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宠,一等欢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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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宠,一等欢爱- 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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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潆是气喘吁吁,可床上的人儿却仍旧没反应。

“算了,不管了!”用力指了指他身上的画册,她怒气冲冲地吼“这是嫂子留下的,看不看随你!”

说完,她甩手便出了病房。

门外,侯非像看怪物似的看着她,狠狠吞了口口水,他指着她,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了。

“你,你,你皮子痒了是吧?”

老大永远是老大,就算现在神志不清,那也还是他们的老大,这丫头,竟然敢……指着老大的鼻子骂?!

如果不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战友’,他真有一枪崩了她的冲动!

甩甩手,丁潆也烦着呢,对着他的态度自然是好不到哪儿去!

“我警告你,别惹我啊,小心我揍你!”

“你,这丫头讲不讲理?”

“要讲理,那你应该穿越个几千年,找孔子理论去!”

“你!”

“……”

门外两人吵吵闹闹,病房里,凌嚣在听到‘嫂子’两个字时,那呆滞的视线已然有了波动。

眸光闪烁着,他伸手将画册拿了起来,翻开。

是他。

再翻,还是他。

是他,是他,全是他。

那潦草的画工,是他的妮儿,是他的妮儿,是她……

有湿润划过眼角,落入枕间,他触摸着那一张张全是他的画纸,亲吻着,任由那铅色蹭上他的脸颊,那是丫头的味道,那上面有她的味道。

门外,两人仍在斗嘴,却突然,一声嘶吼划破耳际,震惊了他们,也惊动了整栋医院……

……

……

又是五天。

现在,距离林念去世已经一个月了。

一辆迈巴赫停在了属于他们的蔚蓝小筑,推开车门,凌嚣下了车。

再重新走回这栋房子,却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里,有太多属于他们的回忆。

一步一步踏进了房子,他的足迹游走在这里的每一个房间。

厨房,餐厅,楼上卧室……

伸手打开衣柜,那里,全是她穿过的衣服,那上面,还残存着她的温度。

手指,留恋地在上面一一划过,他抱着手里的盒子,将那些属于她的小宝贝小心地放了进去。

最后,他的目光又停留在了那只机关盒子上。

拿在手中,他把玩着,打开了机关,存放在里面的夜明珠便掉进了手心里。

凉凉的。

他记得,她说“夜明珠啊,很值钱吧?”

他点了她鼻尖,笑话她“小财迷疯。”

抬起手,那指尖,还残存着她的温度。

他知道,她的味道,她的温度,已经深深刻进了他心底,他一辈子都不会忘。

将所有东西都安放好,他又去了那张水蓝色的大床。

他会永远记得,蓝色,是属于她的颜色。

躺在上面,好柔软,他的坚强在这一刻再也无需伪装,他只想说……妮儿,我好想你。

有冰凉滑落眼角,他便任由它们肆意着。

它记录着他们的爱,记录着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这张床上,有他们共同的温度……

……

良久,他才走出别墅,伸手,他亲手在房门上挂了锁。

从此刻开始,他也会将她永远锁在心底,他知道,她从未离开过……

直到崭新的迈巴赫离开了,凌嚣也跟着离开了,这个地方,他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来。

也许等他累了,也许……永远都不会……

……

……

离开了蔚蓝小筑,他没回凌宅,而是开车去了半月湾。

同一间酒店,同一个房间,他住了一晚。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酒店经理狗腿似的跟在他屁股后面,他没理会。

第二天,他驾船去了情人岛,就在那个石室里,他呆了整整一天一夜。

第三天,他出来了,俊挺的下巴上多了一层密密的胡茬。

徒步走在山路上,往日的回忆宛如昨天似的在脑子里回放。

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嗔一怒……

妮儿,好想你。

……

直到他走下山,已经到了中午。

就在他们曾经一起吃过的烧烤店,他点了两人份。

两双筷子,两个碗,无视周围人看怪物似的目光,他吃一口,便在她碗里放一口,唇角的笑很迷人,他在心底说“妮儿,多吃点儿。”

就在他背后,一个提着篮筐的小身影低头走过,在镜头对切的那一瞬,就在同一片天空,同一片土地之上,他与她,擦肩而过……

抽出纸巾擦擦嘴,凌嚣付了钱,便转过身,但他身后,已然没了那道小身影……

望着头顶的天空,凌嚣怅然了。

妮儿,你要好好的。

妮儿,我会永远守在你身边,午夜梦回的时候,记得来陪我。

迈开长腿,他阔别了这片土地。

人海茫茫中,他们擦身而过,却没人知道,这一错,便是五年……

……

……

公告  【133】五年的分离,每分每秒的想念

“凌嚣!起床了,起床了,太阳都晒到屁股啦!”

“妮儿,来,给爷抱抱,就一会儿。”

“抱你个大头鬼啦,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礼拜天。”

“啊,凌嚣你这个大混蛋,你居然把这么重要的日子都忘了,你太可恶了你……”

“妮儿,让爷抱抱,爷兴许就想起来了。”

“滚开啦你……”

“……”

咚咚咚--

三声有节奏的敲门声,吵醒了睡梦中的人儿,紧接着,便是林妈恭敬的轻唤。

“少爷,吃饭了。”

睁开眼,他同往常一样,第一件事便是摸向旁边,而每一次,都是空空如也。

又一次,她陪了他一整晚,他知道,她累了,要休息了。

唇角绽开弧度,他呢喃了一声“妮儿,好好休息,晚上见。”

五年,60个月,往仔细了说,应该是1823天了,但他知道,她从未离开过。

五年来,一向忙碌的他也练成了早睡的习惯,因为他知道,每天夜里,她都会来看他,抱着她,她会说,她想他,他不想让她等太久。

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了。

其实,他想告诉她,他记得,他一直都记得,只可惜,他没来得及。

今晚呢?

她会不会生气不来见他……

修长的指摸向枕边,他取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

一只淡蓝色的水晶怀表,里面镶嵌的是他们的照片,伸手打开,那支熟悉的调子倾泻而下。

这是他送给她的礼物,延续着爸妈的爱情。

放在唇边,他细细吻了她的照片,五年了,她的一颦一笑,从不曾在他记忆里抹去,日久弥新。

妮儿,晚上一定要来,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要幸福的过。

掀开被子,他迈步下床,半裸着上身,他走到衣柜前,取出那身崭新的黑色西服。

五年了,每年的今天,他都会穿这套西服,这是他们结婚那天的衣服,是她亲手挑选的。

套上衣服,他整个人又精神了不少。

楼下,老爷子一个人坐在餐桌上,两双筷子,两只碗,他没动,明显是在等着他。

自从一年前凌雪去了偏远山区任教,本就人丁单薄的凌家就越发冷清了。

虽然,五年前的那一天,凌嚣搬回了凌宅,身上的戾气也收敛了,虽然,从那时起,他再没跟他顶过嘴,但他知道,那是他的心冷了,人也疏离了。

五年了,他孤独了五年,也算是报应吧!

叹了一声,他看着凌嚣下了楼,坐到餐桌前,一言不发地拿起筷子,这是他已经习惯的相处模式。

用餐的时间是短暂的,很快,凌嚣便放下了筷子。

“你慢慢用,我出去一趟。”

听到他说话,老爷子脊背一僵,看了他半晌,他才回了一个字--

“嗯。”

他当然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但,有些话他也不得不说。

看着他要起身,他喊住了他“嚣子。”

动作一顿,凌嚣挑眉“有事?”

沉吟着,他叹了一声“嚣子,你年纪也不小了,林丫头……毕竟是走了,你……”

“还有别的事吗?”

他打断了他,两年了,他不是第一次提这个问题,可在他心里,有他的妮儿就够了。

这辈子,他只做她一个人的藏獒犬。

其实,老爷子又何尝不知道,今天的确不是说这话的好时候,但他老了,老了就更害怕孤独,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有几年的时间,他想,看着凌家有后。

看着眼前这张愈发成熟的脸,他也只能叹一声,摆手作罢“没事了,你去忙吧。”

他知道,这不是着急就能解决的事。

‘嗯’了一声,凌嚣起身走了出去,没一会儿,迈巴赫便驶出了凌宅。

像往常一样,他去了花店,包了一束白玫瑰去了凌氏墓地。

墓地里,白色蔷薇枯萎了,那里,立着三座坟墓,一座是林沐雨的,一座是凌南与林沐晴的,另一座,是一座空坟,墓碑上,刻着他俩的名字……

也许是自欺欺人,他一直都不相信她已经走了,他想,他们会一辈子都在一块,哪怕百年之后,他们仍旧会在一块。

生生世世。

席地坐在墓碑前,他拿过事先准备的酒,倒满了两杯。

看着照片上的人,那是他少年时最喜欢的舅舅,现在,他要改口了。

举杯,他扬了唇“爸,你放心,我跟念念都很好。”

再没下文了,其实,他比谁都清楚,他不好,他没把她照顾好。

沉默半晌,他仰头干掉了那杯烈酒。

五年了,红酒变了白酒,那辛辣的口感,涌入胸腔的,是炙热,暖心,也暖胃。

苦笑一声,他端起地上的酒,一点点撒进了修砌整齐的大理石地砖上。

阳光下,那乱溅的酒汁晶莹剔透,像极了她的眼睛,那双眼睛,永远都是那么水灵灵的。

透过那酒滴,阳光被折射成了七彩的弧线,那里,有她的微笑。

多好!

妮儿,别急,等着我,等着我来陪你。

那一刻,我们将再不分离。

风,徐徐吹着,枯槁的蔷薇丛被刮地沙沙作响。

阳光,静静挥洒着,安静的乐章,在回忆里,细数着他们的点点滴滴。

唯有林沐雨墓碑前的白玫瑰,娇嫩地摇曳着,馨香着……

沉寂着,他的心脏,他的回忆……

……

安静一直持续到了下午。

铃铃铃……

尖锐的铃声打破了怀旧的气氛,半晌,凌嚣才拿起来接起。

“什么事?”

“……”

“嗯,知道了。”

“……”

掐断了电话,他又双手叠加在脑后躺了半晌,才起身,拂落身上的尘土,向着迈巴赫走去。

……

是帝都。

阔别五年,望海的帝都也大规模地重新装修了,却独独凌嚣的天字一号包房,没有任何变动。

有时候,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他习惯了过往的一切,便不愿再改变,因为,那里的一切都与她有关。

包厢里,苏俊两口子已经到了。

除此之外,还添了一位新小朋友。

见到他进来,苏小帅小朋友眼尖地就窜了过来,嘴甜地喊了一声“干爹。”

“诶,乖儿子。”

上臂一伸,凌嚣便将小不点儿抱进了怀里。

“诶,我说你这混小子!”

看着自家儿子跟自个都没这么亲,苏大少爷立马儿泡进干醋坛子了!

这混小子,白疼他了,敢情干爹比他这个亲爹还亲!

看着苏俊作势要过来,苏小帅小朋友赶忙往凌嚣怀里钻了钻“哎呀,爸爸打,怕怕……”

“行了你,净吓唬儿子。”

坐在他身边这位‘贤良淑德’的母亲,可不就是艾大姑娘嘛!

五年了,岁月磨了棱角,他们都成熟了。

看到有妈妈撑腰,苏小帅立马儿有了胆子,从凌嚣怀里钻出来,他一只小手费劲地勾着他脖颈,另一只小手则是伸着食指,像模像样地刮着小脸蛋儿--

“爸爸欺负小朋友,羞羞……”

“哎呦,你这小白眼狼,老子白费半天劲生你了!”

“行了你!”艾萌一把将又要起身的他给拽了回来,恶狠狠地警告着“你再凶,小心妈回去请你吃满‘拳’全席。”

五年前,艾萌有了苏俊的孩子,当时,安玉珍女士还挺固执,可这小家伙一落地,安玉珍看到的第一眼就稀罕的不行,自然,也就接受艾萌了。

他俩的婚事是在苏小帅满月之后,当时,安女士答应的理由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

其实,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俩能被接受,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满足了。

举行婚礼的那天,苏小帅跟他俩合照的婚纱照,算是挺特别的婚礼,艾萌是开心的,同时也是苦涩的,因为她最好的朋友,没能亲眼看着她幸福。

想到这儿,艾萌眼底便有了湿润,五年了,她跟林念整整分开了五年,她是想她的,每一天都在想。

就在这会儿,她房间里还放着她俩上学时候的合照,她一直在告诉自己的儿子,那个漂亮的女人是干妈,是干爹的媳妇儿。

女人嘛,都是感性的,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流个眼泪什么的都挺正常。

捅了她一下,苏俊压低嗓音哄着“媳妇儿,大好的日子哭什么?别哭了啊!”

其实她知道,他是怕凌嚣伤心。

赶忙擦了眼泪,艾萌笑着拍拍手“行了,小帅,快下来,别闹干爹了。”

可她越是说,小家伙搂得就越是紧,他喜欢干爹,因为在干爹身上,他能闻到很浓很浓的男人味儿。

他长大以后也要做跟干爹一样的人。

“你这孩子!”

娇嗔一声,艾萌便要起身来抱他,却被凌嚣扬手制止了。

“没关系,我也喜欢这孩子。”

如果,如果念念还在,他们的孩子,也要有这么大了吧!

刮了刮他小鼻子,凌嚣笑了,干爹的慈威并用做的很到位。

“帅子,上次干爹教你的唐诗记住了没?”

“嗯。”重重地点点头,苏小帅奶声奶气儿地开始背诵--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拧了拧他鼻尖,凌嚣笑着夸奖“好小子,不错,比你爹强。”

“诶。”又被点名儿的苏大少爷不干了“我说嚣子,别在我儿子面前诋毁兄弟啊,要不是有我这么个优秀的爹,能生出这么优秀的儿子吗?!”

“得了你吧!”就连身为孩子***艾萌都看不下去了!

“诶,不是……”

看着他们两口子好,作为兄弟,凌嚣也挺开心,他知道,他的丫头也在开心。

没一会儿,萧允和秦玖也到了,身后还跟着个小蹦豆--

萧小宝,大名儿:萧天承。

萧小宝年长一岁,就显得‘稳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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