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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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记事-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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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想,不想就好了。

反正,我已经找到他了,之前生命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只要不想,就可以安安稳稳这样下去。

开了又谢,柳树绿了再绿,我的青韶华就一年年这样消耗,在这浑浊的水里,离过去的单红凤越来越远……

爱情,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病,对的人,不对的时间,有的可以治好,有的变成恶。

而习惯呢,真的是最强大的力量,他的恶行,他的放荡,他的脆弱,他的不稳定,一点一滴……因为无法离开,也就只好习惯……

他爱不爱我,有没有爱过我,现在还爱不爱我,我又爱不爱他,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我早已经不想。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有的鲜明,有的模糊。

有一天他又从宫里带伤回荔,这个府里常来的,就多了一个叫邵青的客人,看他的眼光一天天的不一样。

接着是谁?

是那个叫姚锦梓的男孩子。他了好大气力把他抓住,比对所有人都狠地折腾他。

对这个游戏,他热衷了很久,乐此不疲。

那个男孩子很可怜,可我却总觉得他态度冷静得很可怕。

为了他,我好像还和他吵过,他当时笑着问我是不是吃醋。

我是吃醋吗?他有没有他?

我都已经不知道,也不再想。

我已经不过是只被麻醉了中枢神经的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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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真不好写,写得我都郁闷了,到此为止吧,下一篇写点愉快的,比如说壁炉的番外。

第一卷 壁炉的哲学思考

马在这个世界上占有什么样的位置呢?我想,这个问题除了我,会去想的一定很少。

人类不会去想,拉磨拉车的马儿们大概也没什么时间精力去想。可是我呢,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问题了。

我算是幸运的,就像人类里头出生在朱门贵户一样,马的血缘也很重要,甚至比人类更重要,因为虽然人类里面出身也已经决定了大部分东西,但是毕竟还有机会争取,而马,血统已经决定了所有,快与不快,能不能跑,速度,力量,耐力,这就是一切。

我很幸运,我的父母双方的血统都是马里面最高贵的,我的汗是红如血的。

小的时候,我生活在一个大牧场里,那时候我不知道有汁,也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作西域,也不知道人类是这个世界的主人,我以为世界的中心就在西域,就在这个牧场,就在我脚下,就是我。

这个牧场有很多人,也有很多马,我还是小马驹的时候,和我的母亲单独住在特殊的圈里,我从没见过我父亲,因为是对外借种的。

我们的待遇和别的马不一样,那时候,我唯一的事就是吃着最肥的青草,闲时撒撒蹄子,看看天上有时飘得快有时飘得慢的白云,如果有粉黄的蝴蝶停在草丛的蓝小上,我就突然冲过去把它吓得飞起来。那时候,我以为那些来来往往的人类只是为了替我们打开圈门,送垒料而生的。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体量开始长大成一匹成年雄时慢慢发生了变化,虽然当时我还没有真的成年。

母亲不知道是被卖了还是送给了达贵人,我于是和大队伍一起,但还是受到优待。头马一开始很警惕我,后来也就好了。离开母亲虽然很不安,可这是所有生物的宿命。

我找到一些年龄和我相近的伙伴,它们大都比我要瘦小一些,但也不妨碍我们每天从队伍前头跑到后头,后头跑到前头,恶作剧惊吓一下年老的母马和脾气温耗骟马。

我最好的伙伴是一匹枣红的小公马,和我差不多时候出生,体形速度都比我差很多,它很小时母亲就不在了,有一段时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正是从它的经历开始的。

小公马一岁多的时候,因为要发情了,就要开始面临一项对人类而言完全是从便利考虑,但是对个体的马溶严酷的事情:除了被挑选出来的种马,其余的公马都要被骟掉。骟马情温顺,不会有发情时的暴躁和麻烦。

像我这样的血统,当然不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我的朋友却没有这种好运,我亲眼目睹了那一天,大家的不安,我的朋友痛苦的嘶鸣,和空气里淡漠的血腥气。我在圈中焦躁地人立,但是我冲不出圈,不能改变任何事情……我的朋友从此成为和我,和牝马都不同的另一种,在群体里降到最等的那一类的怪物……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无能为力,第一次明白人类这种瘦小脆弱的生物比我们都要强大得多,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我们只是在其下的附属和工具。

从那一天起,我不再看云,不再追蝴蝶,不再恶作剧,慢慢变成了一匹坏脾气的马,慢慢地成年,踢坏过很多次篱笆,踢伤过很多人,甚至连那些默默忍受的我的同类,我也很觉得讨厌,人和马都渐渐绕着我走。

他们管我叫“烈马”。

我上鞍那天,是整个马场的大事,那些人既兴奋又小心翼翼,如临大敌。

鞍,蹬和辔头,被突然地装到我身上,很不舒服,我不安地嘶吼,刨地,威胁着这些讨厌的人类,企图踢任何靠近我的东西,骑手是远近闻名的好手,他灵巧地跳到我背上,我开始又颠又跑,前足直立,但都不能把他摔下来。

他的腿紧紧夹住我,马刺刺进我的腹部,血涌出来,我的口鼻处也被缰绳拉出血来。从来没这么疼过。

我暴怒。使出所有的招数,用尽所有的力气。

最终我失败了。

原来人类真的是比我们更强大的生物。

那个骑手从我背上下来时,路都走不稳了,他大声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马,我的汗湿了三层衣服。”人们爆发出大声的欢呼,恭喜他的驯马生涯完的无失败纪录。

那天晚上有专门的篝火晚会,人们大声说笑唱歌,围着火跳舞,姑娘小伙子们溜到僻静处幽会。我独自待在没有光的角落里,独自感受伤口的刺痛,我还记得那天晚上苍蝇围着我的伤口嗡嗡作响的声音,无论我怎么用尾巴赶都赶不掉。

后来,我被献给了国王。

国王就是位置在所有人之上的那个,据说比头马更重要,我如果愿意也可以做头马,却永远也当不了国王。

我还是以我的坏脾气著称,还是人和马都远远躲着我,然后国王就来看我,他是个老头子,年轻时大概很威武,现在却已经虚弱,这在马里面当然不可想象:一匹头马如果老了,就会被别的年轻公马赶下台。

国王的笑声很宏亮,不论臣子们多么反对,他一定要亲自驯我,还说:“回鹘的男子汉,如果不能骑烈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他爬到我背上,我装模作样地跳了几下,然后就乖乖的了。国王惊喜地爬下来,又爆发一阵欢呼,比上回还激烈。

我对国王很客气,但是别的任何人要靠近我都会被咬被踢,脾气越发暴躁,国王对此高兴坏了,认为我是识得真命天子,忠于主人的神马,把我看得比他儿,比他的王国还重要。我住在华丽的屋子里,睡在锦缎和毡毯上,吃着最好的草食,再没有马比我地位高了。

那时候我想,主人什么的,没什么关系,我比大多数人类都重要,这就行了。

然后老国王被灭了,杀他的不是本国的年轻男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汁,我的生活也被打破。

我想也好,去看看遥远的地方有什没同。

然后我走了很远的路,过程很不舒服。

再然后我被私了他的家里。

换个主人是无所谓的,反正我那一套可以对付所有人。但不知为什么,我的心情溶不好。

然后那个人就出现了,他很年轻,很丽,看到我很高兴,拿又又甜的东西讨好我,试图接近我的时候我咬了他,但没吁么用力。他虽然很疼又受了惊,却没有惊叫怒骂,他温柔地看着我,柔声对我说话,安抚我,以为我很害怕。

他的眼睛让我想起很早就离开我的母亲,但是他忍着疼的样子却像一只可怜的比我还弱小的动物,我不屑欺负他,就放开了。

我们相处得很好,他没有给我华丽的马厩,却精心地照料我,让锡得很舒服,经常一个人跑来看我,对我絮絮叨叨说很多话。

我慢慢地喜欢上他。

第一次开始喜欢一个人类。

那一天,他骑着我,和一些人远足打猎,遇到了敌人。

我拼命跑,我感觉到他的焦急恐惧,可是背上有三个人,林子的路很跑不开,敌人追上来了。

他从我鞍上滚下去的时候,我觉得很悲伤,很惊慌,但还是听他的话,背着那两人往前跑。

风掠过我的耳朵时,我想,和上次不同,如果再也见不到他,我会很难过很难过,我已经不愿意再换主人,不愿意再换地方。

所以,再见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从来没这么高兴过,即使他不给我松子糖,我也肯让他骑了。

听说,我的脾气越来越好了。

对了,说起来,我一直弄不清楚他是男是,如果是男人,不会有这么温柔的眼睛;如果是人,不会这么勇敢。

我的主人是世界上最勇敢,最温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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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久等。

最近在赶正文,而且写得很艰苦。

第一本简体三月会出,然后应该跟繁体一样,每月一本的出(其实总觉不太好,又不是漫画,而且大陆和台湾习惯应该不一样,不过也没法子……看下小编不在。)。具体情况我仍然不知,有下文再通知。

我做了一些修改,比如说小皇帝改为九岁。

好了,大家元宵节快乐,情人节快乐。

第一卷 恢复更新公告

已经和出版社商妥,下周起恢复更新。

不过每周只能更新一章,直到赶上出版进度。希望大家不要郁闷。

小编说,如果不是因为盗版,我才不管。

简体,繁体封面两边都正在紧锣密鼓绘制中,大家有什意见也不妨说来听听。

答疑:每周一固定更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来定有两部,梁王之后还有一段对外战争,但由于出版社作为新开的书系,每月一册地连载,所以就干脆不分部了,一块儿写,写完算。

再来,目前前面的还不能解锁,要等出完那一部分才可以解一部分。之所以现在恢复更新,是因为我怕老读者等得太难受,才跟出版社商量缓慢上传。(我也追文,知道追文的痛苦。)所以对不住没看过前文的新读者了,如果有兴趣想看,只能等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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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又来答疑:我追两本书,一是紫川,还有一本叫做《可怜盗贼自传》。

其实呢,恢复更新大半还是因为自己,没看到回帖我就没动力,没人催我就不想写,没有互动就不能迸发灵感。

非被人催着干活,人真是

或者只有我这种懒人是这样吧?

总之讷,恢复更新我自己也很高兴,还没开始已经觉得状态回来了。

第一卷 夜来娇客

我打开窗,外面出现的,却是早该回回鹘的某位公主大人。

一双剪水明眸望着我,半晌无语,一跃而进屋里,她仍然穿一袭行紧身衣,但这回却是深宝蓝的,锦缎刺绣,甚是华丽,耳上还戴了一对小指甲大的蓝宝石,脸上似乎也施了脂粉,俏生生立定,光顿时照得一室黯然,灯焰也随她明灭了下。

我不有些异样,讶道:“公主殿下?您怎么会在这里?”

公主凝望我半晌,直到我被她看得已经开始不自在的时候,才嫣然一笑:“有点事,顺便来看你。”

她站立之后就离我极近,虽然不比我矮多少,还是微微抬首看着我,灯光下杏腮肤白如脂,眼波也颇有点脉脉的含义,心下微惊,不觉退后一步,说:“公主滞留在汁甚是危险,为何不回国,若被家发现,在下可保不得公主周全。”

公主一手按住腰间的剑,启唇微笑:“要想复国,岂可没有断头的觉悟?”

我心中一动:“公主前来到底为了什么?”

她放开剑,思量了一番:“张……大人会出卖我么?我来这里是购一批军粮的……”

“这里闹水患,饿殍遍野,哪里买粮?……”我说了一半,突然恍悟,一股怒火直冲头顶。

看着我看她的神,公主点点头。

这帮没人的畜牲!

为什么灾区会有粮可以暗中出售?

就算有粮也应该是在这里囤积居奇。能够多到要“外销”的,自然是那批买爵纳粟的粮食。想不到我辟的财源,还没有实物到账,倒有一伙秃鹫猎犬一早闻风而动,惦记上了。

“是卢良还是郭正通?”我沉下脸,看着公主冷声说。

公主摇摇头,“还没有做好生意,我不能说。就算做完生意,我也要保持信誉。”

我脸自然不大好看。可是她也有她的立场。

公主观望我片刻,终于走上前一步,柔声说:“张……大人,汁如今是是非之地,就算大人才华过人,有些事情也已经挽回不了了,何必白费力气?不如去晰吧?您……是我的救命恩人,一定不会委屈您的。”

认识这么久,鲜少见这位有铁血倾向的公主大人露出如此温柔迟疑的表情,莫非……我又退了一步:这位古代铁娘子对我……

不不,感情债这种东西,最是背不得。

何况我现在的身体和灵魂状况,无论男,于我都不大合适。锦梓是我已认定了的人,也顾不上许多了,脚踩两条船实非我的特长……

突然又想到锦梓,我心里好像有什么刺痛了一下,一时这阑灯影,红袖暗妆叫我有些难以忍受,任何男人梦寐以求的遇,可惜遇到了我,真正是明珠投暗了。

我微冷下脸,淡淡说:“多谢公主好意,只是在下要辜负了。”

公主愣了一下,愕然说:“张大人,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我父已殁,族中以我为尊,别无尊长。只要张大人肯把才力用在助我复国上,国中人也不会因为你是外族而阻挠我二人。”

到底是少数民族的姑娘啊。如果是汉族的子,是不会这样直率的。

我摇摇头,微微笑了笑。

她有些迷茫地望着我,一向刚毅的黑眼睛透出些迷茫,倒平添了些许稚气,让我想起林间朝雾里跳跃的小鹿。

“噢,”她突然恍然,“你担心我复国无期么?不必担心,姓邵的大军走了之后,晰已差不多恢复了。从汁来打晰本就兴师动众而所得无几,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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