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之埃及篇》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三生三世之埃及篇-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巡游船队两天前就已到达孟菲斯流域,一直停在岸边,迟迟不进港。

  女官琪拉告诉她,作为阿蒙神之子的未来法老必须和神像一同出现在民众面前,否则将被视为对神的不敬,后果很严重,也不知斯门什么时候回来?悉多翻来覆去睡不着,心中的疑问仿佛船队在尼罗河面留下的水纹,一波一波延绵不绝。

  被困在船上的这些日子,除了偶尔上岸接受沿河民众的朝拜,大部分时间都跟着琪拉学习埃及语言,加上强烈的愿望和刻苦的练习,悉多已基本掌握了日常对话所需的词汇,还有一部分埃及历史,以及神的典故。

  在埃及人的宗教中,对玛阿特的信仰贯穿始终——她诞生于阿蒙神的左眼,是头戴鸵鸟羽毛的女神,代表真理、正义和秩序。

  根据《死亡之书》第125、175章的记载,亡灵在进入生命的轮转之前,必须通过来世审判。神圣的审判在冥王奥西里斯和42位神组成的法庭上进行,是决定死后能否进入另一世界的关键程序。

  首先,死者要面对众神陈述一生的功过,然后通过“称心”仪式来判决陈述的真伪。“称心”时,死者的心脏被放在审判天平的一端,和另一端代表真理的玛阿特进行比较,善大于恶的人将受到冥王奥西里斯的欢迎,由阿努比斯神引领进入位于西方的永生之地,恶大于善的人或者被放逐人世重新来过,或者被打入地狱忏悔罪孽。

  悉多想不通,格格不入的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成了女神的化身?如果斯门和科比知道她不过是个凡人而已,是否还会如此体贴入微?淳朴热情的民众得知真相以后,会怎样对待一个欺骗了他们感情的骗子?

  越想越烦,纷乱的思绪绕在心头乱了分寸,她蹑手蹑脚地起身决定溜出去透透气。

  走到门口,看见辛苦了一天的琪拉靠着门外的墙壁睡着了,悉多脸上浮现无奈的笑容:一再说过她们的朋友而不是主仆,她始终听不进去,软硬兼施也无法阻止这温柔细心的女伴坚持日夜守在门口等候差遣。

  进房抱出羽绒被轻轻盖在琪拉身上,沉甸甸的感动坠在胸口,她本无心欺骗她,但真相大白的那天难免伤害这真心诚意对待自己的女孩——她崇拜的“玛阿特”是人,不是神。

  悉多走到甲板上,发现守夜的卫兵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睡着了,科比站在船头背对着她,身体被包裹在一团耀眼的红光中,黑色的袍子挡住部分光芒,仿佛太阳中心的人形阴影,令人不寒而栗。

  “科比……”悉多怯怯地叫了一声,看到科比没有回头的意向,她只好静静站在原地等候。

  等了很久,环身的红光越来越淡,渐渐消失,科比才转过身来坐在船舷上看着悉多。

  悉多讶异地发现他疲倦的面容竟残留泪水的痕迹,失去血色的嘴唇和惨白的脸色融成白茫茫的一小片,模糊的轮廓在深沉的夜色中显得尤为刺眼。

  “科比?”她大着胆子坐到科比身边,担忧地问。

  “悉多……我……”科比木木地看着纯真无邪的脸庞,嘶哑的声音如同刚从沙场浴血归来的战士,道不尽的沧桑,忽就把头靠在悉多肩膀上不再说话。

  悉多撑起身子坐得笔直,努力让他靠得舒服些,虽然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但隐约能感受到他的痛苦和自责,他不说她就不再问,只轻轻哼着一首忽然想起的歌谣,悠扬的旋律仿佛在深夜低诉着男人不为人知的心事……

  “睡了么?”坐了很久,科比忽然轻声唤着悉多。

  “恩……没,没有,没那么能睡!”嗜睡的懒猫明明已经神志不清,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惊醒地睁开眼睛矢口否认。

  “你恨我吗?”

  “悉多喜欢科比。”

  “将来呢?”

  “你不舒服?”她伸出冰凉的小手摸摸他的额头,又摸摸自己的额头,以为只有发烧的人才会说头脑发昏、满嘴胡话。

  “傻瓜,人有时也难免憎恨自己的。”科比笑了,她很少像一般女人苦苦追问男人的行踪和心思,懂得在恰当的时刻保持缄默倾听别人的苦衷,与生俱来的天真仿佛治愈伤痛的良药,一颦一笑在无形中化解百结的愁肠。

  “科比笑起来很好看!”悉多自然不会明白这番话的深意,只呆呆看着科比罕见的明朗,印象中他一直是个深沉忧郁的男子,没想到他笑起来的样子丝毫不亚于斯门,也是个很帅的男人。

  “是吗?”

  “恩,像……像太阳。”

  “是吗,你笑起来像什么?”

  “不知道。”

  “傻瓜!”

  “科……比……”悉多虽然知道他在玩笑,但还是有些恼怒他心情一好就嘲讽自己的事实。

  “傻瓜,回去睡吧。”看着她满脸不乐意的样子,科比伸手使劲揉了揉她的头顶,笑得更开心了。

  悉多柔软的秀发乱糟糟地张成一个绒绒的毛球,像刚被主人抱在膝上逗过的小猫,一肚子委屈又不敢乱叫,听到有人终于肯放她走了,顺从地点点头,一溜烟儿闪得不见踪影。

  当悉多消失在视线中,科比黑色的长袖轻轻一拂,倒在甲板上的侍卫纷纷醒来。

  他们揉着惺忪的睡眼不知自己怎么就睡着了,抬头看见威严的大祭司正站在船头,慌忙整理衣襟拿起长矛和盾牌,生怕会因渎职而受到严厉的惩罚,等了许久都没听见预料中的责备,有人壮起胆子偷偷看了一眼,发现祭司大人正出神地看着某个地方,似乎并未留意周遭的动静,不由得暗自庆幸起来。

  科比喃喃地说:“好好睡上一会儿吧,还有很多重要的事在等着我们……”

   。 想看书来

三生三世之埃及篇 (18)
母亲说,我出生时的样子吓坏了一群长辈,他们抱着那个额头宽大酷似驴脸、胎毛浓密粗硬、皮肤黑黑皱皱的新生儿研究了半天,才确认母亲生下的不是怪胎。

  所以,我一直庆幸没被当即丢到医院后门的垃圾筒里,毕竟那个年代的人们要善良宽厚得多。但我更庆幸母亲及时阻止了奶奶好意为孙辈取名的举动,否则老师点名时没准儿就喊“辛荷花”、“辛菊花”之类的名字了,那多可怕。

  因为早产的缘故,儿时的我是体弱多病的,但这并不妨碍我惹是生非的本能。上小班没几天,幼儿园里最好看的男生对我说了一句“你长得真难看”,还在发烧的我楞是追着他满园子跑了十圈,终于在楼梯口把他推倒狠狠揍了一顿,顺便打掉了两颗门牙,一颗他的,一颗我的。

  结果,母亲赔礼,父亲陪钱。

  那时候,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不过一百出头,被我随便这么一折腾就少了三分之二,换了我我也心疼。所以,我生平第一次挨了打,但我不记得打得痛不痛,一方面时间太久了,另一方面挨打都成了种习惯。

  母亲说:你这孩子皮贱,三个月不打一定闯祸。

  想想现在的孩子多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挡着,谁打谁使用家庭暴力,一不小心还得花钱请心理医生做治疗,谁敢冒这险?

  幼儿园毕业时,那个已经长出新门牙的男生送给我一块绣着长颈鹿的小手帕,第一次接受男生的礼物,我得意地想:他终于发现我有多漂亮了。我一直小心收藏着那块手帕,虽然不懂得初恋的意义但总觉得它珍贵,可惜后来搬家的时候还是给弄丢了。

  去小学报名时老师说我还不到上学的年龄,即便有关系也至少再等半年。

  等待上学那个漫长的假期里,出身书香门第的母亲开始尝试用文字来熏陶我,但她毕竟是个仍在开创自己事业的年轻女性,没念几天故事就干脆把我带到她们单位图书馆里锁上门了事。

  印象中,那栋阴暗潮湿的平房比满脸皱纹的奶奶还要老,肥硕的老鼠和神勇的蟑螂在眼皮底下乱窜,我哭着喊着闹着要出去可没人理睬,哭累了就趴在爬书架的梯子上睡,睡醒了又哭,哭累了又睡……

  几天后,我吸着鼻涕开始翻最底层的小人书看上面的画,几个月后已能读懂配着彩色插图的《格林童话》,而我最爱的是一本有很多黑白照片的《青少年百科全书》,照片上的东西看起来很有趣,尤其那张画得很好看的面具。

  母亲告诉我,那是开罗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图坦卡门面具。

  说起来,那短短的半年里,我获得人生第一笔丰厚的财富——知识,但也留下三个极为严重的后遗症:第一,怕黑,总觉得黑暗中藏匿着老鼠蟑螂之类的生物,甚至有童话里会吃人的妖怪;第二,怕静,从被反锁在老房子的那一刻起,我认定安静就是没人理没人要;第三,爱幻想,看了太多童话故事她相信大灰狼一定吃不了小红帽,丑小鸭一定会变成白天鹅,白雪公主一定会嫁给王子……

  长大后我一把年纪还找不到男朋友,理直气壮地指责母亲塑造了我畸形的爱情观,那满大街没变王子的青蛙打死我也不要,宁愿孤独终老。

  说这话的时候,我二十岁。

  从那时候起,读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给了我无数来自周遭的夸赞,也给了我极为孤傲的个性——宁愿做块饱和的海绵拼命汲取那些已经大大超越我这年龄段的知识,也不愿跟别的小孩儿一起玩泥巴、打沙包、拍洋画……

  另外,它还给了我一副黑色框边眼镜。

  小学二年纪的语文课上,班主任念完一篇关于海龟的课文后问:为什么小海龟的妈妈不要它了?我第一个举手站起来,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海龟每年在固定的季节返巢产卵的生物学知识,以及它们如何利用沙子吸热快散热慢的原理来孵化后代的物理学知识。听得教学经验丰富的班主任直呼神童,立刻请来父亲母亲共同商讨如何继续培养“天才儿童”的“大计”。

  双边会晤后,我得到了不必做作业、不必背课文、不必参加体育课长跑等一系列特权,那叫一个耀武扬威啊!

  别的小孩不服气了,他(她)们千方百计地找茬儿治我,比如把早点吃剩的豆花卤面倒我书包里,趁我睡觉的时候把两支鞋带系成个死疙瘩,逮几条壁虎藏我文具盒里,或者成群结伙地站在一起冲我大喊“四眼狗”什么的。

  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把“人民公敌”的角色扮演得活灵活现:故意把蓝黑墨水泼洒在女同学的花裙子上,把男生的钢笔拆成一个个的零件丢在教室各个角落看他们满地爬着找,趁体育课的时候把大家换下来的鞋子弄乱,再堆成一个小山包,躲在一边笑眯眯地欣赏他们的手忙脚乱。

  随着矛盾地加深,恶作剧升级为群殴,我一个人跟七八个男生打,女生们在一边给他们助威。我看不起只会哇哇乱叫的她们,我知道她们不动手是因为她们不耐打,而且她们只懂得用牙齿和指甲,不知道拳头和飞腿才是更厉害的武器。

  想起来,那场斗争够残酷的。每次事情闹大后大家都会被请家长,回去都会被狠K一顿,可没过几天,屁股不痛了,又卷土重来,大大发扬了“长期作战”的革命精神。

  原来三个月挨次打,那时候是一星期挨两次打,母亲手打肿了换父亲来,使用“车轮战术”。

  就这样乱七八糟地升到了四年级。

  又一次,母亲从罚站在教师办公室门口前的、一群鼻青脸肿的孩子里认出了我。

  那天,没有责骂也没有铁巴掌,他们只是温柔地给我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思想课。在这堂持续到深夜的课上,父亲和母亲教我如何区分基本的善恶、对错,教我该怎样去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而不是憎恨,也教我真正明白我并非自己想象中那般特别。

  毕竟是厚道人家的孩子,一点即通。几天后,我主动提出给一位腿骨骨折耽误了一个多月课程的男生补课,无论再过多少年我都记得他的眼神——活像看一只给黄鼠狼拜年的鸡,那叫一个趾高气昂啊!

  但后来我才明白母亲吃的盐真比我吃的饭还多,随着越来越多的“谢谢”出现在生活中,文具盒里的壁虎或者蟑螂变成了奶香奶香的大白兔和“阿咪”。

  多年后的小学同学聚会上,一个男生悄悄告诉我:知道吗,那时候我们都把你当成《恐龙特急克塞号》里打不死的格得米斯怪兽。这话听得我当时特别扭,难怪当年每次动手前他们都要齐吼一声:出发吧,人间大炮!原以为那群男生看科幻片看傻了,谁知根本就是冲自己来的。

  初中时,我再没和谁打过架,这和“女大十八变”压根儿没关系,就好象不打架和文静不能划等号一样的道理。随便把哪个初中同学逮过来一问,他们准会告诉你两件事:辛童是个尖子,辛童是个胖子。

  我的智商没有下降,成绩依然很棒,但问题是……我是个胖子。

  上帝是公平的,他仁慈地给了我聪慧的头脑还“特地”配了副“庞大”的身躯,如果您想象不出一个一米六不到体重却高达八十公斤的女孩子长什么样,千万别想,我只能说真正意义上的“肥胖”是件可怕的事。

  胖到一定程度,名字、年龄、性别什么的都不重要了,胖子这个词成了代号也成了专属形容词,叫就叫胖子,想还是想到胖子。比如,上课时准确无误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同学们会说:胖子可真厉害;考试成绩得了最高分,大家会赞叹:胖子又考了第一;某天生病请假了,他们会问:胖子也生病吗;甚至打篮球比赛时好容易有球传到手里,刚想发挥一下,就听见别人的家长大叫:别跟那胖子抢,危险!

  知道我为什么不和人打架了?

  根据所学的物理知识我坚定地认为,以我的质量乘以重力加速度产生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非把那些细成豆芽的男生女生打废了不可。

  我家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收入赔得起两颗门牙但绝对养不起植物人,所以我不打了,因为我不想变成穷光蛋。

  尽管父母、老师和要好的朋友们都在尽量安慰我,可我还是很自卑,那是我“辉煌”的人生�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