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悉是阴谋,人人都不怀好意。
如此这般地完成任务,胜利归来时,总算松了一口气,怀着总算没有出事的欣慰和后怕,在上报的会议总结中,历数的全是在会议上的政治斗争,而对那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和讨论的重点——环境和发展,却只字不提。
尽管如此,那次会议仍然给中国代表团上了生动的一课,使代表团的成员们和曲格平教授都不同程度地认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用曲格平教授的话说,像是找到一面镜子,通过对照分析,猛然看到了中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中国城市和江河的污染并不亚于西方国家,而自然生态的破坏程度却远在西方国家之上。
在一次代表团少数人参加的会议上,曲格平教授的这种认识得到了共鸣,而且通过各种渠道把这种认识和觉醒迅速传播开去,使周恩来、李先念、余秋里等领导人也都了解到了这种情况,并且引起了重视。这样做的结果是为1973年召开中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奠定了一个比较好的思想基础。
这一段时间里,在中国连续发生了几起大的污染事件,大连海湾因陆源污染使六处滩涂养殖场关闭,渤海湾、上海港口、南京港口也有类似的情形。与此同时卫生部也报告说,我国的许多食品饮料因滥用化学添加剂造成严重危害,官厅水库遭污染,威胁到北京饮水安全。
为此,周恩来总理发出指示进行调查。曲格平教授也参与了调查,并鉴于环境污染事件的不断发生,建议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防治办法。
这样一来,又为中国第一届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1973年8月5日,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工厂代表、科学界人士的代表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由于会前充分做了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大胆暴露问题,所以大会比较充分地揭露了中国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严重问题。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海河、辽河等主要江河大面积的水质恶化,鱼产品大幅度下降甚至绝迹,大中城市附近的河流和地下水普遍遭到污染,大连、天津、青岛、上海等海湾污染也很严重;大中城市烟雾弥漫,疾病增加,农作物大面积受害;工业污染、农药污染、森林、草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遭破坏也比较突出。
会议列举的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使与会者大为震惊,会议越开越深人,越开越热烈,以至周恩来总理觉得有必要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有党、政、军、民、学各界代表出席的万人大会,把环境保护一举推向社会。
曲格平教授在大会期间负责印发简报,共印发了16期简报,在征得领导同意后又加印了6期简报增刊和6期“环境保护情况反映”,送中央领导传阅,并提议将六期“增刊”和6期“情况”印发中央各部门领导和各省、市、自治区领导。
国务院领导同意了这一请求,由国家计委向各省、市、区革命委员会和国务院各部门转发了这12期简报,虽然印有请注意保密字样,但是实际上却把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情况通报了全国。
曲格平教授对此感慨很多,认为在“文革”期间竟然能召开环境会议,并允许揭露“社会主义阴暗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这全靠了周恩来总理的支持。
当时“四人帮”正忙于抢班夺权,未出面进行反对和阻挠,他们对环境保护持有的是不屑一顾的态度。
大会结束后各地方也仿照国家的做法,广为宣传,相继召开会议,建立工作机构,开展环境治理,在全国建国以来第一次掀起了一股小小的治理环境保护环境的热潮。鲜为人知的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便是这样开展起来的。
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在“文革”的一片混乱和喧嚣之中就这样艰难地上路了。
曲格平教授认为:第一次全国保护环境的会议,最大的功绩在于宣传和认识了环保的重要性,并开始正式的摆上了中国的工作议程。如果没有周恩来总理的大力支持,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至少要推迟十年,那样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不久后,建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小组,下设办公室,曲格平教授是负责人之一。
国环办是个不上编制的临时机构,但在组织和推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上还是起了不少作用。国环办建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督促各地建立工作机构,各地也大都设立了相应的临时性机构。他们对工作抓得都很紧,很快就打开了工作局面。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广州、武汉等一大批大中城市,进一步做了环境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价,对于加深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环境的认识,起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全国城市广泛开展了以消除烟尘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与此同时,国家还主要抓了一些污染严重地区的治理,像官厅水库的污染治理、白洋淀的污染治理,淄博的环境污染治理、沈阳市的大气污染治理,杭州、苏州和桂林的污染治理等等。其中官厅水库和桂林漓江的污染治理,因为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治理得最为彻底也最为成功,并且起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
中国的国情,似乎从来就是这样,只要最高决策层下了真正的决心,真正为之重视,真正为之不遗余力,事必躬亲的督办解决,便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
淮河行动的首战告捷,便是一个最典型的范例。
国家环保局第一任局长
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发大会,
183个国家派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或是政府首
脑出席了会议。以李鹏为团长、曲格平为副团长
的中国代表团一行6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
议与斯德哥尔摩大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1976年10月,曲格平教授卸去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署代表职务,从内罗毕乘机回到北京。曲格平教授在内罗毕期间,对西方国家环境政策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井结合中国的情况有过一些考虑,认为中国的环境治理,必须从立法开始。
当时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两年起草和广泛征求意见,1979年9月五届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而结束了中国无环境保护法的历史。
曲格平教授参与了立法,他认为其中有四点特别值得一提。
一是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并确定其职能。如果不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体系,环境保护只能停留在原地踏步。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建立环境保护机构被写进了环保法。法中规定:国务院设环境保护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环境保护局。市、自治州、县、自治县根据需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
二是明确了环境责任,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从1973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以来,工厂和工业部门一直认为排放污染物是理所当然的事,治理污染不是他们的责任,而许多地区的环境管理部门又在从事污染治理。各级环保部门都存在着分歧,有的认为环境保护局就是治理污染的,有的认为环境保护局主要是管理和监督职能,不是具体治理污染的。环境责任划不清楚,就难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为此,环保法中明确规定:谁污染谁治理。从而划清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也明确了环境部门的管理职能。根据这条原则还规定了征收超标排污费。
这是一条中国式的创举,不仅促进了污染的治理,而且对于强化我国的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机构的能力建设,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是规定了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环保法规定,凡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设计。
这是从国外学来的,当时这种制度只在有数的几个国家中施行。这项先评价后建设的制度,有助于正本清源,是预防环境污染的积极措施,这项措施写进环境保护法里,奠定了环境保护在我国基本建设中的法律地位。
四是规定了“三同时”制度,为了控制工业污染,从70年代初试行一种“三同时”的做法,即防治环境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实践证明,这是控制工业污染的有效手段。把这项士生土长的中国环境保护的经验写进法里,使之成为了一项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1982年秋,有曲格平教授参加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万里提出环保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的建议。同年底,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会议上,李鹏代表国务院所做的报告中宣布: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环境管理机构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单列进入政府序列,把环保局正式改为国家环保局,但隶属关系不变。
这种隶属关系直到1988年机构改革中才宣告结束。
国家环保局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正式分出来,成为国务院的直属局,曲格平教授继续任局长。在此期间,国家环保局抓紧了环境法规的起草。全国人大陆续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环境立法步伐的明显加快,与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的确立是分不开的,三大环境政策思想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出台,说明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渐趋成熟。
发达国家在对环境的治理上,大都只提要求,不管做法,只管两头,就工业企业来说,只管建设前的影响评估和建成投产后是否环境达标。你如果达不到环境标准,那就对不起,你只能停产,只能关门大吉,绝没有别的什么话好说。
中国除在两头管理外,还给予中间引导,如果建成后环境影响不达标,还不会一棒子打死,有限期治污一说,这里便有点中国式的仁义道德了。
在环境投入上,发达国家推行的是高标准,高投入,严要求,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是逐步提高环境标准,不断提高环境投入的方式,期望在有限的资金投入下,达到控制污染的最大的效果。似乎又有些理想主义的色彩和过高奢望了。
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派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或是政府首脑出席了会议。
以李鹏总理为团长、曲格平教授为副团长的中国代表团一行6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与曲格平教授20年前参加的斯德哥尔摩环发大会,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照,说明了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问题的认识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说明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卓有成效。
1990年曲格平教授年满60岁,提出辞去国家环保局局长的职务,国务院领导要他到1993年政府换届时再下来。
1992年底曲格平教授被山东省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在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曲格平教授被选为主席团成员,接着又被选为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993年6月,曲格平教授正式离开了他任职11年之久的国家环保局局长的职位,到全国人大环资委任职,时年63岁,已经在环保战线工作了40多年。
曲格平教授和中国的环保立法
1993年通过电视,报道了河南小造纸厂污染
河流、毁坏农业生产、使淮河两岸居民无水可饮
的严重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国务院马
上做出治理的决定,环保世纪行一炮打响。
我见到曲格平教授时,他已经是68岁的老人,至今仍然坚守在环资委的工作岗位上,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呕心沥血,贡献余热。
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期间,曲格平教授为国际环境事务做了大量工作,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以后,联合国秘书长加利为了更好地处理国际间的环境保护事务,成立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由国际经济和环境知名人士21人组成。
曲格平教授也被聘请担任这个委员会的委员,每年开两次会议,就秘书长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加利秘书长亲自到会听取意见。
第一届期满后,征得曲格平教授的同意,又聘请他延长一期。
除此之外,曲格平教授还是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的高级顾问,为筹款和分配全球环境资金,经常被邀请开会。
这项基金是联合国环发大会后新建的组织,按照环发大会的决定,发达国家每年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占其DNP0。7%的官方援助资金(ODA)。
这样,每年可以筹集到1200亿美元以上的资金,其中很大一部分要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治理。
但是,发达国家没有执行环发大会的决定,全球环境资金只筹集到20多亿美元。钱虽然不多,但由于分配使用得当,使发展中国家也从中得到了一点实惠。
曲格平教授真诚地希望全球环境基金能够不断地得以扩大起来,以便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曲格平教授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期间,主要做了三件事。
一是构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修改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使被称为四害的水、气、渣、声污染防治都有了相应的法律,加上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可以说我国控制污染的法律框架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在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修改通过了《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并参与修改了《水法》和《森林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特别是在新刑法中增设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一改环境保护处罚过轻过软的弊端,增强了环保法律的威慑性和权威性。
二是开展了环境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督,五年期间,全国人大环资委共组织了33个检查团和检查组,检查了《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护法》、《草原法》等法律的执行情况,检查时间延续之长、规格之高、声势之浩大、效果之好都是前所未有的。
在检查中敢于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