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过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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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的唯一-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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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武警总队原计划要成立女子支队,但不知何原因,一直没了动静,也许是我们与武警的配合太好了,所以,总队首长便将组建支队的事情放在了脑后。在他们看来,中院的女法警既能保证任务的完成,又能保证任务完成的质量,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后来也就没有再听说组建女子支队的事了。

  说起武警总队,的确也为中院做了很多事,只要中院需要,他们的战士是要多少有多少,所以说,我们女法警为他们做点事,也是应该的。

  随着严打的深入,我们有时还直接同武警、公安一起进行抓捕,这让我感到很刺激,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一次我被派到一个专案组,协助侦破一件顶风作案的案件。

  据受害人说:作案者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经常在人不注意的时候在受害人杯中下药,趁受害人昏迷时盗取钱物。该犯作案多起,杀害两人,最后,我们是在武汉将她抓获的。

  为了抓她,我两天两夜没合眼,等抓到她后,我整整睡了一天。

  在我熟睡的时间里,专案组对她进行了突审,这个女人十分狡猾,什么也没有说,等我醒来,专案组已决定立即将她押回去。

  由于只有我一个女同志,长途押解我唱起了主角。

  车上,我仔细打量起她来:她的肤色不是很白,但整体看起来,却十分耐看,尤其是那微翘的嘴角,着实会让男人们爱怜。我想这也是她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由于有几位身经百战的刑警在车上,押解过程十分顺利。

  回到昆市,我的任务就全部完成了。

  分手时,一起工作了近一周的同志与我一一握手道别,当夏队长与我握手时,没想到他那大手几乎把我的手掴在了里面。

  握着他的手,我感到他那大手是那样有力,有力的手中又让人感到有丝丝温柔在里面。 就在我抬起头望向他的时候,我突然被他那炯炯有神的目光电了一下,这一电让我的内心猛烈地跳动起来。

  “辛苦了,小椰,大家都舍不得你,希望我们能再次合作。”夏队望着我说道。

  “我…我也想能再次和大家在一起。”

  我竟不敢再抬头看他的眼晴。

  “能不能留个电话,有事好直接找你?”

  “嗯…。”我突然变得不敢大声了。

  我在他的笔记本上写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

  他再一次与我握了手,说希望我有空能多来队上玩玩。

  我说我会的。

  他嘱咐司机把我送到家里。

  车子行驶很远了,我回头看时,夏队和他的战友们还站在那里向我挥手。这些刑警面对罪犯,胜似雄鹰,但对战友又是如此多情,多好的同志呀。

  我再次向他们招了招手。

  车子载着我一个人,向我家的方向驶去。

  为除一周的疲劳,一到家里,我便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澡。

  妈妈把我的衣服用开水烫了起来,说外面不干净,怕我把细菌带回家。妈妈到底是做医务工作的,想得比我细。

  洗完澡,躺在床上,我的脑海里竟浮现出夏队那棱角清晰的面容,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在与我握手的时候,竟笑得那样爽朗。

  我还注意到了他的脸上有一对淡淡酒窝,这在男人脸上是很少见的,尤其在刚貌男人的脸上更少见,可他却有,说真的,这面容会让女孩倾心难忘。还有的是那只厚劲的大手,使人有一种温馨的向往。

  不知怎的,本来很疲惫的身体,脑子一想起夏队,内心就有种微颤的感觉,反倒是睡意全无。

  这是怎么回事呢?

  以前,自已从来没有刻意地去想某一个人,如果想的话,也就是爸爸、妈妈、哥哥,再就是艾娜了。

  上次妈妈喜欢的徐参谋,由于自已不愿意,结果不了了之。

  那时,我感到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在一起,真的没什么意思。快快乐乐的过自已的日子,做自已的事,那有多好, 女孩吗,只有和女孩子在一起才快活。

  所以,对男人,除了爸爸外,恐怕很少有能让我惦记的。

  可是,不知怎么的,现在没事时就想夏队。

  是夏队英俊漂亮吗?在学校期间,英後的男子也不少,为什么从未引起自已注意呢?嗨!现在连自己也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有时走在路上,只要遇到高大宽肩的男人,我就会心动一会儿,难道说我爱上了夏队?

十七
周六,在我下班路过收发室的时候,魏大爷叫住了我,由于常去取报纸,大爷跟我比较熟。他拿了一个纸条,递给我说:“小陆同志,这是一位姓夏的同志要我交给你的,他给你留了电话号码,让你六点钟的时候给他去个电话。”

  姓夏?我的心猛然跳动起来,但外表上我却显得十分平静,我接过了纸条,并谢了大爷。

  走出大门,我的心加剧了跳动,是夏队吗?如果真是,他有什么事呢?

  我看了看表,还有二十分钟。

  艾娜正好两天前出差了,要不然的话,今天还不好办呢。

  我先给妈妈打了个电话,说中院有事,晚上不回去了。

  看时间还没到,我沿街慢步走着,等待时间的到来。

  当时间到了时,我突然又犹豫了起来,我不知道这个六点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一公共电话机前伫立了两分钟,最后,还是下了决心,拨通了电话,随即,我的心跳再次加速了,我轻声说了声:“喂。”

  对方马上问道:“是小椰吗?”

  我说:“是。”

  “知道我是谁吗?”

  “是夏队。”

  “是,是,你还没有忘记我。”

  “怎么会忘呢?”

  “是这样,小椰,今晚我有空,我想请你吃饭,你看可以吗?”

  “夏队,为什么请我吃饭?”

  “假理由一大堆,真理由就一个,就是想约约你,上次你归队后,作为队长总想找时间表示一下,能来吗?”

  “……”

  “……”

  “你在哪里?”

  “先问你能来吗?”

  “……我,我怎么去呢?”

  “你回头看。”

  “你…你…你好坏呀!”

  原来他就在马路那边。

  他早就在那了,并一直在观察着我。

  后来他告诉我,我的一举一动都让他一会儿喜来一会儿忧,他说他的心跳比我还厉害,当我们俩都说那时的心跳是有生以来最剧烈的心跳时,我们开始相信了缘分。

  他说,从第一次见到我时,他便就开始爱上了我。

  让我想不到的是,一年前我去市局实习,在我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他就己经见到过我了。他说,一次到内勤找人,他看见我在埋头写材料,尤其是我略低的头,极致秀气的鼻子让他心动不己,他还问了旁边的一位同事:内勤什么时候来了一位这样漂亮的小妞,那位同志说,他也不清楚,还悄悄神秘地说;“说不定又是哪位局领导亲戚的子女。”

  我说:“你进来的时候,我怎么一点不知道。”

  他说“你怎么能知道,你的眼睛低低的,心高高的,怎么会注意我这黑脸大汉。”

  他说,由于不能总去内勤处,一段时间里,他只能通过窗户来看我,他说每当看到我朦朦胧胧的身影时,他都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

  在我实习结束后,他见不到我了,他痛苦了好一阵子,他曾驾车到过我的学校,他说当时全部的愿望就是想再看我一眼,但是这个愿望却一直没能实现。正当他郁闷至极时,说来也巧,一年后,他意外的又见到了我,并还一起工作了一周。他说,开始他只是想要一个经验丰富的女法警,结果派一个年青的给他,他原本想拒绝,但因任务紧急,也就同意了。没曾想,站在他面前的竟是他朝思暮想的我,他说,当我站在他面前时,竟令他这五尺男儿不敢仔仔细细地看我的脸,直到要分手时,他才敢正眼看了个仔细,正是这个仔细,才促使他下决心安排了一个精心准备的电话。

  我说我在你队又不是一天,怎么就不能仔细看看呢。默然说:我当然想仔细看看,但一是任务急,二是自己身为一队队长,总是盯着女孩看,那像什么呀,所以,只有到了分手时,我才敢仔仔细细地看你一眼,说实在的,当队长很累,远没有一般人员那么浪漫。

  那天,我们去了一家饭店,我头一次喝了那么多的酒。跟他在一起,我感到内心特别的愉悦和舒坦,这在我的生活里,恐怕只有和爸爸一起才会有这种感觉。

  吃了饭,他问我是回去还是出去走一走。

  他的语调很厚重,我就是喜欢这种语调和这种声音,男人吗,就要像一座山,可惜的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太少太少了。

  由于时间还早,我们一起去了一家夜总会。

  这里他好像很熟,人们见了他,不论何种人都是笑脸相迎。我们坐在了一个较靠里面的坐位上,服务小姐很快来到我们这里,他给我要了水果和饮料,自己要了杯绿茶。

  台上的演唱正火,虽说歌手不认识,但唱得确实不错。

  待服务员离去后,他抓住了我的一只手,他的两只大手把我的手宠在中间,这是我第二次接触他的大手,这双手是那样的让我感到厚重和踏实。

  我们坐得很近,他把我的手宠在中间。

  “小椰,作我的女朋友好吗!”

  他那火一样的目光早把一切都锁定了。

  离开夜总会,在车上,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他那深深的吻,会令任何一个女孩瘫痪和永生难忘。

  车子送我到了中院门前,他望着我,直到我走进大门,他才发动车子离去。

  我抬头望了望天,我从未感觉到天上的明月会这样的美好。 。 想看书来

十八
这一夜我睡了一个好觉。醒来时,己到了上午十点多钟。

  今天是星期天,我迅速拿了几件要洗的衣服,放入挎包,带上门,像一只快乐的小燕子,跑出了中院大门。

  在一家店铺前,我给夏默然打了个传呼。

  不多时默然的电话打了过来,电话里杂音挺大,看来他正在案发现场,他喂了两声,我才说:“我是小椰。” 

  知道是我的电话,他放低了声音说:刚刚接到报案,在水库里发现了碎尸,他现在正在现场组织打捞。他让我晚上六点在“稻香酒家”等他。

  我说我想去现场看看。

  他说你不要来,你会受不了的。

  我说我也是警察,就是想体验一下真实的破案过程。说真的,上次实习,把我放在了内勤,让我十分失落,这次认识了夏默然,我就是想跟他跑跑现场,正好今天休息,又没有什么事,机会真难得。

  电话里,默然见拗不过我,只好同意了。

  他简单告诉了案发地点,便挂了电话,看来他确实很忙。

  想想赶到那里可能会过了吃午饭时间,加上包里还有要洗的衣服,我拦了辆的士先回了家,洗了澡,吃了饭,又把衣服丢给了妈妈,便去了案发现场。

  为了进现场方便,我穿了身警服。

  的士行驶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了现场。

  案发地在郊区的一个大水库,现场四周都己站满了人,司机看我穿着警服,只象征性的收了些钱,看来他是要巴结一下警察。

  下了车,我向设有警戒线的地方走去。由于上次办案,刑警队的人都认识我,见我到来,以为又是请我来协助他们工作的,负责警戒的小李远远跑来,告诉我夏队正在水库边上,问要不要去那里,我说我想看看打捞上来的碎尸,小李指着不远处用席子围起来的地方说:“在那里面,我带你去。”

  我说你忙吧,我一个人去就行。

  我向席子围起的地方走去,一进里面,就闻到了一股说不出的味道,这就是常说的尸体味儿,好在还不十分厉害。

  我看到两个法医正在尸检,见我进来,只是看了我一眼,点了下头,然后,继续着他们的检查与交谈。

  两位法医一位岁数大些,另一位稍显年轻,约三十多岁。今天的尸体还没有腐烂,所以,他们都没有戴口罩,软软的尸肉拿在他们手中,就像似拿了一块猪肉一样,他们的神情平常自然,也许他们见惯了这些。

  常听说很多尸体发现时都己高度腐烂,干警们都要捂着鼻子站的远远的,但是,法医却要在尸体旁一项一项地检查,任何一位警察,只要一提起法医,几乎无一不敬重他们。

  我看到一浅色的塑料布上面,摆放着一块块碎尸,虽然有味,但并没有腐烂。

  这是一具女尸,尸块己有些发胀,被割下的头有些倾斜的放在那里,中长的披肩烫发洒散在塑料布上,从头发己干的情况看,应该说捞起有一定时间了。

  女尸的上肢是从肩关节处切开的,下肢从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切开。现在还有一个右下肢的三块没有找到,从刀口看,凶手不是一个粗鲁的人,而是一个有一定专业知识、有头脑,也许有地位,表面岸然,内心十分残忍的人。

  为证明我的推断,我蹲下身仔细观察腿部的切口,再回忆读大学时看到的图片及解剖室里看到的切口,感到自己推断没有错,当我向两位法医说出自己的看法时,他们说看法与我相似,并拿起碎尸的各部份,发表他们十分专业的见解。

  水库的打捞工作还在进行,己打出的尸块不能放置太久,必须尽快送到市局解剖室冷藏起来,我决定跟法医一起回去。

  在法医装尸块的时候,我来到了水库边,想看一看默然他们的工作。

  水库对面,默然在组织有关人员加紧打捞,看到我站在这里,他向我招了招手,我也向他招了招手,由于较远,我让小李告诉他,我先走了,随后,又冲对面再次招了下手,便返身向坡上走去。

  相较停在坡上的其它车辆,法医的运尸车恐怕是最差的车子了,虽说车子外表新喷了油漆,但仍掩盖不了车子的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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