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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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呐喊-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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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因袭了明朝闭关锁国的政策。明末以来,不断有欧洲人来叩门,可就是叩不开天朝上国的大门。到了1840年,这大门终于关不住了。中英鸦片战争的失败,打破了天朝上国妄自尊大的幻梦,在极不情愿极不平等的情况下开始了同外国的交往。当中国被动地成为世界上的一国的时候,传统的衣冠文物已经不能适应这个新的局面了。
  1850年到1864年发生了一场太平军战争。就其持续时间之长和波及地区之广来说,应该算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战争之一。天王洪秀全成功地给自己建造了穷奢极欲的人间天堂,可是他从来不曾想到要以一种适应时代潮流的新体制取代旧体制。
  1857年英法联军攻占广州。1860年攻入北京,焚毁圆明园。咸丰皇帝逃到热河,并且死在那里。
  作为受到外国欺侮之后的反应,到19世纪60年代,一些地方办起了机器制造局、船厂之类的近代工业,派出了最早的一批留学生。不少人已经感到中国必须有所变革了。
  鲁迅出生的时候,中国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新台门周家可以说是书香门第。祖父周福清写的家训《恒训》中,谈到他们的家史,是这样说的:
  予族明万历时,家已小康(述先公祭田,俱万历年置),累世耕读。至乾隆年,分老七房、小七房(韫山公生七子)。合有田万馀亩,当铺十馀所,称大族焉。逮嘉〔庆〕、道〔光〕时,族中多效奢侈,遂失其产。复遭十七爷房争继,讼至京师,各房中落者多。而我高祖派下,小康如昔也。自我昆季辈,不事生计,侄辈继之,卖田典屋,产业尽矣。我身历盛衰,眼见致敝之由,习闻祖父起家之训,如昨日事。谨详述之,作我子孙居家之鉴,为成为败,在自择耳。
  我曾祖辈族人,行十七者,善居奇,积财二三十万。娶陆氏,生一女,嫁旧族;无子。将娶妾,陆悍而狡,伪称有妊,买贫家子冒己子。族人以异姓乱宗讼,陆遍贿当途,族人几得诬告罪。乃赴省赴都讼,始得直。官断:逐假子而立侄。家遂落,族人亦多破家。族议:陆氏不准入宗祠。
  我家高曾祖,勤俭率下,岁有赢馀,必置田产,所得租谷,变价买田,故田多而产实。自忠房开宝来饰店、会亨钱庄,始变浮财。各房贪利息之厚,纷纷存放。咸丰辛酉(1861),粤逆犯绍,尽为贼有。始悔不买田之失计,晚矣。我族中落由此。尔辈知之:如用钱有馀,以买田为最好之计。勿存银号,勿开店铺,为市侩所骗,切记切记!
  

他的时代和他的童年(2)
从这个简要的记述中可以知道:自明万历年间(1573—1619)以来,二三百年之间,周家已经是“合有田万馀亩、当铺十馀所”的世家望族了。是咸丰辛酉,即1861年,李秀成部将陆顺德所部太平军占领绍兴,才家道中落的。
  复盆桥周家是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先是分为致房、中房、和房三房。后来致房的大部分移住到新台门,又分为智、仁、勇三房,其中智房再分为兴、立、诚三房。鲁迅就是属于兴房的。周家虽说是曾经“合有田万馀亩”,子孙繁衍,各房分下来,每房所有的也就为数不多了。后来鲁迅在自叙传略里回忆说,“听人说,在我幼小时候,家里还有四五十亩水田,并不很愁生计。”这就是他出生那时候的家境。说不上富裕,也不虞饥寒吧。
  《恒训》中提到的六世祖韫山公(周煌)有举人的功名,秀才各房都出过,周家可以说是耕读传家。祖父周福清更是个进士,做过正七品的朝廷命官,他们家是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仕宦之家。
  这是己亥(1899)年十月上旬鲁迅在南京江南陆师学堂求学时手抄的《恒训》
  周福清(1838—1904),原名致福,字震生,号介孚。1867年应浙江乡试,中式为举人。1871年会试,中式为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学习三年,1874年散馆(即毕业),外放知县。最初选的是四川荣昌县,他嫌远不去,改选江西金溪县。1875年春天,他就到金溪县赴任去了。
  很不凑巧,周福清遇上了一位不好伺候的长官。两江总督沈葆桢,《清史稿》卷四百十三本传说他是“清望冠时,力任艰巨,兵略吏治并卓然”的一代名臣,对部属要求严格到了苛刻的程度。《清史稿》本传说他:“葆桢精核吏事,治尚严肃,属吏懔懔奉职,宿将骄蹇者绳以法,不稍假借。”他曾多次参劾属员。光绪四年正月二十四日(1878年2月25日),他又上了一道“为特参不职之州县等官,以肃纪纲”的奏折,参劾了十二名属员,从正五品的同知、知州起,直到未入流的典史都有。其中请旨即行革职的九人,考语分别是“声名狼籍”、“心地巧猾”、“操守平常”、“既愚且诈”、“品行卑污”、“声名甚劣”、“性好招摇”、“溺于嗜好”、“性情躁妄”。两人请旨勒令休致,考语分别是“识昏才庸”和“年衰气惰”。十二人中末一名是“金溪县知县周福清,办事颟顸而文理尚优”,这是在考语中既说到短处也说到长处的唯一的一个,在十二人中处分也最轻,是请旨“归部改选教职”。当了三年的知县就这样被参掉了。
  清朝的规定是:知县改选教职,只能在到任半年之内办理。周福清任金溪知县已满三年,早已超过半年之内的期限,与改教之例不符,照例只能以原品休致。吏部给他稍稍留有一点馀地的是:“该员如情愿引见,应令该督等给咨赴部。”他就取得江西巡抚李文敏所给咨文,于光绪五年(1879)春入京引见,遵例捐升内阁中书。这是个正七品的官职,“掌撰拟繙译”,俸钱不多,很是清苦。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曾祖母》中回忆说:“介孚公在京里做京官,虽说还不要用家里的钱,但也没有一个钱寄回来。”
  父亲周凤仪(1861—1896),后改名用吉,字伯宜。也是个读书人。中过秀才之后,应过几回乡试,都没有中试。
  母亲鲁瑞(1857—1943),会稽东北乡安桥头人。那是一个离海边不远的很偏僻的小村庄。她也是读书人家的女儿,父亲鲁希曾(号晴轩),中过举人,做过户部主事。鲁迅三岁那年,他就去世了。鲁迅在自叙传略里说,他的“母亲姓鲁,乡下人。她以自修得到能够看书的学力”。
  鲁迅出生,家里写信向祖父报喜,请他给长孙取名。据周作人在《鲁迅的青年时代》里说:
  母亲鲁瑞
  那时介孚公在北京当“京官”,在接到家信的那一日,适值有什么客人来访,便拿那人的姓来做名字,大概取个吉利的兆头,因为那些来客反正是什么官员,即使是穷翰林也罢,总是有功名的。不知那天的客人是“张”什么,总之鲁迅的小名定为阿张,随后再找同音异义的字取作“书名”,乃是樟寿二字,号曰“豫山”,取义于豫章。后来鲁迅上书房去,同学们取笑他,叫他作“雨伞”,他听了不喜欢,请祖父改定,介孚公乃将山字去掉,改为“豫才”,有人加上木旁写作“豫材”,其实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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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时代和他的童年(3)
在鲁迅之后,母亲又生了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四弟椿寿(1893—1898),六岁就夭折了。妹妹端姑(1888),还不满周岁就染上天花夭亡。和鲁迅一同成长起来的是二弟櫆寿(即作人,1885—1967)和三弟松寿(即建人,1888—1984)。他们三兄弟,在父母的照管之下,在这个安静的小康人家里,度过快乐的童年。
  鲁迅童年时代的事情,在他自己的文章里说到过这样一些:
  在《我的第一个师父》一文里,他说到,他还不满周岁,家里人就抱他到东昌坊口塔子桥头的长庆寺去,拜和尚阿龙师父为师,算是舍在寺里了。据说这样就可以避邪消灾,易长成人。因此他得到了一个法名,叫“长庚”,还得了两件法宝,一件是用各色橄榄形的小绸片缝就的百衲衣,另一件是串着一些镜子、银筛之类零星小件的一根叫做“牛绳”的东西。几十年之后,他在上海的银楼买到了这样的银筛,还送了一只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给他的儿子做玩具。他在致增田涉的信中说:“五十四年前我出世后,每逢出门时,就要挂那个玩意儿。照日本的说法是‘避恶魔’,但在中国没有‘恶魔’之说,故称‘避邪’好些。”这信中还绘制了一幅银筛的示意图,并对所绘各种物件编号解说,如太极,算盘,砚,笔与笔架,可能是书,画卷,历书,剪子,尺,似乎是棋盘,那像蝎子的东西其实是天平。这信总括说:“总之,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弄清事物的。可见中国的邪鬼,非常害怕明确,喜欢含混。”
  在《我的种痘》一文中,他说,他两三岁的时候,种过一次牛痘。这事一直到后来,他还留有印象:“这一天,就举行了种痘的仪式,堂屋中央摆了一张方桌子,系上红桌帷,还点了香和蜡烛,我的父亲抱了我,坐在桌旁边。”
  在《狗·猫·鼠》一文中,他讲他小时候,常常听祖母讲故事,讲“猫是老虎的先生”这一类的故事。在《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又记下了他听祖母讲白蛇传故事的情形,他的同情完全在白蛇这一面,怪法海和尚多事。
  在《阿长与〈山海经〉》一文中,他说他很小的时候,家里就雇了一个叫“长妈妈”的保姆带领他。文章里写下的多是她使他反感的事情,比如,“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她还有许多小孩子所不耐烦的规矩,文章将这些都细细写出。读者却从这些细节中感觉到:她是真诚地关爱着她管领的孩子的。多年之后,鲁迅在这篇怀念她的文章里深情地说: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七岁那年,鲁迅要上学了。给他开蒙的是远房的叔祖父周兆蓝(号玉田)。他是个秀才,家里书多,鲁迅从他那里产生了对书籍的爱好。在《随便翻翻》一文中,鲁迅说了那时的情形:
  我最初去读书的地方是私塾,第一本读的是《鉴略》,桌上除了这一本书和习字的描红格,对字(这是做诗的准备)的课本之外,不许有别的书。但后来竟也慢慢的认识字了,一认识字,对于书就发生了兴趣,家里原有两三箱破烂书,于是翻来翻去,大目的是找图画看,后来也看看文字。这样就成了习惯。
  从《五猖会》一文中可以知道:鲁迅是七岁(1887)开蒙的:“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对于玉田这一位叔祖,他在《阿长与〈山海经〉》一文中简单地记下了自己的印象:
  他是一个胖胖的,和蔼的老人,爱种一点花木,如珠兰、茉莉之类,还有极其少见的,据说从北边带回去的马缨花。他的太太却正相反,什么也莫名其妙,曾将晒衣服的竹竿搁在珠兰的枝条上,枝折了,还要愤愤地咒骂道:“死尸!”这老人是个寂寞者,因为无人可谈,就很爱和孩子们往来,有时简直称我们为“小友”。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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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时代和他的童年(4)
《花镜》是陈淏子所著的讲花木栽培的书。鲁迅读过的这一本现在保存下来了,上面还留有鲁迅写的批注。这书上说,映山红“须以本山土壅始活”,鲁迅批注说:这种花“性喜燥,不宜多浇,即不以本山土栽亦活”。鲁迅喜欢种植花草,这里写的,当是他自己种花的经验。这批语想必是他十一二岁时候写的吧。
  大约也是这时候,鲁迅得到一本长辈送的《二十四孝图》,一本介绍历史上和传说中二十四个著名孝子的事迹的伦理道德教科书。这些孝子的所谓孝行,许多都是矫情甚至怪诞的行为。鲁迅素来爱看书上的图画,可是对于这一本有插图的书却很是厌恶。后来,他在《二十四孝图》一文中写下了这样的读后感:
  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以为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自从得了这一本孝子的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
  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小时候,鲁迅也常常跟随母亲到乡下外婆家去。这在他,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社戏》虽说是一篇小说,其实有不少自传的成分,只是把外婆家所在的地名安桥头写做“平桥村”了。小说写下了他同乡下的小朋友们一同玩耍,一同去看社戏的情形。说到看社戏,他在晚年所写的《女吊》一文中说得更加详细:
  我所知道的是四十年前的绍兴,那时没有达官显宦,所以未闻有专门为人(堂会?)的演剧。凡做戏,总带着一点社戏性,供着神位,是看戏的主体,人们去看,不过叨光。但“大戏”或“目连戏”所邀请的看客,范围可较广了,自然请神,而又请鬼,尤其是横死的怨鬼。所以仪式就更紧张,更严肃。
  这请鬼的仪式,当年鲁迅自己也曾经参与其事的。这篇文章对这事有生动的描写:
  在薄暮中,十几匹马,站在台下了;戏子扮好一个鬼王,蓝面鳞纹,手执钢叉,还得有十几名鬼卒,则普通的孩子都可以应募。我在十馀岁的时候,就曾经充过这样的义勇鬼,爬上台去,说明志愿,他们就给在脸上涂上几笔彩色,交付一柄钢叉。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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