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冷心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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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之冷心落梦-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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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我又累又饿,就是一大早的时候勉强的塞了点野果,现在眼睛都饿花了,脑子在嗡嗡做响,全身无力。没人拦截,我就这么恍恍忽忽的进了城,一股脑的往繁华的地方钻,果然,没多久便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当铺,混沌的脑子立刻清醒起来,吃一颗糖补充能量,强打精神,挺起胸膛,大步迈进当铺大门。
4。…第四章
    “说价”我把手机上的水晶猪放到柜台上,望向门外,满不在意的吐出两个字。因为不知道行情,为了避免出洋相或者被人吭,还是装深沉吧。

    对方慢悠悠的拿起水晶猪,就这么扫了一眼,丢在我面前。

    “做工粗糙,成色不纯,5两银子”声音坚定。

    还没等我回答,一个丫头从里屋走了出来,附耳不知道对掌柜说了什么,掌柜脸色大惊,马上换了一副嘴脸,毕恭毕敬的带我进里屋雅间,让人端茶倒水。并把我的水晶猪拿走,说是给当家的看看,神神秘秘的,不知道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但此时我也没那精力去多想,只是努力支撑着自己虚弱的身体,我的耳朵开始耳鸣,完全的头昏眼花了。

    在我喝下第N杯茶后,那人终于出来了,态度比刚才更谦卑。

    “小人眼拙,说了个讨嫌的价钱,还请小姐莫怪。”

    我沉默的喝着茶,已经没有力气说废话,管他多少钱,现在只想快点拿钱走人。可在那人眼中却是高深莫测,更坚定了这乃稀世珍宝。

    “不知道小姐想当个什么价钱?”

    问我?这可让我为难了,我脸皮薄,平时就怕杀价,每次买东西回来都比别人贵许多。现在加上不了解行情,连银子的还价比例是什么都不知道,还真不好开口说价钱。

    我不说话,伸出手缓缓的朝着掌柜打了个V字(纯属习惯性动作)。

    “20两?”试探。

    沉默。

    “200两?”

    还是沉默,那人皱了皱眉头,咬了咬牙。

    “2000两?”

    应该挺多的了吧,我站起身来,打算成交,好立马闪人。

    “请慢,我说的是黄金!”那人以为我要离开,急忙拦住我,大声嚷道。

    黄金!?晕忽忽的脑子一瞬间清晰起来,楞楞的看着掌柜,这紫水晶这么值钱?那刚刚开始说5两,也太黑了吧!其实是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水晶是很少见的,而紫色水晶犹为珍贵,就象现代的紫钻石一样为稀世珍宝,1987年4月28日伦敦克里斯蒂拍卖行一次宝石拍卖会上,一颗重量仅为0。95克拉的紫红色钻石,其成交价竟高达88万美元。而如今我却带着拇指一样大小的紫水晶,就算是见多识广的掌柜,也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价值连城紫水晶。至于为何后来鉴别出,这就是后话了。

    “如果小姐是死当,可增至2500两黄金”

    成交!不想再纠缠,毕竟我那水晶猪买的时候只花了三十块钱,现在虽然不知道2500两黄金的概念,但是我绝对是赚了。

    我身上只留下三百两银子,两张一百两银票,一张五十两,剩下都兑成散碎的银子。剩下的存到掌柜帮我在宝风钱庄弄的户头下,只要拿出信物,便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宝风钱庄领取钱财,而我的信物就是我的农行卡,可谓物尽其用。

    跨出当铺门卡,我便飞一般直冲最近的客栈,掏出银子直接塞到站在客栈门口,正准备张口的店小二手上。

    “一间上房,一荤一素一汤,快”用尽最后的气力说道。

    那店小二楞了一下,便马上反应过来,快速的帮我找了间上房。我刚坐下,菜便上齐了,一阵风卷残云,把桌上的菜扫荡全部完,我便直接倒在床上打起呼噜。

    完全忽视被我狼吞虎咽吓得目瞪口呆的店小二,更不知道在黑暗中有人注视着我,笑得玩味。
5。…第五章
    “咕噜”

    肚子好饿!不知道还有方便面没?

    睁开眼睛,雕花的床,古色古香的装潢,对了,我穿越了!

    什么味道?好难闻啊!我嗅了嗅我身上的衣服,恶一股馊味!这身衣服在现代我就穿了两天,而且还是坐火车,空气极其浑浊,当时就已经很难闻了,加上穿到古代在森林蹦达了7天,每天都是大汗淋漓,再加上睡觉的时间,天!至少有十余天没有洗澡换衣服了!想想,我全身就开始发痒。

    急忙下床,一大开门,便看到一个头顶上绑着两个象包子一样的髻,身穿土黄色衣服的小丫头,皱着眉头在我门前来回晃。一看到我,便象朵花似的立在我面前。

    “客官,你可出来了,三天了,担心你出了什么事,又不敢贸然进去打搅您,这不正愁着,您就出来了。”

    “让你费心了,我饿了,给我上几个小菜,还有我要洗澡,帮我打些热水,顺便帮我买身替换衣裳,这些银子够了没?”我掏出两个碎银子。

    “够了,够了”

    “速度要快”

    “好咧”那小丫头把手上的毛巾往肩膀帮上一甩,张罗去了。

    吃了点东西垫垫肚子,便幸福的泡在热水里,上面还飘着许多花瓣,每一个细胞都张开,舒服啊!!!睡了三天三夜,搞得跟武侠片似的,不过现在感觉象脱胎换骨一般,整个人都焕然一新。足足泡了大半个小时,我才恋恋不舍的爬出来。

    拿起那小丫头给我买的衣服,还好,不是很复杂,反反复复几下便找到了方法,不至于象其他穿越女猪一样无可奈何。就是没有内裤直接穿着长裤总感觉怪怪的,老觉空空的缺了什么很是不习惯。

    站到巴掌大的镜子面前,看到头看不到脚的,我身穿宽袍大袖白衣裹带,外面套着淡蓝色的薄纱,有点象林志颖般的段誉装扮,倒衬托得我有几分文人气势。那丫头不会把我当男的了吧?可是还给我带了肚兜,大概是这里的穿着与我国古代古代不同吧,毕竟是另一个空间。进城的时候整个人精神恍惚,压根没注意身边的人,要不是刚看到包里的银子,我还真的有点怀疑是否有当铺一幕,现在那掌柜站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来,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现在仍为零。

    没有吹风机,头发大半天才干,真不知道古人留这么长的头发是怎么洗头的。好在我从大四起便蓄发,在古代不至于异类。头发我是不会捣腾了,什么灵蛇髻、流云髻我是想都想不来,只能简单的在头上绑了个髻,留出一部分散落在肩上,得,更象林志颖版的段誉了。

    诧异!客栈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子,高谈阔论,把酒言欢。走到街上,虽然也看到男子,但要么是欧吉桑,要么就是小男孩,年轻一点的男子如果是身穿华服必然戴着面纱,而且身边都会跟着一个小厮,甚至好几个牛高马大的女子,如是贫人家的男子,大多不戴面纱,但也是遮遮掩掩,羞羞答答两三成群,落单的基本没见着。依我在JJ上的经验,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是一个女尊男卑的世界。虽然阅遍女尊文无数,虽然一直不平重男轻女,但不代表我就能接受这样的世界!我喜欢文特沃斯•米勒(越狱里的男主角)般睿智冷静够MAN的男人,我不要胭脂男人!我不要照顾人!我要被人照顾!

    哀嚎!!!!

    最让人忍无可忍的是,这个世界虽然是女尊男卑,但在身高上女的“尊”上来了,可男的却没“卑”下去!这里的女人随随便便都在1。75M以上,一般都能飙到1。80M,这里的女子虽然没有原来世界女子娇弱柔美,但也并非许多女尊文中所说的比现代中男人还要强壮彪悍,而是精壮高挑,多了一份英气,透露出现代流行的中性美,简洁的服饰装扮更显示出清爽而干净,比李宇春胜出N畴,可谓把女性的身体柔弱的部分和坚强的气质结合得天衣无缝!而这里的男子也基本上都是1。721。75,偶尔也有飙到1。80的,这身高搁在原来世界的南方,那也是很有发展前途的!

    而我本人1。68M的身高,在这里就活脱脱一个三级残废!我是南方人,而且家在一个小县城,我这样的身高在我们那可谓佼佼者,从小就被当做教育小孩子的范例。

    “好好吃饭哦,好好吃饭才能象姐姐一样长得高高的!”之类的话,在身边经常上演。

    就是后来跑到西安读书,虽然不再异军突起,但也绝对属于高挑MM一列,我全身上下就对我的身高是最为满意的,想当初追我的男生不超过1。75M我是连看都不看的,而如今,我却变成了一个矮子,让我骄傲了二十几年的资本成了我最自卑的一个缺陷,我能不怒嚎问青天吗!!

    心情低落!黑云笼罩!沮丧!

    可是生活还要继续,我还要吃饭睡觉。浓缩就是精华!自我安慰ING……

    从旁人的交谈中,和四处游荡搜集到的资料,弄清了一些基本的情况。

    这的确是一个女尊男卑的世界,女外男内,女子18成人,成家立业,男子则15过及笄。男子负责繁衍,孕期为15个月,很是辛苦,而且受孕率是极低的,一生只能产下一两胎,第三胎是极为罕见的,并且过了25岁便不再受孕。因此为了繁衍后代女子三夫四郎,甚至小侍小宠是极为普遍的和合乎天理的。

    此处男子没有胡须,长相阴柔,身体柔软,皮肤娇嫩。男子要守妻纲,三从四德,在家从母,出嫁从妻,妻死从女。男子担任繁衍,女子负责喂养,只要为女子亲儿,便可以吸出乳汁直至长到3个月,乳汁便自行停止,这也乃验亲的方法。乳汁喂养的小孩会更健康,但女子特别是有钱人家的女子很少会给婴儿喂奶,因为这是被认为是吸走身体之气,使身体虚弱,除非是家里的独苗,而卑微的男婴更是想都别想。富人家会用动物的乳汁喂养小孩,而穷人则用米汤。

    男子的名节是十分重要的,与我国古代女子名节的受重程度相当。男子天生下来右胸口上便长着一个犹如火焰般的印记,一旦失去童贞便自行消失。未婚便失去此印者,众人唾之。

    此地为清城,隶属映钥国,为紫乐皇朝所统治。清城乃映钥国经济中心,繁荣富裕。东面临水,拥有最大的贸易港口,是周边各国进行交易的中转站,因此城中物资丰富,各种宝物层出不穷,就是国都也没此城繁华,国中50(百分号)的收益均来于此。西面依偎之地被人称之为魔鬼森林,据说此地神秘诡异,受到魔鬼的保护,一旦进入绝无身还,曾经有一批武功高强的勇士贸然闯入,几百号人,仅有一人在掩护下冲出,但最后也奄奄一吸,没几个时辰便死去。据说当时那人早已面目全飞,犹如干尸般,全身上下被吸干,面目狰狞,至此没人再敢探究前往。南边则为一望无际的沙漠,人迹罕见。北面乃通向映钥国其他城市,包括国都。由于天然屏障,天时地利,使得映钥国虽乃最富裕之国,但其他各国是贸然不敢侵犯的,因此无战乱之忧,国泰民安。
6。…第六章
    那魔鬼森林就是我掉入的那片森林,那可谓遍布野兽,凶狠残忍,而且都是成群结队,进入之人大多被其撕碎。但魔鬼森林真正恐怖的不是这些地面上横行的野兽,而是树叶上绿色的山蚂蝗,由于其保护色,让人很难发现它,加之森林长年透不过光,更是无法发现其的存在。一旦有人经过,这些山蚂蝗便从树上掉下来,附到身上吸血,直到喂饱,全身通红,才从身上掉下来,神不知鬼不觉。一只山蚂蝗倒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再多的血也经不起这么折腾。而魔鬼森林则盛产这样的山蚂蝗,几乎每片叶子上都趴着山蚂蝗,让人防不盛防,所以逃出的那个人才会犹如干尸一般,而当时那些山蚂蝗早已经逃之夭夭,因此不知所以然,人们便以为是受到魔鬼的诅咒。

    被山蚂蝗吸血的时候是没有感觉的,也不会留下痕迹,但之后会觉得很痒。当时我感觉不对劲,便浮到天上,脱下衣服查看,结果便发现了正在吸血的山蚂蝗,吓得我马上吐口水到手上,把山蚂蝗从身上扯走扔掉。不要嫌我恶心,这是老人教的方法,山蚂蝗的吸附力很强,没吸饱,是很难把它从身上扯下来的,而且不小心它还会附到手上继续吸,只有用这个方法才能把山蚂蝗拿走。在我老家也有这样的山蚂蝗,只是没这么猖獗,而且山蚂蝗是砍不死的,恢复力极强,砍几段就变成几只。以前听老人说起的时候就很害怕,不敢走在大树下,据说水里的水蚂蝗更恐怖,直接钻到身体里喝你的血,害我从来不敢到河里,直接导致我一个南方人在水的世界里,却是一个超级旱鸭子。这样的故事在乡下经常听到,一个比一个恐怖,虽然大多数是夸大骗小孩,但从小心里便有了阴影,所以就多了个心眼。

    自此我那几天没再下地,下去摘果子的时候,都是用闪电般的速度完成的,好在野果够大,摘一个够一天,减少了冒险,那些猛兽和山蚂蝗也就害不到我。我睡觉也是浮在空中,很是没安全感,担心睡沉了一个杂念就摔下来,只敢眯一小会,因此严重睡眠不足加上不停的赶路的劳累,才会有我先前的狼狈。

    要不是未来人,我真的死无全尸了。

    东奔西走终于找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穿越后哪个不是开个店把帅哥闯江湖混宫廷,潇潇洒洒、轰轰烈烈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声势远超“911”。可我却得四处奔波找房子,找到合适的,又得着手装修,就连在哪晒衣服我都得琢磨个半天,嗨!可我除了周围的环境变了,但生活的本质还是一样的,还是得为柴米油盐发愁,风花雪月咋就离我这么遥远呢!在客栈里混了十几天,和老板都混熟了,也多亏了她,让我不至于象无头苍蝇乱窜,毕竟不是现代有楼盘,电视报纸广告。

    有热心的老板和多嘴的小喜(就是那个店小二)再加上我辛勤的双腿,现在就连哪有狗洞猫窝我都知道。我的房子是个小四合院,院内铺砖墁甬道,连接各处房门,各屋前均有台阶,进门便可看到院子,一棵老槐树把院子遮了一半,北为正房三间,一明两暗,其中明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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