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有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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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闲-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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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摇头表示不知。
  小伙计不紧不慢道:“显然,那是郭刑自己拿东西往头上扎的。”
  “啊?”我下巴险些脱臼。
  他伸手将我的下巴接回去:“郭刑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但又得通知自己的盟友,队伍里混进了奸细,那奸细的目的是什么呢?郭邢很清楚,他死后同伴必定仔细检验他的尸首,所以在自己身上留下痕迹是再好不过的方法。”
  “原来如此!”我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他眸色一沉,跟着问我:“六牙大象的传说你总该听说过吧?”
  “嗯?”我歪着头想了许久,才想起还真有这么一个东西。不过那都是一些市井传闻,道听途说,没想到竟是真的!
  小伙计肯定的告诉我:“确然是有这么一件东西,六牙大象共有四座,据说集齐所有大象便可制作成号令七十二省的连兵符。‘得六牙大象者得天下’,这个说法纷纷扬扬也传了许多年了。至于那两排各三个,总共六个洞孔我估计就是大象的白玉牙齿。”
  我突然有种拨云见雾的感觉。原来,这就是动机!
  为了抢夺一尊六牙大象。
  这个东西追本溯源还要从先帝爷在位时讲起,彼时皇后寿辰,宇内一片欢腾,就连九州疆域外的乌溪,大夏,仙罗,甄萱四国也赶来中原凑热闹,顺便带着自家的土特南海东珠,汉白玉,绮罗翡翠,紫瑛玉豪作为礼物。同安帝龙颜大悦,命能工巧匠集合上述四种材料打造六牙大象以回馈诸国。
  翡翠是大象的身干,白玉用来制作象牙,顶戴东珠,再以紫瑛玉豪点墨,于东珠上方分别纂刻两个小字,合起来的八个字便是:四海升平,八方宁靖。
  用意很明显,大家不要打了,吃吃喝喝不是挺好的么…
  因为口说无凭,所以六牙大象可以作为一种信物,一种图腾,借此提出一个条件,即:大覃愿与邻边四国和平相处,互不进犯,倘若某一天违背此誓,四国便可集齐四尊六牙大象,制成号令中原七十二省的连兵符,到时里应外合,从四面围剿大覃。同理,四国亦不能无故骚扰我大覃边境,挑起事端。
  以前听说书的时候,茶楼里的老秀才们对此就有诸多不同的见解。有人说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制衡之术,也有人说这不是犯傻吗,把自己国家的兵力拱手他人…
  但无论坊间如何揣测,众说纷纭,大覃皇室从头到尾一直没有给过一个官方说法。
  几年之后,同安帝很不幸的英年早逝,留下一个话都还没说清楚的小太子,当然就是现在的祸水李翊轩,于是四国之一的甄萱便立刻借口撕毁契约,在边陲发动战乱。
  国难当前,几个把持朝政的老臣却不是装死就是装瞎,通通不务正业。小伙计分析给我听:“徐敬业手握重兵,不去镇守边疆,反倒一直冷眼旁观;司徒端仪其实是个好人,可惜太过迂腐,没事成天抨击一个死了老公的妇人,目光短浅。至于蓝玉,声名显赫,暗地里却结党营私,收受贿赂高达几百万两。”跟着叹了口气,颇为同情的说:“孤儿寡母的,要压制偌大的朝堂,着实不容易。”
  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观点也和坊间的大不相同,觉得十分新鲜。
  小伙计说,内忧外患之下,皇后这个急性子不高兴搞什么垂帘听政了,自己披上了龙袍,登基加冕,成了武皇。既然大家不听管束,那就杀鸡儆猴,先是雷厉风行的处置了司徒端仪,跟着再灭蓝氏一族,手段十分果决。
  由此可见,光靠耍嘴皮子功夫是没用的,关键时刻还得靠武力解决问题。如此霸道的龙气之下,墙头草们一个接一个表态,高歌忠君爱国。很快,大覃便联手大夏,一块儿灭了甄萱。
  据说出征前,武皇曾特地吩咐过手下的将士,务必要将甄萱的那尊六牙大象带回,无奈战后回报,两国军士在甄萱几乎掘地三尺,都没有找到刻着‘宁靖’二字的六牙大象。而事后,凯旋而归的将士们一律加官进爵,唯独一个军师,请求告老还乡。
  从今天的情况来看,郭刑手里有一尊大象,可见他就是当时那个军师。悄悄收藏这尊大象,以图日后奇货可居。但这种事情,拿捏得好可以飞黄腾达,拿捏得不好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他的下场很好的印证了第二种可能。
  只不过有一点,我无论如何想不太明白,百里红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要六牙大象做什么?
  小伙计白了我一眼:“当然是做连兵符啊。”
  我‘啊’的一声,赞叹道:“真没看出来她有这份心思,要做女皇帝啊!好有大志!”
  小伙计抬手压着额头,无力道:“当然不是啊,唉,她背后有人。”继而耐着性子同我解释道:“你刚才自己也说了,婆娑教为的是皇位,那逍遥门自然也是。百里红是逍遥门的一分子,理所当然要为她的主上尽忠。”
  我想了想,总结道:“我明白了。百里红为了得到六牙大象,设计杀了郭刑。郭刑死前在戒指里藏了纸条,随后自己往大象上磕,好让同伴发现凶手杀他的真正目的。而后婆娑教要找出细作,再用戒指当诱饵刺激凶手,百里红上了当,跑去找郭夫人灭口,跟着中了圈套。”
  他点头:“没错。”
  “那薛煜琛是不是…”我踌躇道,“他既然听命于金公子,还主动接近白雅问的父亲白知县,表面上看起来应该是谋反党婆娑教的,可我知道不是,所以…他是不是也和百里红一样,是逍遥门的?”
  “嗯,所以那一箭他才必须要射。懂了吗?”他捏了捏我的耳珠,凑近了沉声道:“我知道你的性子,尤其是如今阿红生死未卜,你一定不肯放手,势必要查个水落石出。可我和你说这么多,不是跟你说着玩儿的,是想告诉你,这件事不是你能管得。不要轻举妄动。答应我,好吗?”
  他鲜少这样严肃,我便不与他辩驳,以防他又要无情无耻无理取闹,只默默地应了。
  但阿红是我的朋友,哪怕她做了天大的错事,就算是她此刻已经死了,我也要把她的尸首找回来。这是我能为朋友做的,最微末的小事。
  


☆、甜水相福利——床上把心谈

  转眼;冬天悄无声息的靠近。
  我除了偶尔和窈窕还有四娘去茶楼里听戏,借此交换情报;其余时间都安分的呆在家里;生活波澜不惊,唯一的乐趣只剩下和小伙计斗智斗勇了。
  归根结底;是在于我俩对于饭后运动所持不同意见罢了。
  小伙计觉得冬天太冷,不如将家庭活动从院子里改到室内进行。
  我痛定思痛道:“琴棋书画?陶冶情操?”
  他否决。
  “那打坐练功?”
  继续否决。
  我苦思冥想;建议他做家务,有利于身体健康,甚至苦口婆心的念了一段:“天将降大任于凡人也;必先苦逼其心志;劳累其筋骨……”
  小伙计通通否决!!!
  最后;他表示既然这项员工福利是独独为他而设,就要由他来决定到底进行什么活动最为适宜。而他不单身体受伤,更因为我在他和薛煜琛之间摇摆导致他心灵受伤,情感需求空前剧烈,要大大加强交流力度。
  一通废话自白之后,他将这项要求归结为四个字:床上运动。
  理由是,在他受伤期间,我的‘呵痒痒’可以说是他精神上肉体上唯一的安慰,所以即便是伤好了以后,这项运动非但不能取消,还有待巩固加强。——从每晚临睡前一次,变为一天两次。早上一次,晚上一次,和谐又人道。
  我无奈答应了他的要求。
  紧跟着再下一城,不但要求我每次出门都必须获得他的批准,在确定我不是偷偷去见青梅竹马之后才肯放行。外出归家后的第一件事也是要先扑到他身上让他抱抱才算完。否则就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后来则愈加残暴不仁。不单单是夜里早上一天两次,白天更是索求无度!只要他想到,就把我堵在楼梯转角处,按在书房墙壁上,又啃又咬,吹得浑身发麻。
  丧彪刚开始还比较淡定,直到有一次小伙计将我拎到书房,翻开一本医书向我请教身体的经络穴位分布,丧彪钻进来的时候,刚好目睹我的手在他背部脊椎处游走,他的手则摸在我的腰间,此情此景,狗中之霸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口叼住小伙计的裤脚将他拉开。“汪!汪汪!!!”
  小伙计讪讪一笑,退开了,怎知夜里头依旧将我当作枕头,还不容许反抗。一旦我表现的有所不满,他就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嘘,屋顶上有人,乖,别动。”
  灼热的呼吸见缝插针,直钻入耳朵,有类似喜悦的情绪点点荡入我心底,于是小红桃完全不听从我这个主人的指挥,飞速跳动得快要令人窒息。我唯有咬紧牙关,双手握拳,负隅顽抗着。
  年关的时候下了一场冬雨,院子里的梅香渗进屋内,芬芳中带着冷意。我和小伙计的主仆关系正式进入白热化阶段,空前胶着。
  小伙计说,冬天要抱在一起不会冷,下雨要抱在一起不会冷,刮风了抱在一起更不会被风吹走。
  总之,各种理由,万变不离其宗,就是要将呵痒痒这项床上运动再次升级成剧烈运动——摩擦生热。
  结果一不留神当天夜里摩擦的太狠,导致浑身发烫,热度久久不散。我惴惴地问他这可会产生钻木取火的效应,最后自燃?
  他垂着脑袋跑去洗冷水澡灭火。
  为此,我又内疚又纳闷,想着小伙计若当真会自燃,不如干脆以后不要摩擦了,也不要剧烈运动了,况且他都能洗冷水澡了,可见身体已经大好,不如分房睡吧?!
  小伙计得知我的这一想法,立刻哀怨的望着我说:“这是病。”
  我大惊失色:“哪儿病了?”
  他哭丧着脸向我阐述,这种鲜为人知的疑难杂症被称为:精虫上脑。
  照他的逻辑,这可比外伤来的汹涌厉害的多,是内在的,深层次的病症,所以他强烈抗议分房睡,绝不容许我离开他这个病号。 
  我大惑不解:“怎地医书上没有记载?是何症状?”
  他说,这是肝火太旺引起的,具体症状表现为,摸了还想摸,抱了还想抱,亲了还要一亲再亲。但这都是量化的,具体的质变则是要深入,深入,更深入。
  他一脸如临大敌的模样,顿时叫我无地自容,倘若我的医术能再高明些,也不至于他有病而我却不知道。于是我埋头钻研医书,三天三夜后,终于写下了一张温和调补的方子。
  小伙计百无禁忌,来者不拒,进补的十分欢乐,偶尔有几次补过头稍微流了点鼻血,问题也都不大。只是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副作用,便是每次补完都会将我按在墙壁上,蹭到我脸红的像关公。
  以前或许还留有余地,贼爪子跃跃欲试的,不敢冒进,现在干脆一上来就命中红心。可怜兮兮的我好不容易趁他忙别的事情的时候,抽身溜到书房拿镜子对着胸口验伤。
  他却还是似鬼魅一般,如影随形,不知从何处猛地窜出来,对我嘻皮笑脸道:“咦?你在看什么呀?”
  当是时,我衣襟半敞,贼溜溜的小伙计立刻就发现我的小红桃上有一圈淡淡的红痕,随后看了一眼院子里的梅花,感叹道:“着实应景的很呐。”说完,狼爪子再次一把搭上来……
  等到了正月里,突然下起鹅毛大雪,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我和小伙计带着丧彪出门堆雪人,嘻嘻哈哈的滚作一团。
  玩得累了便回屋烧了一盆炭火,丧彪和酱爆围着炉子取暖,金黄色的火焰烧得炙热,我转过头去看他,发现他亦正看着我,对我微微一笑,会心自然的,不带敷衍的。
  我问他:“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佯装深思熟虑了一会儿,又反问我:“你觉得呢?”
  “唔,原来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是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是因为所以,没什么道理的事。”就像我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薛煜琛,长大了嫁给他也是一件合情又合理的事。不该离经叛道,不该探寻深究。
  “那现在呢?”火光里,他的笑意很浓,长睫毛在眼睑处打下一条弦月的影子。闲闲的,不骄不躁,耐心的问我:“既然你说原来,那现在呢?”
  “现在…”我摸着下巴故作高深,“现在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夏天里喝了一碗冰水,或者冬天里就着火炉那样。”
  他一脸哭笑不得:“如此,两者有何分别?”
  “当然有分别。”我捂着心口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真要说分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说完丢了一块肉骨头给丧彪,看它啃得称心如意。但其实周围如果还有肉包子,精制上等猪头肉什么的,想必丧彪也不见得对肉骨头这样情有独钟。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需要,是顺利成章,是化繁为简,是没有选择。可如果有选择,就会一一区分出来,究竟什么是需要,什么是习惯,什么又是喜欢。
  我对着火炉嘀咕一句:“锦上添花无人记,雪中送炭情意深,大概如此吧。”
  他笑眯眯的将我搂过去,只觉得眼前有一阵短暂的晕眩,紧接着额上传来温热又柔软的触感,跟着扫过下颚,鼻梁,眼睑,唯独绕开我的唇。
  我挠墙,捶地,揪头发。怎么渡一口气就这么难呐!!!
  窗外雪花飞舞,整个冬天,就这样稀里糊涂昏昏噩噩的过去了。
  百里红一直没有消息。
  很快,三月草长,四月莺飞,又是一年春暖花开的时节。
  那一天,官府出了一纸通告,说燕王的楼船不日将抵达甜水乡,届时乡绅富豪,达官贵人都要去洗尘接风。
  无论何种理由,李翊轩都在受邀之列。
  于是他便上门来挑衅小伙计:“怎么样啊,杜阿三,要不要大爷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小伙计嗤之以鼻:“算了吧!在那上头开流水席,也亏你们想的出来!”
  我十分不解:“为何楼船不能饮宴?白瓷湖上小舟画舫都是如此的啊。”
  小伙计解释说,楼船不同于一般的船,乃是一种古代战船,因建有重楼而得名。上下共五层,可载兵三千,两旁列矛戈,树旗帜,攻守得力,宛如一座水上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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