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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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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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蟠则不然,把柳公子错当成彼时人贱视侮辱的“戏子”。这并非“识力”问题,是精神世界的不同。
  宝玉与薛蟠交情不浅,并非由于姨亲之谊。他们的一切如此不同,并非“同气类”的“吾辈”,可是倒很谈得来。薛蟠人称薛大傻子、阿呆、呆霸王……,他竟能“赏识”宝玉,一次薛呆兄得了四样难逢的珍品:暹猪、鱼、瓜、藕,专诚为宝玉设宴,说出了一句话:“……这四样东西难得。我想只有你配吃。”你看,这确是太看得起宝玉——口说不清,但心知其为人之不同凡品,固甚显然也。
  原来呆兄并不是一个“戏中小丑”或“反面人物”。那样看,就是不懂雪芹文心笔意了。因为“简单化”是无缘与雪芹“会心不远”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很多问题,其一是宝玉之人品性情,连薛蟠也是能“望风”而折服的。
  还是在筵席上要行酒令的又一回,大家推宝玉为“令官”。宝玉三句话不离本行,出题“女儿”令,分悲、愁、喜、乐四句,这一下子把薛大哥难住了,处境大窘。他说了头一句,众人笑得没法儿。于是说第二句,众人听了,说“更不通”!非要罚酒不可。
  这时宝玉却说了一句:“押韵就好。”须知:规矩是“酒令大如军令”,都得服从。不通的酒令“通”过了,薛大哥得了令官的“仁”令,十分得意,心定知感。宝玉的四个字一句话,干净利落,指明若要对待薛公子的“诗才”另有标准。真是仁人之心,厚道之言,令人感动。
  自然,必有评者说话了:这是玩笑场面上戏语,焉能当作庄言正论,并且从而品骘宝玉之为人?我却不这么想。我只觉得这是仁人之心怀,宽爱之言语,未可轻以“戏言”视之。
  当王夫人房内失窃,满园查“贼”之时,宝玉要代人认赃受过,是凤姐点破:宝玉搁不住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
  这就一清二楚了:一片与人为善的慈心,不拘怎么都可以“过得去”。我以为,这就是大仁大勇,大慈大悲——这与学佛法无涉,大勇是当仁不让,无所避忌挂虑,亦即全部地为了别人,不管自己如何。这叫不知自私自利为何物,最高尚了。
  乘此之便,倒也不妨谈几句“押韵”的话题。在古印度佛经中,有一文体叫做“偈”,从华语译本看,句子整齐,却不押韵——与中国诗不同格调,信尾异文化之产品也。在西方,有“自由诗”,也无韵可押。近代华语文学,多学人家外邦,也不押韵,也无汉字固有、特有的节奏音律——却也自称之为“诗”。中国的戏文、鼓词、民间小曲,如不押韵,则中国人民群众爱听不爱听?这请专家回答。
  “押韵就好”!可知“韵”是个首要的大条件。《红楼梦》一部大书,不知“韵”为何事故,只有一个二小姐迎春说牙牌令时,接了一句“桃花带雨浓”,与鸳鸯的“开题”全不相类,令人真是“失色”,叫声“糟”!二小姐为何至此?实实莫名其妙。
  “反”过来,看看人家香菱吧。她把“韵部”记得那么清:她用“十四寒”作韵,而“闲”字是“十五删”呀!北方人,怕是看不懂这文章。普通话拼音,寒(hán)、删(shān),那尾音(古名韵母)同为一韵,而听起来“合辙押韵”。但在江南吴语,“寒”本音几乎有点儿像“何”,而“删”又几乎像“筛”。请问:这怎怪古分二韵呢?难道“不科学”吗?学点儿华文汉字的音韵学,是个文化大事情,也有助于读懂《红楼》。
  这样说来,“押韵”也并非小事一段,是个大节目。中国的民间曲艺、鼓词小调,韵有“十三道大辙”,故有“合辙押韵”的俗话。俗曲戏文,平仄格律可以通融,但不可无韵。重要可知。
  可惜,时至今日,遑论四声平仄,能与“薛大爷”的“文化水平”比肩者,恐怕也要“屈指”而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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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不荒
《红楼梦》开卷写娲皇炼石补天,弃一石未用遗在大荒山无稽崖下。这个“大荒”之山,是实是虚、为有为无——刚刚看到这几句,就会引人发笑了。雪芹明言“无稽”,那“大荒”无非也是同样寓意,所谓“荒唐言”是也。又如书中也有诗句说得清楚:“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不就是明证吗?哪里又有个真山实岭?
  话是这么说,事又未必尽然。因为雪芹的那支笔,是出名的“文人狡狯”,他专用“复义法”,即一词多义,似实而虚,虚中藏实,真假互兼,令你难以捉摸,时常让人得其一义,而因此忘了其他。一条线逻辑推理,往往受了“瞒蔽”,例子不少。
  “大荒”一词,见于《山海经》,也见于《诗经》。唐代诗家也曾用之。但我此刻要提醒“看官”的,却不在那些上,而是在于寻找史籍文献中有可能与雪芹家世发生联系的线索痕迹。
  有一本民国十八年出版的小册子,题名《寸心日月楼辽宁随笔》。据《辽志》所云,辽东本为“大荒之域”。按所引《辽志》,不知是指《辽东志》还是《全辽志》,手边无书,目力难及,有待关心此题者当能代核。
  其中一段记叙引起我很大兴趣,因为我从雪芹的自制“地名”的考证中得到“潢海”,即“辽海”的确证;又得知雪芹为那“跛足道人”题咏中的“家在蓬莱弱水西”的弱水,就在东北黑龙江与吉林二省之境,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个辽宁的“大荒”,也似虚而实,确有所指,不过总是以“荒唐”之形迹巧寓真实的内涵罢了。
  无独有偶:一次《人民政协报》学术版的记者王小宁女士来访,谈会中提到,她原籍是辽宁抚顺。抚顺北与铁岭接壤,而她曾在一幅旧地图中,竟在抚、铁交界地带发现有一处地名——就叫做“大荒”!
  这么一来,我这“考证派”可就拍案惊奇,大发“痴迷”之想了。把这个发现与“潢海”、“弱水”结合起来看,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大荒”不荒唐,本就实有其地。这地,竟与“潢海铁网山”(按即隐指铁岭卫,详见拙文《“潢海铁网山”考(附“樯木考”)》,载《红学求是集》),是同一地区。
  我如今更加相信,由于“大荒”有了实据,雪芹上世祖籍本在铁岭,并无错断。人家讥笑我,说我近来离开“考证派”的本行,忽又走向“索隐派”,云云。大约其所指即是这种例子。但只是,过去所以诟病“索隐派”者,是指他们所运用的那种“猜谜”方法太离奇(如林黛玉是影射姜宸英、薛宝钗是影射高士奇……青儿是韭菜,板儿是铜钱等等,云云。)而我们这类考证,究竟如何又是坠入了“索隐派”的歧途错路?思之不能得其解,因为两者并无“相似”之处,不知缘何考察一下雪芹笔下所巧用的史地变名,就会成了那等特殊的“索隐派”呢?
  至此,又会有反诘:大荒山可以有解了,那么,“无稽崖”又指何所呢?我答:这个“无稽之言”用来虚托一笔,正如说“石头记”时,只是邦国舆地、朝代年纪“失落无考”的“无考”一样笔法。所以脂砚在此紧跟即批云:“据余说却大有考据。”
  你看,这多么有趣,“敷演”的文词是无稽无考,内里“埋伏”的却大有考据。作者口中越说是“假”的,越有无限烟云丘壑,索人去解。这就是一部《石头记》的奥秘所在。不讲这一点,则“红学”云云,就只能是“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等那一套文艺用语了。
  然而也有人一直在反对我们这样理解“红学”之“学”,却竭力呼喊:红学要“革命”,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云云。
  我忍隽不禁,拜问一句:曹雪芹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之言,到底这是不是正指“文学创作”?奇怪,我们试图解读这个与众有殊“隐——借”的创作方法,不是为了回到雪芹的具体的、个性的、独特的“创作”上去,如何反倒遭到大专家们的强烈斥责呢?
  我的谬见可以不值一笑,但摆在我们面前多少年来的一个根本问题,还是需要解答:如果曹雪芹写得一概是“满纸荒唐言”,那么,他该很“开心”地对读者哈哈大笑,心情应是兴高采烈,然而他却“一把辛酸泪”、“字字看来皆是血”!这却怎样讲?比如,“辛酸泪”不妨向人直流痛泻,为何偏偏要用个“荒唐”的烟幕?
  这样,我这愚蒙就心悦诚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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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解
林姑娘芳名黛玉,从字面解,古诗词早有“粉白黛绿”之语,黛者,画眉之色也,黛为深绿色,深极则转为黑,故“黛”从“黑”而造字。中华古来黑、青、绿往往互代不分,如“青布”即黑布。小时候习闻此称。“青鞋布袜”,即黑鞋白袜。至于“眉黛”,那不烦再举,老杜诗:“越女红裙湿,燕(yān)姬翠黛愁”,更是佳例。所以,宝玉初见林妹妹,即赠以“颦颦”的表字。
  但雪芹笔下的人名,字面之外,又多有谐音寓旨,这是大家皆知之事。所以又要问“林黛玉”三字,是暗寓何音何义?若依拙见,此三字至少有两种“读法”:一是“麟代玉”,二是“麟待玉”。此外还可能有更多奥秘,如“麟带玉”——雪芹自己已然透露了“玉带林中挂”了。
  如今且说,何为“代玉”与“待玉”。
  说来还真是诱人。第一是“林”与“秦”的问题。在古钞本中,“林之孝”作“秦之孝”,那么小红的本名“林红玉”就应是“秦红玉”了。黛玉之姓“林”,似乎与李后主的“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有关,而“林如海”则是秦少游(观)词“飞红万点愁如海”的运化而成。可证“林”“秦”之若即若离的关系,因而又可悟知:麒麟的古音反切即是“秦”,所以“秦——林”亦即麒麟的古代标音法。
  知此,雪芹写书,先有一个林黛玉,后有一个秦可卿,其姓氏音韵相连。然而林黛玉独无佩物,她只能妒忌带麟的史湘云。确实,湘云是佩麟而等待宝玉重会的后半部书的主角;而湘云见了宝玉,又得一金麒麟,真是二人奇缘——已都“聚焦”在双麟佩上——玉佩的作用反而要逊色了,是故又谓“麟代玉”。宝玉有了麒麟,可以不再强调所谓“金玉姻缘”是真是假的烦恼心事了。
  是之谓“林黛玉”。
  红学家梁归智早即主张黛、湘是从娥皇、女英化来;而女作家张爱玲则认为本来只有湘云是主角,黛玉是作者后来想象虚构出来的一个“幻身”人物。他(她)们两位的看法,殊为似异而实同,微妙之趣令人称绝。
  [附言]
  娥皇,“秦娥”而可称“妃子”者也。潇湘妃子,合乎林。而女英,正是湘云为“英雄(或作豪)阔大宽宏量”,“唯大英雄为本色”(湘云给葵官取别名谐音曰“韦大英”者是也)。何其两两恰切,岂偶然乎。
  

怜她寂寞
有一位学友向我提出:宝玉对黛玉是怜惜之情,而非今之所谓爱情。真爱情是在宝湘之间。
  这见解,似未经人道,有道理吗?因为这实际牵扯雪芹真本与程高伪本之争,并非枝节细故。
  我以为怜而非爱,是看事透到深层的灼见真知,而俗常被伪本迷得太甚的“宝黛爱情悲剧论”者是难以“接受”的——岂但“接受”,连“想象”也是无从谈起的。
  书中有证据吗?太多了。
  开卷不太久,就到太虚幻境一回,宝玉所见“判词”与曲文是怎么说的?请看: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堪怜者,受人怜惜也,与“恋爱”是两回事。“世外”之人,少有合群至密之友,故谓这种寂寞孤独之人,十分堪怜——多情者如宝玉,能识其心,遂怜其境。多情公子的心迹是广施同情,慰藉于每一不幸者。
  是以书中明文、理据俱在,非我制造什么“新说”“异论”。
  雪芹的笔,是精细巧妙之极的,每一义总是安排下呼应遥通,待人自悟。寂寞之叹,到了放风筝那一回——乃至茗烟和儿那一回,都十分重要。
  ——茗烟那一回,是宝玉来到东府听戏,嫌那种“热闹”戏变成了“杂技”,已无曲词戏文的诗境(这是中国戏剧的文化特点,与西方不同),便想起那间小屋中所悬一幅美人图,恐怕她独自在彼,寂寞寡俦,故要来看望安慰——这是什么话?俗人以为“疯”“呆”,笑骂不齿;却正是情痴情种的心灵之光,真情至美——凡物与人一样,皆有生命性情,皆需交会感通;这和什么“恋爱”乃至什么“遐思”“邪念”,毫无交涉。
  《红楼梦》的精神世界的不为常人所解,遂为妄人乘隙,迎合庸俗的“婚配”、“性爱”的观念,彻底痛毁了雪芹的伟大和大仁大义,大慈大悲!
  放风筝那回更妙。
  试看:除了探春另当别论之外,宝钗的是一串七个大雁,黛玉的是一个美人,给了宝玉。这美人怎么也放不起来,气得宝玉甚至说出:若不看在是美人的面上,我就一顿脚跺烂了!
  与此同时,他又听了黛玉的话,把顶线叫人收拾了,果然放起来了,可他又说,这美人一去,不知落于何处,如若落在村野,让小孩子拾去,还好;若落在荒无人烟之地,我担心她怕寂寞——又把自己的一个美人也放了去与她作伴!
  这些重要的“交待”,一般人都当“闲文琐语”看待,无非逗趣而已。殊不知字字皆非轻下,句句皆有着落。
  宝玉的风筝,大鱼给了宝琴(喻“多馀”耶?);螃蟹给了环儿(横行之人也);自己接了黛玉送的美人,还另有自己的一个!
  请你听听:这都是什么“话”?想过吗?
  事情已很清楚:第一,黛玉的风筝(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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