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看着三十出头的模样,兴许是大漠的气候不好,他面上肤色粗糙了些,黝黑,但配上这身材,粗布麻衣,别有种江湖浪子不拘小节的感觉,倒是让我这个曾经对江湖很是向往的人感到分外情切。
仅看义管家那浓密且微微凌乱的黑发之下隐隐约约可见的几道深浅不一的刀疤就能看出,我的猜测一点也没错。
但出乎意料的他的声音却不是粗大汉那样的粗狂的声音,而是平常不过的音调“乐小姐,少爷嘱咐过,小姐一人不能出门”
我挑了挑眉“入了云府,倒是没了自由,进出都得汇报了,你说说,这不能出门理由是什么”
义管家平静恭敬地回道“在大漠女子都是蒙着面纱出门的,大漠盗贼居多,所以女子一般不会一人孤身出门”
我微微一愣“我身无分文盗贼见着我也不会怎么着吧,再说了我现在是男子装扮,男子还要出门蒙着面纱么?”
义管家躬身道“恕奴才无礼,乐小姐肤色白皙细嫩,即便是男子装扮,在洛城人看来也是外地来的,您这身锦袍即便是身无分文一样会惹来盗贼,这些贼不如别的地方,他们只要见着有钱人二话不说必须先绑了再要钱,若是身上没钱的,拿走之前之物,还得叫下人送赎金才能放人,这便是大漠的规矩”
我的话也非刁难,义管家回的也是毕恭毕敬有条不紊,虽说看上去是个粗形大汉的模样,但心思却是十分细腻,字字句句都在理。
本想着让他差个人带我出去溜达,又想着既然云楚不想我出门定是有他的用意,如此我也不能太过为难管家,出游之事便暂且搁浅了。
义管家带人送来了架样子十分别致的琴,说是师兄命他送来的,看着这琴与屋内装饰上的纹路很是契合,必定是在落成看上的,想着他公事的时候还不忘我,本事躁动的心又平静了许多。
终归是有事可想,有事可做的时候就不觉得日子这么难熬了,身上前些日子陈缙云命人送来的账簿搁置在床头堆了两摞,师兄偶尔瞥见一眼也不多言,其实我是气着陈缙云这人实在是不懂看人眼色,我根本就才过完年,水路奔波半月有余,怎么说也是累着了,他怎么就不体谅主子的旅途辛劳,我昏迷之后第二日阳光甚好,却见有人进进出出吃力地搬着什么进我屋里。
起身后看着陈缙云留给我的书信,心下不禁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人实在是叫人莫名不开心呢,说什么这堆账本碍于我在家过节不便打扰,便一直堆积,他手上已经快没有事情可做了,让我早些批完,我真是不知道,这么多的账本怎么就能这么快送来,若是有这么便捷的法子,谁还要受着半月的水路的罪。
本以为他催完一次就消停了,在我罢工第三天,依旧没有账本陆续往外运的时候,陈缙云就像是在我旁边盯着我似的,又让人送了封信来,说什么若是我不介意,他想休息个月余,正好出去游山玩水,不过可能回来的时候,会有小半的铺子关门大吉此类微笑着威胁的言语。
师兄又是瞥了眼我气氛的表情将那封信搓揉成团,咬牙切齿反复蹂躏,又是笑笑没多说其他。
在他看来,我于陈缙云之间很多事需要自己磨合,陈缙云的品行他是知晓的,我也很清楚,一旦对一个人心服口服便会长久地只认他一人,即便师兄真的把所有一切叫给我打理,但终归我们没有成婚,即便这些都是利益需要,陈缙云面上毕恭毕敬,但在他心底其实只有师兄一个主子,不会再有多余其他。
相较于师兄而言我也确实比不过,只是陈缙云的态度实在叫人难以接受,我是小女子,在这等事情上只有用我自己的法子才能制得住他这臭脾气,好让他知晓日后自己主子的脾气。(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三章 议商
大漠的天气确如云楚说的那样,夜间与午间昼夜温差实在是太大,这样本就飞沙走石的天,还不常下雨,听说就因这样的天气才形成了他们口中所说的戈壁。
对戈壁我其实并不了解,只是偶然问起院里的侍从时候,听得皆是砂砾和石块的荒漠,很多强盗都会隐藏在那以打劫过往的商旅。
这里的建筑多数是土胚砂砾修造的平直的房屋,一来是风沙走石常年也不会看出破旧,再来这些就地取材的建筑稳固又便宜。
而多数住宅都是紧挨在一起,这里的人数本就不多,也为防止盗贼猖獗而团结在一起。
因着住在一起,很多人家院落自然不会建太大,我在云府转了这么久却发现这里的院子确实也不大,兴许这种地方也没有多少值得观赏的绿植能存活下来吧。
但院落的墙壁倒是有些木纹雕刻的木窗,图纹却是古朴又别致,与此处很多纹样合成一体,倒是弥补了盆景欠缺的不足。
我最喜欢的却是那些房梁墙面灯罩廊檐上的各种彩绘的图案,颜色冲突又别具一格,不如我们平日画的追求真实或是平和的着色,横多的是颜色之间鲜明的冲击,因着处理的好而显得分外突出,不管是在哪里都能看到五彩缤纷的着色,走到哪倒是都不无聊了呢。
这日我在案上依着这些纹样画了些式样。曦儿见着了分外欢喜,硬是要拿去绣些荷包手绢送给这里认识的朋友。
我瞅着自己也是顺手画的,便给了她。曦儿领了去,不多时回来神神秘秘地窃笑“小姐,火房的木力说晚上给我们做羊肉”
诧异地看着曦儿“这火房的木力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曦儿小脸一红,扭头跺脚捂着脸,闷闷道“小姐乱说什么呢,再开人家玩笑,曦儿就不理你了”
我瞥眼瞅着曦儿这幅娇羞的小姑娘模样。真真跟苏墨辰书里写的那些害羞的小女子一模一样,倒是我这人怎么就没发现自己害羞的时候能做出这么多动作呢。
又想着自己平日都是调戏她们的份。想必自己骨子里其实还是很合适做汉子的,不禁莞尔“好了好了,小姐不闹你了”
曦儿这才轻轻地放下手,勾着嘴角露出酒窝“曦儿说小姐给我画了些纹样。要给他们每人绣个荷包,他们说是要感谢小姐,才会晚上多做些好吃的”
瞧着曦儿这姑娘,平日说话就是鬼灵精,没想到做起事情来也真是如她样貌一样,利索精明,抬眼道“这荷包这么想要,他们自己绣不就好了么,这里的纹样都很不错呢”指着桌面上的一朵绽放的雕花对曦儿道。
确实荷包大街上卖的最多的东西。难不成这里的人都不学绣花么?
曦儿将我方才给她的画纸,从袖口抽出来放在怀里,缓缓塞好。才含笑道“小姐定是不知,这大漠人可是喜欢我们那些玩意了,他们这里没有我们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而且也每处学这些东西,还有他们这里的人衣服都没有什么鲜艳的,说是黄沙土里土黄色最好穿。看不出脏”
这话倒是让我忽然萌发了一个念头,若是在大漠开个关于刺绣的铺子会不会卖的好。
曦儿退去之前不忘嘱咐我多画些纹样。在这云府的日子可以天天吃香喝辣的了。
我便应下了,至于曦儿的手艺我倒是不怀疑,她冰雪聪明学什么都快,那手刺绣我也是见过的,比得上婧儿绣了这么多年的手艺,如今看着云府里人的反应越发觉得这个法子非常好。
而开店的事,我本想着与师兄商量的,他近日来都极少有闲暇来我这多坐上一会,于是还是改换成与陈缙云商量,但是想到陈缙云我又头疼了起来,那对地上一摞摞的账簿,还得先批完再找他合计这事。
于是放下了画笔,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终于把面前一摞摞的账本慢慢消灭了,直到最后一本账簿放下,我终于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其实有事可做的时候好似也是件不错的事。
随着最后一批账簿送走,我也写了封信回给陈缙云,关于在大漠这一路做刺绣生意的想法,我有打听过这大漠一袋虽盗贼横行,但依然是商旅往来最多的地方,这是一条必经之路,不仅仅是洛城,整个大漠都可以坐这样的生意。
为了自己这个突如其来又带着几分成就感的想法,这次是一定要出去视察这里的情况。
自从来了洛城,沁宜便提前回阁里说是为了迎接我做准备,此去便一直没消息,大致是她们走了这么久,阁里群龙无首乱得她们不得不花时间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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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等待之余,心血来潮的这个想法,算是有私心为自己铺下了一条道商机,也是想在师兄给的这些里面创造自己更多的威信。
我只是稍稍向师兄说了自己要出门的想法,师兄也没问我何事,便点头应允了,只让我晚上莫要太阳下山还不回去,否则在这连巡夜人都没有的地方很难找人。
很多时候,若是细心记住,师兄对我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只是一味的给予,我与慕晴不一样,也许是能力,也许是勇气,也许是自信,也许是豁不出去,我要的是师兄的今生今世,而非一朝一夕。
所以师兄在给我这么多之后,我也开始懂得不管他是不是在对当年慕晴的补偿。总之我也想象慕晴一样有勇气又自信,变得有能力为他做些什么。
夜筠时常半夜摸着黑找来我房间,在我醒着或睡着的时候。为我把脉,往往把完脉之后都默默不语,这筋脉不知何时才能好,但是眼下看夜筠的反应似乎不太乐观。
啾啾自从被师兄赶出我屋子之后,便去找曦儿睡去了,在他看来跟着什么都不晓得的曦儿兴许会更合适他冬眠。
即便现在已经看起来有些春暖花开的样子,他依旧慵懒地以春天还远着的借口。成天不学无术,吃喝贪睡。
这日。暖阳高照,我本是早早起了床收拾了行装,但是在与义管家擦身而过的时候,被他叫住了。为我们三人换上了当地人的以上,发髻也随意散落在身后,没出门就早已被风沙吹地散乱不堪。
不过经过义管家这番打扮,倒是在不算热闹的大街上走着心底舒服了许多,这里的地面只要偶有商旅骑马路过就会带起一阵风尘乱飞,这时候我便想到了临出门前义管家那个似笑非笑的眼神,好似在笑我,好好女子,不穿女衣。偏偏要做男子,定是要受一番苦。
环顾四下,这街上几乎都是沿着矮墙搭起的木棚。因着风沙走石甚多有了棚子,货品不会染上风尘,卖的人也能驻足多看会。
其实我换了男子衣裳自己也有些后悔了,先不说自己到底合不合适这身衣裳,光是临近午时太阳暴晒都叫人像是缺水严重的样子,这种晒并不像夏天的艳阳。而只是单一的库晒,脸上像是着了火似得。嘴唇不过一刻钟就能干裂一层皮,而喉咙不管喝多少水,一旦停下来,就会感觉在冒烟。
曦儿早上出来的时候还雪白粉嫩,如今在一看,实在叫人不得不承认他们也是没法子才会变成这样黝黑的,曦儿此刻脸上汗水夹着尘土,面上被太阳晒地红了半边脸,配上这身不太相衬的衣服,十足洛城的文弱小书生样。
忽然想到这几日师兄都要在这样的地方来来回回,懊恼自己的疏忽,兴许白日见着他的时候,才会发现他也许已经给晒黑了。
洛城也算是不小的地方,六子这几日随师兄走过了不少地方,找这里最繁华的集市自然不在话下,这里确实卖东西的人不少,品种也不算少,但几乎都很少有人卖地好。
他们很多都是相近的几座城的人,互相来往买卖居多,小饰品很少,对于洛城人来说,简单束发的簪子或者布条就可以,因着黄沙飞舞的气候实在不合适装饰发髻,这里的人也没有很多闲钱买不必要的生活用品,相较于昂贵的首饰而言,面纱买的人倒是不少,这里的女子几乎都是面纱遮面出行。
再来便是他们生活用的水罐,这里人不用陶瓷,都是青铜打成的水罐,对他们而言瓷器也是相当昂贵的,若是为了生活,自然是越实用越好。
我特意挑了一家卖首饰的小商铺,小贩见着我们三人,本是睡眼惺忪,立刻焕发着光芒,大声招呼道“几位公子,可是买首饰?”
瞧着这些首饰尽是些陈旧染了一层灰的,有些簪子上还生了锈迹,可见这些东西应该也是卖了不少年还没卖出去的,我抬眼拿起那根生锈的簪子对他道“这个簪子已经生锈了应该是卖了不少年了,这都卖不出去为何还是要再卖?”
小贩见着我手中生锈的簪子,悻悻然“没法子,这些东西是我早些年去南阳谋生路的时候花了不少钱买回来的,本以为洛城人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会争相来买,会卖个好价钱,没想到这生意实在是没法做”
这位买首饰的小贩,面上有两撇小胡子,头发上用发巾箍起来,身材倒是不像这地方的人,面色虽是黑了些,但身子骨很瘦小,说起话来尽是哀伤,让我觉得有些意思,便含笑道“那你为何不卖些好卖的东西,还守着这些东西成日打瞌睡?”
小贩凝神听完我问话,一脸惆怅道“我这么些年存的本钱都赔进去了,不卖掉哪还有钱卖别的”他又小声低低靠近我道“你莫要看隔壁这买水罐的好像生意还蛮好的。他卖的那个赚不了几个钱,他买十天的还不如我手上卖这一根赚的来的快了”
我眯了眯眼,眼底扫过眼前这瘦瘦眼神里略显精明的小贩。他这人其实也算是个可塑之才,只是天生惰性让他每天只是守着一杯羹,温饱管够就高枕无忧了。
不过说他精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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