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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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王座-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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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文字中包含着一种魔力,尤其是针对女性。而柳永之词,更是如此。

“……想不到沈约,你有如此大才。”

这个时代的古诗的还没有开始辉煌,就已经结束了,但总有一些名篇流传下来。但这些名篇比起沈约现在吟唱的诗词,真的差了一些。

“好好好!”

一边喝酒,连璧君一边敲打着拍子。闯荡江湖这些年,她享受过许许多多的荣耀和欢呼,但也有过孤身一人,躺在小巷子挣扎呻吟的痛苦。

那些晓风残月,那些冷落清秋,突然间,有种情绪涌入了她的心中。

猛地喝完了一杯酒,连璧君大声的说道:“嗯,沈约,娶我做老婆吧!”

“什么?”

沈约愣了一下,这个女的是不是醉了。

“我是说真的,如果你愿意,现在就可以拜堂成亲。”

“连姑娘,我还不想死。江湖上追求你的人不少,而且你的一身修为,什么好的男人找不到,怎么会看上我?”

“我累了……”

她靠在了谢晓芙的肩膀上,脸上充满了寂寥。

靠在了那里,连璧君显得有些疲惫。

“沈约,为什么你觉得我要找一个武功高强,有势力,有地位的男人呢?”

“老虎难道不应该找狮子吗?”

沈约想了想,说了一句俏皮话。

“不,我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能让我听话的人。”

“原来你想找一个训兽员?原来这是一个驯服与被驯服的故事。”

沈约当连璧君醉了,于是给她讲了关于小狐狸和王子的故事。

“对你来说,能驯服你的人,才是有意义的,就是这样。可是,连姑娘,我并不适合。”

看着激烈交谈的沈约和连璧君,徐曼华突然想起了以前的见闻。

有男子对一个女子产生了爱慕之情,这种事情,本来普通。大家不见面,过上几天就可以了。但那名女子听闻此事,却要跑去开导。

结果一来一去,她展示了自己的美,表达了温柔……一次次的接触,反而让男子陷得更深。

而沈约现在……哼……

徐曼华想要提醒,却发现不知如何开口。

这家伙的嘴是非常能说,而且每个字都深入对方的人心。

也是,吸引异性的并不仅仅是力量,智慧和才华,也是一样。

也许是好久没有这样畅快淋漓的说了,而且在沈约心中,根本没有把连璧君当成可以攻略的女人,相反,他把她当成了朋友,一个可以交往的朋友。

他现在需要的是开解她,让她心中的郁闷和犹豫能够消散。

“听说过一滴蜜糖的故事吗?”

沈约说道,然后努力的回忆起黄易大师的那段话。

“虚空夜月下,有一个旅人在沙漠中行路,被恶狼追逐,不得已跳入了一口古井。古井中到处都是毒蛇,好在旅人抓住了一棵在井中间横伸出来的小树。在这上有饿狼,下有毒蛇的情况下,他骇然地发觉有一群老鼠正以尖利的牙齿咬噬着树根,这救命的稻草已是时日无多了。”

“这个人真可怜……”

这是徐曼华,菩萨心肠。

“难道有侠客路过救了他?”

连璧君开始想象自己正好路过,救了那个人。

“这个人也是,居然打不过一群狼,拔出刀,将那群狼杀掉,然后跳出井不就行了。”

沈约总觉得谢晓芙的话中带有一丝的讥讽,但却找不到原因。

猛地站起了身子,沈约用力的拍了一下桌子。

“就在这生死一瞬的时刻,旅人看到了眼前树叶上有一滴蜜糖。顿时,他忘记了上面的饿狼,下面的毒蛇,也忘掉了老鼠快要咬断的小树。闭上眼睛,伸出舌头,全心全意去舐尝那一滴蜜糖。”

……

第四十一章 求婚

这个神转折,让三女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沈约也觉得自己讲的不错。

许久,三个女人都没有说话。

果然,蜜糖的故事名不虚传,当年项少龙就凭此泡上了纪嫣然,今天沈约用这个来开导连璧君,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沈约到没有泡连璧君的想法,但是开解这位豪爽的女子,倒是不错。

看着连璧君和徐曼华眼中的异彩连连,甚至在一边的谢晓芙都不由自主的拿起了一颗蜜饯品尝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成功了。

下来,该如何呢?

纪才女不在这里,但有徐曼华。气氛到了,他准备在两个女人面前,向徐曼华求婚。

是的,求婚。

已经到了这一步,该快刀斩乱麻。挑明身份,越扭扭捏捏,越不好。

“沈约。”

背后传来了连璧君的声音,她猛地站起了身来。

“刚才,我说的话是真的,娶我吧。”

连璧君突然站起了身子,来到了沈约的面前,捧起了他的脸,深深的吻下。

女孩的唇上还带有酒气,但更多的是柔软和炽热。她没有任何的经验,只知道让唇碰到沈约就可以了。

场中的气氛,突然变得奇诡了起来。【wWw。Zei8。Com电子书】

谢晓芙的脸色仿佛踩了臭狗屎,而徐曼华表情一紧,却突然的放松了下来。

被强吻的沈约,努力的想要挣脱,但连璧君手上的力量却非常的大,让他无法反抗。两个人紧紧的贴在了一起,直到很久之后才分开。

“沈约,你愿意做我的那颗蜜糖吗?”

月光如水,美人如画,此情此景,沈约心中无数只草泥妈狂奔而过!

蜜糖、一粒蜜糖……小蜜,小蜜……

他是大男人,却被要求做小蜜,这种事情有木有!

心爱的人在身边,却自己却被横刀夺爱有木有!

为什么三个女人都用奇异的眼神看着他,这种耻辱有木有!

“哈哈哈,哈哈哈。”

另一边,谢晓芙笑得都快闭过气了,她不停的拍着桌子,就差用头撞击来表示赞同了。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沈约将目光转向了徐曼华。

但他却看到徐曼华张开了嘴,口型就是,“连姑娘不错,我支持你们。”

靠……天香豆蔻能让徐曼华感觉到他是最亲密的人,问题是怎么不是天香醋寇?沈约宁愿这时候徐曼华出来吃醋,心里才感觉好受一些。

亲爱的女神呀,你老公是被别的女人非礼了,你为什么一点表示都没有,你还是不是大男人,不,女人!

“连姑娘,你醉了,我有心爱的人了,就是曼华姐。”

“我不在乎,大不了我把你们两个一起娶回家。徐姑娘做的菜很好吃,我非常喜欢。刚才弹琴也不错,好久没有听过这样好的了。”

混蛋,混蛋!居然想男女通吃?这个人疯了,居然提出如此让人激动的提议?

谢晓芙,快把你的疯女人牵回家去,她得了狂犬病,正在舔男人!

“连姑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不能习武,又没有地位,我们两个在一起,会被别人笑话的。”

“怎么会?”

连璧君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沈约:“很多江湖豪杰,放着娇媚如花的江湖女子不娶,而娶娇滴滴的弱女子,会被别人笑吗?相反,多少人羡慕那些人,羡慕他们家庭和睦,妻子贤淑。而娶强势的侠女,打不得,骂不得,既做不好饭,又不懂得体贴人,身后还有家族支持,逢年过节,还要搞好关系。

他们这样,很多事情都不由自己做主,真心的不如娶一个娇滴滴的普通女子好。”

去死,去死,去死!

沈约脸色已经黑到了极点,连璧君将他当成了什么人?这家伙想要一个家庭妇男吗?能做饭、会暖床,身轻体柔易推倒的萝莉,不,是沈约吗?

打了一个酒嗝,连璧君指了指徐曼华和谢晓芙,“晓芙呀,你看徐曼华不顺眼,恐怕是嫉妒吧,看这个温柔贤淑的女人,是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

而我们,有什么好?不会做饭、不会洗衣,不知道体贴人,病了之后都不知道熬药送汤,只知道给一颗药丸治病。

晓芙呀,你的性子不变,迟早要变成一个怨妇,总觉得自己各方面都出色无比,然后被抛弃。你看看我多好,多有眼光……”

正在狂笑的谢晓芙,被连璧君这记无差别攻击打得是差点发火,要不是徐曼华拉住她,恐怕就像表演全武行。

“你这个疯女人,当初被人追杀千里,要不是我救了你,你现在已经是一堆枯骨了。”

“是呀,你救了我,却连包扎伤口都做不好,只给了我一颗丹药救命,然后我们姐妹俩在荒山上啃树皮和烤焦了的兔子,全身发痒想洗澡,结果你给我一盆冷水,说我武功高强,寒暑不侵。还有不少事情,我永远记得。”

“哼哼。”

谢晓芙偏过了头,才不理会这个女人说的黑历史。

“所以,我要找的就是让自己心动的男人,不管他的武功高强与否,只要他温柔娴熟即可。”

喂喂喂,连璧君,你形容男人的话语中,有了奇怪的东西混入了。

“沈约他会做糕点,仅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好的顾家男人。而他的才华又是这样的高,就像是刚才讲的故事,吟唱的词,那个女人不喜欢。

我要将他带回草原的家,那时候,同伴们都会羡慕到死的。

今天,我终于明白,什么是一见钟情了,我喜欢死他了。”

连璧君为自己的理由做了总结,这基本上就是强势女遇到了弱势男,发觉其正好是自己互补的感觉,尤其是这个弱势男只是男同胞们的称呼,而女性喜欢的就是这样的。

嗯,形容一下,就像是男同胞怎么都不了解为什么女性喜欢春哥这样的男人。

天苍苍,野茫茫,拔剑四顾欲砍人!

没有剑的沈约先看看谢晓芙,那个女人一副看热闹的想法——你也是,中午的冲突怎么还牢记到现在?我现在是在谢家,难道真的要看到成都九孔桥女人强推男人的惨案发生吗?

而另一边的徐曼华,低头在看着脚尖,可是身躯在不停的颤抖。她不是为连璧君刚才的话,激起了对谢王孙的思念而难受。天香豆蔻已经让她以沈约替代了谢王孙,她只是在笑,努力的压制住自己,让自己不要过于的失态。

她笑得颤抖,沈约气得颤抖。

我的女神呀,你为什么就这样爱看热闹?雷霆崖上的花开,真的不好玩。

用尽了所有的理智,封锁住怒火已经想要自暴自弃答应的想法,沈约对着连璧君说道。

“对不起,我不喜欢平胸。”

你既然敢胡说八道,我也是。

连璧君面貌清秀和俏丽,有一种别样的美。如果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她虽然有一双修长挺拔的腿,但身材实在是不行,很平,很平。

“嗤……”

一旁的谢晓芙一口热茶从嘴里喷出,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续的失态过。这两个混蛋,看起来真的是绝配。

“沈约,我喜欢的是你的人,而不是你的外貌。”

“郎才女貌,我有才,连姑娘没有貌,实在是抱歉。”

沈约倒不怕打击连璧君,这个女人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你越胡扯,她越高兴。

“沈约,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平胸和巨……的那个区别是最根本的立场问题。”沈约都有些被这个女人气迷糊了,差点说出网络辩论上的话,但就这样,他嘴里都开始胡说开了,“两者不可兼得,连姑娘,我坚持我的立场。”

好吧,大家都开始胡扯,看谁扯得过谁。连璧君也二十三四了,但却是一副萝莉的外观。

反正沈约现在才看清楚,他从一开始就看错了连璧君。这家伙根本不是性格冷清的江湖侠女,而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傻妞。

“今天的月亮,真圆呀。”

谢晓芙看着天空的月亮,突然叹息了一声,“沈约,今天白天之事,我很抱歉,今晚我自罚一杯作为赔罪,然后此事就此揭开,各自心中不存芥蒂如何?”

呸,当然不行,白天之事,怎么能如此轻易的揭过?

沈约并不是君子,心眼很小。谢晓芙的所作所为将他置身于险境,这个疙瘩他还是绕不过去。

“好吧,沈约,看来你还是怀恨在身,那我就先告辞一步,璧君,别玩的太过火。”

她的话,沈约都能听懂,但却感觉到其中有一股很诡异的味道,而徐曼华也听到了,谢晓芙并不是想要和沈约和解,她这一席话,只是来调戏沈约。

也是,她作为谢家三小姐,日理万机,怎么会将这种恩怨放在心上?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行事无悔才是她的准则。

第四十二章 一见桃花

“是呀,今天晚上的月亮,真的很圆呀。”

被谢晓芙的话激起了某种情绪,另一边的连璧君也长叹了一声,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由得动容,“沈约,给我做一首诗好吗,关于月亮的,关于我家乡的,好吗,我想家了。”

连璧君的家乡在塞外,距离这里有万里之遥。月光下的她看起来很是冷清,而且孤独。

一瞬间,沈约也有些理解连璧君了,一个女孩子,离开故乡已经六年了,每日里面对鲜血刀剑,却依旧保持坚持的理想。

刚才的话,其实说起来,只不过是嘴炮而已,他一个男的也没有吃什么亏,而被美女亲了一下。至于说什么包养小蜜,这塞外的姑娘文化水平不行,而且那边就是那样,而他也讽刺了她,不是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缓缓的,将李白的那首诗念出来了。徐曼华和谢晓芙听过这首诗,反应还是不错,但落入了连璧君的耳朵里,却如同雷击。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思故乡……”

她一遍遍的吟唱着,痴立在那里。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而身体在不停的颤抖。

果然,李白的诗歌就是核武器,用来轰炸少女的心灵那是大杀器呀。

沈约心中先崇拜了一下李白,然后鄙视了一下自己。但无论如何,他想不起有什么比现在更适合的诗句了。

“很好,这首诗真的很好,但是沈约,我如果是你,会赶紧跑。”

悄无声息的,谢晓芙来到了沈约的身旁,低声的说道。

“跑?”

沈约很是奇怪,总不会是沈璧君诗性大发,会逼自己在吟诗三百首吧?

但就在这时,沈约看到了沈璧君身体在发生变化。

她原来是一米六左右的个子,不高也不低,但现在正在慢慢的长高,直到身体超过了一米七五。

而她的肌肤,从洁白如玉变成了淡淡的古铜色,那种健康的阳光之色,更加的诱人。

刚才被沈约鄙视的平胸,现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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