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莱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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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莱斯特-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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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危机不是来源于我。   

  可是,这种长久的秘密状态一旦结束,他们就将天真而无知地成为全球注目的焦点,而这种注目往往与灾星共存。   

  我自然会让保镖和随从保护他们。   

  我也会尽我所能让他们免受其他异类的伤害。   

  如果这些异类的行径如我从前所熟知的那般,谅他们也不敢轻易冒险,挑战我强有力的防卫吧?我戴着反光太阳镜走上繁华的大街,接着,乘坐又旧又破的圣查尔斯有轨电车来到市中心。   

  穿过暮色中熙熙攘攘的人群,我踱进一家叫做威利的书店。   

  它一共两层,装修典雅。   

  书架上,我看见了那本小小的平装书……《夜访吸血鬼》。   

  我不知道我的同类中有多少〃留心〃过这本书。   

  凡人把它当作虚构的小说倒无所谓,可是吸血鬼呢?如果说所有的吸血鬼共有一条金科玉律的话,那么它就是〃不可向凡人谈及我们的事〃。   

  我们绝不可以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人类,除非我们自愿把自己特有的黑暗魔力传给他们。   

  我们绝不可以提到别的不死幽灵,也不能说出他们的栖息地。   

  我亲爱的路易,也就是《夜访吸血鬼》的讲述者,违反了这所有的戒规。   

  我向摇滚歌手透露的些许小秘密跟他所说的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他向成百上千的读者几乎讲述了我们的一切,就差画一张地图标出我在新奥尔良的休憩之所,虽然我不清楚他对此到底了解多少,也不知道他的意图何在。   

  就他的所作所为,别的吸血鬼无论如何都会把他抓住。   

  要想除掉一个吸血鬼简直易如反掌,尤其是现在。   

  即使他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吸血鬼世界的弃儿,并时时生活在同类的危险之中,这种惊惧任何一个凡人都无法面对。   

  所有这一切,都促使我要让我的书和名叫〃吸血鬼莱斯特〃的乐队尽快出名。   

  我必须要找到路易,跟他谈谈。         

◇欢◇迎◇访◇问◇BOOK。◇  

第9节:吸血鬼莱斯特(9)         

  事实上,读了他的访谈录,我为他感到痛心,为他那虚幻的浪漫构想,为他的谎言和欺骗,为他那看似绅士实际卑劣的内心,甚至,为他的躯体和他那温柔但却狡诈的嗓音。   

  毫无疑问,他对我虚假的描述让我愤恨。   

  不过,我对他的爱远远超出恨意。   

  毕竟,他跟我分享过黑暗而浪漫的世纪,他曾经是我亲密的伙伴,这一点别的吸血鬼无人能及。   

  我为了他在痛苦中撰写着我的故事。   

  这故事并非对他令人生厌的《夜访吸血鬼》的回击,而是在讲述我在认识他之前的所见所闻。   

  这些东西我以前从未跟他说起过。   

  现在的我,也不再受旧的条条框框的束缚。   

  相反,我要把它们通通打碎。   

  我要通过我的乐队、我的书,使所有人都畅所欲言,不仅包括路易,还有别的我所认识的和热爱过的鬼怪。   

  我要找回我失落的东西,我要唤醒那些如我过去一般沉睡的朋友们。   

  所有人……年轻的、年长的、美丽的、丑恶的、疯狂的、无情的,在看过我的电视片,听过我的歌声,从书店橱窗里看到我的书之后,全都对我亦步亦趋。   

  他们也很清楚到哪里可以找到我。   

  我是摇滚巨星莱斯特。   

  请到旧金山来,我将在那里举办首场演出。   

  我全部的历险还有一个原因,一个更危险,更诱人,更疯狂的原因。   

  我知道路易一定明白这个原因,因为这个原因同样掩藏在他的访谈录和表白之后。   

  那就是,我想让凡人了解我们,我想向世界宣告我们的存在,正如我向艾利克斯、拉里、小坚饼〃和我的甜心律师克丽斯汀宣告的一样。   

  即使他们不相信这些,即使他们认为这只是虚构的艺术,都无所谓。   

  事实是,在两百年的隐忍生活之后,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凡人面前,理直气壮地说出我的名字,并展露我的天性。   

  我真真正正地存在于现实!不过,我又一次超越了路易。   

  他的故事被人当作是虚构的小说。   

  在凡人看来,他所叙述的东西,就像巴黎老吸血鬼剧院里的舞台布景那样,让人毫无惧意。   

  在那里,恶魔装扮成演员,演员装扮成恶魔,在遥远的,瓦斯灯照明的舞台上表演着。   

  而我,将会走进摄像机前面强烈的光环之中,将会伸出我冰凉的手指去触碰成百上千个温暖而紧握的手。   

  如果有可能,我要魅惑他们、引导他们发现真相与事实。   

  啊!想象一下……仅仅想象一下……尸体越来越多,我最亲密的人开始心生疑窦……仅仅想象一下,艺术不再只是艺术,而成为现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他们真的相信,真的懂得,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旧世界的恶魔……吸血鬼,那我们将要进行一场多么伟大炫目的斗争!我们将会出名,我们将被追逐,我们将在这绚丽的都市荒漠里被人类打击,任何一种诡异的魔鬼都从未经受过的打击。   

  这样的生活,怎能让我不热爱?哪怕仅仅是想想,就让人激动不已。   

  这样的生活,即使要为之冒险,为之挫败,也完全值得。   

  即使在毁灭前的那一刻,我也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生龙活虎。   

  可是,说实话,我从没想过凡人真的会相信我们的存在。   

  凡人从未让我感到恐惧。   

  将要到来的是另一场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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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吸血鬼莱斯特(10)         

  在这场斗争中,我和我的同类将要联合起来,或者,他们都联合起来对我宣战。   

  这才是〃吸血鬼莱斯特〃存在的真正原因。   

  这才是我正在进行的游戏。   

  我撰写这本书,也许还会揭示某些真理,或是引发巨大灾难……啊!这真是又添加了不少调味料!走出运河街阴沉的废墟,我重新踏上法国区旧式酒店的台阶,回到我的住处。   

  它如此宁静,很适合此时的我。   

  窗外一片老法国区景象,那是我已熟稔的西班牙风格的窄小街道。   

  巨大的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动人的维斯康提的电影《魂断威尼斯》。   

  其中一个演员说,邪恶是必需的,因为它是天才之源。   

  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但我希望这是真的。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做纯粹的莱斯特,不是吗?我一直很善于做一个魔鬼!唉,就是这样……我往手提电脑中插入一张新的软盘,开始撰写我的人生故事。   

  雷里欧崛起 第一部 二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独自一人骑上马,去杀一群狼。   

  我父亲在法国奥弗涅 ① 拥有土地。   

  那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最后十年。   

  那是我记忆中最糟糕的一个冬天。   

  狼群从我们的农夫手上把羊偷走,晚上,它们肆无忌惮地在村里的街道上横行。   

  在那些年里,我痛苦不堪。   

  我父亲是一位侯爵,我是他的第七个儿子,也是他三个活到成年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   

  我无权继承父亲的头衔和领地,前途渺茫。   

  富裕家庭里年纪较小的孩子状况尚且不容乐观,更何况我们的财产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消耗光了。   

  我的长兄奥古斯丁,家族财产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刚结婚就已经开始动用他妻子微薄的嫁妆了。   

  我父亲的城堡、房产以及附近的村落,就是我的整个世界。   

  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爱幻想、易动怒、多抱怨。   

  我从不会坐在火炉边上,谈论旧时战争或是太阳王路易十四的轶事。   

  历史对我来说毫无意义。   

  可是,在这个昏暗老式的世界里,我成了一个猎手。   

  为了养家糊口,我捉野鸡、打野鹿,并从山间的溪流中钓来鳟鱼……任何我们需要并且可以抓到 ①法国中部的一个大区。   

  的东西。   

  那个时候,打猎就是我的生活,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当时,打猎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在那些年里,我们的确面临着饿死的危机。   

  当然,在祖先的土地上打猎可是一件体面的事情,而且只有我们有权做到这些。   

  在我的森林里,即使是中产阶级中最富有的人都不可开枪。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有钱,他又何需开枪猎食呢?我曾经有两次想要逃离这样的生活,两次都带着破碎的身心失败而归。   

  后面我会具体讲述。   

  此时此刻,我考虑的是漫山的积雪和威胁着羊羔,造成村民恐慌的狼群。   

  我想起那时的一句法国谚语:〃如果你住在奥弗涅省,那巴黎对你来说,就是望尘莫及的地方。   

  〃我是个贵族,而且是唯一一个骑马佩枪的贵族。   

  因此,对所有的村民来说,向我抱怨狼群的危害,并恳求我除害,是很自然的事。   

  这是我的责任。   

  倒不怕什么野狼。   

  在我的生命中,我从没有见过或听说过狼对人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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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吸血鬼莱斯特(11)         

  我原本可以把那些狼毒死,然而,肉类这么匮乏,下毒未免太暴殄天物了。   

  于是,在一月的一个酷寒的清晨,我全副武装,准备对那群狼个个歼灭。   

  我有三把手枪和一杆很棒的来复枪。   

  我把它们和我的两杆步枪,以及父亲的长剑统统带上。   

  在我离开城堡之前,我又在我的装备里加上几样旧式武器,虽然这些我以前从来不用。   

  我们的城堡里有很多旧式盔甲。   

  自十字军东征以来,我的祖先曾经披着它们进行过无数次伟大的战役。   

  在墙上这些丁当作响的杂物上面,挂着无数的长矛、战斧、连枷以及狼牙棒。   

  那天早晨我拿了一根粗大的狼牙棒……一根被嵌入了尖顶的大棒。   

  我还带上一个尺寸适合的连枷,那是一条连有铁球的链子,可以用爆发力向敌人挥去。   

  请记住,那是世纪。   

  那时的巴黎人,常常戴着白色假发,穿着高跟缎制拖鞋,踮脚走路。   

  他们常用鼻烟,然后用绣花手绢轻轻地擦擦鼻子。   

  将要出门打猎的我,穿着生牛皮靴子和鹿皮大衣,马鞍上挂着古代的武器。   

  两条健硕的猎犬伴我左右,它们的脖子上套着带刺的项圈。   

  那就是我的生活,看上去像是活在中世纪。   

  我很清楚,街道上那些打扮入时的游人一定会觉得我们很奇怪。   

  巴黎的贵族称我们乡下贵族为〃抓野兔之辈〃。   

  当然,我们可以嘲笑他们是国王和王后的走狗。   

  我们的城堡已经屹立了千百年,即便是伟大的黎塞留大主教,都未能在战争中将我们的古堡毁掉。   

  不过,正如我前面所述,我不大关注历史。   

  我骑马往山上攀登,心情阴郁,杀气腾腾。   

  我要和狼群好好地搏斗一番。   

  据村民所说,共有五只狼。   

  我有枪,还带着两条猎犬,它们牙尖口利,可以将狼的脊椎骨在顷刻之间咬断。   

  花了一个小时爬山之后,我来到一个小峡谷。   

  虽然这里被大雪覆盖,我还是一眼就能辨认出熟悉的地形。   

  当我正要穿过这空旷的土地向贫瘠的丛林进发的时候,我听到了第一声狼嗥。   

  几秒钟之后传来第二声狼嗥,紧接着是第三声。   

  它们的叫声如此整齐和谐,以至于我无法判定到底有几只狼。   

  我只知道自己行踪已现,狼正在呼朋引伴而来,而这正如我所愿。   

  那时,我并不觉得很害怕。   

  然而,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   

  宽阔的村野显得如此空旷。   

  我将子弹上膛,命令我的狗停止咆哮,跟着我走。   

  这时,我脑海中模模糊糊地出现了一个想法,就是要尽快离开空地进入树林。   

  我的狗低沉地吠叫,发出警报。   

  我回头扫了一眼,看见狼群在我身后几百码的地方,正穿过雪地向我疾走而来。   

  它们是三只巨大的灰狼,排成一条直线。   

  我开始策马向树林奔跑而去。   

  在这三只狼追上我之前跑进树林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可狼是绝顶聪明的动物。   

  当我骑马向树林疾奔的时候,我看见狼群中的另一拨,大约五只成年的狼,从我左前方走来。   

  这是一场伏击,我已经无法及时进入树林了。   

  狼群中其实共有八只狼,而并非村民所说的五只。   

  即使在那种情形下,我也并无惊恐之意,未曾想到这些狼正饥肠辘辘,否则它们也不会接近我们的村子。         

◇BOOK。◇欢◇迎访◇问◇  

第12节:吸血鬼莱斯特(12)         

  它们与生俱来的和人分隔的天性已经彻底丧失。   

  我做好了战斗准备。   

  我把连枷插进皮带,端起步枪瞄准。   

  我先击倒了一 只在我几码之外的公狼,接着,在我的狗和狼群交战的时候,我抽身远离好几码之外,以便及时装上子弹。   

  因为我的狗配有带刺的项圈,狼无法从狗脖子上下口。   

  在第一回合中,我的狗很快咬死了一只狼,然后我开枪击毙了第二只。   

  可是,狼群逐渐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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