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早晨,字型艺术课的同学们出于好玩儿,互相测试视力。我才发现约翰和我一样严重近视,不戴眼镜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而且极其讨厌戴眼镜。他当时带着那种很贵的角质框架眼镜。当我们看不清或弄错了的时候,就会一同大笑起来。那次是我和约翰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从那之后,我们就经常在上课的时候说话了。
约翰来上课的时候,背上总是斜背着一把吉他。他告诉我,他现在组织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做“科利人”,是根据他原来的学校“科利银行中学”取的名字。有时下了课,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把吉他拿过来弹上几首当时流行的曲子,比如博·迪德利、恰克·贝利或者罗尼·多内甘的歌。在弹吉他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他。因为热爱音乐,那时的他,面孔变得柔和起来,往常的那种愤世嫉俗、藐视一切的表情也消失了。
学期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他了,于是我开始不停地自责。这简直有点可笑:他根本不是我为自己设想的那种类型,而且我也看不出来他对我有一点兴趣。但是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时放了学,其他同学都走了,我收拾东西也准备离开,约翰抱着他的吉他坐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位子上。突然,他开始轻声唱起了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她不美吗》(Ain誸 She Sweet),后来披头士乐队的唱片里也曾收录过这首歌。
哦,她不美吗?
看着她沿街走过,
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哦,她不好吗?
一次、两次望着她,
我悄悄问你:
她不好吗?
目光向她的倩影投过,
天哪,难道不完美吗?
哦,我问你,一遍又一遍:
你不认为那简直就是优雅吗?
是的,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我的脸刷地红了,说了声对不起,还没等歌唱完就匆匆跑开了。但是我看到了约翰的眼神,他在唱歌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看,难道他对我也有意思?
我把这件事偷偷告诉了菲尔,她告诉我,约翰不适合我,叫我不要这么傻。她和约翰住得不远,每天同乘72路汽车去上学,所以比较了解他。她经常借车票钱给约翰,也很喜欢他,但是还是认为约翰不适合我。她提醒我别忘了和巴里订婚的事情,但是我暂时不想考虑那件事了。随着对约翰的暗恋,我和巴里的约会也越来越少,一个星期里最令我期待的事情就是去上字型艺术课。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看见约翰上楼梯时紧盯着一个女孩看,那个女孩穿着紧身的黑色短裙,长长的金发垂了下来。我听见约翰冲那个女孩吹了声口哨,还对他的朋友说:“她长得挺像碧姬·芭铎的。”
我也不甘落后,周六一到马上去买了最流行的希尔顿金发染剂,回去自己染了头发。星期一到学校的时候,我的头发呈现出不同层次的金黄色,非常漂亮。约翰注意到我的时候,我高兴极了,他笑着说:“哇,霍伊莱克小姐。”我能看得出,他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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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5)
一天下午,我们所有的中年级学生都到礼堂去讨论,约翰和我隔了几个座位。我的一个朋友海伦·安德森忽然靠上去拨弄他的头发。海伦和约翰关系不错,但并不是喜欢他,而只是表示对他说的话感到有趣的一个善意的动作罢了。但是当我意识到自己内心的妒忌时,不禁大吃了一惊。
尽管约翰和我在上字型艺术课的时候也会聊天,但是,我们在校园里却都待在不同的朋友圈子里,很少能见到对方。我觉得他是那种难以接近的类型。虽然我很喜欢他,但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真的走到一起。
假期快要到了,我们都很兴奋,有人建议在回家之前开个午间聚会。一个老师巴尔兰德答应让我们借用他的房间,并且说也会去参加。巴尔兰德以前是个拳击运动员,他非常严厉,不过人很好。我们高兴极了,找到了录音机,然后每人凑了一些钱去买啤酒。
我很期待这次聚会,倒不是因为可以在那儿碰到约翰,我想这个聚会都是一帮乖乖的学生,他肯定不感兴趣,反而觉得,这样可以让我转移一下注意力,之后我们就可以度假去了。我很盼望有这样一段时间,可以让我对约翰的感觉淡下来。
聚会那天气氛很热烈,阳光透过一楼脏乎乎的窗子照了进来。这个房间我们很熟悉,每个星期都会在这里聚一次,选一个主题来画画。我们把桌椅推到一边去,摆出食物和饮料还有一大堆唱片。来的都是原来圈子的人,大概10到15个,我们自从大一的时候就是朋友了。那天我上身穿了一件宽松的黑色棉外套,下面配一条带有黑色蝴蝶结的黑白相间短裙,脚上穿着我最好的黑色采螺鞋。走在校园里,我的感觉好极了。
一起到来的还有几对恋人,所以气氛就更加热烈了。安·曼森刚刚开始和杰夫·穆罕默德在一起,杰夫是约翰的一个好朋友。安和杰夫在那边接吻,我和菲尔偷偷地看了一眼。当约翰走进来的时候,我的脸立刻开始发烫,心通通直跳,装着没有注意到他。他和我一样一身黑色,还是常穿的那条黑色紧身裤、厚运动衫,还有他的仿麂皮鞋子。他直奔我而来,说:“愿意起来一下吗?”我的脸红了,但是还是很高兴地站起来和他跳了一支舞。
记得当时放的是一首恰克·贝利的歌,正跳着的时候,约翰大声说:“你有没有想过要和我约会?”
我当时非常慌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就说:“对不起,我就要和一个霍伊莱克的男孩订婚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真想能有个地缝钻进去,因为我的话听起来很傲慢,而且一本正经。
“我他妈的又没让你和我结婚。”约翰回了我一句,接着掉头就走了。我把一切弄砸了,心里难受极了。但是几个小时以后,聚会快结束的时候,约翰和他的朋友邀请我和菲尔去俱乐部玩儿。这是个好消息,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损失吧。
于是我劝菲尔和我一起跟着他们去了学校旁边的“夸夸谈”酒吧,我们学校的学生没事经常去那里。酒吧里非常嘈杂拥挤,想说话还得互相大声喊。我们以前都是放了学直接回家的,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因此这是第一次尝试学生的社会生活。我们喜欢那里的噪音、笑声以及令人目眩的气氛,想到以前的生活,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很多有趣的东西。
约翰是和几个朋友一起来的,有杰夫·穆罕默德和托尼·卡里克尔,他们待在酒吧的另一边,没有过来。菲尔和我也遇见了一些朋友,和他们聊了一会儿。但是喝了几杯“黑色天鹅绒”(是一种英国产的吉尼斯牌烈性黑啤酒和苹果酒的混合饮料,当时的学生们都喜欢喝这种东西)之后,我觉得有点头晕,该坐车回家去了。我有点失望,约翰没有跟我说一句话,而且我怀疑他约我来酒吧的时候还在嘲笑我。
就在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开玩笑说我像个修女一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菲尔说她要去赶汽车了,问我是不是一起走。我知道她不同意约翰的要求,但是我很想留下来,就冲菲尔抱歉地笑了笑。菲尔无奈地耸了耸肩就走了。约翰和我又喝了几杯酒,然后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我们走”。我们就穿过人群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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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6)
当时天已经黑了,街上静悄悄的。从酒吧刚一出来,约翰就吻了我,那是一个长长的、充满激情、令人无法抗拒的吻。他轻声对我说,他的朋友斯图亚特有一个房间,我们可以到那里去,然后就抓着我的手带我走到了马路上。我当时被巨大的喜悦笼罩着,他也是一样。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愿意跟他到任何地方去。
斯图亚特的房间很大,在一个合住的屋子的后部。房间没有窗帘,一个充气垫子放在地上,四周散落着衣服、资料、空烟盒和书。对于乱糟糟的房间,我们根本就无暇顾及,一进屋就迫不及待地冲到垫子上做爱。和之前的那次经历相比,我觉得这次感觉棒极了。而且我想约翰的感觉肯定也非常好,我们相拥躺在一起的时候,他平时高傲自大、无法无天的行为早就融化得一干二净了。
那之后约翰说:“上帝啊,鲍威尔小姐,事情不一样了吧?订婚又能怎样呢?”我告诉他我和巴里的爱情结束了。约翰咧开嘴笑了,说我非常性感,他整个学期都在注意我,希望能和我在一起。“另外,”他补充说,“以后我不再叫你鲍威尔小姐了,从现在开始,你是辛。”
当我回过神来时,发现马上就要误了回家的末班车了。我们赶快穿好衣服冲向车站,我和约翰匆忙吻别后就跳上了火车。挥手告别的时候,约翰大声问我:“你明天有什么打算?后天呢?大后天呢?”
“来见你。”我也大声喊着回答。
也许其他人都觉得我们两个不合适,但是我从一开始就感觉到我们之间有一种紧密的联系。我对约翰的感觉和其他的男孩都不一样:更加强烈、更加激动、更加坚定。而且,我能感觉约翰也有同样的感受。也许我们都意识到很需要对方,但是当时我根本没有这么深入地分析过,只是简单地觉得那绝对不是一时的放纵,而是真正的爱情。
第三章 科利人(1)
就在我去艺术学院读书之前,家里装了第一部电话。那是个笨重的大家伙,就装在楼梯下面的墙上。每次必须往下面的盒子里塞两个便士才能打电话。刚装上的时候,对我们来说还很新鲜,我一下子被它突然间发出的刺耳铃声吓得蹦了起来。尤其是第二天的时候,我听到铃声响了就急忙冲过来,慌乱中连听筒都抓不住。
和约翰在一起之后的第二天,他让我去找他,但是我去不了。假期刚刚开始,妈妈计划带我到白金汉郡的查尔斯哥哥那里去住几个星期。我一直都很期待这一天,可突然间它成了我和约翰见面的障碍。但是一切都是安排好了的,我也没有办法。而且虽然我已经19岁了,妈妈也绝不会同意让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的。没办法,我只好跟着妈妈去,不过我答应约翰会写信给他的。
一回来我就和约翰到利物浦市中心的咖啡馆见面,我们坐在那里,互相凝视对方,整整待了两个小时才出来,因为两个人谁都没钱再去第二次了,但是也无所谓。
从那以后,我们只要一有时间就待在一起。但是我们经常感到很拮据,每天那点少得可怜的钱都用在了吃饭上,而约翰抽烟也只抽最便宜的“快车道”、“英国人”和“大使馆”等等,更不要说午饭后或者放学后去“夸夸谈”喝一杯“黑色天鹅绒”了,简直想都不敢想。当时一有点钱我们就去电影院,选一个靠后的双人座位,然后坐在那里拥抱亲吻,根本不管电影在放什么,而且经常一待就是好几场电影。大多数时候我们根本就没有钱,所以只是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最多到酒吧或咖啡馆要上一杯饮料。
由于我们天天黏在一起,那些以前认为我们俩不合适的朋友们也渐渐习惯了。只有菲尔还在替我担心,出于一个好朋友的关心,她忠告我说:“辛,你对他太好了,他并不适合你。我信不过他。”她担心约翰不是认真的,玩够了就会把我甩掉。但是我听不进去,当时对约翰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根本舍不得放弃他。
在和约翰交往之前,我是个很认真的学生,每天花很多时间做功课,所有作业都按时完成。但是,约翰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很苛刻,他要求我把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我的功课、我的朋友甚至我的妈妈……一切都必须排在他的后面。所以,虽然我努力想要保持成绩,功课还是不免一落千丈。
在我之前,约翰曾经和很多女孩约会过,但是持续的时间都很短。这次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谈恋爱。我们中午吃完饭去酒吧喝东西的时候,他经常要我下午和他一起逃课出去玩。于是,温暖的午后,我们坐渡船到默西河对岸的新布赖顿去,那儿有一个海边游乐场。在空旷无人的岸边有一些沙丘,我们就在那里迎着凉风枕着沙子做爱。当我们划着小船回来的时候,衣服里还有很多沙子。虽然不舒服极了,但是我们并不介意,还在大开玩笑,想象着如果其他人知道我们去干什么了会怎么想。
大多数时候我都很顺着约翰,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由于彼此之间有一种巨大的、令人兴奋的吸引力,我们在一起开心极了,而且他常常会想到一些新鲜得离谱的主意。但是也有令我很为难的情况。每次他都要求我一直陪他待着,然后去赶从利物浦到霍伊莱克的末班车,这样的话我到家都已经午夜了。这令我感到非常不安。我知道妈妈肯定会很着急,在她还沉浸在对父亲的哀痛中的时候把她一个人丢下这么长时间,真是太不应该了。而且,我还有功课要做。但是约翰对此毫不理会,如果我哪天想早点回去的话,他就大发脾气。他要求我只要有时间就和他在一起,这意味着从一开始我就不得不在他和其他的需要以及责任之间做出选择。
约翰的脾气有时大得令人害怕,有几次我感觉要被他撕成碎片了。他发起脾气来蛮不讲理,用粗暴的语言攻击我,直到我害怕并且屈服于他的决定。然后他就会恢复常态,道歉,像往常一样爱我。
约翰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混乱,每一天都想证明他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他很妒忌菲尔和我关系这么好,甚至如果某一天我留在家里做作业而不去见他的时候,连我的功课都要妒忌。然而,尽管约翰又霸道又爱妒忌,我对他却有一种爱护的心理。我一直把他看做是一个迷失的灵魂,想尽可能给他理解、宽容、接受和被爱的感觉,以此来抚平他内心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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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科利人(2)
我原来一直不知道,学校里有几个人在暗恋我,还是约翰告诉我才知道的。他对于这方面的嫉妒简直不可思议,只要一有男生靠近我,他就会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