反正厉家庄已经没有了,南星,不要考虑了,入赘吧。”她露在被窝外面的脑袋笑眯眯地看着这个小不了自己多少的侄子,已经开始幻想着自己后半辈子一直能钻在这样的被窝里睡觉的日子了。
厉南星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一步一步悄悄地往后退,终于,退到了门槛外,他立即抬头,关门。
“啪——”房门被关上时,厉胜男立即坐直了身子,咯咯咯地笑起来。
厉南星突然又推开半扇门,探进脑袋来,他脸上的红色俨然还未消退:“那个……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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