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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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晚辰-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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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说是他和他媳妇要面临的人生一个大坎了。

“有些丑话我先说在前面。”君爷对妹婿不像对妹妹,不会有半点客气,“她是熊猫血,虽然我告诉过你这事可以交给我来处理,但是,在这段期间,如果你惹得她不高兴或是出什么意外,她一旦发生流产,别指望我会同意她再生孩子。”

“这个你放心。”熠熠的星眸对着君爷,知道君爷应该更多指的是因孩子的事屡次兴风作浪的蒋母,“我暂时不会把她怀孕的事告诉我妈,会尽可能瞒着我妈。即使我妈知道,我也不会让我妈插手。”

“我爸要和你爸就这事进行一次会谈。”

陆家是要双管齐下,不,三管齐下。

按理来说,蒋父这个公公,已经和温世轩都认过亲家了,陆司令早不满在心了。现在事情都明朗了,陆家或是蒋家提出这个要求很正常。

“岳父是什么安排?”蒋衍问陆司令的想法。

说是亲家,但蒋父比陆司令的官位低了不止一截,是要多少先请问陆司令的意见。

“囡囡这次回来,陆家要办个家宴。你要清楚,囡囡对我爷爷来说,不是一个普通的孙女。”君爷这是给妹婿和蒋家施加压力了,这是他做兄长要做的。只要女方的娘家好,夫家才不敢欺负媳妇。

他们陆家可绝不是温家那种窝囊样,尽是让女儿嫁过去受人欺辱的。

英眉一扬:“我明白了。”

冷眸在蒋大少那张莫测的脸上扫了两遍,收起。

蔓蔓走出门口后,是有点担心被老大哥抓去教育的老公。

可是,很快其它事情吸走了她对怀孕的注意力。一如她所想,杜宇醒来了,接到消息的初夏,立即从自己的病房赶到老公的病房。

一伤一孕的两夫妻,面对刚发生的劫难,面对面时,不禁都有想抱头大哭的冲动。

杜宇忍了下来,作为男人。

初夏见老公伤成这样,哪敢真哭出声。

蔓蔓走进去的时候,看见他们两个都默默地低着头,愁眉不展,就知道都在想她顾虑的事了,于是进去说话:“师哥,感觉好些没有?”

因为发生急性堵塞而插了支架管救了一条命的杜宇,现在心跳初步恢复了正常,呼吸因为肺部当时在火场吸入了些浓烟,仍有些促,但是生命没有了大碍,劫后余生,令他一笑起来,格外的庆幸,道:“我这条命是捡回来的。”

“师哥别乱说话。”蔓蔓走到初夏旁边,对着杜宇说,“人家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师哥如果是担心未来画廊会怎样的话,那是不需要担心的,这些善后的工作由我来做。”

“蔓蔓——”杜宇望向的是老婆,清楚经历今晚的事后,老婆有孩子的身体肯定是受了惊吓,不由忧心忡忡。

“老公你不用担心,我可以帮蔓蔓的。我问过医生了,说只要保持情绪稳定,胎儿能保得住。而且,我已经通知我爸和我妈。我妈说会马上乘班机过来帮忙照顾我。”初夏紧紧握住老公的手。

岳母愿意在这个他们夫妇最艰难的时刻过来救援,杜宇自然是高兴的。然而,有些话,他是必须对她们两个先说清楚的,叹一丝长气:“恐怕,这一回债主来要钱,再加上要支付的赔偿金,我们这画廊是办不下去了。”

初夏眉头一皱:这画廊不止是她和她老公的心血,更重要的是,它承载了蔓蔓的梦想,并且都已经走到了这一步。

“老公,不能想想办法吗?”初夏焦急地问,“我们可以再向人借钱,向银行贷款,我妈能帮我在家乡再找些人。”

杜宇摇摇头,泪都在低下头的眼眶里打滚。

这一次火灾,虽说是有人纵火,可是人家查起来,肯定会发现画廊里用的装修材料为了贪便宜在安全防火方面不过关,他这个营业执照肯定是要被吊销的,能不能再办,有了前科,应该是没有戏了。同时,在行业里的声誉将大受影响,业务几年内能不能翻身都很难说。何况,老婆现在怀孕,孩子要出世,他不可能等,不可能指望多少年后才起色的事业。

看师哥这幅样子,都知道被自己想中了大半。蔓蔓按住初夏还有说的话,道:“师哥,你看,这回如果再投资,由我来领头好不好?”

“蔓蔓?”初夏和杜宇同望向她,一丝惊讶一丝疑问。

杜宇迅速低下头,皱着眉,对蔓蔓这个提议不是很赞成,女人拼事业,比男人更艰难,再说蒋大少能提供那么好的家境,蔓蔓没必要只身在外打拼。

初夏却不这么想,她早就觉得死党有巨大的潜力,只在家里当蒋大少的煮饭婆,太牛刀小用了,力挺:“好啊。我觉得你办画廊挺好的。你本来在这个行业现在已经混到有些名气了。有了名气,再拉投资,有业务,很快能红红火火地办起来,说不定比我们办的还好。”

死党初夏肚子里的肠子,蔓蔓知道是直的,没有弯弯曲曲,想的也是简单,一笑,坚定:“初夏,我不想办画廊。”

初夏和杜宇,同张圆口:“你不办画廊想办什么?”

“办饭馆。”蔓蔓道。

“为什么?!”初夏站了起来,吃惊地看着她,“你如果办画廊,有条件。为什么不办画廊?”

“初夏。”杜宇按住老婆,在经营和管理上,他对蔓蔓是比较信任的,知道蔓蔓想事情多是深思熟虑,不会像初夏鲁莽,“蔓蔓你说吧,师哥来帮你参考。”

那是自然的。杜宇能靠一个人之力打拼到这个地步,若不是发生这场火灾,离成功只差一步。蔓蔓点点头:“我想办饭馆。一是,很多人都认可了我这个能力。二是,我考虑到我爸。”

杜宇和初夏一听她后面的话,马上明白了。

办画廊,温世轩除了做做跑腿,什么事都办不了。因为让他这个中年汉子做这些属于美术专业类的事情,老实憨厚,脑子又不算灵光,能不做错事已经很难得了。蔓蔓想让温世轩有自己的事业,因为温世轩现在离了她后,更没有办法享福了,还有温媛,温媛上学需要钱,许玉娥不能指望,只能是温世轩自己来。

若是办饭馆,起点低,很多做饭馆的老板,不需要任何专业知识,只需要东西做的好吃。况且,蔓蔓自己都说过,自己的厨艺是温世轩领进的门,说明温世轩有这个潜能。

到底,蔓蔓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杜宇让老婆拿出纸和笔,给蔓蔓策划初步计算条开馆子的数目:“开馆子,和做什么生意都一样,主要看地点,即是场租这笔投入很重要。其它的,能省,倒是都能省下的。不管怎样,初期投入,会比办画廊低很多。而且,饮食行业利润高,逃税容易。做饮食暴富的人,很多。从这方面想,做投资挺合适的。至于为什么有人不办饮食,主要是,一是人家可能看不起做饭的,二是做饮食,十分的辛苦!”

“辛苦不怕。”月牙儿眼笑,笑得理所当然,“师哥,你看我之前天天做装裱师,能不辛苦吗?如果不辛苦能赚到钱,这心里也不安,那只能是偷来的。”

杜宇又被她看透人世的精辟言语折服了。

两人议论到这,作为旁听的初夏始终不答应不情愿:“蔓蔓,你在艺术的这条路子上奋斗了那么久,说放弃就放弃,你对得起你之前做的努力吗?”

“初夏。”死党的心情她了解,蔓蔓心里不甘,然而,“人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是需要作出选择。而我认为,为了谁去作出一个选择,比为了自己做出选择有意义的多。”

“意义?”初夏不喜欢这种类似清高的说法。

她喜欢温世轩,但不代表她能认同死党为了温世轩把自己最喜欢的事物放弃了。

“好吧,我承认我自私。”蔓蔓向最好的朋友掏心肺腑,“我这是自私,真的,初夏。我自私,我自私到觉得只有这样做,我心里才能安稳,才能感到高兴,才能感到幸福。现在我好像回陆家了,每个人都认为我是飞上树枝的凤凰,认为我都该是幸福了快乐了。可我扪心自问,我不快乐。我发觉我是个很自私的人,没法因为人家为我好感到快乐。我是那个自私的,只能感觉到付出是感到幸福的,而没有办法感觉自己被人宠着被人爱着是感到幸福的。我是不是很作践?我觉得我就是作践!”

初夏傻傻地望着她,听着她这篇大论,一会儿之后,突然拿指头往她额头上一戳:“我说你这丫头,是疯了是傻了的,能有人像你这么傻的吗?但是,你说的话我不是不能理解。只是被人宠着被人爱着会感到不安,不安自己哪天会不会失去这个宠这个爱。”

蔓蔓点点头。

把她一抱,初夏拍着她背:“我不阻止你了。我和你师哥一样,都会继续支持你。没办法,我们生就是作践的人,没法像有些人一样,生就喜欢享福。我一天不工作,一天不给找点事做,一天没有个目标让自己奋斗,都难安。你师哥说要给我买个大房子,我说好。但是,当他买到大房子后,我肯定会对他说,再买间别墅。我们就是不能停下来。停下来享福的话,会厌的,会胡思乱想的,会怕——感情出问题的。”

所以,蔓蔓羡慕死党和师哥。因为她知道,没有什么会比共同奋斗的夫妻,更是情比金坚了。

找媳妇找到这里的蒋大少,没有急着进去,抱起双手放在胸前,倚在墙壁上,听着里面的人说的每句话,好像,能感受到媳妇内心的焦虑,媳妇内心的期待。他握着的手心,一样被激起了激情,隐隐发热着。

之前,他太注重其它事情了,竟然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他和媳妇要过的是自己的小日子,是不能因任何事情而发生动摇的。

甲壳虫开回家。

手指牵着媳妇的五指,牢牢地交叉。

能感觉到老公异样的情绪,蔓蔓小媳妇诧异地抬起头:“阿衍,有事吗?”

“蔓蔓,我们来写情书吧。”蒋大少笑得无比灿烂和光辉,牙齿咧开一闪一闪的,甚是耀眼。

蔓蔓懵了:老公怎么突然想起写情书这种多少年代前的事了?

但不管怎么说,近来事儿多,与老公难得一次浪漫。好比今天去了薰衣草花园,结果夫妻两人什么都没有做,只顾着陆夫人。

点点头:“你先写,还是我先写?”

当男人的当然是要一马当先,拍下胸膛:“我先写,你记得明天早上起来看。”

可以说,蔓蔓对老公写的情书是很期待的,毕竟,当初,她就是因为老公一封情书萌生了爱意。

可是老公也太囧了,为了写这封秘密情书,居然抱着被子和枕头当晚跑到了客厅里磨练文字。

这可是冤枉蒋大少了,蒋大少哪是不想睡老婆身边,只是大舅子吩咐过了,老婆怀孕不能干那事,他怕自己睡梦中开小差把老婆干了,赶紧撤到安全线外保证老婆和孩子的安全。

今晚,得知有了孩子的这对年轻夫妇,都失眠了。

……

杨乐儿的葬礼,杨家老太肯定要办的体面,邀请的贵客不少。

陆司令携大儿子小儿子到场的时候,却是在葬礼结束后的两个小时。

杨家老太为了等他们,足足在举办葬礼的殡仪馆,干坐了两个多小时。

“这陆家的面子现在可真够大了。怎么不提,当年到我那里拜寿时,连个红包都包不起。”磕着茶盖子的杨家老太,切齿的冷笑,向着座上另一名年轻男人。

这男人看起来方三十出头,梳着油亮整齐的黑发,仪表堂堂,眉是杨家那种漂亮的刀眉,唇红齿白,像那戏台上的英武小生,迷倒众生不难。

杨家老太称呼他为杨修。

王海尊称他为杨大少爷。

就这个礼数来讲,杨修是杨家的大孙子。

“太奶奶。”杨修对生着陆家气的杨家老太,不冷不热的脸分不清情绪,“陆家对小姨做的事,说起来,并没有证据。”

“怎么可能有证据?”杨家老太想起上回被君爷恫吓的场面,那是一个肺腑的气,“就是因为我们抓不到证据,他们才如此气焰嚣张。不过没有关系。这回我们扳回一局。他们也别想抓到纵火幕后指使的证据。纵火犯都死在火里了。”

“那是,大少爷想的主意,就是不一样。”王海立马在旁恭维。

所以,这个纵火案的主谋,是海归派的杨修了。

“我在国外多年,如果能早点回来,小姨不必如此惨死。”杨修刀眉中扯出一抹极重极沉的颜色,在这个男人的侧颜上形成一个阴暗的影子。

“我知道你不是不想回来,是回不来,这事儿怪不了你。”杨家老太深长口气,拍扶着椅子的扶手,“现在你回来了,能为我们杨家和你冤死的小姨出一口气了。总之,这件事,还是需要在那块玉佩上着手。”

“我知道太奶奶执着那块玉佩,是因为那是姚家送给陆家的信物。然只是件虚有其表的信物,苦苦追寻有什么意义?”杨修一双犀利的刀子目看向老人家。

“你不懂。姚家和陆家到现在,一直都抓不住他们暗中勾结的证据。我不信,他们没有金钱上来往的腐败,没有实质上的物体交易?陆家能如此轻易相信姚家?姚家能轻易相信陆家?这世上没有清官这一存在。所以,这一块玉佩身上肯定有什么。只要我们能抓到真的,顺藤摸瓜。”杨家老太说到最后,嘿嘿地笑。

“如果当时小姨抱走囡囡时,顺道把玉佩偷出来,这事儿就解决了?”杨修问。

“你小姨不知道这些事所以打不到玉佩主意上不说。况且,那玉佩,当时,说是挂在囡囡脖子上,但是,我们的人尝试偷过一回的,没有偷成。那玉佩会认人。”杨家老太切齿。

“什么?”不止杨修,王海听到这个说法都很惊诧。

会认人的玉佩?

“说是明明把那玉佩从孩子脖子上解下来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解下来的玉佩,离开那孩子,马上变得暗淡无光,好像变成另一块模样。怕是弄错,只好将那玉佩戴回那孩子脖子上,那玉佩可怪着,立即又变了个模样。说起来囡囡这孩子也挺怪的,说是刚出生时连呼吸都没有的,好像是被人借尸还魂了一样,方是有了生命。”杨家老太自顾说着这些好像奇谈怪传的话,没有留意到那边的杨修在暗然中脸色微微地发生了一点改变。

囡囡?

从没有见过。

陆家的孩子里头,他只见过一个——陆家大儿子陆君,与他同年出生的孩子。说起来,还是表兄弟,却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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