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高跟鞋i+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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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高跟鞋i+ⅱ-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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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身后的侍卫,是大法官身边的人。
  他的一句话,让她大彻大悟。
  “皇后殿下,不要再找了,无论你找不找得到,都死定了。有多的时间,不如考虑一下临终前还想要点什么,或许他们大发慈悲,会给你送来。”
  魔镜应该不是消失,而是对她失望,回魔界了。
  可是,詹姆斯。
  她的王子。
  她一头扎进床,妆花了。
  床单上浸开两圈黑,混着水痕。
  她起身,洗脸,补妆,脑袋一片空白。
  她离开寝宫,再次回到人多的地方。
  有背着羽箭的猎人站在人群中,向他们解释着,皇后令他杀掉白雪,并叫他把公主的心脏装在盒子里。
  他拿出空空的盒子,摇头说公主太美丽,他下不了手,又不敢抗令,所以他放她走了。
  身后的人整齐地呼喊口号,说要杀死邪恶的魔女。
  詹姆斯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就冲到马上,去森林里救出白雪。
  莫尼卡飞快跑过去,抓住他的袖口,依然是小心翼翼的。
  他回头。
  她张口。
  但是呼吸都抽了空,她只是睁大眼看着他,不敢动一下。
  红唇如血,在凝结的空气中颤抖。
  她无法说话。
  她的嘴唇在颤抖,只是不停颤抖。
  而她告诉自己,她不能难受。理由很荒谬,因为一难受,她就会哭。一哭,妆就会花,很难看很难看。
  詹姆斯看了,会不喜欢。
  她突然觉得魔镜说话从头到尾就没一句对过。
  魔镜说,在所爱的女人面前,男人不会轻易表现得脆弱,更不要说哭泣。
  其实女人也一样。
  至少她就是这样。
  她爱詹姆斯。所以她不会哭泣。
  天地凝固。
  时间凝固。
  所有人都变成铺叙的背景。
  她只是嘴唇发抖,样子很滑稽,滑稽得像小丑。
  詹姆斯要是看到她哭得丑丑的脸,会不喜欢。她不要詹姆斯不喜欢她,她不要。她要他们幸福,虽然他是王子,但她不是公主。但她依然渴望变成公主,生活在童话中。
  童话中的故事结局永远只有一个,又土又恶俗,却是她做了千余年的梦。
  王子和公主在美丽的城堡里结婚,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希玛城正中央,象征和平的断斧前,烧死贞德二代莫尼卡的火刑场建立了。
  四天后,行刑日到来。
  莫尼卡坐在牢房里,想着一会儿怎么飞才不会被发现。烧死皇后,怎么说排场也得弄大点吧,木架应该是巨大的,火光应该是冲天的,全城人应该有一半人是会来看的。这样算下来,不被发现的几率是很小的。想也是如此,人串烧得正开心,一个长了骨翼的魔族从里面飞起来,反应慢的该看痴呆,反应快的小孩大概就一弹弓把她打下来。
  她很后悔自己没用化名。如果她不报真实姓名,等她回魔界,人家也不知道这个丢人的被烧死的淫荡女人是莫尼卡。
  她是在炼狱中长大的魔女,人界的火根本烧不死她。她在人界确实强到像个妖。
  但是即便她如此强大,依然要从这样一个弱势群体中落荒而逃。而且还不能回去。
  她和魔镜失散了。
  距离行刑还有两个半小时。她果然如亚力克所说,后悔了。
  如果当初她跟他走,顶多就是走到一半跑掉,不用在这里背负这样的骂名。
  白雪令她怜惜的眼泪是为了他,不是为她。
  她同情心再泛滥又有什么用。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
  诺顿王国没有人权。临死前不能化妆,不能打扮,甚至没有一件拿得出手的衣服。
  她四天没洗漱,蓬头垢面。
  厚重的粗木牢房,她甚至可以单手掰断。牢房里的狱卒,她一拳飞一个。
  但是她只想用一种人类的方式结束她人类的性命。
  毕竟在这里生活数年,毕竟她的笑与痛都留在这里。
  最后牢房的门被打开。
  她的头埋在膝盖中,颈项无力到无法挪动。
  她从腿缝中看到那个人落地的布制斗篷,并不华贵,质地却很好。
  她好奇地看他,惊了一下。
  那人的打扮简直就是死神模样。
  但是当他抬头,她更是诧异。
  是詹姆斯。
  再美的女子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莫尼卡眼睛浮肿,衣衫褴褛,狼狈得不像样。
  詹姆斯扶她起来,往墙角推去,替她理了理乱发,半天没说话。
  他面容沉静,就像秋日的月光。
  明明是他害了她,她却无法责备,甚至想抱着他大哭一场。
  她真的分外委屈,就像一个被欺负的小孩突然见了妈妈。
  “这几天一定很辛苦。”詹姆斯沉默许久,“对不起。”
  她无话可说,只是偷偷伸出一只手,紧紧掐紧大腿。疼痛让她分神,可是泪水怎么也忍不住,偷偷湿了眼眶。
  “我只是在为我的国家做事,我并不想你死。但是很多人想。所以我只能这样救你。”
  “为什么?”
  “你的第一次给了我,莫尼卡。”詹姆斯轻轻抚摸她的脸颊,“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那天晚上的样子,你令我心疼。”
  莫尼卡的脸脏脏的,一点也不漂亮。
  詹姆斯看着那张脸上格外黑亮的眼,轻声说:“但是,我们没可能在一起。”
  “为什么?”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
  “不要再问那么多,我已经安排好人在城外等候,你早些离开。之后我们会叫死刑犯人蒙脸上去顶替你,不用担心。”
  他拿出备用的披风,套在她的身上,盖好帽檐,送她出去。
  八匹白马拉的车已在宫外等候,车夫安静地恭候。
  顺着一层层阶梯下去,莫尼卡和詹姆斯一起坐上去,待启程,奔跑,沉默了一路。
  两个小时后,马车抵达首都城门外,不远处有两匹黑马拉的车在等候,车夫在不耐烦地抽烟。
  詹姆斯送她下去。交代她车上有两千玛亚金币,两千盖威金币,一千诺顿金币,五百艾伦金币,一些备用衣服,生活用品,够她用很久。
  “莫尼卡,之后不要再进宫生活。你很单纯,这样的地方不适合你。”他扶她上车,神情淡然,“不要再为任何男人付出全部,他们只想要你的身体。”
  “你也是这样吗?”
  詹姆斯没有回答。
  “以后要过得开心。记住,世界上没有人会比自己更重要。”
  詹姆斯对车夫打了个手势。车夫跳上马车。
  莫尼卡忽然觉得难以呼吸。
  她意识到了一些她不敢想象的问题。
  她猛然拉住詹姆斯的手:“我们以后还有机会再见吗?”
  他不说话。
  她又匆忙问:“笑一下,好不好?”
  小女孩的罗曼蒂克。
  车夫早已无心再等,扬鞭,马跑。
  詹姆斯顺着马车快步走了一段。两人的手在奔跑中晃荡。
  “詹姆斯,笑一下,我想看你笑。”
  詹姆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马车越跑越快。
  两人的手终于挣开。
  “詹姆斯!”
  她像失了魂一样想去抓他,几乎摔下去。可他只是站在原地,没有动。
  詹姆斯朝她挥挥手。
  从侧边再看不到他,她掀开后面的帘子。詹姆斯站在豪华的马车前面,身材纤长。
  他的身影离她越来越远。
  他始终没笑。
  “詹姆斯————”她从来不曾如此恐慌。
  他始终没笑。
  他没看多久,转身离去。
  马车飞踏过石子路,越过一座拱桥,然后一切消失。她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再看不到。
  她再忍不住,伏在座位上,失声痛哭。
  远方的希玛城上空,灰烟寥寥。
  邪恶的皇后被烧死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如童话故事所说的那样。白雪逃到森林中,遇到了七个小矮人,阴魂不散的皇后并没有死,她装成老太婆,带着她精心调制的毒苹果,骗她吃下去,然后她进入假死状态。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赶到森林中,为水晶棺材里的白雪的绝世容颜倾倒,奉上爱之吻。王子把公主娶回遥远的皇宫,进行盛大的婚礼,幸福快乐……
  其实并不是这样。
  其实白雪没遇到小矮人,她只是在森林中暂时住着,带着七个英俊威猛的男人。或许他们是保镖,或许。然后等皇后的事处理完毕,一边啃着苹果一边跟詹姆斯回了诺顿。
  至于邪恶的皇后,早已被天雷劈挂,夭折。
  其实邪恶的皇后运气不好,被车夫在饭里下了药,晕过去,财被洗劫而空,但因为那是发生在她梳洗前,所以色没被劫。钱一分不剩,衣服留了两件最便宜的,车夫还算有点良心。
  邪恶的皇后有几天都几乎大哭,因为迷路。
  又因为饿过头,她要节省体力,实际一点说,不哭好一点。

  第22—25章

  魔族就是有魔族的好。莫尼卡长途跋涉,翻山越岭,连续行进了半个月,也只是觉得饿而已。有几次她饿到肚子疼,连看到人都有想吃的欲望,还是拼命忍住。记得她老爸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女儿啊,我们是高等魔族,不可以做出丢份的事。记住,吃人是低俗的,吃天使才是高尚的。
  实际他纯粹是在胡扯。
  饿都算了,只要在有人的地方,她一定能想办法找到东西吃。烧杀抢劫威胁绑架压迫,她不怕自己做不出来。
  后来她后悔自己没吃人。
  因为,荒山野岭加荒无人烟,她彻底迷路。
  她走过的地方竟无人开拓。所以,她开始过石器时代的生活,徒手灭掉山猪,那速度,那力道,武松看了估计都会羞愧至死。本来想烤一烤的,但她当时一看到满手华丽丽的血,居然兴奋了,抱着山猪断掉的脖子,对着血管就开始狂吸。
  哎呀,实在太恶心了。
  她在蛇乡虎落走,走一路杀一路,野兽看到她,统统抱头鼠窜,刚好和白雪相反。
  终于她有体力了,化作原始状态展翅高飞,无奈在魔界堕落日子过多了,很少锻炼骨翼,飞得不够高,刚好在鸟屁股下面。
  又过了十来天,莫尼卡终于遇到了人。
  此时她虽在河边洗过无数次澡,又因空气清晰接触大自然而得到完美的皮肤,但外形绝对是有待考究的。
  她化作人型,朝那可怜的农夫飞扑过去,强抢了一肥袋干粮,跑了。
  莫尼卡一边抢一边找出路,倒也过得开心。她也因此成了这一块乡村地带远近闻名的女土匪。
  她几乎没有到过乡村,也不会意识到周围的环境有什么变化,只知道人多了,她能打劫的机会也多了。
  夜路走多,总算是撞到鬼了。
  她截了一架看似豪华的马车。以她的估量来算,马车里撑死就六七个人。
  帘子一挑开,她窃喜。
  只有三个人。
  但是她被那三个人活捉了。
  她感到惊奇,自己居然弄不倒三个男性人类。
  活捉以后,她被拖进马车,五花大绑,然后那些人开始质问她,你为什么要抢劫你知不知道抢劫是犯法的看你这样不是本地人,你哪的。
  她闭着眼装尸体,那些人架子抬得也颇高,把她往后位一塞,像运猪头一样运进城。
  她依稀从窗口缝儿看到外面的景象。
  高耸入云的城墙,来来往往衣着光鲜的人,喧哗的市场,大街上骑着白马巡逻的军人。雪白而干净,每个人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却都繁忙而匆促。这是一个城市的特质,她总记得自己听过。
  似乎是法特其。
  没错。就是法特其。
  路边有无数豪华的建筑,整个城市简直就是TM用黄金白银堆出来的,都这色调。
  马车停在高大的楼房前,她随着翻滚几下,看到楼前印有狮鹫兽的旗帜,忽然那么一颤。
  再回看那三个捉她的男子,她惊异地发现他们都是金发绿眼。
  法特其,艾伦帝国的首都。
  她忽然感到无比雀跃,朝其中一人说:“这是法特其?我要见亚力克!”
  那人一头雾水,只看着另一人,摇摇头。
  苏达尼语是玛亚大陆的通用语言,出产自玛亚最古老的国家苏达尼。苏达尼语容易上口,但是颤音很多,每个音都要重重地飙,音太强。稍微大声一点,女人说着像男人婆,男人说着像兽吼。一群人要一起说苏达尼语,就像捅了蜜蜂窝。
  当然,也不乏说得好听的。
  例如詹姆斯。
  威尔的男子就像他们的地位,不是最强的,却是最文雅的。他们无论说什么语,声音都温软清淡。詹姆斯是代表。
  一提到这个名字,莫尼卡就开始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苏达尼语非常古老,人说多了口音也杂,演变得连苏达尼人都不知道啥才是正宗的。这是流行。
  但是。
  艾伦是个超级自我的国家,苏达尼只是出去交流用,艾伦文才是母语。
  玛亚人公认艾伦的语言高贵,动听。还有难学。
  其实高贵这种说法完全是个屁。因为国强,所以高贵,这就是原理。
  动听是没话说。在艾伦大街上随便拉个推车的老头,甚至脸上爬满长毛的黑痣,只要声音不那么粗嘎,说几句话,就是一种享受。前提是,一定要土生土长的艾伦人,不然那调子会像XX人说英文,连英国人都听不出那是英文。
  未开发的音多,过于连贯,变化大,卷舌音多,此种语言难学是必然。
  莫尼卡和所有聪颖的女子一样,语言天赋极强,在诺顿仅混了几个月就顺利通过语言关,也就是说在这片神圣的领土上所向披靡。但是,她从没想过去挑战艾伦文。
  “她说她要见亚力克。”另一人同样无比叹惋,“又是为了这个。这些女人真是无药可救。”
  “这一次是装迷路的。”
  “她难道不知道,犯再大罪也见不到王子。”
  “女人总是无知的占大多数。”
  前面几句莫尼卡听得糊里糊涂,最后一句那人故意用苏达尼语说出,终于将她激怒。
  “你们母亲也很无知。所以生出了更加愚蠢的儿子。”
  三个男人也怒了。“你不是愚蠢,是愚昧。你以为这么说了,我们就会让你见王子吗?给我到大牢里去蹲着吧!”
  莫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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