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与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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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与迷醉-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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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冬季与迷醉》(1)
何玉茹
  写《冬季与迷醉》,我大约用了一年的时间,印象中写作的过程很投入,也很艰辛,投入是对小说中人物和人物所处的生活的投入,艰辛是为人物和这段生活要找到最合适、最小说化的表达。
  记得写作中,在眼前闪现的最多的几个词是:迷醉,孤独,困窘,滑稽,腊月,过年,冬季等等,这些词有精神的,有物质的,有温暖的,有寒冷的,有外在的时间、环境,也有内在的心灵、心魂,它们出现时,我几乎是兴奋的,我预感,因为它们的存在,小说也许会变得丰富,充满张力。伴随了这些词,当然还有无数个我熟悉的人物和生活场景,我自己就是那段生活的亲历者,它是既荒唐又日常,既喧嚣又静寂,既被困又有青春难抑的叛逆,它让今天的我不安而又感动。也许那段生活并不足为奇,因为亲历过它的不只我一个,奇的应该是,我今天要拿它做材料写成一部小说了;奇的还应该是,我用什么办法来处理这些材料?我觉得,那段生活有点像一颗种子,一直埋在地下,直到三十多年后才有了发芽、开花的机会。开出来的花,当然就再不是原来的种子了,它和种子不一样,和别的花也不该一样,不然有什么理由让读者来喜欢它呢?
  小说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不过是讲一个十八岁男孩在一个冬天里发生的一些事。冬天是1969年的冬天,男孩是从一所城市中学回到了家乡的中学生李三定。冬天既是自然季节,也寓意严酷的政治气候,而李三定面对的不仅是自然和政治的双重季节,更有在这季节笼罩下的家庭环境、日常生活。一切好像都那么平淡无奇地开始了,但一切又都那么地不对劲,在一件件的不对劲中,这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只能更加走向自己的内心。他总是在被迫中行动,一点由不得自己,看上去懦弱而又不入流,但叫人欣慰的,是他又总能在行动的狭小空间中相遇自我,相遇“迷醉”,于是,“迷醉”便在冬季的严酷中奇迹般地发生着;于是,没有传奇的日常生活,由于李三定的变被动为主动,竟是有了一点心灵传奇的意味。
  李三定的回乡生活,是从看杀猪开始的。他没有明确的目标,却又每天受到家人“今后干什么”的逼问。父亲希望李三定做一名小学教师,李三定本能地反对,他宁愿看杀猪,宁愿做猪肉,宁愿拉土垫沙,宁愿当值班民兵,宁愿逃离到百里之外的姑姑家去。当然这些他也都不喜欢,但在这一个又一个的被迫行动中,也同时完成着他的成长。在杀猪场上,他以一种曾迷醉过的防御技能救下了小学同学金大良;在厨房里,他又因对做猪肉的迷醉赢得了母亲的赞赏;在拉土垫沙中,他和蒋寡妇朝夕相处,获得了厨艺和性的双重迷醉……最后,他被迫去了姑姑家,终于与“木工”相遇,彻底将自己投入了进去。在这其中,他不仅被迫做事,还被迫卷进了###的漩涡,领略了人与人之间冬季一般的严冷。好在,冬季里有一个腊月、一个春节,腊月和春节是上千年的底子,有了这底子,严冷中的人们就有了希望一般,从中汲取温暖,相遇迷醉,迷醉哪怕是瞬间的,也多少可以抚慰艰难困苦的人生了。 因此我是非常在意这千年的日常生活的底子的,它既是生活之底,也是这小说之底,没有它,其它一切都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的。
  在小说中,我努力让自己做到,最细致入微地写实,同时又最大可能地写意,就是说,呈现给读者的不应仅仅是一个故事,一些场景,一些人物,一些细节,而更应有这些东西背后的意蕴。这意蕴到底是什么,我很难一句话讲得清楚,它也许是人在这世上的“孤独与救赎”(评论语),也许是人的“生存的勇气和超越的迷醉”(评论语),也许是纷乱人世,“耕种自己的田地要紧”,也许是在强调非常历史时期的寻常生活和人性本身的力量。不管怎样,我期待它丰富、多义,期待读者在阅读中各有一份心灵的相通,这可说是我最大的心愿了,我会因此觉得,我是对得起这小说的,也是对得起读者的。
  

我写《冬季与迷醉》(2)

  

1969年的乡村物语(1)
■ 杜  霞
  在2006年的岁末,想象1969——四十年前的那个冬季,对于我这个生于70年代、且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说不容易,并不是说我缺乏有关那个年代的常识和判断,恰恰相反,关于那段历史,过往的阅读经验已为我们建立起一套相当完备的话语谱系,那些语词血泪凝聚又掷地有声,指涉着宏大深刻的种种,凭借着它们,我们很轻易地就为同类作品找到一个稳妥的坐标。但是我知道何玉茹不会这么省事,她从来都不是一个省事的作家,当高中毕业返乡的十八岁青年李三定带着他的忧伤与迷醉出现在1969年腊月里的杀猪场上时,我知道我关于历史的想象将面临新的挑战。
  “这是1969年的冬天。这年冬天全国有三百万名李三定这样的中学生离开学校来到了农村。不同的,也许只是李三定的农村生活是从他的老家李家营,看老麦杀猪开始的。”——由“1969”这样一个普泛、坚硬,具有明确意识形态指向的时间刻度下滑,何玉茹为她的主人公建立起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意义世界——从“看老麦杀猪开始”的农村生活。
  一部从“看老麦杀猪”开始的长篇,已确保了它与时下那些所谓“史诗”的有效间离。何玉茹没有轻易地被我们观念里的那个“历史”拽走,她深知生活自有它的理数和主张。这里没有我们所期待的故事与冲突,没有复杂的情节推演,就像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只是用散文的调子细细打磨着一个少女暗恋的情怀,《冬季与迷醉》依然延续着何玉茹对“小事”的关注,但这一次,她开始把目光更多地投注到了“物”上,用工笔细绘赋予了那些“小事”更多毛茸茸的质感,为我们呈现出了一部1969年的中国乡村“物语”。在有关农事生产、风物年俗的娓娓诉说中,有着一种对于人间烟火的温暖的感怀。作者有足够的勇气和才情让她的小说真正变成“小”的言说,“小”到让1969年的风云气象潜伏在杀猪场雪亮的刀刃上,弥漫在灶间一笼笼粉蒸肉的水气里。小说开篇的“磨刀霍霍向猪羊”,让我们在看似漫不经心的日常生活场景中,窥见到了乡村权力政治的刀光剑影。
  但长久以来,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拒绝“小事”。“小事”意味着个人、琐碎、经验、沉溺,有着偏离航道的危险和某种隐秘的颠覆力量。在热火朝天的“抓革命、促生产”中,在你死我活的文攻武斗中,迷恋小事的李三定注定成为了他的学校、村庄和家庭的“异类”。投匕首、挑竹棍、看杀猪、做扣肉……我们不无忧伤地看着这个年轻人如何乐此不疲地享受着“小事”的快乐,又如何艰难地承担着迷恋“小事”的后果。套用时下一个最流行的语词,郁闷,对,是郁闷,在1969年的冬天,在大家都习惯了不作主张,习惯了把自己的思想交给集体和党的时候,这个叫李三定的年轻人却居然不合时宜地郁闷了。他觉得自个儿仿佛一只被人抽打的陀螺,而且,更让人无奈的是,“生活不止是日子这一层,日子上边还有一层,那就是政府和政策,上边那层有时候和下边相安无事,有时候,却是能把下边这层翻个个儿的。”于是就有了腊月十六大队喇叭里忽然公布的“挖土垫沙”的通知,不仅搁浅了李三定做猪肉的快乐,还把他引向了另一重迷醉——蒋寡妇的身体。
  但现实对意志的背叛、身体对精神的背叛,给主体带来的,却是更深刻意义上的逃离。也许成长就意味着一次次的背叛与逃离,“生活”的觉悟需要“在别处”获得。城乡突围一直是何玉茹创作中潜在的主题,但她笔下的乡村,已逐渐脱离了传统的乡土资源背景,而葆有了更加个人化的色彩,它常常和另外一些心灵母题,譬如青春、理想、成长,爱情……相纠缠相生发,那些缜密的心思,那些从泥土里升腾起来的渴念,总是永不疲惫地向着一个叫“城市”的地方奔突——尽管他们也由此而承受着更多的匮乏与沉重。但这一次,在山重水复之后,何玉茹却让她笔下的年轻人来到了一个更偏僻的所在——豆腐村,这个小小的村落,以它的恬淡、自然、无为而治,不仅成全了心灵手巧、同样钟情于“小事”的姑姑,也带给了李三定一个圆融纯净的童年。在跟姑父学习木匠活儿的过程中,李三定重又体会到了身心合一的快乐和自由,生命至此,有了柳暗花明的惊喜:“李三定还从没有这样细致、深刻地感受过自个儿的身体,也从不知道,拉锯这种活计,还能像舞蹈一样地充满灵动,像舞蹈一样地富有节奏,像舞蹈一样地将一整个身体展示得淋漓尽致。看到对面的姑夫,他就看到自个儿了,姑夫就如同一面镜子,他愈照就愈受着鼓舞,愈照就愈沉浸其中,仿佛世上,只剩了这镜子了,只剩了镜子里的自个儿了。天啊,这感觉真好,多么好啊!”——这是年轻的心灵对自我的寻找和确认。如果说蒋寡妇从身体上开启了李三定,那么姑父则作为一个想象性、替代性的父亲形象,帮助他从精神上完成了一个男孩子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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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的乡村物语(2)
经历了几重迷醉的李三定,终于能够不急不躁、不卑不亢地从容走在人前了。1969年发生了很多事,但没有人知道,有一个男孩子,在这个冬天里,悄悄完成了心灵的成长与蜕变。
  (《冬季与迷醉》,何玉茹著,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年3月版)
  作者简介:杜霞,女,1973年生,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影视传媒系博士后,河北省社科院语言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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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凝关于《冬季与迷醉》的评论
何玉茹在《冬季与迷醉》的写作中显然有一种成竹在胸的自信。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心灵成长史,这是一段中国乡村的特殊历史。一个人的身心和一段似长非短的历史之间,将发生怎样的纠缠、碰撞、别扭和尴尬?作者的叙述开阔而又沉静,克制而又包含深情。却原来,一个人的“脱胎换骨”很可能就在一个似长非短的冬季里悄然完成。可贵的是,那段中国人皆知的“戏剧化”历史,最终没有导致主人公李三定心灵的自我戏剧化。当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青年从茫然的迷醉中跋涉出来,把自己那颗悬置的心安放进稳妥的心窝儿、把自己的肉身安放进淳香的木匠作坊时,读者体味到的已不是权宜之计式的妥协,而是人在困境中主动选择了生活后的快意。这快意或者说不上恣肆,却是带着几分凛然的。至此,你便也更有理由为何玉茹的才情所迷醉。
  铁  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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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看老麦杀猪(1)
杀猪场就在李三定家的房后头,爬上房顶,杀猪的场景就都在眼里了。可要到杀猪场跟前,路就走远了,得先出胡同,再出街口,左拐经一个大河坑,再到杀猪场所在的前街,前街里有一条长长的马道,在马道里走啊走,走得都要撞到墙了,一侧却忽然有了一块空阔的场地,这场地,才终于是那杀猪场了。
  绕是绕得很,但李三定宁愿绕也不爬房顶,一为到跟前看得过瘾,二为不愿站在房顶上引人注目。十八岁的年龄,按说正是不知怕的年龄,但怕就像一条不怀好意的狗,李三定总想甩却总也甩不掉它。
  在李三定的眼里,老麦永远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过去没见怎么年轻过,现在也不见怎么老。区别在于猪上架的时候,老麦的一条腿忽然抬了起来,那腿用力顶在猪身上,脸涨得通红,喘气也一口紧一口的。而从前,他是脸也不红,气也不喘,腿也不必抬起来,只胳膊托了猪身,头一扬手一举就妥了。
  猪一上架,老麦就又是从前的老麦了,他手里的杀猪刀,挨上猪身就像回了老家一样,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一步都不会错。李三定曾看过老麦摸黑给架上的猪开膛破肚,那时候村里还没通电,天黑下来就要点罩子灯,就在有人张罗着点罩子灯时,老麦一挥手制止了他。只见老麦叉开双腿,站得如同一棵树一样结实,然后一把亮闪闪的刀子就从树里伸出来了。那把刀就像一只魔手,凡到之处,必有一样东西带了浓郁的腥味,啪地飞进人们脚下的筐里。人们先是一怔,随即齐声地喊起好来。也有好事的,擦亮一根火柴,低头去察看筐里的东西。就听这人惊呼道,哎呀呀,神了神了!原来,那刀子取下的猪心、猪肺、猪肝什么的,样样是完好无损,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叫好声在黑暗里,有些放肆,有些野性,引得李三定也情不自禁地喊起来了,那声音尖声尖气的,仿佛一只被抓住的鸡婆。他吓了一跳,立刻闭紧嘴巴,再也没敢发出声音了。
  现在的李三定,嘴巴仍紧闭着,个子却已长高了许多,那些年他是从大人们的腿缝里看老麦杀猪的,现在他都可以和大人们的后脑勺比齐了。当然和同龄的男孩相比,他的个头还是矮了点,人也瘦了点,但他没办法,天生一副直肠子,吃多少拉多少,就是一口整猪吃下去,也变不出二两膘儿来。上学十几年,他永远是第一排的位置,也永远是大同学欺侮的首选。现在好了,现在无论大小同学,都不由分说地被迁到农村去了,他们就像一群被放出来的猪,出了猪圈,圈里的规则就再也不起作用了。往日的规则不起作用,一切从头来,这样的感觉真好,就像打扑克,手里的牌不好,洗掉了重来。带了这样的感觉站在杀猪场上,感觉就更好了几分,都赶得上过年过节一样的好了。
  他从没跟老麦说过话。老麦是个傲慢的人,不要说小孩子,大人他也很少答理,见了来看热闹的孩子,他会举了刀子一脸凶相地说,滚开滚开,都他妈的滚开!李三定那时也没幸免这粗鲁的对待,但他还是要跑来看,在他眼里,老麦是老麦,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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