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犬之爪--广袖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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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犬之爪--广袖飘飘-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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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我差点喷饭。
                    或许真的是没胃口,董一杰只扒拉了几口饭就走出去了。等我吃饱後想上楼去时路过客厅,他坐沙发上招呼我道,“毛毛虫,到我这来。”
                    大少爷,又有什麽事?我别别扭扭不情不愿地朝他走过去,却还是不防董一杰忽然伸手在我嘴角边温柔地擦擦,“对不起,我不知道狗还有那麽多禁忌食物,上次让你吃了洋葱,没吃坏肚子吧?”
                    我疑惑地望著眼前这反射弧长得惊人的男人,而他旧话重提的原因很快也被我发现了,只见董一杰手上赫然拿著本《新手养狗知识》,在他身前的茶几上还叠著另外的几本书。我好奇地打量了下书脊,什麽《如何科学养狗》,什麽《大型犬饲养手册》,还有什麽《家有金毛》……
                    全都崭新崭新,一看就是今天才买回来的。
                    正瞠目结舌地瞪著那几本书,董一杰把手里的书往旁边一放,然後把我拽到身前拿两条长腿把我圈住,笑眯眯地低头柔声问道:“明天给你买肉干和大骨头可好?”
                    喂喂,不要太得寸进尺呀!我忍不住本能地抬爪想要格开董一杰的腿,谁知他的手比我更快,一下子结结实实地包住了我爪子。
                    好像对我毛茸茸的大爪子非常感兴趣似的,董一杰不轻不重地捏捏攥在手心里的爪子,然後拿指腹沿著脚垫的轮廓慢慢地摩挲起来,痒而暧昧,我浑身一颤,立马就想把爪子缩回来。
                    董一杰却一下子制止了我,“别动!”他皱皱眉头,“该剪趾甲了你。”
                    我低头一看,可不是,自从出事以後就再也没办法替毛毛虫修趾甲,都长出来一截了。
                    得意地看著我,董一杰扬眉笑道,“幸亏我聪明,上次去买狗屋时顺便把指甲剪给买回来了。”话音刚落,只见他变戏法一样从茶几的小抽屉里拿出只宠物指甲剪来。
                    於是我无话可说。
                    拿大手暖暖地抓住我的右前爪,董一杰低头沿著血线开始小心翼翼地剪起趾甲来。
                    几盏小射灯从天花板上斜斜地打下晕黄的灯光,照出董一杰清晰而硬朗的轮廓来。我抬头看著身前这男人专注的眼神,睫毛投下的淡淡的阴影,还有那因为紧张而无意识地微张的唇,好像在他心目中,为一条狗剪趾甲一下子变成了天底下最重要的事情。
                    我有百分之百的理由相信,这大少爷怕是从来都没有像这样伺候过人,更遑论狗了。要说没有受宠若惊那肯定是假的,但此刻的坐立不安倍受煎熬却也是事实。
                    好不容易把我四只爪子的趾甲都剪好後,董一杰仍然觉得不满意,继续以前所未有的耐性拿挫慢慢地将刚剪过的趾甲又一一磨光滑。
                    在轻微的摩擦声中,我被董一杰暖洋洋地围困在怀里,我的爪子被他握在手上,这般以前我只有在梦里才能拥有的,类似执子之手共度此後人生那样只属於我们两个人的恬然与安详到来得如此轻易,以致我真真切切体会了一把先贤所说的有心栽花无心插柳的关於世事无常的感慨。
                    夜渐渐的深了,当我准备睡觉的时候,董一杰还倚在床上就著床头灯翻看著那几本书。目光安然,一室温馨。
                    於是我只能十分没面子地摸摸鼻子,然後逃也似地一头钻进窝里驾轻就熟地装死。
                    董一杰带著笑意的声音从後面轻飘飘地传来:“毛毛虫晚安。”
                    第二十五章
                    谁知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一只在脑袋上搓来揉去的手给吵醒了,“毛毛虫,该起床了!来,咱们去跑步!”
                    大少爷,你又哪根筋不对了?平白无故跑什麽步??别开玩笑了!要知道,我从小到大最怵的就是做运动!
                    连眼皮都懒得抬,我缩缩爪子,把脸往长长的皮毛里埋得更深一点,企图蒙混过关。
                    “不准装睡!快给我起来!怎麽会有像你这麽懒的狗?!”推了半天不见我有反应,董一杰干脆不依不挠地拽住我一只前爪,务必要将我从窝里拖出去。
                    些微的挣扎根本无济於事,我哪里敌得过董一杰的蛮力,就这样被他半拉半抱地搬到了外头。
                    哈欠连天地蹲坐著“嗷呜……嗷呜……”了两声,我不满地睁开惺忪的睡眼一看,董一杰正弯下腰来拿张俊脸笑吟吟地看著我,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倒是精神好得很。
                    呆滞地望著这与平日里格外不同的男人,我猛然察觉原因在於他今天穿了件无袖的运动上装以及运动短裤,脚下还套著双专业级的运动鞋,竟是将多少年没碰过的行头给翻了出来。
                    雄姿英发间,一如初见。
                    也许是董一杰的笑容实在太过耀眼,我身不由己地闭了闭眼睛。神思在刹那间变得恍惚,仿佛无论时光再怎麽流转仍然可以一眼看到彼此最初的模样,那时,一切都刚刚好。
                    於我,从来也只得这麽一个人而已。
                    打断我思绪的还是董一杰,他蹲下来眼神诚恳无比地平视著我,而後伸手在我两条前腿的膝盖上轻轻捏了一把,“毛毛虫,书上说像你这样的大型犬每天需要做一个小时以上的运动,所以从今天起,每天早上我都要带你去跑步。怎麽样,高兴吧?”
                    闻言我陡然一凛,杂念全无。金毛猎犬需要极大的运动量这我是知道的,但以前我只能每天带毛毛虫出去散散步,别的则再不能够了,实在是有心无力。
                    没想到董一杰对毛毛虫居然会比我还用心……
                    五味杂陈地瞅了董一杰一眼,我心甘情愿地站起来跟著他走下楼去,不想董一杰的前进方向却是车库。
                    又说跑步?取车来干嘛?
                    仿佛听到了我无声的疑问,董一杰回头冲我一笑:“咱们到别的地方跑。”
                    结果便是,下车的时候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大片陌生的居民区。
                    正一头雾水地四下张望著,冷不防董一杰屈指在我脑门上弹了一下,轻声道:“毛毛虫,假如看到云天的话,不用我教你也知道该怎麽办吧?”
                    我不禁呆了呆,这男人该不会是天真到试图以这种近乎大海捞针的方式来寻找我吧?!
                    董一杰却没有再说什麽,他挺直腰杆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後边踢腿压指做准备运动边冲我挤挤眼睛,“很久没怎麽动过了,你可记得要让著我一点。”
                    “……”
                    跟在董一杰身旁沿著供附近居民出来遛弯的道路上跑起来时天色尚早,路上的行人多为出来晨练的爷爷奶奶,早起遛狗的人也著实不少,因此董一杰和我完全不会引人注目。
                    空气中有丝丝缕缕的甜香在浮动,也许是来自道路两旁那一天一地的知名和不知名的花儿,春天正在以一种最直观的方式向人们展示著她的到来。
                    然而在这融融春光中,我只能十分煞风景地张大嘴巴气喘如牛,“哈……哈……哈……哈……”
                    与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身旁那男人虽然也额头冒汗脸色发红,但呼吸的节奏和跨步的频率却一点都不显乱。
                    真不愧是运动好手,就算懒了这麽多年底子都还在。我边喘息边羡慕地瞄著董一杰线条优美的小腿肌肉。
                    人的主观能动性毕竟有限,当我从撒丫子飞奔变成小碎步慢跑然後再变成快走,最後四肢虚软得恨不能瘫在地上学蜗牛爬行的时候,董一杰也只有停下步伐来陪我一起沿著来时的路慢慢折回去。
                    一边擦汗,董一杰一边低头无奈地取笑我,“你怎麽这麽没用……”而後他像是想起什麽似的轻叹了一口气,闷声道,“云天身子弱,应该从来都没带你做过运动吧,也难怪了。”
                    我耷拉著脑袋,任其数落。
                    在路上当然不可能遇到“我”,我偷偷观察董一杰的脸色,倒也很平静,看不出他心里究竟是怎麽想的。
                    一路无话回到车上时,正好他的手机响了。
                    “喂?……嗯,你今天先盯紧股市,留意看风声是从哪放出来的,又是什麽人在大量买入,……嗯,先这样吧,有情况随时向我汇报。”
                    合上手机後,董一杰无意识地皱眉望向窗外,而後突然开口道,“毛毛虫,等我一下。”说著,他推门走下车去。
                    我扭头一看,却只见董一杰走到路边那种最普通不过的早餐车旁买了些什麽。
                    很快,董一杰便提著一个小袋子回来了,他先拿出个包子用掌心托著送到我面前,“毛毛虫,饿了吧?来,验证一下这是不是狗不理包子。”
                    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我张口“啊呜”一声吞下那包子。
                    董一杰哈哈大笑著往自己嘴里也塞了一个,“原来不是啊。”
                    望著眼前这男人方才还眉头紧锁,此刻却发自内心地欢笑的脸孔,就好像再厚重的阴霾终究也会有被阳光刺穿的一刻。
                    仔细想来,董一杰发脾气的次数正在日益减少中,口气也越来越和缓,说不定连他都未必意识到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些翻天覆地的变化。
                    或许是由於这些年来,他光顾著进行不见血的杀戮,却忽略了生活中那些细碎平凡的点滴。而现在,他终於肯放慢脚步好好看看沿途的风景,沿途的人。
                    无论如何,董一杰这样的转变让我感到很欣慰。
                    第二十六章
                    接下去的事实证明,董一杰果真是把毛毛虫需要锻炼的事放在心上当作非完成不可的任务来对待的。因为从那天开始,他每天都准时早起催我起来做运动。
                    不仅仅是慢跑,据董一杰有次挠著我耳朵说的,等天气稍暖时他还要带我下水,因为游泳才是金毛猎犬最适宜以及最擅长的运动方式。
                    种种举动让我再次见识到了深埋在董一杰骨子里的那股一旦认准了方向就再不轻易回头的坚韧劲。然而值得推敲的是,每天早晨他带我去的都是不同的街区。
                    於是在喘吁吁地跟著董一杰持续穿街过巷了两个星期後我不得不相信,那个男人确实打从心底笃定我只是在生他的气从而暂时躲在一个他所目不能及的地方,只要他日复一日地找下去,等下去,总会有如愿的一天。
                    至於我们身处其中的这座迷宫一样的城市究竟有多复杂,在以千万计的庞大人群中碰到一个人的几率有多渺茫,甚至我是不是还呆在这座城市的某一方天空下,这些无比现实的问题在董一杰身上的投影大概只能用轻描淡写四个字来形容,真叫人不得不纳闷他怎麽会是一个平心而论还称得上成功的商业决策者。
                    究竟从什麽时候开始,等待与被等待,爱与被爱,我们俩的位置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对调了?望著董一杰那挺拔的身影以及平静无波却充满力量的眼神,角色错位所带来的别扭感让我只能郁郁地伸脚将山路上的一颗小石子踢飞。
                    还记得两天前,在晨跑结束後准备回家时,我很丢脸地像团稀泥巴一样瘫在後座上连一根趾头都没法动了,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自动进入休眠状态。
                    正似睡非睡地恍惚著,身旁的座椅却忽然陷了下去,把我吓了一大跳,迅速瞪大眼睛掉头一看,原来是董一杰挨著我坐了下来。
                    他轻叹了一声,伸过手来握住我的一只前爪,另一只手在我身上技巧地揉捏著替我放松肌肉,同时呢哝的语调低缓如爱语:“傻瓜,怎麽长这麽大了还认床?你看你,困得连眼神都散了。快安心睡吧,别怕,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陪你。”
                    虽然董一杰这番拿我当小孩子来哄的行径很让我有些啼笑皆非,但在疲惫和酸软的双重夹击下我还是很快便身不由己地昏昏睡去了。
                    这觉睡得极不踏实,迷糊中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又好像只是短短一瞬,骤然惊醒过来时我睁开眼一看,我的爪子竟然真的还被董一杰温温地攥在手心上,他正拿空出来的另一只手轻抚著我後颈低头注视著我,神情柔软如丝。
                    突然有种无与伦比的安心感从心底直泛上来,我无意识地往董一杰身旁挨得更紧一些,眼睛一闭又沈入了香甜的梦乡里。
                    这回是彻底睡死过去了,等再次醒过来我才发现在我好梦正酣的时候已经到了家,就连被董一杰抱进客厅平放在地毯上都没有把我惊醒。
                    爪子上似乎还残留著董一杰掌心的温度,然而环顾四周,他却不知上哪去了,只在我身旁摆上了清水、苹果、以及肉干等一看就知道是特意为我准备的零嘴。
                    怔怔望著那只被细心地削皮去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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