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
“达萌,你真的不打算跟我一起去?”
“不去,”王韬笑了笑:“不但不去,如果可能,我还想早些回内地去,那条路你没找到,我也没找到,不过我总觉得,中国人要走的路,终究还得在中国多找找。”
“达萌兄……”
容闳还待再劝,却被王韬打断了:
“你我弟兄一个在外洋找,一个在内地找,这不比两人都往一处较劲来得更保险么?”
开船了。
送行的人群随着船行的方向奔跑着,不住挥舞着手臂和绢帕,哭泣声此起彼伏,不时从人群中响起,风涛不测,万里艰难,此一别,竟不知何年何月方是重逢日了。
王韬站在高处,眺望着渐行渐远的轮船。最初是王韬,然后是桅杆和整只船,都渐渐化作沧海之一粟。
阳光灿烂地照耀在海面上,白浪起伏,金碧万顷,恍惚间仿佛无数阡陌,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纵横交错一般。
(完)
注释:
1、清代江苏巡抚不驻省城,而立衙署于苏州;
2、当时美国海军陆战队穿全绿色军服;
3、曾大人:清已革福建水师提督曾秉忠,时为上海清军水师主将;
4、陈平去楚归汉,而且有“盗嫂”的恶名;马援在投奔东汉光武帝前先侍隗嚣,后曾受隗嚣派遣相继出使在成都称帝的公孙述和刘秀,最后背叛隗嚣并帮助光武帝消灭了他的势力,他们两人都被当作功名之士的典范;
5、钱东平名江,浙江长兴人,曾入林则徐幕府,鸦片战争后因为林鸣冤被流放,太平军攻下南京后率领招募的“勇士”投入清江北大营雷以諴幕下,并提出厘金制度,该制度的流行解决了清军各部军费紧张的难题,却为此后数十年的中国带来巨大灾难,至1931年才最后废除。由于他在鸦片战争中名声大噪,又“素不安分”,当时就有清方和广东天地会方面误以为他投入太平军,甚至说他是洪秀全的“谋主”,这一谣言后来被写入许多文艺作品,影响甚大,而事实上他的才能和锐气让雷以諴感到巨大威胁,因此在他入幕后一个月左右就以“私通发逆”的莫须有罪名将他害死;
6、史实中容闳组织的幼童留美发生在10年后的1872年,这里出于情节考虑而提前。
………【后记】………
后记:
终于写完了。weNxUemi。Com
素称快手、又一向喜欢短篇的自己,居然会在一年跨度里写下这么一篇长达10万多字的小说,回头看去,自己都连呼侥幸。
其实当初开这个头时,我并未料到,它会写这么长,写这么久,我的意图,其实不过是想通过一个真实背景、虚构情节的故事,勾勒一个处在转型十字路口的时代,和这个时代里,同样处在转型十字路口的人。
清末的中国正处在这样的时代,旧的一切摇摇欲坠,却阴魂不散;新时代的曙光仿佛近在天际,却又是那么的让人捉摸不定,中国该向何处去?是“用夷变夏”、还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如果变,向哪个方向变?在本书的背景时代、18世纪60年代初的中国,对任何一个中国人,不论他是饱学之士还是乡野村夫,是高瞻远瞩还是耳目闭塞,对此都显然给不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来:官兵、长毛、洋人,仿佛都威风不可一世,有可能君临天下,又仿佛根基摇摇欲坠,随时可能从近世中国的大舞台上一个跟头栽下去。
但对于那些“文人”,那些从小饱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知识分子而言,他们所思所想,却是力图给这个混沌之世指明一个答案,从而体现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看到,王韬、容闳,甚至林正朝这样的人,都是这样想、这样做的。
然而作为无拳无勇的文人,他们自身的力量是不足以成事的,他们所想的,是“才为王者用”,是找到一个赏识自己、能让自己一展所长的“明君”,在故事所发生的这个歧路之世,他们的选择似乎很多:清廷,天国,甚至洋人,乱世之交,用人之际,他们都需要人才。
然而这看似处处通畅的歧路一旦走起来却仿佛处处此路不通:恪守正统观念的林正朝固然死得窝囊,自称“功名之士”,只要能一展所学、不在乎为北京还是南京效劳的王韬也处处碰壁,甚至思想出乎时人之上的容闳也在茫茫中华大地找不到用武之地。
我们看到,清廷也好,天国也好,他们求贤用贤的心是真诚的:在清方,上海那些颟顸油滑的“大吏”知道不拘一格用洋人,老谋深算的李鸿章甚至有意无意让王韬漏网,以保留日后用才的余地;在天国方面,他们每到一处就张榜招贤,干王对王韬、对容闳都礼遇有加,刘肇钧等将领也真心诚意地善待王韬,希望他留下,甚至对一心为敌、又一心求死的林正朝,他们也并不赶尽杀绝。既如此,歧路彷徨中的王韬、容闳们为何仍然报国无门?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我们看到,虽然许多清朝官员不失精明,但清廷的确已经腐朽,从苏州之役的闹剧,到上海弹丸之地的勾心斗角,都无不透出一丝末世的霉烂气息,太平天国席卷大半个中国,纵横十八年,决不是偶然的,这样一个腐朽的机制,势必难以包容王韬、容闳这样有能力、却又有“危险”的人才,因为这些人的思想领先于时代,对于一个已渐渐被时代步伐拉下的末世帝国而言,是很难理解、也很难接受的,史实中王韬始终未获大用,容闳虽得到曾国藩赏识,担负了选拔幼童赴美留学的重任,但这个本来很有意义的事业很快就由于官僚保守派的阻挠而中沮,愤怒的容闳重又站在清廷的对立面,并在几十年后勇敢地站在了共和革命的阵营中。
而太平天国,他们有勇气也有能力砸烂腐朽的清廷,但他们本身也很快腐朽变质,更可怕的是,他们陷入了狂热的宗教愚昧主义怪圈,妄图采用异想天开的神学体制统治世界,成为天下的主人。不错,他们张榜招贤,礼待士人,但这些人只能成为上帝教的驯服工具,承担为官长抄抄写写的书手,为将士说古论今的“先生”,军政大局很少垂询他们,就算垂询了,也未必放在心上;就算放在心上,也未必看得懂。书中王韬的意见书被刘肇钧遗失、忠王甚至没机会过目完全是史实,这也充分说明了“先生”在天国将领心目中的地位。
即使这封书信真的被忠王看见、或者这封不走运落到清廷手里的信没那么巧被戳穿,王韬的命运会不会好一些?看看容闳就知道了:他和干王是故交,后者对他有更深的了解,但所能给予他的不是人尽其材,而只是一个“义”的爵位;他得到曾国藩的赏识和举荐,承担了梦寐以求的幼童赴美使命,结果却仍然是被人掣肘,愤然挂冠。时代仍在歧路中彷徨,个人的命运也很难走出歧路,走出彷徨的怪圈。
面对歧路,很多人选择了改变自己,如干王,他的官高爵显很大程度上,是他牺牲了自己《资政新篇》里许多改造社会的理想,用《钦定敬避字样》等腐朽不堪的东西来迎合他那固执的族兄洪秀全所换来的;再如王克昌,他放弃了自己的喜好,整天抄写一些他所厌恶的无聊文书,以换取一家老小的暂时安宁,从一时看,他们也许是成功的,明智的,但从长远看,他们仍然是失败的,因为歧路彷徨终究是暂时的,上海郊外隆隆的洋炮声告诉人们,新时代就要到来了。
许多一直跟踪这部书的朋友对结尾的突然煞住感到出人意表,然而仔细看来就会发现,这洋的结束几乎是必然:这部书写的是“歧路”,歧路既然走到尽头,那么书中人物今后的彷徨,也就非本书所将及的了。
写这部书时适逢生活环境巨变,移民、新的开始,让一切都充满动荡和不定,从某种意义上说,作者本人也处在彷徨的歧路之口,这也自觉不自觉地影响了篇章的流畅性、连贯性,并拉长了写作的时间,留下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遗憾,也许,这和王韬的坎坷一样,都是人生所必然遇到的无奈吧?
感谢每一个持续关注此书的朋友,你们的关注,是我坚持写完它的重要动力。
陶短房06年1月23日夜
加拿大列志文市
………【第一章】………
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后治,这句话不知始于哪朝哪代,出自何人之口,有人说,这是明末名士欧阳直公所言,也有人说,应该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南朝梁代,益州别驾刘研和临汝侯萧遒关于蜀人“贪乱乐祸”的一番口角。23Us.com
不过此时尚是西汉文帝年间,距刘研跟萧遒二位打嘴仗的年代,少说也还早个六百五十多年,天下自六国而秦,自秦而项羽,自项羽而汉,自汉而吕后,乱了好几百年,好不容易才消停下来,可蜀中却早已安享了许久的太平日子,吃大米,穿绸帛,优哉游哉,浑不管崎岖数千里蜀道之外长安城里那位“天下共主”,到底是姓嬴还是姓刘,叫“天王”还是叫“皇帝”,这什么格老子的“天下”到底是叫“大秦”,还是“大汉”。
“反正这大汉的皇帝硬是要得,”临邛集市上一间茅柴酒肆里,刚卖了秋粮的农夫杜仲一面咂吧着粗陶碗中淡薄的村酿,一面高声与邻桌摆着龙门阵:“以前我老爹给大秦那个啥子‘始皇帝’纳粮,是十税一,不得了哦,如今呢,三十税一咯!”
“就是就是,”一个外乡口音的汉子插言道:“如今往来关中、荆州,关卡也少了,我们做行商的,便省了多少孝敬钱,日子好过得多了!”
“有大米吃,有整身衣裳穿,还有酒喝,这样的日子哪里找去!”
酒肆老板一面扳指头算着酒帐,一面啧啧地感慨道。
“你懂个甚!”一个长者不屑地白了他一眼:“我听从京城服兵役回来的小子说,前些年有人造反,连太后的亲侄子都反了呢!”
“这些龟儿子吃饱了撑的!”杜仲砰地把酒碗拍在桌上,酒水洒了一桌子:“哪个放着好日子不过,老子头一个跟他没得完!”
话音未落,便听得马铃声响亮,一匹肥壮的青马从街角笃悠悠转了出来,马上端坐一个三十出头的汉子,毡帽窄袖,下身穿条满裆长裤,手里还捧了卷竹简,一面走马,一面旁若无人地诵读着,身后跟了个小童,牵了匹毛驴,毛驴上驮的都是刀剑长戟之类。
众人多识得来人是卓王孙,便不约而同“嗤”地笑出声来。
这卓家迁来这里已三代,据说原本是赵国邯郸人,祖上还是赵国的什么王族,鬼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卓家自己三代单传,却都起了很响亮的名号,到了这一代,索性就叫了“王孙”,祖孙几代,都以打铁为生;临邛人见这家人直眉楞眼的,只会鼓捣些不入时的刀剑矛戟在集市上叫卖,不但如此,而且至今还把米舂成粉,蒸做一团团的啃咬,且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念着莫名其妙的竹简书,自然都觉得他们有毛病,有时没事躲得远远的。
“哼,想不到这蜀中居然也有胡人。”
那外乡汉子许是多灌了几碗村酿,一时失口,竟把心里打转的这句话,用很响的声音说了出来。
卓王孙闻得“胡人”二字,神色陡地变了,翻身下马,大步流星冲进酒肆,一把揪住外乡汉子胸前衣襟,怒气冲冲地喝道:
“你这厮,好没有眼色!我这身衣裳,乃是祖上传下来的。我家祖上本是中原赵国人氏,堂堂王族,怎么能说是胡人!”
外乡汉子被他揪得好生难受,一叠声地讨饶,酒肆老板和座上杜仲一班酒客,却一齐为外乡人抱起不平来:
“欺负人气力不如你大还是怎地?耍蛮用强,还说不是胡人性情!”
“人家是外乡人,你祖上也是外乡人,莫欺人太甚哟!”
“还王族,嗤?欺负我们没念过书么?赵家王子,自然是姓赵,你们却姓一个卓字,如何冒充得?你瞧瞧你,衣袖窄窄,领子歪歪,不穿裙子穿裤子,还缝着裤裆(注1),不是胡人又是什么人?”
“你们别乱讲,”卓王孙兀自梗着脖颈强辩,口气却软了六、七分,揪住外乡汉子衣襟的手也不由地松了:“我冶铁铺子里挂着祖上传下的夹纻绣像,正是赵王的画像,戴着王冠,穿着王袍,还有我曾祖父的题字呢,不信你们自己去看个清楚。”
“别顶了卓王孙,老夫早看清楚了,”长者徐公是这一代的三老,也是酒肆里最受敬重、见多识广的贤人,此刻他一面笃悠悠嚼着盐渍青梅,一面点着筷子,不紧不慢地道:“我家侄儿给秦朝皇帝当过卫士,连个军官都没混上,也戴你家先祖那样的帽子,你居然说那是王冠,不脸红么?你那画像上的字,我们一个都不认得,你自己认得么?”
徐公的嗓门不高,语声也很温和,卓王孙听来,却字字如霹雳一般。他脸色登时涨得通紫,仿佛急饮了十几碗村薄酿一般,呆立了半晌,才闷哼一声,一跺脚,转身出了酒肆,上马便走,把酒肆内外一阵哄笑嘲讽之声,统统抛在了马**后面。
临邛城虽叫临邛,其实并不在邛崃山下,尚离着有百十里路程,而且这邛崃山终年冰封,气候恶劣,当地人且视为畏途,身为外乡客的卓王孙一家,更是祖孙三代,都没一个人攀爬过。
卓家喜欢的,是城北更远一些的青城山,越过草木苍翠的九龙沟,便望得见青城山清幽葱茏的山峦了。卓王孙小的时候,爷爷每一次背着他登上山巅,都会望着东北方汹涌的云海,一面流泪,一面唏嘘感叹着,说这座山的风景,仿佛故乡邯郸城外、那一直绵延到城垣边的邯山一般。
现在爷爷就长眠在这最像故乡山峦的青城山上,面向着遥远的北方。卓王孙盘膝坐在墓前,满脸忧郁怅然的神色。在他面前,摊放着那张祖先的夹纻大像,岁月荏苒,早已变作了暗黄的颜色。
“叨扰了,足下敢莫是赵地的人氏么?”
一个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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