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跳尸--弗兰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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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跳尸--弗兰肯斯坦-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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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例子简直举不胜举,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儿的小事,但是却显示出这家人和蔼温和的气质。比如,尽管他们生活困窘、清贫如洗,但是费利克斯会兴高采烈地把从积雪覆盖着的大地上绽放出来的第一朵小白花摘下来,送给妹妹。凌晨,当阿加莎还没有起床的时候,他会先把妹妹去挤奶时要经过的那条小路上的积雪打扫干净,然后再到井边打水,最后再从外屋去拿柴火……不过每次都让他非常惊讶,因为柴火每次都被一只他看不见的手堆得更高了。我想,他白天有时可能去邻近的农户去帮工,因为他去后常常要等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回家,而且也没有带柴火回来。其他的时间,他就在菜地里面干活。而眼下正是天寒地冻的时节,菜园里没什么活,那么他就会读书给老人和阿加莎听。〃
  〃一开始,这种阅读真的把我搞糊涂了。但是慢慢地,我发现他念书的时候发出的很多音节,和他讲话时的那些音节完全一样。所以,我推断,一定是他在纸上能找到可以看懂的发音记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搞懂那些记号啊。可是那个时候,我连声音本身是什么意思都不清楚,有怎么可能认识那些用来表示声音的符号呢?不过,我还是在这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还不足以听懂他们之间的任何对话。可是我仍然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这个上面,因为我很明白,尽管我非常想和自己的邻居结交,但是在我掌握了他们的语言之前,我根本不能卤莽行事。只有我掌握了他们的知识以后,他们才可能会忽略我丑陋的外表。我和他们之间相貌上的巨大差异让我不得不这么想。〃
  〃我始终对邻居家的完美形象钦佩不已……他们风度翩翩,高贵优雅,俊美细腻。可是当我在清澈的池水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时,简直吓得倒抽冷气!一开始我被吓得倒退几步,怎么都不能相信水里面的倒影就是我自己。可是等到我让自己相信我真的是一个丑陋无比的怪物时,我内心充满了最痛苦的沮丧和自卑。天哪!那时候我还没有完全明白,我这副恐怖的模样对我来说真是致命的呢。〃
  〃大地回暖、日照变长、冰雪消融,光秃秃的树木和黑黝黝的大地又显露了出来。费利克斯这时候更忙了,以前他们那种令人揪心的食不果腹的现象,已经不存在了。我后来发现,他们的事物虽然很粗劣,但是却很健康,而且供应充足。他们的菜园里面,长出了好几种新鲜的蔬菜;总之,随着春天临近,他们的境遇日渐好转。〃
  〃只要天不下雨,老人每天都会扶着他的儿子在院子里散步。我知道'下雨'是因为,每次天上有水倒下来时,他们就会说到这个词。天常常下雨,但是风也很急,很快就把大地吹干了。气候越来越宜人了。〃
  〃我在棚子里面的生活,每天都很有规律。在上午,我留心看我的邻居的活动,当他们各自走开忙活的时候,我就去睡觉;而白天剩下的时间,我都是用来观察他们。他们晚上休息的时候,如果月朗星稀,我就到树林里去,给自己找点吃的,同时也为邻居砍些柴火回来。我回来的时候,只要有必要,我总是尽可能把他们门前小路上的积雪打扫干净,再把费利克斯平时早上会做的活儿做完。后来我发现这个现象总是令他们惊叹不已,觉得冥冥中有人相助。一两次,我听到他们碰到这种情况时惊呼'善良的主啊''太奇妙了',不过那个时候我还不懂这些字的含义呢。〃
  〃我的思想后来越来越活跃了,我渴望了解这些可爱的人的思想和情感。我特别好奇,为什么费利克斯会这样痛苦,阿加莎为什么这样忧伤。我甚至傻呼呼地幻想,自己或许有能力使他们重获应得的的幸福。当我睡着或者走开的时候,那位双目失明、面容慈祥的父亲,还有那位温柔端庄的姑娘阿加莎,以及优秀、出众的小伙子费利克斯的形象始终会盘旋在我脑海里。我把他们看的至高无上,能够主宰我未来的命运。我脑子里多次幻想自己如何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他们又是如何对待我自己的。我想他们开始可能会讨厌我,但是此后,我会用我温文尔雅的举止、和得体的谈吐来博取他们的好感,然后再赢得他们的爱。〃
  〃这些想法简直让我精神大振,更加孜孜不倦地去努力掌握那门语言。我的发音器官实在太粗糙了,但是发音很顺畅。所以虽然我的声音根本不像他们的那种温言细语,但是吐字和发声都比较容易。这就像伊索寓言《驴子和哈巴狗》里说的一样,温顺的驴子尽管举止粗鲁,但是用心良苦,理应得到更好的待遇,而不应该被打骂和嫌弃。〃
  〃春雨绵绵,暖风轻拂,大地回春,焕然一新。以前,人们都好像躲在洞穴里面一样不肯出来,此时,他们都忙着耕作播种。小鸟们的歌声也更动听了,枝头上也纷纷暴出新芽。整个大地欣欣向荣,充满生机。简直像天堂一样了。可是不久之前,这个世界还是阴冷、潮湿、污秽的样子。我也因为大自然的复苏而变得兴致勃勃,情绪高涨。往事在我的记忆中渐渐淡去,眼前是那样平静、宁谧。未来对我来说光明灿烂,充满希望和喜悦。〃 
 
第十三章
  〃我现在已经说到我的经历中更感人的部分了。我要告诉你不仅在情感上深深打动了我,并且还让我从过去的我变成现在的我的那些事情。〃
  〃春天来得真快,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惊喜地发现,以前曾经是那样荒芜凄凉的大地,现在变得百花绽放、郁郁葱葱。到处都是馥郁芬芳、春光无限,实在让我大饱眼福,耳目一新。〃
  〃有一天,这家人在干活的间歇休息了一阵,老人又弹起了吉他,两个孩子在一边聆听。我看到弗利克斯脸上的悲哀之情无以言表,他还时不时就叹着气。那位老父亲马上停了下来。我从老人的神情来猜测,他好像是在问儿子为什么这样难过。费利克斯装出轻松愉快的口气回答了父亲。正当老人要继续弹奏吉他的时候,有人敲门。〃
  〃是一位女士,坐在马背上。旁边还有一个作向导的本地人。那位女子穿着深色的长袍,脸上遮着厚厚的黑纱。阿加莎问了她什么,那位客人只是用甜美的嗓音说出了费利克斯的名字作为回答。她的嗓音悦耳动听,不过口音却和我的邻居们都不一样。费利克斯一听到这个声音,急忙跑到那个女子面前。那个女子一看见他,马上就揭开了面纱。于是我看到了一张天使般美丽、俊俏的脸庞。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并且编成样子奇怪的辫子。她的双眼黑白分明、温柔似水、顾盼生资。她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皮肤细嫩,双颊泛着甜美的红晕。〃
  〃费利克斯一看到她,简直大喜过望,满脸的阴云一扫而空,马上变得喜笑颜开……我简直不能相信他能变得这么高兴……他双眸放光,脸颊因为喜悦而泛起红光,那一刻,我觉得他简直和女客人一样美丽。那位女子似乎百感交集,她拭去眼角的泪水,把手伸向了费利克斯。费利克斯热情地亲吻她的手,而且我还听到他称呼她为'我的可爱的阿拉伯人'。那位姑娘好像听不懂他的话,只是莞尔一笑。费利克斯把她扶下马,把她的向导打发走后,领她进了屋。费利克斯和自己的父亲交谈了几句,年轻的女子跪倒在老人跟前,并亲吻老人的手。但是老人却将她扶起,并热情地拥抱她。〃
  〃我很快发现,虽然那位客人发音清晰,但是却好像在说她自己的一套语言,而且别人既听不懂她说的话,她也听不懂别人的话。他们互相之间打了很多手势,我看得莫名其妙。但是我明白她的出现使整个屋子洋溢着欢乐的情绪,就像阳光驱散清晨的薄雾一样把他们的忧愁一扫而空。费利克斯显得特别高兴,简直嘴都合不拢了,热情地迎接着自己的阿拉伯客人。永远都是温柔甜蜜的阿加莎,亲吻着可爱女客的双手。然后她指指她的哥哥,好像在用手势表明他的哥哥本来一直愁眉苦脸,直到她来了,才笑逐言开的。〃
  〃他们就这样打着手势,几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他们的脸上充满喜悦,但是我却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后来我发现,那位女客人正跟着他们一遍遍地重复着一些词语,她一定是在努力学习他们的语言呢。我灵机一动,马上想到我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跟着他们学习呀。这位女客人在第一次课里大约学到了二十多个生词。其中大部分是以前我已经学会的。但是我还是学会了一些新的词语。〃


  〃到了晚上,阿加莎和阿拉伯女客人很早就去休息了。当他们分别的时候,费利克斯吻着女客人的手,说道:'晚安,亲爱的莎菲。'后来费利克斯一直在老父亲长谈,直到深夜。他们在谈话中不断提到莎菲的名字,我估计他们的话题就是那可爱的女客人。我是多么希望能听懂他们的谈论啊,可是我无论怎么努力,发现也是白搭。〃
  〃第二天上午,费利克斯外出干活去了。等到阿加莎把日常家务活做完之后,那位阿拉伯女客人坐在老人脚下,拿起老人的吉它,弹了好几首让人神往的优美乐曲,直听得我悲喜交集,热泪盈眶。然后她又展开歌喉,让婉转悠扬的歌声在空中回荡,简直就像树林里的夜莺在歌唱一般。〃
  〃当她唱完之后,女客人就把吉它递给了阿加莎。阿加莎一开始想推辞,但后来还是弹了一曲简约的小调,并用自己甜美的嗓音应和着,但是风格却和女客人婉转的歌喉不同。那位老人一直听得如醉如痴,然后他说了些什么。阿加莎努力解释给莎菲听。老人看来想表示,客人的演奏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快乐。〃
  〃时间还是像以前一样静悄悄地流逝,在我的朋友们的生活中发生的惟一的变化是,如今在他们的脸上,喜悦的笑容已经代替了愁苦的面容。莎菲总是那么快乐、活泼。我和她在语言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两个月以后,我已经能够大致听懂我的保护者们的话了。〃
  〃同时在这段时间里,黑黝黝的大地上已经绿草萋萋,翠绿的河堤上鲜花盛开、五彩缤纷,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在疏影横斜的月夜,星星也在空中闪烁着。太阳越来越暖人,夜晚清风徐徐,沁人心脾。对我来说,在夜间的散步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大享受。但是由于白昼的时间变长,所以我晚上漫步的时间被大大缩短了,而我又不愿意在大白天出动,生怕再次遭到我第一次进入村庄时那样的攻击。〃
  〃我每天都聚精会神,希望能够早点掌握那门语言。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比那位阿拉伯女客人进步得快。她会的词不多,说起话来断断续续。而我不但可以听懂,而且差不多能够模仿他们说的每句话。〃
  〃我不但在说话方面大有进步,我也趁着他们教女客人认字的机会学会了如何写字。而这种本领在我面前展开了一个广阔、神奇、充满乐趣的天地。〃
  〃费利克斯教莎菲识字用的课本是伏尔泰写的《帝国的废墟》。要不是费利克斯一边念,一边做详细解释的话,我根本听不懂这本书说的是什么。他对莎菲说,他用这本书是因为作品语言雄辩、脉络清晰,是模仿东方作家的笔调写成的。通过这部作品,我对历史有了一点粗略的概念,并对当今世界上存在的几个帝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这本书给我展示了世界上不同国家的风土人情、政府机构,还有宗教信仰。里面谈到了懒散的亚洲人、智慧的希腊人、以及古代罗马人早期的战争、和他们的优秀品质,还有他们此后的堕落,和这个显赫一时的帝国的衰亡。书中还谈到了骑士团、基督教,各国君主等等。我还听到里面诉说了发现美洲大陆的事情。当我和莎菲耳闻那些土著居民悲惨的遭遇的时候,我们都不禁哭泣起来。〃
  〃这些奇妙的叙述实在让我感触颇多。难道人类真的可以一方面那样的强大、优秀,气宇轩昂,而另一方面又可以那样的卑劣狡诈吗?人类有时候就像集全部罪恶于一身的魔鬼,有时候又像神明一样高尚伟大。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伟大人物,似乎是每个有品行的人所能得到的最高的荣誉。而变成卑劣的小人,就像书上提到的很多例子,看起来是最恶劣的堕落,其下场比瞎眼的鼹鼠和无害的虫豸更悲惨。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通,为什么人类忍心杀害自己的同胞,还有究竟为什么要有法律和政府这些东西呢?但是当我听到有关犯罪和和血腥杀戮的详细描述之后,我的疑惑消除了。但是那些事情令我震惊和恶心,我实在不愿再听下去了。〃
  〃现在他们的每次谈话,都让我耳目一新。费利克斯在给女客人讲解的时候,我都在一旁认真听着。我从中了解到了人类社会各种奇怪的制度。我知道了财产的分配,和贫富悬殊,还听说了等级制度,以及低贱和高贵的血统。〃
  〃这些事情让我转而想起了我自己。我明白你的同胞们最看重的东西,是纯正高贵的血统和财富的结合。一个人只要凭借其中一个优势,就能受到人们的尊敬;但是如果他两方面都挨不上的话,那么除了极个别例外,他一定会沦为流浪汉或者奴隶,然后注定要为少部分富人浪费一生的精力。那我算什么呢?我对我的创造者,和创造我的过程一无所知,但是我知道自己无亲无故,一贫如洗,身无分文。而且,我还有一张丑陋无比、令人生厌的相貌,甚至我的生理特性和人类也不一样。我的身手比人类更加敏捷,而且能靠非常粗劣的食物维持生存。我可以忍受极度的严寒酷暑,但是对身体却没有什么影响。我的身材也比一般人要高大很多。放眼望去,我从来没有听说、或见过像我一样的人。那么,我真的是个怪物吗?抑或是地球上的污垢,所以谁见到我都要狼狈逃窜,不想和我有任何关系?〃
  〃我无法向你描述当我的脑子里盘旋着这些想法的时候,我有多么痛苦。我试图抛开这些想法,但是知道的事情越多,就越难过。哎,我真想永远待在原来的那片树林中,除了饥渴和冷暖这些感觉外,对其他一切都无知无觉啊。〃
  〃知识的特性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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