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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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巅-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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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对方实力,秦烨缩回头转过了身看着自己的士兵,与对方作对比。除了一个被箭射中外,自己这边还有八个可以战斗的民办,不过实力显然和对方不是处在一个等级上。不说装备,就单单在心里上,民兵就差了一大截。绝大部分的民兵是为了混佣金而加入了佣兵队,其中很多人都没有见过流血,更别说战斗杀敌了,单凭刚才劫匪那一声喊叫就让民兵们暴露出了他们的本质。如果不是怕被飞来的箭射到,很多人会放下手里的武器转身逃跑。

看着转回过身的秦烨,斯特恩焦急的问道:“对方的实力怎么样,有多少人?”

“一共十四个,一帮乌合之众,根本不堪一击。”借着回他斯特恩的话,秦烨把虚假的信息传递给了每一个跟在自己身边的民兵耳朵里。

“我们怎么办?”

“我先去问问领队。”听着斯特恩的问话,秦烨在抬头回答时正好看见了商队的领队商人。

这时的领队商人脸色苍白,蹲在马车后,完全没有了当时一出哈罗德堡,拉着秦烨问东问西的气势。浑身不住的颤抖,像是一朵暴风雨中摇摆不定的花。

秦烨低下身子,借着马车的掩护,费力的挪向领队商人。

看到秦烨挪到了自己身边,领队的商人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拉住秦烨哀求道:“大人,您可一定要把他们打退啊,否则这几车货全没了。”

“和您说实话,这些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秦烨怕民兵听见,伏在商人身上小声的说。

听到秦烨这样说,商人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于是用商量的口气说道:“如果您能打败这帮劫匪,我愿意付5盾作为对您以及您手下士兵英勇行为的奖励。”

听到商人愿意出钱,秦烨松了一口气。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现在有了这些钱,那些原本像绵羊一样温顺的民兵,会在顷刻间变成豺狼。

秦烨离开商人,躬着身子回到了民兵们的身边,压低嗓子说:“你们听着,对方只是一群小毛贼,只要你们勇敢杀敌,凡是砍到一个敌人,我奖励50银币!”

钱的威力是巨大的,那些民兵听到高额的奖金后,眼睛中射出了炙热的光芒,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武器。

“我们得把对方放过来,如果这样冲出去的话,会被射成刺猬的。”斯特恩以为秦烨会命令所有人冲出去,赶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好,就按你说的办。”秦烨说着话,从身边民兵手里拿过了一面蒙皮的盾,举着伸出了藏身的马车,“你们这帮没种的杂种,我们不会留下货物逃命,有本事自己来拿。”

秦烨的话,刺激了劫匪,至多支箭矢纷纷向他射来。由于躲在马车后,劫匪射来的箭没有对秦烨造成威胁,秦烨继续他激怒劫匪的工作:“来啊,胆小的兔子,和我来较量一番。我要用手里的剑刺破你的喉咙,切下你的肮脏的头颅扔进粪坑里。”

秦烨的西陆话说的越来越好了,语气像极了一个寻衅滋事的无赖,躲在一旁的斯特恩忍不住笑了。听见秦烨的话,身旁的民兵也没有了刚才的紧张,多了些轻松。

劫匪的头领不是傻子,当然不会被秦烨的话所动摇。不过一直躲在马车后的佣兵队表现出的懦弱,让他认为自己对面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杂种。况且劫匪头领打劫过的商队,旅人,多的数也数不清。甚至公国的士兵,如果人数不多的话,他也可以轻易让他们缴械投降。就凭借这一点,他自信只需要一个冲锋,杀到商队的马车边,那些躲藏在马车后的佣兵就会伸着脖子等他宰割。

劫匪头领开始行动了,他把拿在手里的长矛平端着,开始慢慢的从山坡上冲了下来。头领身后的劫匪也纷纷收起了弓,抽出了单刀,跟在头领身后冲向了商队。

劫匪们跑下山坡的速度越来越快,瞬间就到了佣兵队藏身的马车前。秦烨为起表率作用,大吼一声,提着剑迎了上去。所有蹲在地上的民兵也在斯特恩的督促下,拿着武器冲了上去。

加上秦烨和斯特恩,佣兵队现在有十人,与劫匪的人数并不是悬殊很大。秦烨来到西陆的这一年半中,大大小小也经历了不少战斗,所以他深知一个新兵需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在这一战中的表现。

没有过的的花哨,秦烨用剑挡开了从侧面向自己劈过来的单刀,然后把剑向上一挑,直逼与秦烨对战的劫匪。挑起的剑像有了灵性一样,刁钻的划过了劫匪浑身唯一没有护甲的咽喉部位。被划破的皮肉向外翻腾着,断裂的动脉井喷似的往外喷射着红色的液体。受到秦烨一剑的劫匪,松掉了手里的单刀,双手捂住脖子,软软的跪倒在了地上。

第十章嗜血才能生存

结束了一个劫匪的生命,秦烨提着剑继续寻找下一个对手。这时一个身材高大,满脸胡须的劫匪进入了秦烨的视线。劫匪被秦烨注意到并不是因为他的身材和浓密的胡须,而是他拿着与其他劫匪不一样的武器(传说中的长刃剑)。这种武器有长长的刃,长长的杆,似剑非剑,似矛非矛,既可以直刺又可以劈砍,与秦烨曾在厄布鲁守卫队那里见到的长戟有些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这名劫匪,仗着手中的武器,凶悍的对着一个雇佣兵不停地攻击。与劫匪交战的佣兵举着蒙皮盾,承受着对方的攻击。随着对方挥着长刃,一下又一下野蛮的打在盾牌上,佣兵只好把身体尽量藏在盾后,躲避对方的攻击。

劫匪似乎对自己的对手非常不满,原本充满残酷的战场变成了他的游戏场所。他并不急于杀死对手,而是像猫对老鼠一样,慢慢的把自己的猎物折磨致死。

秦烨知道,这些刚招募的民兵,对于目前的自己来说是异常的珍贵,所以他不能损失任何一个士兵。另外,如果这些民兵能够挺过这一次,那么从此之后,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战士,为自己所用。

就在民兵撑不住长刃剑猛烈的攻击摔倒在地时,秦烨挺剑而上,在长刃剑在劈向民兵胸口之前拦住了它。

使长刃剑的劫匪见半路突然杀出了一个人,破坏了自己的好事,骤然暴起,舞着长刃剑疾风暴雨般的向秦烨砍了过去。

秦烨没有民兵那样的蒙皮盾,面对劈来的长刃剑不敢硬接,只能凭借长期作战的经验,判断对方下一步的攻击方位然后躲避。

看见秦烨躲开了自己的连续攻击,劫匪更加疯狂了,嘴里咆哮着,加紧了对秦烨的攻击。刚才的几下躲闪,已经让秦烨有些力不从心。现在劫匪向自己挥过来的利刃越来越频繁,让秦烨渐渐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

“钉——”的一声,在劫匪横向扫过自己的头部时,秦烨将单手握剑改为双手握剑,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一剑。被秦烨挡下了一剑后,劫匪并不放弃,他已经看出了秦烨越来越迟滞的动作,无论是格挡还是躲闪都在逐渐变缓,杀死对方似乎只是时间的问题。秦烨自己也知道,如果不能一招毙敌,那么自己会这样慢慢的耗死。

被秦烨挡住一剑后,劫匪继续发难,一击猛过一击,让秦烨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一寸长一寸强。又勉强的躲开劫匪挥的几剑,秦烨偶然鄙见了刚刚被劫匪打落在一旁的蒙皮盾,于是就地一滚,再次站起身来时,已经把盾拿在了手里。

手里有了盾,面对长刃剑的攻击,秦烨多少能轻松一些。在劫匪的一击被盾挡下后,秦烨终于抓住了机会,把盾使劲向劫匪扔了过去,接着欺身而上。

一直处在攻击状态的劫匪,没料到秦烨会反击,用长刃剑打掉飞来的盾牌后,发现秦烨已经来到了身边,于是扔掉了手里的武器,不退反进,躲过了刺来的剑与秦烨滚打在一起。

在滚打中身材高大的劫匪占了上风,把秦烨骑在身下,双手掐住秦烨的脖子,想以此解决这场僵持的战斗。在劫匪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掐死秦烨这个念头上时,秦烨猛地抽出了腰间的匕首,狠狠的刺向了劫匪的后背。连续数刀后,劫匪松开了掐在秦烨脖子上的手,瞪着不甘心的眼睛,向后倒去。

解决了这个难缠的劫匪后,秦烨大口的呼吸了两下,平复了一下心情,捡起了劫匪的长刃剑,再次加入战斗。

有了长刃剑这样的利器,秦烨如虎添翼,直接冲向了劫匪头领。劫匪头领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和一身链甲,没有躲避秦烨挥过去的长刃剑,而是在秦烨出剑的同时刺出了手中的长矛。

面对刺来的长矛,秦烨侧身躲避,但腹部还是被矛尖带去了一块皮肉。而自己向对方砍出的那一剑,被对方的链甲生生的挡了下。

秦烨没有护甲,动作比劫匪头领要快。见自己攻击被对方的护甲挡了下来,秦烨马上挥剑,朝对方没有护甲的腿部扫去。

“啊——”的一声惨叫,劫匪头领的双脚,被秦烨用长刃剑在脚腕部齐齐的斩断。失去平衡的劫匪头领倒在地上,撕心裂肺般的惨叫不止。

秦烨早已被鲜血冲昏了头脑,一脚踢去了劫匪头领的头盔,高高举起长刃剑,照着头领的脖子砍去。

一剑砍下,惨叫声戛然而止,秦烨提起刚刚砍下,还在流着血的头,高高举起,对着所有人发出了恐怖的喊叫。

还在打斗的劫匪看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提着自己头领的头颅,发出猛兽一般的吼叫,都吓坏了。于是纷纷撇开了对手,扔下了武器,慌忙逃窜。

劫匪退却后,秦烨依然提着自己斩下的头颅站在原地。直到斯特恩过来扯了扯他的衣角,秦烨才回过神来。扔掉了手里的人头,快步向已经开始聚集的人群走去。

秦烨的眼扫过人群,每一个刚才看到秦烨表现的人,在于他眼睛碰撞的一刹那马上低下了头。在所有的民兵看来,秦烨是一个喜好杀戮,残忍嗜血的异教徒。

走到人群前,跟在秦烨身后的斯特恩报出了战后队伍的情况。刚刚招募的九个民兵中,两人战死,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商队伤了三个人,一个车夫,两个奴隶。杀死劫匪七名,活捉一名。

听到这原本是胜利的数据,秦烨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场小规模的遭遇战,就让自己的队伍减员了一半,如果商队继续前往布伦斯威克,会不会完成护送任务,还真是一回事。

领队商人没有想那么多,见秦烨打退了海盗,马上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把5盾金币交到了秦烨的手上。为了鼓舞士气,秦烨刚拿到了金币后,就转手奖赏给了作战勇敢并且有杀死的民兵。拿到赏钱的民兵一扫失去同伴的痛苦,个个喜笑颜开。

由于刚才的战斗中,光秦烨和斯特恩两人就杀了四名海盗,所以只需要付给民兵1盾半的赏钱。对于伤者和每一个民兵都给了10银,算是安慰。余下的3盾,秦烨打算给每个死者家属1盾。

打扫战场后,秦烨从死去的劫匪头领身上,扒下了那身挡住他一剑的链甲。每个佣兵也都有各自的战利品,斯特恩捡到了一把好弓,把它背在了身上。

秦烨把每个人挑剩下的战利品集中到一起,扔到了拉货物的马车上,打算到达布伦斯威克后卖掉。那名重伤的民兵也被安置在了马车上,不过看他伤的很重,秦烨知道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像刚刚死去的人一样,随便在哪里刨个坑,然后永远的长眠在远离家乡的土地里。

安葬了死者,收拾完战场,秦烨带着队伍再次护送商队出发了。那个被斯特恩活捉的劫匪,被扒光了衣服,用绳子捆住双手,系在商队最后一辆马车上,跟着队伍往布伦斯威克走。

为了避免打劫,商队领队专门挑一些大路和靠近领主城堡的道路走,一路上有惊无险,直到到达布伦斯威克;没有再遇到劫匪。

第十一章奴隶贩子

把商队护送到了目的地,秦烨的任务就完成了。拿到了另一半佣金后,秦烨打算再去招募一些民兵,补充一下佣兵队。

秦烨和斯特恩找了一个供佣兵队临时休息的住所,留下了六个民兵,然后带着俘虏和没人要的战利品来到了交易市场。

没有讨价还价,所有的战利品以72个银币卖给了武器商人。那件防御力极强的链甲,秦烨本想留下,可自己穿着太大,斯特恩穿着又太小,最后只好以5盾的高价,随那些破烂一同买给了武器商人。

把战利品出手之后,二人又到了酒馆,希望可以在那里碰到奴隶贩子。很可惜他们的愿望落空了,二人只好又带着俘虏回到了临时住所。

秦烨想去城外的村庄招募民兵,可是带着那名被俘的劫匪始终是个问题,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再去其他的酒馆看看能不能找到奴隶贩子,把俘虏卖掉。

中午吃过东西后,秦烨带着斯特恩,开始穿梭在布伦斯威克各个大大小小的酒馆中,打听着附近哪里有买卖奴隶的奴隶贩子。

终于在一家酒馆里打听到了一个叫拉纳的奴隶贩子,他每隔几天就要来一次这个小酒馆,从别人手里够买奴隶,然后卖到其他地方。

秦烨知道如果自己继续佣兵事业,那么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俘虏需要处理。西陆人的思想很怪,他们总是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如果你是他的领导者,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他会跟着你。正是由于这种思想的存在,每一个俘虏并不像招募的民兵那么听话,大多时间他们会趁你不注意偷偷溜走。而目前秦烨也不需要太多的人手,所以仿照其他人的做法,卖掉俘虏是最为理想的方法。所以联系到一个奴隶贩子,就显得尤为重要。

每一个雇佣的士兵都是按月发给佣金,所以对于秦烨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在没找到奴隶贩子后,秦烨决定先去招募士兵,补充佣兵队。

回到住处后,秦烨把斯特恩留下继续寻找奴隶贩子,又留下个那两个受轻伤的民兵留下看着俘虏,带着剩下的四个民兵出了城。

和上一次一样,秦烨依照老办法,在村庄里招募民兵。不过不同的是,招募的程序更加正规一些。一进村,秦烨就找到村长借来了一张桌子,然后在桌子上摊开自己带来的羊皮纸,煞有其事的在上面写写画画。

自己带来的民兵不光在村里宣传招募信息,更是给想要受雇的农夫做了很好的例子。于是没有费多大力气,秦烨就招募到三个符合自己要求的农夫。

带着刚招募的民兵,秦烨又连续去了附近的四五个村庄,用了两天的时间,以每人1盾的价格招募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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