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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他一走了之,多日以后也依然没有回来。三天,五天,一个星期……
我每晚都会多次打开窗子,守株待兔般地仔细听篮球的声音,久了,变成一种习惯,可他再也没有去过那片篮球场。简闻虽也担心他,却始终放不下颜面去找他回来。他也曾问过我,问我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很奇怪,我和他的关系似乎一直都没那么好过。我和简恺铭的关系永远不会像我希望的那样,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样,像普通人家亲密友爱的兄妹那样轻松简单,毫无顾忌地把自己心里藏不住的一切告诉对方。我们从来不会。你一定不会猜到我和简恺铭的相处方式,这些年的我们就像出入家门时遇见的陌生人,薄凉得不过点头之交罢了。虽然我有这个哥哥,可比那些独生的孩子还要孤单难耐。都是因为简闻,我知道我不该怨他,可他总是将我简恺铭的一切区分得一清二白,简洛吟的快乐简恺铭不能享有,简恺铭的辛劳不必简洛吟分担。仿佛我只负责接受上帝赐予的所有恩泽,而简恺铭则负责接受上帝派给的所有苦难,除了我的胃病。父亲更因为这件事疼惜我,我还记得简恺铭曾在我胃病发作的时候冷冷地冲我说过,“你的苦难终于来了!”
为此,他还曾挨过简闻重重的一个巴掌。
这些天一直睡不着,夜里躺在床上,睡前几乎准时听到母亲喃喃的念叨,“恺铭啊恺铭,这孩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后来父亲便呵斥母亲说收起她的妇人之仁。即便他心里也一样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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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恺铭离开了,可是这个冬天依然如火如荼地来了,不曾停留片刻。我掀起日历,上面赫然印着黑体红色的两个字:大寒。老天给每一个时节一个特别的名字,却是没缘由的。我不知道这个普通的冬日为什么要叫大寒,可它确实冷得让我不愿意讲脖子伸长一厘米。我怕冷,比一般人更怕一些。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9】
下了晚自习,背着包,手插在口袋里。呼一口暖气,用厚厚的口罩遮住半张脸,觉得眼前的世界都模糊了。低着头,埋头往回走。到家后取来热水浸泡略微红肿的手指。很快传来热水如针芒般的刺痛感。
意外听见母亲在屋内惊慌的叫声,“你说的可是真的?”
接着是父亲不耐烦的叮嘱,“你吵什么!小声点,这件事千万不能宣扬,更不要让小吟知道!”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本能地想要走近。贴近房门,却只是听见他们刻意压低声音的对话,我自然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些什么。心里一阵纳闷,也便当做健忘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事情很快便明了。看来话说世事无常,果然不错。谁也料不到我们这一家的命运转变竟在这样短暂的时间内。
我这天记不清是简恺铭离家出走后的第几个夜晚,只依稀记得,冬天夜晚的风一点都不温柔。干燥而寒冷得叫人疼痛。
那个我最熟悉的少年。
这些天他一直没有改变着装,白色的外套随意地披在肩头,一阵寒风吹来他瘦长的骨架在空落落的衣服里瑟瑟发抖,脑海里却一遍一遍回忆着那段让人心肺俱裂的对话“没用的东西,你给我滚出去……”接而是他气急败坏的摔门声。让他心痛的,他始终念念不忘。
一遍一遍,简闻狰狞的脸孔深深地刻在简恺铭的脑海里,磨灭不去了。他紧紧的抓自己的臂膀,扯自己的头发。试着用疼痛来淡化心里的不甘,他用尽了一切力量。去让撕扯着的缠绕着的痛麻痹头皮。
“啊——”终还是忍不住叫喊出愤恨,那一刻他疯近乎崩溃尖叫声引来某些路人惊讶的驻足,和看疯子一样嘲讽的目光。他无助地走在街头,他什么都无所谓。他落寞的声音就像是城市里无家可归的流浪人。事实上,他如今就是这样的人了,他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回到那个没有爱的家里。宁可颠沛流离,无家可归……
白色欧式花坛。边缘被泥土染出几丝灰尘色,华丽而典雅,里面却依然摆着一盆盆已经死去多时的花,花色深灰暗黄。待风吹过,那已经干枯的花叶发出脆脆的破碎声,然后化为一堆微小的细屑。很没生机的样子。
简恺铭蹒跚到花坛的角落,缓缓地蹲下。在我眼里,下蹲和蜷缩都是无助的表现吧。他抱着自己的头,疯狂地狠狠拉扯自己的头发。
“简恺铭,你真的很没用吗?你真的很没用吗?是不是?”他问自己,没有声音回答。风声那样肆虐,吹得一切猖狂地摇摆。
“呵,看来你是真的很没用了。”
他因为过度咆哮而嘶哑的嗓音实在令人怜惜。他抬头的时候看见满街欢愉地闪烁着的霓虹,看着远处星星点点燃起的万家灯火,看着这个陌生熟悉却不属于他的冰冷的城市。
“废物”一词像根尖锐的针,刺痛了他的心,深陷于内,想拔却拔不出。他自尊好强,骨子里叛逆,对事情看得透彻。他很聪明,并且能干。少年如他,又怎会轻易接受盖在他身上“没用的废物”的章?
“简恺铭,你不能这样堕落,一定不能!”似乎找到勇气,他站起来,转身。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0】
晚自习结束,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静默地站在他身后。那一晚的一切,都看在我眼里。
可我竟然只是看着,我不知道为什么都没有勇气上去叫他一声“哥”。他忽然的转身,使我措手不及。而他亦然。刹那间我分明发现他的面部有什么正闪烁着的东西,衬着路灯可以看得到流淌着的凉意。他眼里有惊讶,但很快被平静覆盖。
我感觉我的心在颤抖。
仅仅短暂一别,他把自己弄得像个挫败的癫狂之人。最后一次,他赫然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事隔多时,至今仍不能忘记。他布络着血丝的眼睛,我虽不能看得清楚,却也觉得触目惊心。他让我想到殉情不成的男子,在街头颓废地哭得泪流满面,却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愚蠢的行为。
他看着我,显然这一幕也在他的意料之外。我想他一定欲质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或是“你是不是成心想要羞辱我,看我的笑话?”
我要解释也毫无作用,于是机械地动了动唇,“回去吧。认个错,爸,还有妈他们都很想你。”我说。说话时我的声音很低,但我知道他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眼前的这个人,毕竟是我的亲哥哥,母亲和简闻十八年的儿子。我们之间毕竟血浓于水。
可是……
“呵……”我似乎只是听见了他似笑非笑的轻蔑的声音。这声笑意味不明。他看我的眼神也让我恐惧,我竟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片刻之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而我依旧痴痴地立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远去,去一个不知道在何处的地方。
我在他身后放声大声地叫他的名字,质问他,丝毫不顾及路人鄙夷的眼光,“你想去哪?你真的不愿意回去了吗?你真的就这么恨他?一点都不愿屈服?”他的背影在我疯狂地呼喊之中逐渐消失地干干净净。那便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简恺铭,我们的对话不超过三十秒。以他的嗤笑和无言谢绝而告终。那个人是我一脉相牵的哥哥。
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父亲母亲。
我实在怕会从简闻口中听到让人心寒的话。他会气愤地说:“他要去哪里,随他去好了,他要是学不会出去拼搏是不会真正长大的。”或者更让我怕的是,他说,“他今后去哪里,都与我无关,他已经不是这个家的人了。他如果今后事业有成,我固然替他高兴,但他如果沦落街头也与我无关。”
我真怕,这样的恩断义绝。
我怕也许有一天,我终究也逃出了他们的庇护,这个家再也与我无染。好像人生就是一场没有剧本的戏,我们在自己的故事里寻寻觅觅一个尽可能光明的结局。如果那一天来临,我该怎么办?也许那时我也会这样无助地流浪街头,习惯于注意远处的星光和灯火发呆,和思考,而后心酸一阵,寂寞迷茫。
从那日以后,我再不见他。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1】
我叫简洛吟。九零年出生在一座平凡的海滨小镇上,中国沿海地区,南方女子。我出生在夏季,因为那一年甚是空气燥热,所以母亲给起名洛吟。谐音作“烙印”。意为阳光焦灼以后,刻在背上的疤痕。
我出生的那个小镇的名字叫做兰镇。那是我外婆的家,中国南方一个质朴的小镇。那镇上的风景正如它的名字一般优雅。每一年初春的时候可以看见星罗棋布的麦田里勤劳的农家人插秧,鸭子在水里悠闲地嬉戏,夏日来临的时候看遍地的梧桐树丛生,遮住刺人眼目的阳光,被突如其来的暴雨轰轰烈烈地洗刷得油亮,秋天可以看见油画般一望无际的麦田,像火焰般金灿灿地点燃了一片天,冬天的时候可以颇有些雅致地沉坐在门前看雪花打着旋飘落,层层叠叠淹没远方的路。然后静静地等待又一季的兰花沾着几许唯美的樱,倾城遍野,绿了一季冬。
这样的景一直使我流连。因为离开那里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如此牵动人心魄,叫人多年念念不忘的风景了。灯红酒绿,霓虹蔽天,这些都不是我憧憬的。
后来日子久了,这些原始的景物也不在了。今日的兰镇想必也比往年漂亮了许多,多了些现代化的味道。
可我常常放在脑中的念想是,“我真想回外婆家去,去看兰镇的花草,樱树和农家。”
在兰镇住着的,也并不是只有外婆。十岁以前,我同父母以及简恺铭也住在那里,还有我的小姨一家人。生活时常铺满兰镇的影子。这样整整十年。我也曾以为会是永远,我将和这座小镇一样,同生同灭,夕阳西下的时候看云卷云舒,听潮起潮落,和镇上许许多多质朴的人一样,用自己的眼睛见证这座小镇一点一点的成长。
奈何后来梦想成为了空想。十年是一个转折点。将我人生原本的轨道偏离得远远的。
2000年的时候,我十一岁那年。父亲据说因为生意上的一些原因,也许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宽阔的市场,和更加丰厚的利润之类,总之我们要离开这个半封闭的小镇。也因为他常年来不顾一切的努力,于是我们有了不错的生活水平。我们全家搬去了松洋岛并且一直居住在这里。到如今,已近七个年头。
这是一座异样的城市,一座别致的岛。它很美。固然没有兰镇农家的鸡犬相闻的喧嚣,不同于其他城市的还在,这样一座沿海城市,恰恰不如童年印象里的漫天弥散着海水咸涩的腥味,亦没有海边城市带着湿气的风。与其他城市一样的夏日风,时而带着暖意和纯白色栀子花的芬芳,在城市之间穿梭。像是一座扣在风筝上的城。一座惬意的城,傍晚的时候人们可以站在海边房子的阳台上,放上一曲悠扬的钢琴曲像海上钢琴师里美妙的插曲《the ;legend ;of ;the ;pianist ;on ;the ;ocean》。听它缓缓流过心田,然后就这样静静地呆着,看远处海面上的夕阳慢慢下垂,和它染得金黄的天边幕布。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些过往的人和过往的事。
就如那个我在兰镇的樱花树下认识的男孩。
他的名字叫霍星允。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2】
我们第一次遇见已经记不清是几年前。遥远的印象中是那时节是樱花开放的时季,大约在四五月份。小时候看见语文课本的插图上,不知名的粉色花朵像云彩一样重重叠叠开得绚烂。后来才听老师说那是樱花。这世上最美丽的开樱花的地方,要属东亚的岛国日本。兰镇的樱花其实并不闻名,也只是少有的几株树罢了。有一些就环绕在我们住的屋子四周。那年暮春的时候,那些花儿开得格外烂漫,就如浅粉色的薄云,遮蔽住天空,层层叠叠颜色或深或浅,蓬松着跌错着,密密匝匝挨满了枝头,似乎还想挤开一处伸展出来沐浴阳光。也有桃红色的樱花,与粉色地掩映在一起,便显得华丽一些,少了几分娇羞,多了几分雍容。
一种看得见却说不出的美感。陌上花色染暮云,这场景也算得上叫人过目难忘的奇迹了。所以我依旧记得。许是因为儿时的天空一尘不染,许是因为对年幼的我来说钻心的疼痛感,让我记得这些泛黄的往事。
我记得我是在树下逗留的时候遇见霍星允的。那时我们嬉戏,用儿童的语言漫无逻辑地聊天。
可聊了几句后我发觉自己的胃忽的隐痛起来。真不巧,我不帮忙的病总是来的不挑时候。记忆中那是我第一次犯胃痛,也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患有胃病。那尖锐入骨的痛刺入肝脏,让我无处可逃,痛不欲生。难忍的疼痛第一次警示我,我的胃生病了。我痛得咬住下唇,无心听着他在一旁说着一些琐碎的事,现在都已忘记了。我知道我那时脸色肯定难看极了,不堪疼痛紧闭上双目。他这才发现,急切地搀扶起我,慌得遍地跑,叫我不要死,还说要帮我叫医生。在这看似偌大的小镇上来回转了几圈,仍不知去处,他也急得快要哭了,只是一个劲地对我说,“你不要死,马上就有人来救你了……”他的叫喊终于招来了大人。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不过是胃病。会痛,但不会死。
呵,就好像宫崎骏漫画里的初识似的。
再后来,就真的记不清了。他和我一般大小,我们那时都还不过六七岁罢了。
邂逅像场意外。但自那以后我们渐渐熟稔,后来我知道他叫霍星允,这真是一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