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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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历史- 第2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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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高达13000加元,这些开支全由税款担负,这自然让本已对该国沉重税赋心怀不满的国民抱怨连连,抱怨政府把纳税人的钱用于庇护一些不应被庇护的人。应该说加国政府也并非没意识到此,前任政府就曾和美国达成协定,不受理经美国抵加的申请者的难民申请,一度让“难民潮”陡然降温,但哈珀政府上台后为取悦美国,在后者压力下取消该协定,使得难民申请的势头再次回潮。



………【赖昌星何以又能赖下去】………

    加拿大当地时间4月5日,联邦法院法官伊夫。德。蒙蒂尼裁定,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于去年5月所作出的“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需交由另一名遣返前风险评估官员对赖遣返中国风险,并重作报告,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这意味着已历时5载的赖昌星遣返官司在一波三折之后,又无奈地回到原先的起点。

    按照当地法律制度,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有权在裁定生效后30日内提出上诉,但据当地媒体报道,该部驻温哥华发言人洛瓦兹。雷默表示,将在研究后再作出是否上诉的正式答复。

    若移民部上诉,联邦上诉庭将花一年左右时间予以裁决,即使胜诉,赖昌星也可向最高法语上诉,光申请上诉许可就要4、5个月,审理更需1年以上,也就是说,最坏情况他也可继续赖在加拿大两年半;若不上诉或败诉,则一切重又回到遣返起诉之初的状况:重新评估、重新审理、重新调查,以及没完没了地判决-上诉-再判决-再上诉的拉锯战,不论用多少时间都毫不足奇。

    鉴于加政府此前提出“死刑犯不引渡不遣返”的国际司法惯例,中国有关方面早已在发给加方的外交照会(编号为NoteNo085/01)上承诺“对赖昌星在遣返前所犯的所有罪行,中国有关刑事法庭不会判处死刑”,蒙蒂尼法官在裁定书中也认为,中国政府的保证是“可以相信的”,那么这样一个被法新社称为“赖昌星的胜利”的判决又何以赫然出台呢?

    加拿大除了魁北克省外都属于英美海洋法系,在法律裁决上主张“循前例”,由于赖昌星案是中国方面首次向海外作出“不判死刑”承诺,自然不可能有“前例”证明(或否定)中国政府会切实履行承诺,赖昌星及其律师马塔斯正是抓住这一法律空隙大做文章,指出赖案一些同案从犯已被处决,且赖的一个哥哥也死于狱中,因此“无法保证赖不会在狱中受到迫害,即使现在不会,十年、十五年后也未必不会”,并成功令法官采信。

    由于加司法体系保守低效,许多法官本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原则,在案例裁决中因循前例,得过且过,即以赖案而论,由于“无前例”,法官需自己衡量是否采信中国政府的保证,如果选择采信,则法官需承担巨大的压力,而倘选择发回重新评估,则有“循前例”的章程可循,即使判决有错,也是制度的错,而法官个人无需对此负很大责任,在这种形势下,4月5日的判决结果其实是早在预料中的。

    加拿大司法体制最大的问题,就是从体制上保证了被引渡(被遣返)人得到尽可能多的法律援助选择,只要有钱打得起官司,就可以在“申请-行政决定-不服上诉”圈子里来来回回打得没完没了,一般国家半年至两年就能完成的引渡(遣返)仲裁,在加拿大拖上几十年绝非奇事。事实上赖昌星案绝非孤立的个案,1996年被控在泰国杀死妻子后逃亡加拿大的迈克尔。克劳斯、1997年贪污泰国曼谷银行8800万美元巨款的拉克什。萨克森纳,罪证确凿,人赃并获,加联邦司法部长亲自签发引渡令,却在没完没了的司法圆圈阵中至今不见结果;诈骗菲律宾政府7500万美元的格罗里娅。陈科夫妇潜逃加拿大至今六年,遣返引渡仍无下文;印度杀人犯苏布哈希。阿格拉瓦等在加拿大招摇过市,加方既不肯引渡,也不愿自己起诉、审判;更夸张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谋杀省长的菲律宾人罗德尔浮。帕西菲加德自87年偷渡加拿大至今已20年,遣返程序仍未完成,成为国际司法界的笑柄。

    上面这些案例,其原籍或作案国均与加签署了正式引渡条约,但加司法方仍以“缺乏监督”、“缺乏保证”、“司法不健全”、“对嫌犯可能不公平”等为由一拖再拖,而中国和加由于司法体系分属罗马法系和海洋法系,差异本身较大,加上又至今未签署双边引渡协定,仅凭并无约束力的《中加刑事司法协议》和纲领性的《联合国反腐公约》协调,自然更困难重重。

    雪上加霜的是,加方在处理这类司法案件时往往受到某些政治因素的影响。中加两国政治制度不同,自加现政府上台以来,双边摩擦屡屡,去年加成为对华贸易额不增反降的唯一西方大国,有矛盾再加上缺乏沟通和了解,自然让双边在司法范畴的互信更难达成,此次判决中法官提出“缺少可信保证”,而事实上“外交承诺”本身,就自然包含复核和监督的元素,法官就这条提出质疑,无疑表明他所声称的“信任中国官方保证”其实充其量也只是半信半疑而已。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加引渡法形成于1877年,是世界上最早的之一,加国也是最早和中国进行双边引渡谈判的西方国家之一,但赖昌星和无数中外贪官、罪犯却正利用加的司法漏洞和人为误区,在这个被斥为“贪官天堂”的国度逍遥法外。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引起许多国家的不满,甚至邻国美国也颇有怨言:许多越战、伊战逃兵在加寻求庇护,这个皮一扯就扯到现在。

    其实这种现象最大的受害者是加拿大及其国人,白白消耗的巨额司法成本均需由纳税人承担不说,这些犯罪分子得以长期滞留加拿大,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更不用说“贪官乐园”这个不光彩名词给该国造成的全球性负面影响了。不但如此,由于打官司、请律师都需消耗大笔金钱,无形中形成了“越有钱越能赖”的现象,那些坐拥大笔不义之财的赖昌星之流可以长久耗下去,而贫困的普通非法移民却因无钱打官司被很快遣返,这显然和加一向标榜的“人权、公平”自相矛盾。

    迫于国内外的抱怨和压力,加政府也曾做过一些改革尝试,其中以1999年动作最大,但由于积重难返,加上政治因素不断影响司法改革,结果很快流于一纸空文。

    在这样的背景下,赖昌星大约会在加赖上相当长的时间,除非以下两种情况至少一种发生:赖在官司中耗尽家财难以为继,或中加之间完成另一次“不判死刑引渡或遣返”的成功司法合作、并成为赖昌星的“前例”。



………【谁是束缚“禽流感克星”的克星?】………

    印尼一停惊世界

    今年2月,印尼突然宣布,将停止向境外相关研究机构提供禽流感病毒样本。此言一出,登时令世界震惊。

    近年来禽流感的流传速度、传播范围正呈逐步扩散状态,继缅甸、尼日利亚、埃及、印度等国新疫情不断传出之后,原本置身事外的英国也被波及,联合国禽流感事务协调员大卫&;#8226;纳巴罗认为,由于即将进入候鸟大规模迁徙季节,禽流感在全球的传播速度和范围都将剧增。

    自2003年禽流感人感染事例首次被披露至今,全球范围内已有260余人被感染,其中160余人死亡,因染疫而死亡或被人类扑杀的各类禽鸟更多达数百万只。印尼是重疫区,禽流感人感染病例、死亡病例和存活病历都居世界首位,拥有最直接、最完整、最全面的病毒样本资源,这一资源一直是欧美制药企业和研究机构针对禽流感的特效药和疫苗研究的基础和保证,如今一旦被切断,势必严重危及全球疫情监测和疫苗研发工作,因此全球对此一片责难之声,是可以理解的。

    但印尼方面对此却振振有辞,卫生部长苏帕里称,这样做合情合理,因为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拿到病毒样本后用于疫苗开发,研制出的疫苗受到专利保护而且价格昂贵,病毒提供国根本承受不起。

    印尼宣称的理由是否成立?其背后又有怎样的隐情?禽流感对人类的威胁究竟到了怎样的地步?人类对此准备好了没有?在21世纪的今天,公共卫生是挑战全人类命运的首要问题,命运攸关的人们不能不对此投入格外的关注。

    穷国灾情最重防护最差

    据WHO数据显示,从2003年底到今年3月8日,全世界共计人感染病例277个,其中中国、泰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占了总数80%,而168例死亡病例中的近三分之二出现在越南和印尼,在非洲,疫情最严重的是撒哈拉以南黑非洲贫困国家;在近东和欧洲,最先遭受禽流感侵害的也是乌克兰、土耳其等经济相对滞后的国家。

    由于迄今为止,禽流感病毒主要是在禽与禽、禽与人间传播,人类感染病例几乎都是直接食用病禽或与染病禽只接触所致。在发达国家,家禽从饲养到宰杀都处在严格的消毒、隔离环境,食品卫生标准和检疫控制也较严格,禽流感病毒不易扩散;而大多数贫困国家民众出于传统习惯和生活需要,往往沿用家庭散养方式,活杀家禽十分普遍,公共卫生条件和居民卫生习惯都有较大差距,因此禽流感病毒一旦侵袭就极易蔓延。加上这些国家防疫体系不完善,反应速度和技术、设备能力不足,对疫情监控不力、发现晚、发现后措施不到位,且疫情扩散后最有效的应对措施——扑杀家禽对普通养殖户而言代价巨大,政府因财政拮据难以提供必要补偿,这一切都导致禽流感疫区的“第三世界化”。

    特效有药对穷国却如望梅止渴

    事实上,在抗禽流感药物研究方面,人类已取得重大进展。

    原本治疗普通流感的特效药达菲(克敏服)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面世,1996年,世界制药巨头瑞士罗氏制药公司不惜巨资,和美国加州生物公司共同开发出此药,并买断其20年的发展和销售专利权,并在2001年投放市场,旋即在不期而至的禽流感大潮中异军突起,大出风头,据临床证实,该药对禽流感病毒有相当显著的杀灭作用,被称为“禽流感克星”。

    据《华尔街日报》等披露,达菲的主要成分是莽草酸,系从中国广西等地非常普遍、原本用作调味品的经济作物茴香(俗称八角)中提取,但提炼工艺和程序相当复杂,其中一道关键程序更是高度机密,为罗氏独家严格掌控。

    根据WHO的建议,在疫情高发地区,特效药的储备必须至少达到满足该疫区总人口1/4的需要,才能有效控制疫情。因为根据历次大疫数据统计,大规模传染病通常都有两次大爆发,其中第二次是扩散的主因,也是危害最大、造成死亡最多的,控制二次爆发的关键,即在于当首次疫情爆发后,能最及时、最全面地将足够药物投放到感染者手中,迅速控制病情,把疫情扼杀在萌芽阶段,而首次疫情的感染率一般都在15%-20%间。

    由此可见,对付疫情大爆发,两点最关键:药厂有足够的应急生产能力;疫区有充分的财力购买储存,并有足够的能力确保及时、全面投放。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罗氏公司一家的产量尚无法满足现有疫情治疗的需要,更难以应对可能到来的大规模扩散:法国热带病学研究院主任米歇尔。卡里援引统计学家的报告称,全球流感类传染病平均33年大爆发一次,20世纪分别为1918、1957、1988年,照此推算,新一轮疫情迫在眉睫,而且极可能由禽流感引发。虽然6年来达菲产量已增加230%,但远跟不上疫情发展和各国药物储备的需求增长。

    世界贸易组织曾规定,当某一流行病威胁某地区时,受威胁国家有权在未获专利权许可的前提下自行生产代用药,泰国、印度等禽流感重疫国家,甚至美国等国某些企业都试图援引此项条款,逼迫罗氏开放专利权转让。

    然而罗氏对达菲前期投入巨资,如今正进入盈利的高峰,2005年销售额高达7亿美元,比前一年增加263%,2006年更超过10亿美元,而2001年仅为7600万,可以说,21世纪罗氏在世界制药领域的崛起,达菲当记头功,没有达菲的巨额收益,这个位于瑞士巴塞尔小城的制药企业难以持续投入巨资于他们所最关注的抗癌药物研制中,也难以维持企业扩张和发展的后劲。正因如此,他们不顾世界舆论“草菅人命”的指责和巨大舆论、道德压力,一直垄断关键专利不撒手。

    在舆论压力面前,他们承诺“一旦疫情大规模爆发将迅速提高产量8-10倍”;面对要求下放代用药生产许可的呼声,他们以加速企业扩张和增加分厂数量应对。他们尽管也进行了某种程度有限的授权生产,尽管某些获得授权生产的企业,如上海制药厂和深圳东阳光药业公司等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在此问题上遮遮掩掩,含糊其辞,但正如罗氏公关部发言人自己所声称的,这类授权的权限“包含药品储备量、药品的特性、鉴别方法、何时适用,但绝不包括专利”。

    如前所述,控制大规模疫情的关键一是数量足够,二是投放及时,罗氏虽然宣称产能在不断扩大,但穷一家企业之力,势必决不可能满足全球疫情所需,而直到“疫情大规模爆发”才“迅速”提高产能即使并非托辞,也已丧失了控制疫情最有力的时机,将难以遏止杀伤力最大的二次爆发。因此,唯一有效的措施只能是,容许当地企业自行生产。

    但利润当前,罗氏决不肯放口:一粒达菲售价高达30元人民币,是普通抗流感药物的近20倍,而有限授权生产后的“国产达菲”售价即下降将近一半,可见垄断的暴利是何等惊人。高昂的价格,加上数量惊人的储备需要,使得“禽流感克星”自面世以来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误区:一方面疫情高发地区集中在穷国,另一方面达菲的销售市场却主要位于欧美发达国家。目前仅有的几个达到“1/4储备”标准的国家,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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