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神情未了: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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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神情未了:妖王-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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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吃惊的看着卡卡,「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不走吗?」

卡卡摇摇头,道:「我不走!」

「卡卡,你疯了,你不会真的被那个金发妞迷得不会思考了吧。她不会爱你的,像她们这样搞政治的人,从来不会流露她们自己的情感!」

「我知道!」

卡卡的回答让我很吃惊,我呆呆的看着他,疑惑道:「你知道还留下来,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

「这是我和蒲琳的约定。你离开风冷城,我留下来。我知道,我将成为人质,不过无所谓,大哥你可以离开就好!」卡卡的脸上,流露出真挚笑容,他看着我,低声道:「精灵最讲信用,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不会反悔。而且,我真的喜欢克莉赛!」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卡卡才好。

从精灵岛离开,我和他可以说是相依为命。连山关一同拒敌,一同被俘,一同被押运到风冷城,一同在天牢渡过了现在想起来还是很快乐的日子。

虽然我有种预感,我会和卡卡分别,但我一直都避免着这样一天的到来。当蒲琳告诉我让卡卡接应我的时候,我还高兴的要命,因为这样我和他可以一起离开。但我忘记了,忘记了精灵是最守信诺的一族,就算卡卡卑鄙、好色、胆小、小气、无耻、下流,但精灵一诺千金本性是绝不会改变。

更何况,我真没有想到,卡卡会爱上克莉西丝!

当男人爱上女人,是否真的是这样子迷茫?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卡卡,你真的这么决定了?」

卡卡坚决的点点头,轻声道:「是的!」

「卡卡,你他妈的疯了吗?当初我们在精灵岛上的时候不是说好了吗?小黑介绍美女给你,介绍母兽给我,我们一起杀遍斯法林,杀的美女笑哈哈,杀的母兽乐翻天,现在才刚开始,你怎么却要离队?」雷石大声吼道。我知道,牠也不希望卡卡就这样留在这里。

但我知道,卡卡心意已定,我也无法改变他的决定。静静的看着他,好半晌,我轻声道:「卡卡,好好加油,把克莉赛搞大肚子,别丢了精灵的脸。记住,一定要从肉体上折磨她,精神上摧残她,将她从里到外征服,让她彻底爱上你。否则等我下次见到你的时候,如果你还没有搞定她,那我只好发挥我的魅力,让她彻底的爱上我!」

「你去死吧!」卡卡听了我的话,先是暴跳如雷,但转眼又平静下来。上前一步,他一把将我抱住,默默无语。

我也忍不住将他抱住,虽然他的身高不足我一抱,却令我感到有种难舍难分的感觉。经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大哥,保重!」卡卡挣脱我的怀抱,却已经泪流满面。精灵不会掩饰自己的感情,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都是狗屁!我看着他,忍不住也流下泪水。

「卡卡,你也保重!」

说完,我飞身跳上雷石脊背,招呼花雨坐在我怀中。而花清在上了卡卡的战马,老白又做成猿猴模样,蹲在她的肩头。

没有再看卡卡,我一拍雷石的脑袋。

吼││

雷石发出一声惊天咆哮,声音里带着即将离别的伤感之意。

「卡卡,你多保重!」雷石一声沉吼,四蹄撒开,如同离弦箭矢一般向远处飞驰。我不敢再回头,任由泪水流淌。

「大哥,你放心,我会记得你的吩咐,一定把克莉西丝搞定,哈哈哈,我不会丢精灵的脸!

」卡卡的声音带着哭腔,突然在我身后响起。

我忍不住笑了!人生悲欢离合,没有分别,又何来相聚时的欢乐?

卡卡,我的兄弟,保重!

第4卷 第258节:第三十六章  再见靖宇(1)

和卡卡分别之后,急行百余里,待天光见晓,我们才在一个偏僻的村庄中停下来。小村庄里民风朴质,没有人问我们的来历,也使得我们少了一番口舌解释。

在村中的一家小客栈中住下,整整三天,我方才将体内的伤势治愈。

那白衣女子的仙灵之气实在太厉害了,饶是我天工□□也是创世神功,依旧费了不少工夫方才化解开来。不过,也正是由于如此一来,使得我的功力再次突飞猛进,非但可以正式开始融合阶段的修炼,也能够将螭吻召唤出来,只是以我现在的功力,螭吻剑只能出现一刻钟,之后如果强行使用,将会对我造成伤害。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功力尚不精纯的原因,对此我倒也并不气馁。唯一让我感到可惜的是噬魂在和那谜一般的白衣女子交手中受损颇重。想来那柄绿色的长剑,也绝非是凡间之物,以致于在噬魂的矛杆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剑痕。

我曾以真气灌注噬魂,却发现再也无法如以前一般的顺手,甚至还隐隐发出悲鸣。若我不是见机将真气收回,恐怕噬魂当真就把它自己的灵气吞噬了!

还有一件事情让我感到有些不开心,那就是卡卡。

每当我空闲下来的时候,我总无法忘记卡卡的身影在我们身后扬手道别。我不知道他留在风冷城究竟会面临何等命运,但每次想起来,总让我感到有种不祥的预感。

雷石几次想要再次回转风冷城,将卡卡抢回来。但每一次冲动,都被我拦下。因为我知道,卡卡不会回来,这是他自己的主意,他绝不会改变。而且,风冷城还有那个谜一样的仙界女子,如果雷石碰上她,那当真是凶多吉少。

无可奈何之下,雷石只能把化悲伤为性欲,向小村中所有雌性动物发起了疯狂的进攻。

也许动物和人一样,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在七天的时间,我看到雷石一共换了十六个女友,种类从母牛到母羊;到了最后,这家伙竟然跑到了外面,一夜间将困扰小村的狼群尽数屠杀,第二天带了两头毛色雪白的母狼回到了村中。

如此疯狂的纵欲,这家伙并没有半点疲惫之意,甚至乐此不疲。对于冥界首席种兽的能力,我不得不发出一声惊叹:佩服!佩服!

我也算是人间少有的奇男子,最多和花清、花雨两人一夜九次,而且不能连续作战。可雷石似乎没有停止的时候,以至于老白对我说,流氓马在冥界的时候,就是以超绝的性能力而出名,这也正是牠被选为首席种兽的主要原因。

七天的平静生活很快过去。

我们一行人再次踏上了回转洛丹的路途,只是这一次,我们的队伍又多了两个伙伴,两头车楼少见的雪狼,而且是母的。

在我们离开村庄的那一天,全村的雌性动物几乎倾巢而出,欢送雷石。在数年之后,这个小小的村落成了车楼帝国盛产凶猛动物的地方。无论大到牛马,小到绵羊,所出产的品种在斯

第4卷 第259节:第三十六章  再见靖宇(2)

法林大陆堪称第一流水准。

据雷石自己宣称,那些后来享誉斯法林大陆的生物身上,都留有牠的基因,也都是当年牠在这个山村中七日留情的成果。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些在后来被称为优秀血统的生物,都是牠的后代。

对于这些,我们当时并没有想到。一行人小心翼翼的行进,只不过在队伍中,空降的两位新同伴,两头来自北方少见的雪狼,那是雷石的长期女友。

如先前我们和蒲琳的约定一样,车楼国境内大小城乡,都张贴了对我的通缉令。蒲清夜的死,对车楼帝国而言,意义是重大的,一时间,卑鄙的刺客成了我新的代名词。不过,让我恼火的事情并非是这个,而是那张通缉令上的画像。

也不知道蒲琳是从什么地方找来的画师,居然把我画成一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模样。以至于在车楼国境内竟流传出我是人妖的谣言。想我怎么说也是堂堂血妖王,而且是创始女神幽忧的老公,这样子的形象,实在有损我个人名誉。当我第一次从花清手中拿过通缉令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杀回风冷城,将那个该死的画师碎尸万段!

就这样,在众人的调笑中,我艰苦的度过了一个月屈辱的日子。三十天后,我们来到了洛丹帝国境内,距离铜庐最近的一个军事重镇,方塔镇。

镇名方塔,自然也有方塔矗立。

方塔镇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那位在镇中心的一座方塔。相传,这方塔在界神之战以前就已经存在。只是我不明白,以界神之战那样惨烈的战争,为何那方塔依旧存在?

方塔镇方塔,是当地一句很有名的口头禅。至于这句口头禅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无心知晓,也不想知晓。方塔镇人口一万多,可竟有五千帝国北方军团中最精锐的铁骑兵驻扎镇外。加上距离小镇五十公里外的北方军团枪骑兵大营,足以说明了方塔镇在洛丹帝国边境重要的军事地位。

听自作聪明和靖宇曾经说过,方塔镇,是帝国北方铜庐地区一处重要的交通枢纽,连同着通往帝都西耶那的主要干道。

在方塔镇中,我们稍势休息了一下,在花清和花雨姐妹的温柔侍奉下,我们洗了一个舒畅的鸳鸯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后,我又看了看已经经过处理的蒲清夜的人头,然后交代了花家姐妹一声,便前往客栈的大厅。

我想听一听,如今帝国中最大的新闻到底是什么!

由于我们来的时候十分扎眼,三人两骑外,还跟着双狼一猿。如此奇异的组合,足以让许多人生出奇异遐想。而花家姐妹的容貌,更是让很多男人垂涎,只可惜,那双狼低声咆哮一声后,就再也无人敢上前招惹麻烦。

我也不想招惹麻烦,在小二的带引下,我在一个偏僻靠窗的桌边坐下,静静的听着那些坐在大厅中的客人闲聊。

从众人的口中,我对帝国这数月来的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第4卷 第260节:第三十六章  再见靖宇(3)

从铜庐会战结束之后,由于帝国宰相谭雷门下的柯士杰,就是那个把我拱手送给华明的连山关守将,已经荣升为铜庐地方行政长官。虽没有总督的头衔,但实际上已经享受了总督的待遇。

铜庐地区连年战争,是帝国最为关注的地方,每年都会投入大笔金钱,这是个肥缺,比之任何一个行省都要来的实惠。柯士杰藉着连山关一战成名,而谭雷更是藉着他在军方站稳了脚跟。枫霜元帅和谭雷之间的斗争,也越发的激烈。

但洛丹帝国的女王,却对此从未有过任何干预。她甚至很少临朝,大小事情都是交给谭雷和枫霜处理,如此一来,更加重了两人之间的争斗。我突然想起自作聪明的一句话,当今女王看似不懂事,却心机深沉。

当时我还不太明白,但是经过蒲琳的教训之后,使我对那些坐在权力顶峰的女人产生一种惧意。洛丹帝国的女王,是否就是蒲琳第二呢?

「对了,兄弟,你听说没有,血妖王杀了车楼帝国□□院的首席长老蒲清夜,正逃匿无踪!



「不会吧,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已经投降车楼了吗?」

「天晓得是怎么回事,不过消息是千真万确。前些日子我一个朋友从车楼回来,还带了一张他的通缉令。呵呵,没有想到,凶名昭着的血妖王,看上去和人妖差不多少!」

我终于听到有人提起我了,但对我的形容,却又让我心中怒火中烧。我真恨不得冲上前去,一把将那混蛋抓住,好好问问他:老子哪一点像人妖?

哎,说到底,还是幽忧惹得祸!

我静静的坐在那里,听着一干不知死活的家伙就我的容貌品头论足,糟蹋我的名声。坐了一会儿,我实在是有些听不下去了,因为再听下去,我真的害怕忍不住大开杀戒!

总的来说,对我的评价有如下几条:

第一、血妖王是人妖。

第二、血妖王是个没有廉耻、朝秦暮楚的无赖。

第三、血妖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我真的不知道,我哪点惹到这些混蛋了。实在不想再听下去,我站起身来,刚要离去,却听到一个粗豪的声音道:「胡说八道,真的是胡说八道!」

说话的,是一个年龄大约在三十左右的壮年男子。从打扮上来看,他可能是个佣兵,就听他连声重复一句后,喝了一大口酒,道:「血妖王大人或许杀人不少,但并不是什么没有廉耻的无赖,更不是那画像中所描述的人妖!」

我闻听心中一喜:谢天谢地,总算有人出来说一句公道话了!

「兄弟,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当日连山关之战,你们有谁见过?说血妖王大人是叛徒,我呸,老子第一个不相信!」汉子粗鲁的吐了一口痰,大声道。

「莫非兄弟你见过血妖王?」

「当然,连山关之战,我参与了!」汉子说着,站起身来,将粗麻上衣除去,露出赤裸裸的

第4卷 第261节:第三十六章  再见靖宇(4)

胸膛。只见他的上身伤痕累累,有的伤口还露着隐隐红肉,显然还没有复原。他指着身上的伤,「这就是连山关之战时留下的伤痕!」

「哈哈哈,谁知道你那些伤疤,是不是和娘们儿上床的时候留下的?嘿嘿,你说你参加连山关之战,几道伤疤就能证明?」

一个看上去让我感到很不爽的家伙嘲笑道,那汉子脸色微微一变,眼中闪过一抹狰狞杀气。

我知道,这汉子已经动了杀心。

不过,他并没有急于找那个嘲讽他的家伙麻烦,而是从桌子上的包裹里,取出一块青铜权杖。汉子将权杖一翻,向众人一晃,道:「血狐佣兵团,你们应该听说过吧!连山关之战,我佣兵团也参加了,除了我和六个人之外,整个佣兵团都战死连山关外。不过,虽然我们只剩下七个人,但是血狐威名不可辱!」

那最后一句话,赫然是说给我看上去很不爽的家伙听。

血狐佣兵团,我隐约记得他们好像是参战了。但具体的我倒是不太清楚。不过还是听听他怎么说,被人吹捧的感觉,总是让人感到很爽,我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先前出言讥讽的家伙,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而其余众人,则露出仰慕神色。汉子将衣服穿好,大声道:「当日连山关之战,如果没有血妖王大人,连山关早就成了一片废墟。他老人家一人挑战数万淫狼敢死队时的风采,我至今我无法忘怀。至于后来怎么变成他老人家投敌,我并不清楚。因为那时我已经因伤退下。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很震惊,但绝不相信,一个为振奋守军士气,不惜一人独闯敌营的英雄,会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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