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这么想,陆献宫显然不这么想,他依然三五不时地拉郁元机去他的院里开小灶,而他如沐春风的笑容,又让冷情惯了的郁元机不知如何应对。
梁崇光也是陆献宫的常客,他时常指责陆献宫吃人家的嘴却不短,拿人家的手也不软,但似乎又倒贴的十分心满意足。有时候吃完饭,陆献宫会泡上一壶梁崇光带来的茶叶,彼时郁元机还是不懂门道的小孩,喝得很是苦涩,就只能看着两个少年慢慢地品着,一副逍遥而自在的大人模样。
便是这样到了第二年的春天,三个人似乎成了公认的小集团。陆献宫是玄教仙师的大弟子,虽然出身很普普通通,但人品和人缘是众口一致的好,声望不容小觑;梁崇光身份尊贵,即使不自觉的有些高姿态,但好在爽快,也不招人讨厌;郁元机则更像是两个大孩子后面的小跟班,因为年纪小又有两座好靠山,也就没人计较他那有些孤僻的性子了。
天气开始热起来的时候,梁崇光神奇地弄来了不少西瓜。要知道这里是洪崖山,洪崖山是上可不种西瓜,西瓜从山下运来不容易,陆献宫就这样每天收到一个西瓜,然后欢喜地把它泡在水里。
梁崇光从中午来改成了晚上来,三个人在清凉的晚风里分西瓜。梁崇光这时候特别不像一个皇子,就那么茹毛饮血似地啃着;陆献宫比他斯文的多,按照从左到右或者从右到左的顺序一行一行地啃下去;郁元机是最受优待的一个,陆献宫把瓜瓤全给他挖出来,子也全挑了,盛在碗里放他跟前。
“喂!你也太偏心了,为什么不帮我也把子去了?”梁崇光吃完了,就这么不满地撑着脑袋看着好友。
“你好意思吗?”陆献宫嗤之以鼻,“元机才几岁?你多大了?”
“这小鬼可没小到需要喂饭。”
“那他是我师弟,你是……”话没讲完,看见梁崇光一瞪眼睛,陆献宫嘻嘻笑道:“你是我哥们,身为友人,你怎么好意思叫我伺候你呢?”
“哼”梁崇光从鼻子里出了口气,哀怨地拍了拍郁元机的脑袋,“小鬼,看你师兄对你多好,以后记得要孝敬你师兄哟,当然还有我。”
郁元机没吭声,只是低下头来闷闷地吃着西瓜。
他的阅历还很浅薄,回头看看以前的自己,更像是个故作老成的孩子怀有的倔强偏见。而相较于他的年龄,尽管陆献宫和梁崇光的很多话他都不甚了解,可总是被两人拉着去这去那,从后面看着他们的背影,听着他们地北天南的交谈,他居然也渐渐生出这样其实没什么不好的感觉。
这样的洪崖山,这样平淡的生活,这样放在以前不值一提的饭菜和西瓜……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没有什么不好的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
秋天,他们去采蜂蜜,梁崇光总是最前线上那个火烧蜂窝的人,郁元机躲得远远的,但事后却总是被师兄把最大的一块峰浆放他手里。
寒冬腊月,三个人把火盆聚在梁崇光的独门独户里,舒服地睡在他那规格不低的大床上,第二天醒来,所有人的头发都缠在了一起。
然后又是一年的春夏秋冬,又是下一年的春夏秋冬。
直到郁元机也开始插话了,他说“我赞成师兄”,他还说“这件事师兄是对的”,他又说“崇光哥哥该听师兄的。”
“和着你们师兄弟一起来欺负我这个外人是吧!”梁崇光看着差不多高的陆献宫和快要跟他们差不多高的郁元机,无比忿满。
陆献宫就在一边很得意地笑,一副“吾家有子初长成”的满足感。郁元机也笑了,浅浅的,在嘴角扬起两个小弧度。
他想,这就是所谓的“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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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那是什么星?”
沾着露水的草地上,三个人在陆献宫的院子里铺着凉席,抬头正好是璀璨的银河。
“最亮的那颗吗?那是织女星。”陆献宫拿着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风。
“你说织女是不是很傻?好好的天宫不待,非要跟牛郎私奔,那牛郎有什么好的?”梁崇光大发感慨。
“话不是这么说,人各有志。有人喜欢前呼后拥,有人喜欢平平淡淡。”
“大师高妙,反正我就是喜欢前呼后拥的俗人。” 梁崇光嘀咕道:“大丈夫生于世间,怎么可以就为一点小情小爱整天唧唧歪歪。”他说着还伸手做了一个抓握星星的动作,“要是有一天我能把这片星空都握于手中,那该是多美妙的一件事情啊。”
“你想握吗?”陆献宫忽然侧着脑袋问了一句。
“怎么,你不会是要帮我抓吧?” 梁崇光笑得不以为意。
“那又有何不可?”没想到陆献宫居然答应的非常爽快,他一轱辘爬了起来,先是窜进了屋子,不一会又拿了一团纱布走了回来。
“虽然不能帮你抓天上的星星,但是地上的还是能满足你一回的。”他说着晃了晃手里的纱布,那里居然忽闪忽闪地亮了起来。
“这不是前几天抓的萤火虫吗?师兄怎么还留着?” 郁元机翻身趴在席子上问。
“难得抓的多,我还想试试囊萤映雪是否可行呢,就留着了。”
“果然还是宁音有心!”梁崇光大笑着接过那一包萤火虫,啧啧道:“算了,本殿下就勉为其难地握握这地上的星辰吧。”
“少挑三拣四的。”陆献宫一扇子拍梁崇光脑袋上,“下次可得再帮我抓回来。”
“好说好说。”梁崇光重新躺了下来,高举起双手,一下子抽掉了系在纱布上的绳子。那么一眨眼的功夫,萤火虫们纷纷点点的飞散开来。
黄碧色的萤火,席天幕地,与天上的星宿相互辉映着,竟一点也不显得逊色。
郁元机也不自觉地伸手抓了一把,再松开,就有三四点“星光”被他揽入掌中。
“……真美”他喃喃道,偏头看去,陆献宫和梁崇光的两双手围在了一起,把一片萤火虫挡在了手掌组成的牢笼里。他便也把手凑过去,就着点点的辉光,居然也能把三个人的手掌照得隐隐约约。
昊天华月,羽虫飞扬。在这个洪崖山上最平常不过的夏夜里,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和两个十八岁的少年还在闲聊着苍穹中的传说与神话。
那时的梁崇光,不会想到自己真有入主金墉城的一天;那时的陆献宫,也没有想过位极人臣,总执天下;那时的郁元机,更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自己又自甘自愿的重新沦落那浑浊的俗世之中。
但终归,是得到的让人欣喜,还是失去的更让人悔痛,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当时领略,而今断送,人生几度秋凉,世事一场大梦。
96天与地
梁州宜丰城内最大的酒楼昌和兴,今天依然是生意兴隆。外面的世界虽然动荡不安,但由于梁州地处偏僻交通不畅,而宜丰又处在梁州的偏僻之地,所以这里的人们对世道的变化还没有那么切身的体会。
长期以来,酒楼里聊得最多的都是衙门的效率多么低下,或者通往邻州的赋税又增加了几成,不过最近却有一件大事为人们的谈资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梁州侯的侄小姐在不久之前嫁到了荆州,做了荆州候郁琮的夫人。大家对于本土的姑娘成为了其他州的州候夫人感到十分与有荣焉。
“我大舅子当时就在汉中府,看见那送亲的队伍啊……”津津乐道的大汉双手比了长长的一条,“乖乖!说是花了一个时辰才全部通过城门。”
“那该有多少钱啊……”一个年轻后生不禁浮想联翩。
“钱?”大汉斜了他一眼,“真没出息!咱们州候府嫁出去的大小姐,难道嫁妆里就是一堆堆铜板吗?我大舅子说那送亲队伍里跟了许多见都没见过的玩意儿,说是从南疆来的。”
“南疆?”客人里有人疑问。虽说南疆与梁州往来不少,但在大部分人心中,那里终归非我族类。
“嘿嘿,这里面门道可就多了。”代替大汉答话的是一个老文士,拿着茶碗优哉游哉地喝着,一副高人模样,“咱们州候只有儿子,我听说当时商量亲事时,是想让府里的少爷娶荆州的小姐的,后来不知怎么了,荆州那边说比较中意州候大人的侄女,就改由那边娶侄小姐了。”
“是不是那小姐美若天仙啊?”年轻后生再发感慨,又被这老文士鄙视了。
“不是钱就是美女,唉,朽木不可雕。”老文士捋了捋胡子,“那荆州的郁家现在是南边势力最盛的豪族,他家还娶了京城的公主,会缺钱和女人吗?要知道这个侄小姐可是有南疆血统的,你们还别瞧不起那些蛮夷,那些人有许多稀奇东西,是你花钱都买不到的!”
“是呦是呦,我见过从那边来的商贩买这么大的宝石。”
“但是他们不是很邪气吗?”
“邪气怎么了,人家有银矿。”
“哎,那边的女人很不错。”
……
随着老文士一通话说完,其他人的讨论更加踊跃起来,而且题材也越来越丰富,似乎人人都成了通晓天文地理的专业人士。
坐在角落里的童焱吃完午饭本来还有些倦意的,被这热闹的气氛一渲染也弄得睡意全无,不过在她听来,也就那个老文士说的靠谱一点。
郁家迎娶新人的时候,她还滞留在长江以北,正是因为赶上这门亲事和为了秋收而暂停的战事才能顺利渡江南下。金银财宝什么的估计都是顺带的,听同船的行商说,因为两州联姻,现在从荆州到梁州的长江水道以及潜水、汉水等支流都纳入了郁家的势力范围,后方到处可见运送军队与粮草物资的大船开赴前线。
“这婚结的还真够实惠的啊……”自言自语地感慨一句,童焱伸了个懒腰,结账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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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金墉城那场流民暴动已经过去整整4年了,童焱庆幸自己一路所受的折腾与苦难,总算在关键时刻为她积攒了一些人品:落入水中的她和雷吟最后好歹是被布置在玉藻河出口以逮捕漏网之鱼的雷家军捞了上来。
河底厚重的淤泥让童焱的脑震荡并没有多么严重,其实若不是她落水姿势太难看导致受到的压强过大,没准她还能清醒着见证自己获救的全过程。所以当她在士兵的看顾下悠悠转醒,继而急着找人帮忙去救连穹的时候,连穹人已经自己从河里游到岸边来了,虽然伤了一条腿,却显然比她看着要精神的多了,果然有身为妖孽所必不可少的生命力。
三个人很快被送到了正在城门处指挥的雷枢那里,后者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雷枢只是对不见了沈昙反而多出了个连穹有些奇怪,但这事童焱一时解释不清楚,而时间也不够她解释清楚。皇帝已经死亡的消息很快被入宫的斥候传了回来,雷枢当即下令,集合所有扮作流民的雷家军,在混乱的掩护下消无声息地离开了元阳。在他们身后,是失去了主人的金墉城和毫无秩序的流民们。两天之后,当他们到达一个临时驻扎点时,童焱获悉了暴动已被从京郊返回的禁军血腥镇压了的消息,但是这个时候,无人可以做主的朝廷已经扼制不住宗朝崩溃的脚步了。
那一天,是乱世的开始。
最初的混乱前后持续了大概有一年的时间,地方势力相继脱离朝廷的掌控,元阳附近的几个割据势力更是像走马灯一样地出入京师犹如无人之境,即使不曾亲见,童焱也可以想象城中百姓朝不保夕的悲惨生活。而这时候的她则在茂希夫人的照顾下被送到了塞外,暂时远离了中原的硝烟。
童焱最终也没有交待沈昙的去向,她当然不可能说他死了,可也编不出他会在哪里等她去汇合,雷枢见她这个样子,或许是心里有了自己的猜测,也就不再追问。他一直把童焱当做雷家的贵客,也答应以后会一直给她提供帮助,童焱没有矫情,很坦然地把这些好意全盘接收下来,她明白在这个乱世里,光靠自己一个人是无法活着等待沈昙的。
没错,她打算一直等着沈昙——或者说除了这件事,她也找不到还有什么其他事可做。她是个经历了现世生活的人,自然不可能再把相夫教子当成女子的人生目标,再说在那匆忙的离别后,童焱只觉得自己的心情都是莫名加复杂,连自己的心情都没有收拾清楚,她还哪有可能去开展什么新的生活。
何况,就这样等着也没什么不好,生活的目标只有一个,简单而又纯粹。她有时也曾畅想过,在年轻的时间再见他会是什么情景;在年迈的时候再见他会是什么情景;甚至这辈子都见不到他又会是什么情景。就这么想着想着,发现日子并没有那么难熬,永远拥有希望,永远都存着一份念想,每个第二天的清晨都变得更加可爱和让人高兴。
就这样在草原上蛰伏了三年,她学会了骑马和各种各样的生活技能,这时中原的第一轮混战已经接近尾声,一些不够实力的投机份子基本都被瓜分或吞并,天下的局势越来越趋向于南北对峙。
雷家稳步掌控北方,常年的戍边让它的军队一直保持着极强的战斗力,而且它的后方还有势力不容小觑的胡人。茂希夫人的旧部在雷家的扶植下重新崛起,而他们也同时成了雷家的后防线和同盟,许多人这时才恍然大悟,过去一直骚扰边疆的所谓“野心不死”的胡人,其实一直都是雷家为了推脱朝廷裁军命令而故意留下的自己人。
南方则渐渐以荆州马首是瞻,郁家控制着南边几乎所有的水道,以联姻和声望聚集实力和人心。再加上梁崇光死后,梁龙姬和郁瑛也从朝廷发布的“死亡人员”变成了“奇迹生还”的人员,在许多南方人的心中,跟北边的蛮子比,郁家自然更加正统。
而对于蝼蚁童焱来说,她非常欣喜地发现,现在天下最有势力的两波人,居然都跟自己沾亲带故,实在不能不表彰一下自己的眼光。
于是她在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里告别了已恢复自己身份的雷枢,并且毫不客气地拿上他资助的钱财,开始了像一个探险家般的自助旅行。
童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