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链条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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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链条终结论-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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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国家去了,而本国的纸币数量却因此能相对稳定……随着纸币的不断增加,而币值又非常稳定,那么,其他国家的生产领域,被经济统治阶级控制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多,最终出现一个“世界之王”——不过,这里有个条件,经济统治阶级不能发生任何形式的内斗,否则,一切都没用。

  对于社会最底层的人来说,每天增加的利润以及代表这些利润的纸币,有何用处?当币值(我这里所说的币值并不是外汇,而是货币标记的价值量与实际价值量之间的关系)稳定的时候,应该没有,因为“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的卖方一直都处于被经济统治阶级剥削的状况,剥削者不可能返还剩余价值。当币值不稳定的时候,就会出现状况了。如果,币值升值,那么整个国家的商品肯定都在降价,因为社会最底层所持有的纸币数量变化一般都很小,也就是说导致币值升值的,是经济统治阶级的资本运作——经济统治阶级进行这样的资本运作肯定有目的,应该就是促使国家增加发行更多的纸币。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可能会在短暂的时期内受益,但是当此次资本运作结束之后,因为资本运作而被掩盖的货币很可能就会出现,加上多增加的货币量,很可能导致币值的降值,那么社会最底层受到的剥削应该就会变大了,至少不可能小到哪里去——也许这个国家还会在利润之外,制定一个长期的通货膨胀速度,社会最底层受到的损失就更多了。当然,在此期间,肯定会有部分经济统治阶级成员,根据币值情况改变了工人的工资,目的和结果应该还是让工人们不能得到一点好处。如果币值下降,很明显,经济统治阶级在通过增大剥削程度而积累更多的资金,对社会最底层没有什么好处。

  所以说,纸币按照公式法来增加发行量,是用来掩盖生产相对过剩商品的,是用来稳定币值的,最重要的却是用来侵略其他国生产的。通过资本的流动,凝集整个国家国民的力量(剩余价值),以商品、资本等形式进攻他国的生产,进而增加经济统治阶级在世界范围内的国王权力。

  新增加的纸币,又是怎样发行出来的呢?当然是通过中央银行等专业的货币发行机构发行,把新增加的纸币贷款给各大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把这些纸币贷款给需要的,并满足银行要求的国民。

  货币的发行,在这里就涉及了存贷款利率的问题,前面已经有所叙述,这两个利率之间的差距,可以说就是整个国家纸币的数量增加速度。例如,货币发行组织,经过公式法计算,新增发行纸币1亿克黄金,假设:每天的贷款利率是1%(需要回收的纸币比例),每天存款的利率是(需要增加的纸币比例),而当天就全部放贷,流动完毕又全部流回来——大额款项全部都是转账、汇款等银行之间的结算,就算以现金的形式房贷了出去,经过流动后,这些现金很可能全部都会回到货币发行组织。

  只要在一段时间内,不管怎么流动,纸币当天还是回到了货币发行组织手中,那么第二天发行的纸币数量(对1亿克黄金纸币进行修正后的数量)是不是就该为1×(1+1%…)亿克黄金,第n天就该为(1+1%…)的n-1次方克黄金?很明显,这是不对的,算出来的答案是货币发行组织针对1亿克黄金,每天的纸币回收量,而不是每天的纸币发行量。也就是说,货币发行组织发行纸币后,立刻就会进行纸币回收,时间延续下去,新增加的1亿克黄金的纸币发行量,却会在社会上引发超过1亿克黄金的债务量,即每天发行1亿克黄金,却需要回收2亿克黄金以上,在达到这个数字时,或者之前,或者之后,货币发行组织应该会再次增加纸币发行量。

  如果商业银行不把自己获得的纸币贷款出去,那么商业银行每天就会增加这么多的债务,但是当这些纸币以贷款形式进入社会以后,所有的贷款人就得负责这些债务,随着纸币发行量的不断增加,整个社会的负债量也会越积累越多,最终的结果就是,货币发行组织成为一个国家国民的最大债权人,也就是说纸币的发行其实是剥削国民的一个手段。

  对于经济统治阶级而言,货币发行组织到底是算该阶级的成员,还是算跟该阶级对立的所在呢?因为货币发行组织的纸币发行量的控制是依照一定的公式法,就算是站在经济统治阶级之外的第三方,也是在为经济统治阶级服务的,而不是在为受到剥削的社会最底层服务,除非贷款利率比存款利率低。

  这里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问题,那就是,想要进入各个生产领域的经济统治阶级成员,能够从新增加的货币发行量上得到什么好处,不能只便宜这个货币发行组织?

  当经济统治阶级所控制的生产,在获得大量贷款之后,一是扩大手中的生产,掠取超过贷款利率的剩余价值,一是投入到新的生产领域,并获得超过贷款利率的剩余价值。整个社会本身具有的纸币数量就那么多,经济统治阶级要剥削超过贷款利率的纸币,只有两个途径可以处理:提高商品生产相对过剩量,在维持或者提升物价的同时全部销售出去;提高纸币流动的速度,通过增加交易涉及的纸币数量增加剩余价值。当然,这里所说的方法不但适合经济统治阶级的内斗,也适合于对其他国家的经济侵略。

  不过,全世界的人口数量就那么多,无论怎么增加肯定是超不过纸币的存贷款平均利率的,也就是,人类每天创造的价值量一直都很平稳,但是依据人类创造的价值量为基础的经济,却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的价值量。也就是说,经济统治阶级获得的剩余价值其实都是价值量的泡沫,而各种各样的泡沫都有个体积的限制,一旦超过这个限制,经济统治阶级所进行的入侵就会失败。

  在纸币大行其道的时间里,有部分纸币成为了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共同使用的纸币,这个时候,纸币的发行量控制又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首先,这些纸币的发行量控制,肯定还是掌握在这个国家的经济统治阶级手中,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但是纸币的发行量控制肯定是先为这个服务,然后再是为经济统治阶级服务,次之是社会的其他各个阶层,最后才是其他国家,否则,这种纸币就变成了“太阿倒置,授人以柄”——而且这种纸币正适合于,前面所说的用纸币侵入其他国家的生产领域,进而把自己国家的过剩产品换成在其他国家实实在在的利益,经济统治阶级最多是在货币发行量的控制公式上,加上一个或几个有利于自己的国际因素。

  其次,这种纸币的流通很可能都不是具有真正的超主权货币性质的,它们很可能只是作为一种外汇储备存在,是另外一个国家通过持有纸币发行国纸币的方式,随时准备着抵抗这个国家对其展开的掠夺性经济活动,而不会让这些货币流入到这个国家的各种交易中去。也就是说,另一个国家持有的货币自己国家的货币,并不一定真是要把纸币当货币使用,而是当作一种威慑性武器使用——外汇储备。

  综上所述,公式法仍然没有脱离剥削法的本质。

1。2。2。4 按需分配法
货币发行量控制,使用按需分配法,怎么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儿。这样一来,通货膨胀会达到什么程度?无论是交换还是交易,因为货币的不统一,普通定价原则的失灵,受到的阻碍又会有多大?货币数量的控制会不会把货币发行组织给累死?还有,从公式法的过渡又会有多艰难?

  ……一句话,这个方法的问题多多。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先了解一下“按需分配法”控制货币发行量的条件。

  按需分配法,本身非常好理解,就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组织在干任何事情的时候,需要任何种类、数量的商品,都得按照其需求给予满足。这种分配方法的确有很多弊端,最明显的就是建立这个分配方法的基础条件——各种商品的生产能力,必须已经接近无限,就是拿去扔都扔不完。

  这个最基础的条件是很难达到的,所以,前人提出了以下的前提: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觉悟水平极大提高。但是这些个前提根本就无法进行量化,什么时候能满足这些条件,谁也不敢完全肯定,还不如我说的扔都扔不完好量化些。

  我在《界限资本论》里叙述的按需分配法,主要是针对工作,而不是商品,原因在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里不再重复。

  我这不是给自己的观点来了一巴掌?我觉得不是,根据货币的定义,我们可以确定,货币本身是不具有任何价值的,那么数量再多的货币又需要多少的价值量来生产?不,因为纯粹的货币是决不能含有一点价值量的,所以没有价值量的虚拟货币就非常理想。想要多少货币,只需要填上一个数字!需要哪种货币,填上一个单位!每个人拥有自己发行的,成千上百种的货币都可以!

  当虚拟货币取代纸币,作为最常用的货币时,货币的生产数量、总类完全满足“无限”这个量化条件,按需分配也就没有问题了。

  所以,公式法开始过渡到按需分配法,一定是虚拟货币为主货币的时刻——天天看着户头上货币数量的我们,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我们,离虚拟货币兴盛的年代已经不远了。这就是第一个条件。

  货币按需分配,那就是说,货币发行者,在任何一个人、企业或组织提出需要多少数量的,某种或者多种货币的时候,满足这种发行量控制的时间一定要在瞬间,例如秒,甚至更短,这才具有现实意义。这种发行量控制,绝对不是银行或者什么组织能够完成的。

  如果货币发行权控制在每个人、企业或者组织的手里,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自己给自己发行,可以免掉一切审核手续,非常简单。

  所以,按需分配法的另一个条件是,任何一种货币的发行量控制权,每个人、企业或组织,在其需要时可以100%掌握。

  每个人、企业或组织,都可以随意发行任何种类的货币,那么货币发行量的回收控制肯定得由发行者自行履行。为了避免各种货币成为欺诈的代称,每个发行者,必须履行其所发行货币的回收义务。

  即,在某个交易中,发行者使用了货币发行量控制权,增加了货币数量,或货币种类及数量,收取货币方,以及流通出去后,所有此部分货币的持有者,都有权直接通过该货币与其他货币的兑换比例,兑换成任意还存在,且数量足够的货币,无法兑换,发行者必须负全责,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这就是第三个条件,货币发行者必须全面履行发行货币的所有回收义务。

  多个发行者对同一种货币进行控制时,由于巧合,某两个、多个发行者,发行的货币名称一样,或者有意为之,可这些发行者制定的兑换比例却不一样,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很容易出现货币代表价值量,具体数值的混淆。为了避免这种混乱,按照按需分配法,又不能强制其发行的货币名称跟其他的不一样。所以,第四个条件是,货币的兑换比例必须跟着人走。

  例如,甲发行的“黄金”是1克黄金兑换1元,而乙发行的“黄金”却是10克黄金兑换1元。甲乙两人同时到同一个商店购买1元的饮料,那么甲付1克黄金,乙付10克黄金。两个人同时同地卖出1元的商品,甲收取1克黄金,乙收取10克黄金。

  当然,这是种极其麻烦的麻烦事,不过,应该不会出现在,喜欢便捷的人身上,只会出现在有这种需要的人身上,例如摆阔。跑到一个小商店里,买一瓶普通之极的饮料,甩出来的钱,数额大得吓人——1千亿克黄金?够阔气了吧。

  为了方便交易的便捷,任何收取货币的一方,都可以利用第二个条件,在收取货币时,同时进行兑换,银行、个人等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第三方,肯定会有。而专门存储兑换比例的,能及时全球同步的电子设备,应该也有。每个人的虚拟货币账号,必须能在各个金融机构通用,就像人的身份证、Email等一样,使用全世界唯一的东西进行登记、发布,当账号使用(甚至各种证件、证明、档案等等东西都可以归结到这个账号里)——这样,对货币发行量控制的历史,无行为能力、死亡等特殊时刻出现,或者预测这些时刻出现时,遗留下的各种权力、义务的监控,就很简单了,每个人货币持有人或者第三方(最好不要第三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随时进行监控。

  第五个,当交易双方中的买方,所持有的货币数量不够,但其又不想发行任何一种货币的时候,可以使用反货币。即可以流动的,代表的价值量是副属性的货币(下一节具体讨论反货币)。

  五个条件,基本上解决了遇到的问题。我希望读者能从这五个条件里找出一个极其重要的一点:发行货币是按需,但每个人必须考虑一下自身的财力,一旦触动什么保护条件,别人可以*不负责的货币(100%掌控)。

1。2。3 反货币的发行量控制
在谈反货币之前,先得搞懂什么是反货币。反货币首先也是一种货币,它具有货币所应该具有的功能,就像“负数”也是“数”。反货币跟我们使用的货币只有一个不同点,反货币计量商品的价值量时,只度量商品价值量的负属性部分,在经济活动中流通,就成为广义上的“债”。

  仔细思考一下,我提出的这个不同点似乎存在很多逻辑上的错误,一个商品的负属性价值量的大小,由哪些因素决定?又该怎么去度量?这两个问题不解决,怎么又可能断定反货币能成为“债”——前面,我谈论到商品负属性时,那些论述跟这个提法,有逻辑上的冲突。

  本文的写作基础之一是“价值守恒定律”,先来看看:在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商品价值量的方法的基础上,在物质资本、文化知识资本、工序资本三种资本的范围内计算,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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