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布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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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布裙-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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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华并不觉得意外。但她等着理由。

“阿逝需要一位夫人,陪他去边境任刺史。”七王爷道,“宝景侯夫人自那次带孕杀入敌阵中救出宝景侯,震动胎气,伤及内腑。从此于内帏不能再侍奉宝景侯,于战场也不能再征战,很遗憾,她曾是本朝最优秀的女将,但经那一战,为女、为将的角色。都不能再担任了。宝景侯自年少就有女人缘,娶夫人之后收敛得多,但夫人身子不行后。阻拦不得侯爷。侯爷有不少妾室,阿逝有许多兄弟。好几个如夫人,其实也是能干女子,更别提好几位余公子,心智、武技各有所擅。宝景侯心目中,其实已想把爵位给其他儿子继承。他的理由是。阿逝一不能承继血脉,二不能守家业。夫人故要替阿逝找一门好亲,二来,要叫阿逝建功。”

“战场上建功?”云华凝眉。这次余老将军北拒狂胡,余夫人把阿逝留在京中,莫非想成了亲再放过去?说起来,马车也是一直往京城外跑……好几支军队驻扎在京郊,七王爷要把她带到军队里吗?

“不是战场。”七王爷摇头,“战场上阿逝已经有威名了,但他们只是借他的力气、把他当怪兽一样使用,”恼火的撇撇嘴,“宝景侯夫人看出来,凭这个,一辈子也无法得到余老将军认可的,最多换人家把他当有用的野兽一样养着。余夫人希望把爵位、家业、功名都给嫡长子、她唯一的亲儿子阿逝,故想叫阿逝出去镇守一方,以证明他能独当一面。”

“可是他,”云华迟疑道,“怎样才能独当一面。何况,为何一定要去边境?”

“非去边境不可,因为宝景侯的威名。余阿逝要证明他配继承他父亲,总得在边境那儿作点事业。”这事儿也跟七王爷与离澈的赌赛似的,经过不知多少次的拉锯,最终定出一条线。阿逝能娶个好媳妇、守住边疆,宝景侯答应他承爵。“你看我给云剑兄准备的行囊?早就给阿逝准备过了,这才轻车熟路哪!”悻悻的皱了皱鼻尖,“总之他非走不可。宝景侯夫人也晓得这么去,阿逝太可怜的,再说我又跟阿逝要好,已经拖了几年了,这次北胡动静挺大的,侯夫人宠爱阿逝,不想他遇险,不让他去帮父亲,他其他兄弟要是立了大功,包宝景侯回来就正式上表给朝廷,要换个儿子承爵了。其他儿子都是庶子,可架不住阿逝是傻子啊!这种情况下要以庶换嫡,朝廷也只好准的。阿逝得证明他没那么傻,才不会被他父亲换掉。”

云华懂了:“在宝景侯大胜之前,宝景侯夫人希望世子娶亲,并前往边城。”

“有了两个选择,都是很安稳的边城,一个靠西戎,在商路上,一个靠东滨,安静得不得了,绝不会有战事的。”七王爷安慰她,“宝景侯夫人又选了很靠得住的辅佐者,世子夫人只要保住世子别出大丑,维持刺史府体面就行了。你肯定可以,福家的珞丫头看起来却不可靠。”长太息而掩涕,“阿逝是我好兄弟,我不久前又叫他遇险,他连埋怨我都不会。我不能自私,我得把你让给他。”

“不是说我们是好搭档吗?一个不能抛弃另一个吗?”云华好笑,着意逗七王爷。

“嗳嗳!”七王爷讨饶,“你做做好事,便去最危难的地方罢!救了阿逝这一关,我们都一世感激你。”

“连了珞姐的一世感激,我这倒赚了三世儿了。”云华笑道,又赞叹,“没想到你和世子感情这样好。”

“我跟漂亮男孩子感情一向好呀。阿逝不管脑袋如何,生得是漂亮的。”七王爷说到这儿,忽觉坏了阿逝名誉,忙忙分解,“他是孩子,我不跟他乱来的。说他好看,也就是赏心悦目的意思。要有一点儿玷辱他,不待余夫人,皇兄先劈了我。”

谁说他乱来了!云华红生双靥:“我的意思是,你这样聪明玲珑,阿逝说到底,是傻孩子,没想到你们会要好。”

她直言,七王爷也便溜出了心里话:“亏得他是傻子,我才敢跟他要好呢。”

一段感情无关枕席皮肉,人们便要猜,为了其他什么?莫非是结党谋权?王爷和聪明能干的虎门少将结党谋权?老话道择友须慎。七王爷的朋友,择起来一般谨慎,要么是美人,要么最好是傻子。两者都结合,更好。

云华落耳,便知他风光外表下,如何为难,天家无奈处,自又与民间不同。她心下感叹,口中轻轻替他岔开:“珞姐姐慧心灵巧,甚于云华,日常替王爷解闷排遣,料来王爷会喜欢的。”

“是啊。”七王爷同意,“某些方面来说,她会比你好玩。”嘟着嘴,“我还是会想念跟你相处的日子。”

云华领情,含笑谢了他,又担忧问:“然而王爷说与我结亲……这会儿又要换,长辈们面前如何交代?”

七王爷云淡风轻:“我这边,你让我和余夫人去伤脑筋罢。你那边么,”坏笑一笑,“你就全推给珞姑娘去。叫你家人好好跟福家人算算帐。”

云华骇笑,连连摇手:“我也自想个法子交代便了。”

“呿!”七王爷倒不满,“你替福家姑娘作了这么大牺牲,也合该她福家给你谢家好好请罪、做个交代。都你自己担起来,凭什么?你是她亲妈呢还是佛菩萨?”

教训得甚是。云华诺诺连声。

“世子那边么,我和余夫人都该着你的情,”七王爷继续道,“你别客气!以后你年纪大起来了,倘若阿逝还做不成丈夫,余夫人又要个孙子,你真别客气,看上什么男人,你就叫余夫人帮着给你弄,那男人不肯答应,你找我!总不会叫你守一辈子空闺的!”

云华这次没法诺诺连声了,红云烧到耳朵尖,怒道:“王爷慎言!”

七王爷自顾自道:“你现在不爱听,我是真疼你才跟你说的。你自己记着罢!反正余夫人也不会让亲儿子在边城呆一辈子,再过几年,调回来了,你也有怀春的生理需要了,到时候有帮忙的地方记得找我,真别害臊耽误了,跟我生分,误的是你自个儿。”

理论上云华知道七王爷好心,但听起来还是硌耳,脸依然红着,转过头对着车壁生闷气。

“现在么,”七王爷悠然道,“为了表示我们之间仍有良好的搭档情谊,我带你去送送你大哥。”

谁称罕……哎,咦?!

“是啊。”七王爷点头,“开拔了。”

提前开拔,保持低调,京中未发文,没叫满城父老去送子弟兵。

可怎么,云华都不知道消息?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因为我在乎

“军中有时候是这样子的,说走就走,没有告别亲属的机会的。”七王爷替她宽解,“反正也知道要走了,对吧?要紧的话也都说过了对吧。军队下调令不会特意给人留告别时间的,军人不在乎面对面告别的一点形式。”

“余老将军,是不是身体很差了?”云华攥着手,突如其来问这么一句。

七王爷瞥了她一眼:“不至于。余夫人常说,瓦罐不如井上破,因此多虑了。她也是心疼儿子,想得多些。不过边境是有些紧张,胡戎太嚣张了一点,急调云剑兄过去,是想打个漂亮战,彻底慑服他们,好保长期平定。你不必忧心。”

就是说,不是胜负未知,而是胜得艰难点和漂亮点的区别,那么云剑和余秋山面临的危险都很小,不必太过担忧。

听起来是可信,云华疑道:“既如此,王爷为何非带我来送这一程?”

七王爷指着自己的鼻子:“因为我在乎啊!”

嘎?

“你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哪怕是无聊的事,也会在乎啊!远远的看着背影也好,也想去送送他啊!”

这个……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反正要走的,不如捎他妹子也去送一程啊!”

“……多谢。”云华只有说这两个字的份。

“不客气。”七王爷笑眯眯。

这当儿马车已上了山,在一个天然可作瞭望平台的小平地上停下来,周遭设了屏障,隔绝了平民过来骚扰的可能,下人呈上粒Ю椋馐且恢置比钩た烧仙淼谋蚊保咄跻逆咀犹嬖苹魃稀H缓缶砥鸪盗薄�

云华见到了山口的军队。

排成三纵队,隔几十人为一段,每段的人都按个子从高到低排,看起来像一段段的排箫,倒挺顺溜的。服装穿的是朝廷统一军装,新旧很难讲——如果说一块衣服从布做成衣服后没人穿过就是新,那这些衣服是新的;如果说过了几十年、颜色变得老旧可疑的衣服是旧衣服,那它们就是旧的。它们被地方缴纳上来以后,一直压在库房中,猛可的出头见了天日。晦暗的脸色还没缓过来,仍有点像与时代脱了节的幽灵,连累他们装扮的主人。精神头儿都打了折扣。

他们人与人的间距保持三到五步,但是步伐不够整齐,似乎走得比较随意,没有受检阅时那么气派好看,而且。人数是不是太少了一点?啊,当然,云华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军人了,除开血洗京都皇帝亲自检阅那次不提……

去遥远的北方打战,还要打大胜战,人数却不如皇帝站出来时满坑满谷的仪仗队那么多?装备啊武器啊什么的看起来也没有那次华丽?这是在搞什么!

“恣汝所问。我为汝言。”七王爷看着云华的脸色,很好心道。

拔他舌根的!佛祖的话他也敢引来自己用。

云华恣情而问了:“人不嫌太少?”

“京中军力要守卫皇帝,本来就不能给他。再说京中子弟也不高兴出去,都是有头有脸、有门有路的,谁去刨这团老根呢?浮余的给他千儿八百,已经很了不得了,亏得云剑兄自己厉害。搜罗了些地痞无赖……嗳,就是给我们吃了大苦头那些。一股脑儿的带出去了,为国立功,地方上也松口气,真真的云剑兄的本事!——京边数省也受命出兵力,这个多,加起来一万多了,敬重圣驾,不能进京,到前边跟云剑兄会合,往北去,北边各省也都有加兵的,那个就更多了,北胡打进来他们先吃亏嘛,知道厉害的,不敢不派足,到时候好几万人,说不定能号称十万大军什么的……肯定看得过。听说南边也征兵,直接解往北边去,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到时候总归不是给余将军、就是给云剑兄罢!不会让他们打没兵的战。”

人数上就能放心了,云华又问:“服装会不会太差一点?”

“他们穿得挺好的呀!”七王爷诧异,“你是没见过阿逝、栋勋他们家几位将军带队回来,那寒碜得……在外头好好洗了里外都换了,才敢叫他们进京,不然不说溃匪,小心生生当外地的叫花子给关起来!他们说外面打战嘛,就这样!哪有那么多衣服,再说好衣服也一打就烂了,铠甲还不容易打烂,衣服嘛,能顾几个将军周全就不错了,回来再发好衣服,让穿着回家去炫耀,他们还更高兴呢。”指着山口下头的队伍,“这群人打扮成这样出去,可以了!地方上的兵丁穿着草鞋披着破布条儿就送给朝廷呢!栋勋有一次气得笑说你们空麻袋背米哪?光着送过来,我们装备完了,腰包里给装满饷银,再还你们?——你知道的吧,地方上征的兵,打完了,规矩还回地方去——人家回说你还,也不是都还,哪怕死了的,你敢把死人抬回来呢?杀口猪还落一腔肉,大活人给你,没了就没了,活着回来的落点衣银怎么了?”

“上次见到的士兵,穿的不是这样的。”云华难受道。

“上次?皇上检阅的时候?”七王爷笑了,“哪能跟那次比!大内的武衣库怕都要给他们出空了,再都对照着来,管库的要上吊了。你放心,他们得胜回来时,自有更好的衣服叫他们穿了从正门进城。”不再提这事,左看看右看看,“怎么不见云剑兄?这儿辎重队都过来了。”

一般来说,军队在京都这儿,不管是出还是进,统帅总在最前面,旁边紧紧围绕着亲兵队伍,都是人高马大的小伙子!甭说打了,光看着就美滋滋的,瞧他们高高儿挑着军旗、锃锃亮挎着军号、甸甸沉扛着军鼓,跟唱戏的角儿亮相似的,挑帘子就能给个碰头彩!往后,是最精锐的部队,有些是骑师、有些是步兵,因队而异,总之战斗力最强的那个部队,紧随其后,那股子杀气是浸到骨头里的,人一见就能佩服:哎哟,真是雄师!

再往后么,主力部队。就像作文章,凤头猪肚豹尾。其实头和肚之间还有个颈。主帅凤头,战斗力最强那个是狼颈,主力部队是猪肚。现实中的肚子里都得藏一副大汤,于是辎重啊伤病员啊什么的就藏这儿了。这还是藏得了的。实在外头打战回来,伤病太重太丢人、怎么收拾都看着碍眼的,就直接留外头,不带回来了。这些都过去,后头再跟两队精灵些的,前头有什么遗漏的,他们帮着拣拣,旁边围观群众还恋着没散的,他们开几句玩笑、唱几句军歌,宣扬宣扬军队替本朝立下的威仪,这军队过得就算漂亮了!百姓高兴、官员高兴、皇上更高兴、下次还请你进出京都、把你作为重点部队培养、给你多批补给银子,将军士兵也都高兴了。

云剑这儿……好吧,队伍是整编得挺精神……应该是挺精神吧,七王爷也不太懂兵法,就是这么一感觉……重要的是云剑兄哪儿呢?队伍都快走到尾巴了,怎么找不见他?

“武器什么的都在辎重队里收着是吧?”云华眯着眼睛分辨,“他们自己拿的不多。”跟血洗京都帝王检阅那一夜是天壤之别!衣服什么也就算了,云华也理解在皇帝前面肯定要好看点,平常不能都对比着来,可是武器总得跟上吧,行军这些人背的武器也实在是少,莫非是都在辎重队里驮着?不会像衣服一样放旧了、中看不中用?

“应该吧。”七王爷不关心武器。

“他们步子也不整齐。”云华担忧道。比检阅那夜差得太远了!会不会京都无赖们根本不堪军旅?

“太整齐的是表演给人看的,不实用!真要走起来,要赶速度,还真没法太整齐,只要没人乱说乱笑、没有太多掉队的,就是好队伍了!”七王爷得意的卖弄他在栋勋将军那儿学的常识,并且欢呼起来:“哎,云剑兄!”

在队尾,穿得并没有多神气、旁边也没有紧紧围绕着多显眼的亲卫,若非他那匹枣骝骏马,七王爷居高临下几乎认不出他来。

“我送的宝铠他没穿!”七王爷顿时眼泪汪汪。

“王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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