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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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修-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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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建的木屋投入了使用,里面的物品也准备充足,再次告诉了田双虎自己要进山,并且时间会很久后,准备就绪的刘喜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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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布置】………

    刘喜买的充气艇只是中低档,号称可以载重450公斤。刘喜可不敢却测试它的载重极限,一次平铺着放置两百来公斤的物品,再加上自己体重八十公斤,共计为三百公斤后就开始起航。

    由于是顺水,刘喜的马达开的很小,不过速度还不慢,每次的滑坡与瀑布处需要自己动手搬动是有些麻烦,但刘喜的强壮身体摆在那,来回的两躺、一次搬货一次搬船就能给搞定。一天,甚较真的算起来还没有一天,只有八个小时,刘喜就到了废弃木屋处。

    废弃木屋暂时住一下可以,但时间长了的话还是有不便,谁知道这里会不会突然有人过来,以防万一,刘喜必须在这周边处建造个隐蔽的安置地点。

    建造木屋的活计刘喜已算是比较熟悉,往森林中走上一大段,找到一处相对较高并且树木稀少的位置后,刘喜就开始砍树、锯木头,这次随船带过来的物品中大多是建造用工具,比如电锯、电钻、爪钉等等,以求用最快的速度完成这安置地点的工作。

    需要用到电,物品中就有一台专门的马达,虽然充气艇上的马达也有能人可以改装后使用,但刘喜没有这个本事,也担心弄坏后更加的麻烦,是以特别又配置了一台。而电锯,那种像电锯惊魂中的那种,其实应该叫做油锯,烧油的,这次的物品中柴油也是专门的装了一大桶过来。

    至于这新世界中电量会以极快的速度消散掉这个问题,刘喜并不担心,只是电量消失而已,自己又不用蓄电池,马达开动时就开始了工作,根本就不给它消散的时间。充气艇能够开到这里来,也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森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木头,而刘喜唯一需要烦恼的是,怎样找到合乎要求的。这里大部分的树是一人合抱的大树,很显然这不符合要求,刘喜的力气是大,但他也扛不动这么粗的大家伙啊。所以他只能找那种二十到三十厘米粗细的才行。

    虽然有要求的限制,但刘喜多走了走,在犀利无比的电锯之下,还是很快的就伐倒了近百棵长的挺直的树木;去除掉上面的枝桠,把这些都一一的拖到高地处;然后,从中选出一些最粗的,把它们给截成长度近四米的模样,接着,灌入柴油后开动了电机,用圆形的电锯来进行修整,一些剖开两半,一些拉成长长短短、近十厘米的厚实木板。这样一来,几百根木屋材料就出来了。

    木料必须厚实,这里的森林太危险,没有一定的厚度,在里面休息仍然会提心吊胆。

    在选定的地方,标注出个方形,每条边标出三个点,就在这共计八个点上,挖出深度超过一米的四个深坑,这是地基,把最粗的八根长木头埋进去,压实压紧。在两两对角都用木版暂时的拉住固定住;接下来就是上木板了,从低到高,一层层的垒起来,为了这次的工作,刘喜准备的爪钉与三寸多长的钉子一大把。到了顶上,再次用最长的木板拉住八根地基木,使得它们更加的稳定。屋顶是做的个三角形,这里的雨水应该不小,看河床都看的出来,那么防雨就必须考虑进去。

    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一间面积有二十平方的大单间木屋就建成了。外墙上用了没有剥离树皮的薄板进行贴附,顶上还特别用树枝与茅草堵漏,远远看去,很容易和周边的环境混在一块,极为的隐秘;进入内部,地面处是地板,墙体是平滑木墙,除了必须的一扇门外,还有着六个窗户,两个在墙壁处,四个在尖角的房顶上,只要用根木棍挑一下就能轻松关上打开。房间中的摆设不多,四个大木架子左右摆着,中间是张大桌子与两个凳子,后面则是一张床,全部是原木锯出来拼装而成,简陋是肯定的,但也有种古朴里还璞归真的味道。

    因为根本就没有时间等着木材自行干燥,那么以后木屋的问题肯定会不少,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刘喜必须先有个落角的地方。至于以后会出现的问题,到时候在说吧。

    把门关上后,刘喜把房顶上的四个窗户给打开来散发湿气。他本人就又扛着充气艇,逆水着朝着上游开去。

    虽然是逆水,但减轻了负重并开动了马达后的充气艇速度也并不慢,竟然只用了七个来小时,就赶回了第一栋木屋处。

    这栋木屋的规模没有第二栋的大,它主要不是住人而是当做仓库来使用。因此绝大部分是用的是原木垒起来的,看上去比第一栋似乎更坚固些。

    来回的又跑了三趟,刘喜总算是把仓库里的东西都搬到了新木屋处,这一来一回就是两天时间,毕竟晚上刘喜还不敢行船,花了这六天后,刘喜把充气艇放好又在新木屋处休息了一天,才开始了接近外星人的最后布置。

    拿出一张纸,上面是注意事项:

    头发,刘喜拿出打火机,对着镜子非常小心的烧灼。这很有必要,外星人都是用发髻别住的一头长发,自己就算是想留出长头发出来,在时间上也来不及了,那么就得制造出一种头发被烧的模样出来。放下打火机,刘喜看了看,跟狗啃了似的!嗯,效果很好!

    一件长衫,一条长裤,还有就是一条内裤。这些都是刘喜自己做的。缝纫机从淘宝上订购,布,蒙山这里有棉布卖,刘喜费了好大的劲才买到了手工布,这可比机制的布贵好几倍!只有这内裤,刘喜无法从数码相机中找到样本,而自己穿习惯的又肯定不行,那么只有发挥自己的想象,做了一条以前大老爷们穿的大裤衩出来。别说,还真是不习惯。

    衣物是必须的,不可能光着**冲过去吧,想想都觉得丢人。

    鞋子,照片中倒是能见到,大多为布鞋,还有些身份高的似乎是皮质的,可这些个样式,刘喜是从来没有见过的,难道自己再做一双鞋子出来?得了吧,刘喜为做出套衣服都用了好久,前前后后还作废了四五套,现在让他做鞋子,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做鞋匠的天赋。打赤脚吧,反正距离近。刘喜看了看自己娇嫩的大脚,咬着牙暗道。

    接下来就是自残了。刘喜一看到这一项就有些郁闷:这是哪个家伙的建议啊,说什么装成落难之人必须得有伤,为接下来的失忆做好准备;脖子处还得出现看的到的伤口,以掩饰无法说话沟通的境况。

    刘喜把小刀在脖子处比划再三,实在是下不了手,这个地方太危险了,真要割的狠了,说不定就挂在这了。

    最后刘喜还是没有在脖子处下刀子,用长衫下摆撕下条布,上面浸上手指头放出来的一点点血,把布条系在脖子上就完事了。

    零零碎碎的注意事项,有的可行有的放弃,到了最后一条,刘喜看了后就把纸条给丢开,把衣服换上,在树林里跑动起来,勾挂中,一套上好的衣服立马变的狼狈了,再到河里打了个滚,爬起来全身都揉搓些泥巴……。就顶着这样子,刘喜靠近了那村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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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失心疯】………

    林家庄位于雾项山外围,是众多外围村落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就是连这名字,也是迁徙过来时村长姓林,才把它叫做林家庄。收藏*顶点~小说~网I。cOM

    “老李头,又出去啊,还是放不下田里的那几棵苗?我看你还不如搬到田里住着算了。”傍晚的时候,吃过了晚饭村里人都在自家门口纳凉,有和老李头相熟的庄户人,看到他后就打趣道。

    知道什么,懒得和你们这些人说道。老李头没有理他们,装作没听到般自走自路。

    家中的负担又重了!老二也到了要成亲的年龄,这都得靠那几亩地!今年还想着多收点,能攒一点是一点,总要给老二制上一份家当啊!老李头想着自己的心事,来到了田间。

    这有六亩半呢!真大,也真肥!每次看到连成一块的这片好田,老李头的心情就会立马变好。

    以后要跟着老大过,那么屋就得留给老大,老二嘛,坡上的那五亩旱地就得给他了。这里,还是得分给老二一两亩,但是要给他说清楚,这是祖业!都是祖上辛辛苦苦一点一点积攒淘换来的,一定不能拿去卖,就是拿去换也不行!

    老李头围着自己的好田转悠了一圈,看到所有的禾苗都长势良好,才心满意足的返回,而就在这时,他听到旁边的林子口发出一阵响声,看了看,似乎有一大块布。走过去后老李头骇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个人!一个倒在地上的人。

    这可把老李头吓的不轻,慌张了一会后才想起该看看这人怎么样了,把这人翻过来,发现这是个年轻的后生,不知道遭了什么灾,不但衣服破的不成样子,就是头发,也被烧的只剩下点短茬。

    老李头把手放到这后生的鼻子处,有气!赶紧的,老李头也没有多想,朝着村子里跑去。

    “不是说遇见落难的人都会救上一救吗?怎么这老头却跑了?”这落难之人,当然就是化妆自虐之后的刘喜,他听着脚步声的离去有些郁闷,不过想了想又明白了,应该是叫人去了吧?!这老头似乎有两个儿子。嗯,肯定是这样!

    老李头果真是去叫人,不过和刘喜想的有些出入的是,他不是只叫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过来,而是一大堆的人。

    七手八脚下,刘喜被放在一个人的背上,众人簇拥着进了村子。

    背着进了间屋,放下后有人把刘喜的衣服都脱掉,还拿毛巾来擦拭,这时听不懂的声音越发的大了。而过了会,众人嘈杂的声音突然变小,似乎有个德高望重的人过来。他先把刘喜的眼皮子掰开看了看,又拿起刘喜的手腕号了号脉,说了几句之后就离开。

    医生?没想到这个村子里竟然还有医生,这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听不懂的嘈杂声音又出现了,还有人走到刘喜的旁边用个木质的玩意撬开嘴,灌了些流质东西,刘喜品了品,是食物,不过既不像大米也不像面粉,挺糙的。

    接下来声音慢慢的变小,听着脚步声,刘喜知道大部分人已经离开。今天必须在这里睡了,正好,忙了这么多天就没有睡几个好觉。

    一夜无话,只有两人来了好几次,把一只粗糙的手放在额头查看刘喜的状况,刘喜一直等到再没有人进来后,才迷迷糊糊的睡了几个小时。

    在醒来时刘喜刚想睁眼起床,马上就反应过来一动不动,过了会,感觉真没人后才慢慢的把眼睁开。

    木屋,这里的木头还真是不值钱,又是一间用全木头做的房子。虽然木屋与房子里的摆设都较为陈旧简陋,但在手艺上,还是要比刘喜这生手做的好,起码不会用拼凑的方法来做床和桌椅。屋里的摆设不多,只有些必须的家具,在墙角处有些农具与两口大缸;身上盖着的是一床薄被,手指捏了捏,里面估计是棉花,外面的被面,似乎是麻,怪不得有着扎呢,刘喜最大的怨念还是头下面的枕头,这也太高了吧,睡了一觉后脖子酸痛的要命。刘喜就这样时刻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慢慢转动头来到处打量。

    从窗户处可以知道天还没亮,等吧,等到天亮了再说。无聊中刘喜只有把这房间里的东西一遍一遍的看过再看过。

    有人来了,刘喜现在的听力还真不是盖的,提前就把眼睛给闭上。

    门推开,三个人走进来。熟悉的脚步声让刘喜知道是昨天救自己的父子三人。那只粗糙的手又放在了额头上一会,小声的说了点什么,接着就是昨天给自己喂吃的家伙,也就是老头的其中一个儿子,给自己又灌下去点米汤类的食物。老头的这个儿子以前肯定没有侍候过人,刘喜都快烫的跳起来。

    该是醒来的时候了。再不醒来,被这样的灌汤方式多来上几次,没病也得躺上几天了。

    呛了口米汤,刘喜咳嗽了两声。能够感觉到房间里的这父子三人都屏住了呼吸,刘喜身体一抖,眼睛慢慢的睁开来。似乎才发现了自己来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刘喜拖着“衰弱”的身体与父子三人拉开了距离,用惊异无比有十分迷茫的眼神看着他们。

    老李头很欣慰自己救回来的人醒过来,关切的问了两句,把自己在哪里救的他,还把自己与儿子都介绍了一下,但很快,老李头就发现,这人好像有些不对,眼神很迷茫,自己说什么他都似乎听不懂,最后这人还使劲的敲着自己的脑袋,剧烈的疼痛让他最后又昏迷了过去。

    没过多久,全村绝大部分的人都知道,老李头在自己的田坎处救回了一个人,而这个人伤到了脑袋,现在是不会听也不会说,似乎是个傻子。

    “他这是得了失心疯。这种病还是我在当学徒时听师傅提过,一直没有见到,没想到今天真的见到了这样的病人。”给刘喜看过一次病的老年大夫在又一次检查了刘喜的身体后,抚着半尺长的白胡子说道。

    按说像林家庄这样的小地方是不会有什么大夫跑来的,不过这名大夫不同,他原本就是林家庄的人,在外多年后回到家乡,却不过村民的请求,时不时的就帮助村里的人看看病,也算是福泽乡邻吧。

    “林老,这个,这个失心疯,它会不会传染啊?”老李头一听到这个病名,就心中一跳,好像很吓人啊。

    “失心疯说白了就是忘记了以前的事,当然不会传染了。”林老看了他一眼,让老李头讪讪的。

    “哦,是这样啊,”老李头松了口气后又问道:“林老,这病好不好治,麻不麻烦啊?!”

    “失心疯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法子,现在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等他慢慢的自己想起来!”

    “这,这可怎么办啊,那……。”老李头傻眼了,左右为难中愣在了那。

    林老摇摇头,知道老李头在想什么,自古有云:长贫难顾!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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